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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格美就是格美。请分清 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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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2-7-2007 18:1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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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gemei与Rondy该帖子上的争论,http://www.freeoz.org/forum/view ... mp;page=6#pid864345

与本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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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2-7-2007 18:23:3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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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2-7-2007 18:37:00 | 只看该作者
啥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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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2-7-2007 18:40:5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不解释,偶也一直以为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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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12-7-2007 18:49: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好久前也解释过,时间太长了,估计现在好多人都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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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2-7-2007 19:08:2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误会过啊,风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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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2-7-2007 19:49:25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我是一直把gemei和格美看成同一个人。

假如格美没升斑竹,那我对gemei在那个贴子里的言论反而不会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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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2-7-2007 20:28:01 | 只看该作者
多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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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2-7-2007 20:59:00 | 只看该作者
澄清了就没事了
大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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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2-7-2007 21:00:05 | 只看该作者
嗯。为了误会解除,我们干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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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2-7-2007 21:02:35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不问了

[ 本帖最后由 xwzxueren 于 12-7-2007 21: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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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2-7-2007 21:15:02 | 只看该作者
[公告]id管理办法 [2] ../forum/viewthread.php?tid=381890

一、版主或zht有权启动“宣布不受欢迎的ID”程序

二、方法:
任一版主在触发条件满足后任意时候发起投票,版主投票全票通过
或者 任一zht在触发条件满足后任意时候发起投票,zht投票全票通过

三、触发条件:
1、取名违反法律、严重污染公众或引起纠纷,建议修改而不同意
2、恶意马甲,专门用于辱骂或挑衅滋事,经警告无效
3、蓄意扰乱论坛管理,《版主操作公告》一天内明确多次警告达3次或累计10次而无效

四、处理程序:
1、紧急情况:在线版主及在线zht全票即可以先行封id一段时间;
2、全票通过:版主投票全票通过 或 zht投票全票通过,删除id;
在《版主操作公告》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id,同时公布其ip及城市
3、同一ip的id被删两次:封其ip

五、应届zht对以上办法有最终解释权。请大家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20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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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2-7-2007 21:16:03 | 只看该作者
建议GEMEI取消ID
因为"取名...引起纠纷"
尤其格美现在是斑竹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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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2-7-2007 21:16:40 | 只看该作者
I just figured out yesterday:

格美: wife
gemei: husband and LD

haha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gemei + 1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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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2-7-2007 21:21:10 | 只看该作者
或者是不是帮他改个名,毕竟是由于当上斑竹的特殊情况造成的。。。不忙作,先征求一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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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2-7-2007 22:00:18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意见:

一,gemei注册时间在06年4月3号。不是在格美当上版猪之后再取的名,从主观上说没有恶意。
二,人家取名肯定也有一定的原因或者意义,就因为和版主重了名,就叫人家改,我觉得不妥。
三,他在论坛也很活跃,发言量共有790条,不是默默无闻,没发过言的,或者是新ID,改名对他来说影响肯定很大。
四,他在此次事件中发言应该也没有预料到会引起Rondy的误会,而且随后就做了解释,说明他不是版主,表示他也没有混水摸鱼,扩大事态的企图。

经过此事,应该蛮多人知道格美和gemei不是一个人了。建议此贴交流版置顶一段时间。公告大家也就是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gemei + 10 你才是真正的适合做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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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2-7-2007 22:06:46 |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一直以为是一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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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2-7-2007 22:30:38 | 只看该作者
ok,同意女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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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2-7-2007 22:36:50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条件不是很公平,有没有关于取消斑竹资格的规定?
关于删除个人ID问题,当然作为系统管理人员,你可以粗暴的删除别人的帖子和ID,但不能说明你的做法就对,同时如果你有这种行为,可以说明你更本就没有达到作为系统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应当给换了。
如果Freeoz使用的是这种强权思维的话,我在为这个论坛担忧,Freeoz能有今天靠的是大家,不是你几个班主就能把网站坚持到现在,如果Freeoz再多几个不够资格的斑竹,前景堪忧。

老麦,作为斑竹,建议你再发表贴子之前,先把事情搞清楚,如果你也随便发贴指责别人,你的ID也是不受欢迎的哦。

原帖由 mite 于 12-7-2007 21:15 发表
id管理办法  ../forum/viewthread.php?tid=381890

一、版主或zht有权启动“宣布不受欢迎的ID”程序

二、方法:
任一版主在触发条件满足后任意时候发起投票,版主投票全票通过
或者 任一zht在触发条件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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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2-7-2007 22:4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eily 于 12-7-2007 22:00 发表
我的意见:

一,gemei注册时间在06年4月3号。不是在格美当上版猪之后再取的名,从主观上说没有恶意。
二,人家取名肯定也有一定的原因或者意义,就因为和版主重了名,就叫人家改,我觉得不妥。
三,他在论 ...

这才是作版主的风格,看问题客观,处理问题妥善,很不错。我却怎么也不可能把这两位不同性别,不同符号的人物扯到一块。也许这是文化低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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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2-7-2007 22:41:19 | 只看该作者
gemei,别发火,老麦后来说了,也只是他当时的想法,你的ID用了这么久了,我们会尊重你的ID权利的,这个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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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2-7-2007 23:00:59 | 只看该作者
两个人pk一下吧
找一个两个人都可接受的方式
采取绅士般的决斗的方式
输的一方放弃

如果有必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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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2-7-2007 23:02:3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女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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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2-7-2007 23:17:09 | 只看该作者
。。。 就这样啦,给我老夫面子 。。。开开玩笑没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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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2-7-2007 23:19:47 | 只看该作者
教训啊教训!---看来以后注册ID,为避免误会,需要 中文、拼音、英文 通吃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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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2-7-2007 23:22:00 | 只看该作者
才看到这个贴子,不知道引起一场误会,大家知道,分开了就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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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2-7-2007 23:23: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ubbycat 于 12-7-2007 21:16 发表
I just figured out yesterday:

格美: wife
gemei: husband and LD

haha

chubby cat 和我开的玩笑一样也,你太有才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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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2-7-2007 23:36: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ana 于 12-7-2007 23:00 发表
两个人pk一下吧
找一个两个人都可接受的方式
采取绅士般的决斗的方式
输的一方放弃

如果有必要的话


剪刀石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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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2-7-2007 23:43: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12-7-2007 21:16 发表
建议GEMEI取消ID
因为"取名...引起纠纷"
尤其格美现在是斑竹ID

你在我心中原来的形象骤然崩塌   在OZ生活了这么久 "官"本位的移旧仍然这么根深蒂固 不就是和斑竹的意见不同么 用得着这样"斩首"处理么?

[ 本帖最后由 punky 于 12-7-2007 23: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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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3-7-2007 00:34: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unky 于 2007/7/12 23:43 发表

你在我心中原来的形象骤然崩塌   在OZ生活了这么久 "官"本位的移旧仍然这么根深蒂固 不就是和斑竹的意见不同么 用得着这样"斩首"处理么?


不是意见不同啦,gemei和格美是夫妻,ID有点容易让人混淆,不是你想得那回事啦。

老麦那个想法后面自己也说了,是一开始的建议而已。再说就算按照那个规定,我们也要投票的。“总版主”那个ID是没办法的,因为实在是容易和管理员混,这个那位筒子我看也能理解,这个在表决流程中。GEMEI这个ID我看没必要去表决了,用了这么久了,而且都有个帖公告了。

有什么意见提,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偶们改,包涵啦

[ 本帖最后由 pal2002 于 13-7-2007 00: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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