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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1-2011 21: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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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desatan 于 2-11-2011 17:10 发表
2010年提交的,适用旧政策,4年里有3年相关工作经验就给10分。不像现在新政分358年的。
你难道以为能拿15分?最后算下来要是缺5分你就悲剧了
吐血啊,我到底适用于哪个标准啊? 我一直以为2011/7/1以后,所有申请人,包括已经lodged和即将lodged的,都会在新标准下评分的呀。旧的标准不是废除了吗?是谁说2011/7/1号前lodged, 适用新标准啊? 各位高人快来指教啊!
本人情况:
年龄:1976
IELTS: O7.5: L8/R7/W7/S7
ACS assessment: 261313 (Software Engineer) of the ANZSCO code, (2010/Sept/24)
工作经验:8年
学历:本科
E-lodge: 2010-Dec
我按照新标准给自己算分的: AGE:25, English:10, Work Experience:15, Qualification:15, Sum: 65, 刚刚好。
如果按照旧标准,不知道自己分够不够啊。
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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