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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ristinebei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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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客要让他们走吗---求助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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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7-10-2007 00:51:33 | 只看该作者
房租和客房的使用根本是两回事, 除非事先声明不能用客房. 如果没房客自己TAKE的房子怎么安排都行, 既然招了人来住, 你老公还把公用的客房占做自己的书房就不应该了, 房客不计较也就罢了,你倒嫌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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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7-10-2007 01:30:2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redsummer 别多心哈, 俺没有那个批评人的意思,   我觉得19楼iceeyes2000 24楼marissa 说的话挺中肯委婉的, 比较容易让人接受...

其实大家远渡重洋而来, 都是受过一定教育的, 只是有的朋友, 缺乏点生活历练吧, 考虑不周. 不过人家还是懂点事理的, 知道先到这里问问别人, 说明人还是不错的,  至少不是sydgirl007碰到的那个蛮不讲理恶房东.

做为早来的人呢, 应该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 给她去考虑. 对她一味指责也没有任何意义, 对她房客也没什么帮助, 做人都厚道点,互相多担待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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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7-10-2007 01:39:24 | 只看该作者
看了lz的发言,感慨深深。禁不住想起了我们在悉尼的二房东。

我们的二房东是个上海姑娘,25岁。她take了一套两房的房子,把其中一间房分租给我们。我lg搬进去的时候房间除了入墙衣柜什么都没有,二房东就让我lg把客厅的沙发搬进房间对付了两晚,第三天lg终于买到了床,呵呵。房租呢,lg一个人是250刀一周全包,我和女儿去了以后是280刀一周全包。其实lg搬进去第四天我和女儿就到了,但是房东说第一周还按250刀收。不过我觉得房东能这样说很让人感动,所以第一周我坚持给了280刀。至于客厅、厨房等一切公共空间都是共用的,而且厨房用具、洗衣机、烘干机、客厅电视、DVD等设施齐全,都是二房东自己买的,全都提供给我们使用。

二房东工作很忙,经常回来很晚,而且常常出差,而我是不用上班的,lg每天准时下班,所以经常是二房东下班回家的时候,我们一家3口在客厅看电视、聊天,看起来倒真像我们是房东,她像个房客。呵呵。我的英语不好,房东还常跟我说,在家多看看电视,有助于提高英语能力。

女儿很喜欢剪纸,经常把家里弄得到处是碎纸屑,虽然我给打扫干净了,但是二房东从没有为此烦过女儿,甚至还手把手教我女儿剪纸。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她随手剪出的花儿啊、动物啊什么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真是个手巧的姑娘!在悉尼住了6周,女儿打破了二房东2只杯子,我要赔给她,她坚决不要;我去了2周后,家里的微波炉坏了,她立马就买回新的,连问都没有问我怎么坏的……

在悉尼6周,二房东和我们一家相处得很愉快。她每天下班很晚,有时候晚上还要上课,所以晚饭我就给她一起做了。那些天悉尼很冷,她每天回来都有热乎乎的饭吃,她很高兴。我和女儿回国的时候,二房东很舍不得我们,说这下又没有晚饭了。

我在悉尼遇到的每一个人,无论澳洲人还是我们的同胞,都让我觉得很感动。在悉尼的每一个日子里,我都生活在感恩之中。是不是我的运气太好了?

[ 本帖最后由 flylotus 于 7-10-2007 01:42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40 收起 理由
aileeny + 10 多好的房东mm阿?真希望能任何她和她作朋友
眼镜高个子 + 10 在外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到一个个的好心人.
may2006 + 20 为你的二房东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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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7-10-2007 01:51:55 | 只看该作者
嗯, 你能碰到这么明事理的房东是挺幸运的.  祝福好人有好报.
其实人都一样, 你敬我一尺, 我还你一丈.  和睦邻里, 远亲不如近邻, 都是中国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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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7-10-2007 10:43:06 | 只看该作者
大家也不用这么狠的批评楼主嘛
偶觉得一般是有double的浴室卫生间才好分租了住的,有些大房子可以另外有study,甚至有2个门进屋,很容易划分生活区域。
不管怎么租法,最好是大家事先商量好,写好条件价钱,按章办事就简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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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7-10-2007 10:48:09 | 只看该作者
只能说楼主不适合做房东.

还是不要租房子出去了,为这点小钱没必要,干什么还赚不出这点房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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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7-10-2007 13:14:44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redsummer 于 6-10-2007 15:50 发表
卫生间,浴室,厨房都可以SHARE吧????要不要你的房客自己到公共厕所解决问题呢??

  我觉得楼主挺不可理喻的,可能话严重了,但换位想一下,如果你们是租客,被告之不可用客厅,你们心里能舒服吗?既然不想给人家用,为什么不先讲好呢?人家都搬进来了,时间金钱都花了,你却因为人家用客厅,只收了单间的价钱,要赶人家走,我感觉你是嫌客厅被用是假,后悔房租要少了是真。挺同情你的房客的,怎么会遇到你们这样的房东。还敢写出来问大家的意见,要是多数人都支持你的话,我想这个坛子就只能剩你一个人了,我是不会再来了。什么人呢!!



楼主如果真的刚搬来一周就涨价, 那真是我在澳洲十几年所听说过的最强人了。 好过分的说!!!!!!可能是我听说过的最坏的房东了。

最好你自己住!!!!那对夫妻和你住好倒霉啊。。。

[ 本帖最后由 Whatisflying 于 7-10-2007 13: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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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7-10-2007 13:16: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xiao 于 7-10-2007 00:51 发表
房租和客房的使用根本是两回事, 除非事先声明不能用客房. 如果没房客自己TAKE的房子怎么安排都行, 既然招了人来住, 你老公还把公用的客房占做自己的书房就不应该了, 房客不计较也就罢了,你倒嫌起人家.......



同意!
你们应该“识相”的把公用的客厅腾空, 不应该"太不实响“ , 把公用区域占用了。
除非你在人家来看房的时候事先说了, 你们的电脑桌会一直占用这个corner 而他们也同意你们占用。

不然的话 你们应该在人家搬入后自觉地把电脑搬回自己屋里。

潜规则而已

[ 本帖最后由 Whatisflying 于 7-10-2007 13: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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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7-10-2007 13:24:17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 楼主是不懂
我不是很苟同

做人的道理总是懂的吧。 把自己和房客换一下位置 将心比心
如果你自己刚take 这个房子一周  agent就要涨价, 你觉得这家agent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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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7-10-2007 14:34:0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可能是一开始没有想到太多的细节问题,所以如今才会有不划算的想法,其实如果你们两家每家出总房价的一半,心里可能就会平衡点,就不存在太多谁占谁便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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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7-10-2007 14:52:04 | 只看该作者
可是 问题是人家已经搬进来了, 你要是加房租就不合适了。

其实 楼主主要是不想人家用客厅
不知道为什么和加房租联系到一起了。 如果是一个人来住的 不满人家用了你客厅 是不是也可以加租来迫人家搬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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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7-10-2007 14:58:42 | 只看该作者
说说我的看法。

这件事呢,应该在租房时先有个约定,看来楼主没什么经验。

已经到了这一步,就得看收了对方多少租金了,如果收得多,那就相当于大家SHARE,楼主会比较被动。

如果收得比较少,比如只收了一个单间价左右,那当然可以主张自己的客厅权,否则对方不就反客为主了吗?

不管怎么说,楼主都可以和对方谈一下的,把自己的想法说出不,与其自己郁闷,不如一是一二是二,大家说清楚的好。

这件事不存在谁好谁坏之说,楼主主张自己的权利也没什么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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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8-10-2007 20:49:33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搞的象批斗我一样. 我都要哭了, 就是因为我也是将心比心,不知道是要说还是不要说. 所以上来问问大家.但是, 就象你们说的. 大家要谦让. 他们一个白天不上班,一个不爱睡觉,电视看到半夜里,还要讨论. 妹妹我可是每天5点要起来上班的. 换成你们,受的了吗?
现在我的房东给我来封信要涨我的房租了,说我的房价比周围低, 每周涨我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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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8-10-2007 21:40:5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的房东涨价了,你再涨价也是情有可原,迫不得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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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8-10-2007 22:23:53 | 只看该作者
LZ不要難過,相信你能很好地處理完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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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8-10-2007 22:28:13 | 只看该作者
你也别哭呀。 sorry, 说的太厉害了。

看了这段话 觉得你还是个好孩子。
不过  人家刚刚搬进来 这时候提加租确实不合适 会让对方有被讹上当的感觉 似乎不太好
建议也许可以过3个月 以房东加租了为由 适当的加回应该的数字(比如 一半)
如果你打算加25块        12周x25=300块       顶多损失了300块而已。

生活上 他们影响到了你的休息 可以委婉的提醒一下 也说明你的情况 :5点要上班
比如 超过10点了 是不是能电视关了或者小声点
对方要是reasonable 的人 一般都会体谅的
既然是合租 双方都得适当牺牲一点自由的。

祝你合租开心


原帖由 kristinebeibei 于 8-10-2007 20:49 发表
大家搞的象批斗我一样. 我都要哭了, 就是因为我也是将心比心,不知道是要说还是不要说. 所以上来问问大家.但是, 就象你们说的. 大家要谦让. 他们一个白天不上班,一个不爱睡觉,电视看到半夜里,还要讨论. 妹妹我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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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8-10-2007 22:48:4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关键原因,在于不允许租客共享客厅,跟澳洲普遍的情况不符。
大家都觉得有点看不过眼。

至于房间住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这个应该事先商定。
吵你睡觉的问题,这个可以提,保持安静,互相不影响,这个是应该的。

相信楼主不是坏人,但是在当房东这方面,看来确实没经验。

原帖由 kristinebeibei 于 8-10-2007 20:49 发表
大家搞的象批斗我一样. 我都要哭了, 就是因为我也是将心比心,不知道是要说还是不要说. 所以上来问问大家.但是, 就象你们说的. 大家要谦让. 他们一个白天不上班,一个不爱睡觉,电视看到半夜里,还要讨论. 妹妹我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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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8-10-2007 23:11: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ristinebeibei 于 8-10-2007 20:49 发表
大家搞的象批斗我一样. 我都要哭了, 就是因为我也是将心比心,不知道是要说还是不要说. 所以上来问问大家.但是, 就象你们说的. 大家要谦让. 他们一个白天不上班,一个不爱睡觉,电视看到半夜里,还要讨论. 妹妹我可 ...

我没想好这么说,
任何事都要站在公平的立场讨论,

作为房东,我们是以合理的价格出租的房子,咱也没有乱要价,我们不是靠分租房子供房租的啊,自己也是承担了费用的,所以我们也可以提要求,选择和自己投缘喜欢的好房客,同时,既然,房客帮忙分担了费用,就要牺牲些私人空间,这是肯定的了,这你也别埋怨,当初我那个小房客白吃我 ,用我,我很不爽,老公都说,看在他给房租的份上,算了,他一个人吃不了多少,哎,就这样安慰自己了

作为房客,也别想占别人便宜,该给的钱决别含糊,人嘛,就是要活的直气,只有这样才站得稳脚步,才活得理直气壮,

在澳洲,1个人和2个人住房不是一个价格,这是惯例,房客不可以给一个人的钱住2个人的,他有侥幸心理,这点我不喜欢,

在2方都觉得公平合理的前提下,所有问题就都可以摆出来讨论
比如电费该如何分摊,平摊或者你包,电话座机,宽带,
房主一次性投入的家具家电,房屋磅金利息,都是你的成本,房东是要提供这些的,估计你这么想也觉得比较吃亏。
吃亏是福,但是 事情要摆出来,别让房客觉得他反而很亏,要用回来,大家都不觉得自己亏,这样才能愉快相处,

当了1次2房东,我已经有些教训了,希望大家都可以当遇到好房客的好房东啊

[ 本帖最后由 rongerchen 于 8-10-2007 23: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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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9-10-2007 01:28:36 | 只看该作者
HOHO, 小MM别委屈哈, 其实这些朋友都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说公道话的, 相信大多数人都是经历过租房阶段的, 都尽量维持公正度的.
即使有些严厉的批评, 也是因为不了解你的实际情况, 加上主观推测, 并非恶意. 莫要伤心.
跟房客还是好好沟通下为好.
生活习惯, 要互相迁就, 实在不能合拍, 可以提出来搬走.不过得给人一定的找房时间.
出门在外, 互相帮助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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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9-10-2007 01:37: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aowantong 于 9-10-2007 01:28 发表
HOHO, 小MM别委屈哈, 其实这些朋友都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说公道话的, 相信大多数人都是经历过租房阶段的, 都尽量维持公正度的.
即使有些严厉的批评, 也是因为不了解你的实际情况, 加上主观推测, 并非恶意. 莫要 ...


I am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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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9-10-2007 20:16:17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大家都那么帮忙.我就具体说说. 我才到SYD 4个月,对于做2房东真的没有什么经验.
我的房子在HURSTVILLE, 是2房一厅的.我租下来的时候是310. 原来我们租给一个学生的, 135/PW,什么都包的.
他经常不在家,只有晚上回来睡觉和平时做饭. 后来他由于要和同学住在一起就搬走了,现在的房客就来看房子了.
我和他说这个是单人房,因为我只有单人用的家具. 他说没有关系的, 他们两个人不怕挤. 因为他说的很诚恳,而且他们是从MEL搬过来,房子又难找,所以我还是以135的价格租给他了, 唯一的条件是SHARE电费.我觉得他可能也没有时间买床,所以把客厅的沙发床给他了. 宽带因为我觉得我老公用的多,所以就不收他钱.等他们来的那天,我才知道他家老婆是不工作的.
厨房我也收拾好了,留给他们一半的地方使用. 这几天发觉,这小两口日用品也用我们的. 因为我们不用肥皂,所以这个他们自己准备了,其他的洗发水啊洗衣粉啊什么的都用我们的了.
他老婆特别爱看电视,早上我老公7点起来的时候她已经再看了, 晚上有时候看到很晚.
我和老公不是那么扣门的人, 可是有的事情实在要说的非常清楚,我们觉得很尴尬,比如他们要自己准备洗发水
大家来到这里都是很不容易,赚钱也很不容易. 我不企求一定要象一家人,但是互不相欠,互不干扰,是应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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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9-10-2007 20:53: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ristinebeibei 于 9-10-2007 20:16 发表
既然大家都那么帮忙.我就具体说说. 我才到SYD 4个月,对于做2房东真的没有什么经验.
我的房子在HURSTVILLE, 是2房一厅的.我租下来的时候是310. 原来我们租给一个学生的, 135/PW,什么都包的.
他经常不在家,只有 ...



我觉得楼主可以和他们讲清楚让他们用回自己的东西啊,至于房租方面,如果中介加了你的钱,我觉得应该和他们说,没有道理自己一个人担着对吧,这样就比较合理.如果纯粹是说别人占用你的客厅什么的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因为别说在澳洲,就算在国内,合租也得公用客厅吧,不然谁也不会同意的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你charge人家135一个单人房人家其实也没有少付的,那人家挤一个单人间省点钱也不容易啊,如果你的房间确实比别人大,那也不应该因为这个多收人家钱,电费平分倒是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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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9-10-2007 22:01: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ristinebeibei 于 9-10-2007 20:16 发表
既然大家都那么帮忙.我就具体说说. 我才到SYD 4个月,对于做2房东真的没有什么经验.
我的房子在HURSTVILLE, 是2房一厅的.我租下来的时候是310. 原来我们租给一个学生的, 135/PW,什么都包的.
他经常不在家,只有 ...



怎么4个月就涨租? lz你们租房的时候和中介的合同里写了可以四个月就涨租么?

使用客厅是正常的,用你们的日用品,这个好像不能接受,要告诉他们各自用各自的东西哦,他们不会连牙膏洁面乳也用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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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9-10-2007 22:27:06 | 只看该作者
他们用你们东西的确不对,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别不好意思,就说房租不包括日用品,也可以提出和他们共同出资买日用品~~~

至于用客厅,租房都是share这些公共区域的吧,打扰你们睡觉可以提呀,不让用客厅好像有点过分了

涨房租的话,不知道合同是怎么签的?记得是必须满6个月才可以涨房租的,也许各个州规定不同?这个也只能和房客协商了

多多交流多多沟通吧,大家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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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9-10-2007 23:21:48 | 只看该作者
已经这样了,劝你换个房客,租一个学生。有失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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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9-10-2007 23:35:06 | 只看该作者
可能LZ也有她的委屈,尤其是用你们的日用品之类的,这个是可以跟对方提出来的,如果因为新搬来一时没准备,可以体谅,长期如此,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不过像客厅等,一般出租时算是公共空间的,不让对方使用,也没那个道理。如果对方看电视的时间太早或太晚,影响你们休息的话,可以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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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10-10-2007 01:38: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y2006 于 9-10-2007 23:35 发表
可能LZ也有她的委屈,尤其是用你们的日用品之类的,这个是可以跟对方提出来的,如果因为新搬来一时没准备,可以体谅,长期如此,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不过像客厅等,一般出租时算是公共空间的,不让对方使用,也 ...



代我二房东谢谢你加分分啦!其实大家合租房子,最重要的就是沟通。沟通不好是要付出代价的。之前我lg看另一处房时,只说不久lp要去,忘了说还有个孩子,上午已经交了4周的定金,晚上想起来告诉房东还有个孩子,结果房东不愿意租给我们了,退定金时就扣了1周的房租呢。后来lg再去看房,我就一再叮嘱,一定要记得告诉人家我们有个2岁多的孩子,问清楚哪些东西可以提供给我们使用,哪些需要我们自己准备。老祖宗说的“先说断,后不乱”还是没错的。至于日用品,那还用问吗?肯定是自己用自己的啦,这年头还有谁共用日用品啊。

建议lz和房客好好谈谈,至少在作息时间上达成共识。至于房租,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其实我的二房东take整套房子才370刀一周,分租给我们280刀,刚知道时我心里也掠过一丝不爽,但是转念一想,人家take房子时是空房,她买了这么齐全的家俬电器也付出了不小的成本,再说我们相处得很愉快。有什么比生活开心更重要呢?多出点就多出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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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10-10-2007 10:36:01 | 只看该作者
我看是楼主实在没经验。310/w的2 bedroom房子,135/w分租给夫妻两个人,亏了。
要分租,怎么也应该150-160才合适。但是既然你答应了他们住两个人,就没办法了。

用你的日用品肯定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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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10-10-2007 10:45:41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问题还是直接提出好,大家的生活观念也许不太一致,自己憋着委屈就越来越给他们挑毛病了。好好提一下,他们理解了,双方慢慢就磨合好啦。如果合不来,也就直说吧。
现在开始协商吧,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你也要尽早跟房客说好搬家的事,给人留出充分的时间找房子。楼主答应他们住多久呢?如果你的房租要涨价,也先跟他们说了。以后不能按照原先约定的价格,如果他们不能接受新条件,尽快找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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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10-10-2007 11:06:48 | 只看该作者
按4个人算, 310/2=155, 如果那房间小点,你们大点,  140:170, 不过你提供一些家具, 电器, 平均分摊也不为过, 160:150
我觉得青山说的, 150-160之间是合理的. 价格.

至于涨不涨的问题, 跟agent是有白字黑字的, 你跟他不过是口头合同.考虑不周的地方,是可以提出协商的.

比如, 有人夏天进来, 没人用电热器, 说合约时没提这点, 但是冬天到了, 你发现房客长时间用电热器, 电费超支很大, 难道还是135全包么? 不可能吧. 超出部分自然对方要负担的.

总之是要合理.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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