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李嘉诚好友、李嘉诚基金会董事周凯旋为感谢邓湛在长江实业相关项目审批中的帮助,给了一笔共50万美元的咨询费,由张玉栋、邓湛和王秀玲分配
张玉栋的第二项指控中,即卷入华人首富李嘉诚旗下公司。
据邓湛供述,李嘉诚的公司委托张玉栋在华设立长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设立和记黄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于无法律明文规定,审批者内部原则认为,外资在境内不能同时设立一家以上投资性公司。商务部成立之时,此真空地带已纳入商讨范畴。
郭京毅所在的条法司认为应该放开,邓湛所在的外资司也赞同。邓事后供述:“我当时认为这个项目是李嘉诚的,按照他的实力部里会批准,另外张玉栋、周凯旋也找过我,所以2003年底,我在内部报批材料上签了字。”
据香港维港公司执行董事王秀玲介绍,其2004年4月告诉张玉栋,李嘉诚好友、李嘉诚基金会董事周凯旋为感谢邓湛在长江实业相关项目审批中的帮助,给了一笔共50万美元的咨询费,由张玉栋、邓湛和王秀玲分配。
和记黄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后来获商务部正式批复。而在2005年12月1日,长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美元,地址在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内。
同在2005年,58岁的邓湛突来一次重病。据其供述,出院后他思想大变,觉得钱不拿白不拿,正赶上其家附近富力城的房子开盘,故主动提出将50万美元中属于自己的咨询费——约合170万元人民币——拿过来。
王秀玲证实,其效职香港维港公司后开始运作东方广场项目,起草法律文件需要中方律师,邓湛推荐了张玉栋。在王秀玲的帮助下,张玉栋顺利拿到了东方广场、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等项目的法律服务,获利颇丰。而张玉栋的思峰律所,正是设址在李嘉诚投资建成的东方广场。
周凯旋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根据其与张玉栋商定的协议,以项目为结算单位,每个项目的律师费以50万美元为上限。2003年,思峰律所给维港公司发来账单,周凯旋让公司把律师费付给了张;2004年或2005年,张玉栋多次来电,称其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周又支付了上述这笔50万美元“咨询费”。
“我一生人都不会做这些事”,长实主席李嘉诚昨日回应旗下公司及好友周凯旋卷入内地贪污案一事,强调他从来不会做贪污行贿的事情,公司已向作出报道的内地媒体,发出了律师信。
李嘉诚:我一生人都不会做这些事
据香港媒体报道,《财经》杂志日前引述内地法院多份判决书报道,长实、和黄及周凯旋涉及中国商务部高官郭京毅、邓湛贪腐受贿的系列大案,周凯旋曾答应北京律师张玉栋提供50万美元律师费,张玉栋再向邓湛等人行贿,换取商务部审批长实及和黄在内地开设投资公司。据判决书显示,周凯旋曾作为证人就张玉栋案作证,声称在张玉栋一再索要下,其公司又再付了50万美元律师费。
李嘉诚昨天中午出席一公开场合后,回应传媒追访时指已发出律师信,相信不会影响声誉,又强调:“一生人都不会做这些事(贪污行贿),其他机构我不知道,我不会这样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