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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u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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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适合做版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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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30-7-2009 16:10:11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辩论的顿悟。

第一不要跟小孩子辩;第二不要跟女人辩。

否则你一定死得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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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30-7-2009 16:1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ian403 于 30-7-2009 16:05 发表

如果这个情况下,双方依然还继续的深入去辩,那就锁了。这个没有什么时间限制一说,因为时间限制的话,第一对双方准备都不公平,第二你怎么保证在限制的这时间里,不会有什么言论咧


老钱啊,哎
你说的 ----- 1  第二你怎么保证在限制的这时间里,不会有什么言论咧
还是你说的 -----2  如果这个情况下,双方依然还继续的深入去辩,那就锁了

那你到底是给人家时间辩还是不给啊? 你说的 1, 就是说,不能给时间; 你说的 2, 就是说给了是讲 - 要不双方怎么去辩啊?

算了,俺不和你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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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30-7-2009 16:12: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uhuey 于 30-7-2009 16:10 发表
关于辩论的顿悟。

第一不要跟小孩子辩;第二不要跟女人辩。

否则你一定死得很难看。


告你,第三是,如果你是女人或小孩,一定不要跟qian403辩,老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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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30-7-2009 16:1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0 qian403 的帖子

咋行不通啊,那个给Liu Yao的捐款贴,不是还在行的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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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30-7-2009 16:15:55 | 只看该作者
痛苦 这么严肃帖子也水了

我也学一下 - 偶BS包公和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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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403 + 1 顶老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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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30-7-2009 16:34: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sa2008 于 30-7-2009 16:10 发表


老钱啊,哎
你说的 ----- 1  第二你怎么保证在限制的这时间里,不会有什么言论咧
还是你说的 -----2  如果这个情况下,双方依然还继续的深入去辩,那就锁了

那你到底是给人家时间辩还是不给啊? 你说的 1, ...


姐姐啊,我觉得我说的不糊涂,你把我绕糊涂了。
我说的1,是我的态度。
我说的2,是基于你的假设上来质疑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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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30-7-2009 16:39: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sa2008 于 30-7-2009 16:14 发表
咋行不通啊,那个给Liu Yao的捐款贴,不是还在行的通么



1. 对新人,我敢说没有一个新注册的会先去看论坛章程(就是啥许可协议的)后注册。对老人,新改变的政策更不能通过这个许可协议来让他们知道。
2. 置顶帖,未必每个人会看,一个帖行的通不代表所有帖都行得通。你看过置顶帖不代表别人都看过。而且你举的这个捐款置顶帖的例子,是【非强制性】的公告帖,不要求每个人都遵守。而你的提议的这个预留时间后锁帖的操作方式,是【强制性】的,要求每个人遵守,所以更应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而置顶帖做不到这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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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30-7-2009 16:40: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30-7-2009 16:15 发表
痛苦 这么严肃帖子也水了

我也学一下 - 偶BS包公和老刘


为啥BS俺?俺又没投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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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30-7-2009 16:40: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sa2008 于 30-7-2009 16:12 发表


告你,第三是,如果你是女人或小孩,一定不要跟qian403辩,老得太快



是啊,我老的实在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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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30-7-2009 16:41: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uhuey 于 30-7-2009 16:10 发表
关于辩论的顿悟。

第一不要跟小孩子辩;第二不要跟女人辩。

否则你一定死得很难看。



还有不要和刘叔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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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30-7-2009 16:43:55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水了才好啊,我早就说水了这帖子了,HOHO。
老麦是个好人,直肠子,所以投诉的帖子,要水掉,保护ZHT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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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30-7-2009 16:44: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30-7-2009 16:15 发表
痛苦 这么严肃帖子也水了

thanks to Qian403 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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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30-7-2009 16:4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1 qian403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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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30-7-2009 16:48: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uhuey 于 2009/7/30 16:10 发表
关于辩论的顿悟。

第一不要跟小孩子辩;第二不要跟女人辩。

否则你一定死得很难看。


Based on this princeple, I will stop arguing right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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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uey + 1 TH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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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30-7-2009 17:17: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sa2008 于 30-7-2009 16:44 发表

thanks to Qian403 同学



啊?为啥thanks to me啊?不是你先歪楼的嘛。哈哈。PS恭喜新斑竹上任了!哈哈哈。有红包吗?俺就是俗啊!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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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30-7-2009 20:35:00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这次的争议不在锁贴,而在于开
开是否合法?谁有权利开锁。这个是很明确的

锁帖mite是有依据的,我赞同。开,mite没有依据,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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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30-7-2009 20:36:29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是假期间抽时间来看看,如果mite不提我,我根本不发言的,所以我是路过,你们误伤无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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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30-7-2009 23:13: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WGAY 于 30-7-2009 20:35 发表
我认为这次的争议不在锁贴,而在于开
开是否合法?谁有权利开锁。这个是很明确的

锁帖mite是有依据的,我赞同。开,mite没有依据,反对



开 也有依据 我在前面依据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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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31-7-2009 08:38:42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开和锁,都有问题啊!
锁的时候,并没有大的问题,只是说感觉可能会出问题,但是真的就一定会出问题吗?出了问题就一定会致命吗?我觉得这个判断下的过于武断。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要是锁,就一定是在出问题的时候锁。否则,就算是觉得要出问题了,那么就先做警告性说明,而不是直接就给锁了,掐断了言论自由权。后面的打开也同样。
不过这帖子已经歪了。LZ的问题是老麦适合做版主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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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31-7-2009 09:0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7 qian403 的帖子

这只是操作上的问题。俺觉得这事得分两说:

一是,遇到我说的情况,只有当事管理员一个人能操作,怎么办?是否可以给出预警后锁帖? 这是第一个问题,不谈怎样操作,只谈可否给预警后锁
上面这个解决了,如果答案是可以,那么第二个问题是怎样操作这个给预警然后锁

这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可否,一个是怎样具体操作。一个解答比两个一起说好,特别是老钱TX比较容易乱


至于你下面说的,可以归结到第二个,怎样具体操作的问题上。可以考虑在每次给预警的时候,都对参辩双方重复一下规则。这个问题没法那么较真,否则有回到老钱你的习惯性不可知论里面了。就像一个city, 某处交通标志有改动,怎么通知所有市民?只能先登报,打广告宣传把。然后再接近该处的四周挂警示牌。但还是有人看不见,比如新司机,忙车里还忙不过来呢,没眼睛看路牌的,然后不幸,他就违章了。怎么办?只能按规矩罚呀,罚一次就记住了。这点你如果不同意,请先和当地交警辩论,你如果能辨赢,回头来找我

原帖由 qian403 于 30-7-2009 16:39 发表



1. 对新人,我敢说没有一个新注册的会先去看论坛章程(就是啥许可协议的)后注册。对老人,新改变的政策更不能通过这个许可协议来让他们知道。
2. 置顶帖,未必每个人会看,一个帖行的通不代表所有帖都行得通。你看过置顶帖不代表别人都看过。而且你举的这个捐款置顶帖的例子,是【非强制性】的公告帖,不要求每个人都遵守。而你的提议的这个预留时间后锁帖的操作方式,是【强制性】的,要求每个人遵守,所以更应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而置顶帖做不到这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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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untuhk + 30 你太有才了,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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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31-7-2009 09:10: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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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2008 + 10 妹妹别晕,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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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31-7-2009 09:12:15 | 只看该作者
老钱你如果不同意,请先和当地交警辩论,你如果能辨赢,回头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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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403 + 1 歪楼了。能不能正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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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31-7-2009 09:17:11 | 只看该作者
姐姐,能不能不歪楼?服了你啦。
我不在这里回答了,我已经单开帖子太说你的这个可行性了。
http://www.freeoz.org/forum/view ... page%3D1#pid218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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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31-7-2009 09:27: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sa2008 于 30-7-2009 15:08 发表
先不说这次老麦怎样吧,俺有一个问题:如果下次,某一个管理人员,面对和老麦一样的情况,就是眼看一个帖子快要触发GFW,而当时自己已经参与了讨论,同时呢线上又没有其他的管理人员可以帮忙锁帖(因为帮这个忙的人至少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 当时在线上, 2 大概了解争论的来龙去脉,但这也需要时间看帖子啊对不对)。那么,问题就是,在这种貌似只有参与争论的管理人员能出手锁帖的情况下,怎么办?

既然争论一次,就应该争出个有效的solution,力求下次不再出这种似是而非的问题。否则,这样的事情肯定还会一再发生,对论坛气氛也不好

俺有一个想法,不知可不可行,就是不论谁,锁贴之前给一个预警,预警之后比如15分钟再关闭,就像辩论双方给一个有时间限制的加时赛,设一个dealine, 到时说哪算难,会否有帮助呢



歪楼了。能不能正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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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楼主| 发表于 31-7-2009 10:5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uhuey 于 30-7-2009 16:10 发表
关于辩论的顿悟。

第一不要跟小孩子辩;第二不要跟女人辩。

否则你一定死得很难看。

跟小孩辨,辩不过,可以用拳头,他就老实了;
跟女人辨,辩不过,夸她两下,然后怄她两下,也就老实了;

最要紧的是不要跟辩论高手来辨,这就是自己找气受了。
找聂卫平下围棋,找姚明打篮球都是自残行为,我是从来不干的。
高手就要让他寂寞,寂寞,再寂寞,然后他就会老实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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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403 + 2 分不多,笑纳。
stellahie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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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31-7-2009 11:17:33 | 只看该作者
讨论的不是规则,而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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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10 发错版块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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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31-7-2009 11:3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5 uni 的帖子

跟小孩辨,辩不过,可以用拳头,他就老实了;
跟女人辨,辩不过,夸她两下,然后怄她两下,也就老实了;

最要紧的是不要跟辩论高手来辨,这就是自己找气受了。
找聂卫平下围棋,找姚明打篮球都是自残行为,我是从来不干的。
高手就要让他寂寞,寂寞,再寂寞,然后他就会老实一些了。


非也非也,兄台所言极不是,在下极不赞成。

不和小孩辩,那是因为小孩子想象力丰富、思维天马行空,孔子尚不能与两小儿辩日,何况你我。

不和女人辩,那是因为女人的思维方式和我们是不一样的。你看看Lisa的发言,每个字我都认识,偏偏看完了我就没搞明白她想说啥,还红的蓝的标注一大堆,看看就晕。下面的图,更形象的说明了男性女性思维的区别。

要辨,还是得和高手辩。嘿嘿,以后俺认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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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403 + 6 顶刘叔!
stellahie + 10 其实我也看不明白Lisa mm在说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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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31-7-2009 11:56:53 | 只看该作者
歪吧,歪吧。。。。
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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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31-7-2009 11:57:49 | 只看该作者
LS 刘叔和 stellahie 真了解我 & lisa & M & F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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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31-7-2009 12:0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7 liuhuey 的帖子

yct_82

哪句不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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