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经历稍微补充一下:
1.是应该马上知会移民局,移民局会告诉你你的CASE FILE NUMBER, 以后有什么事情你可以凭这个号码咨询. 其实, 309签证的持有人每次离境,都是有义务事先通知移民局的, 要提交书面申请和声明, 而移民局也默认你有责任主动通知他们, 不过不确定不这么做有什么惩罚.
2.好像不是初次申请而是初次签证批准后两年?有的人会提前, 有的不会, 可能视乎签证官风格.如果两年够时间了还没有收到信件(信件上面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告诉你你的签证官名字以及联系方式,还有需要递交什么资料,包括最后递交日期等等)可以去移民局询问.
3.要求提供的资料需覆盖两年.需要提供共同生活和暂时分居期间仍然保持持续关系的证据比方联名户口,保险,帐单,租约,信件(尤其是公共机构或者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朋友以你们两人作为收件人的信件),照片,邮件,通话清单之类,还要填一堆表格:160,886,888,1022,1101,体检(离境超过一定时间)时候还要填26和80, 还要提供在中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公证.
4.主申请人拖了两年不是问题,反而分居生活在移民官眼里可能更加需要解释.比方说就算没有两人一起的照片,也可以提供你LD和你家里人一起的照片之类..
感觉概括而言就是合情合理的解释和充分的证据,两年内的所有证据都要小心保存.
[ 本帖最后由 小魔怪 于 21-7-2007 23:4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