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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usydwork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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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帖子“都是新移民,何至如此冷酷!”的正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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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11-9-2010 10:33:47 | 只看该作者


[ 本帖最后由 abmm 于 17-9-2010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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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60 收起 理由
mite + 30 精品文章
shell + 20 我很赞同!
whiteorchid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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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11-9-2010 10:38:08 | 只看该作者


[ 本帖最后由 abmm 于 17-9-2010 00: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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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11-9-2010 13:50:19 |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X国人)觉得很可悲。

早就有预感,这个故事没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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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11-9-2010 15:50:19 | 只看该作者

何去何从?

其实旁人意见只供参考,最终还是要LZ自己拿主意。 所以觉得没必要在这里争论啥。。。因为都不是当事人。只有当事两个人才有资格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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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11-9-2010 21:36:21 | 只看该作者

站位不同,想法也就不一樣

對於出租者來說,定了就是定了,如果變更的話,或多或少會有隱性的經濟損失.
而租房者認為,沒住就沒發生費用.而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又不好意思反悔,因些就有了謊言.

其實大多數人來說,都願意聽實情.有時候實情反而得到更多的諒解,而感覺到受騙上當卻是大多數人不願意接受的.

所以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自己決定吧,旁人無須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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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11-9-2010 22:22:29 | 只看该作者
就事论事

[ 本帖最后由 shell 于 12-9-2010 13: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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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 + 50 你太有才了!消消气,回归正题
houbeifang + 10 我很赞同!
出国_ + 1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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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11-9-2010 22:42:50 | 只看该作者
契约精神啊,我一直期待有一天我们也严格按照契约办事。我有时候想在国外很多事情都是自助,比如自己扫描商品。社会建立在契约和诚信的基础上,社会运行成本就可以降低很多。(我并不是说这里就没有shoplifting)。 国内的朋友还没来,或者初来乍到的朋友,请一定要注意培养契约精神。情理不能大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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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dancing + 20 我很赞同!
lilac227 + 25 我很赞同!
shell + 50 情理不能大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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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11-9-2010 23:22:43 | 只看该作者

不退

定金本来就是不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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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12-9-2010 11:50:40 | 只看该作者
就事论事

[ 本帖最后由 shell 于 12-9-2010 13: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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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12-9-2010 11:56:45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说呢 新来的; 有很多考虑事情不够“澳洲化”。  (偶有EXPERIENCE)

我的看法是多体谅吧

钱如果不是太损失; 就退给人家吧

会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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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orchid + 10 我很赞同!
shell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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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12-9-2010 12:22:07 | 只看该作者
10月30号可以入住 今天是9月11号 对吗

看不出有实际的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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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12-9-2010 12:24:01 | 只看该作者
7月26日来看房时给了900澳币做定金,并讲好等8月1日她搬入的时候
7月27日上午,她打电话给我,说她。。。暂时不能搬家了。

如果是找正规中介租房子,这种情况是绝对扣定金的,至少一周。
房东如果免了这笔定金,那是好心做善事。如果不免,那也是澳洲的规矩,口诛笔伐就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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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12-9-2010 13:20: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ernando 于 12-9-2010 12:24 发表
7月26日来看房时给了900澳币做定金,并讲好等8月1日她搬入的时候
7月27日上午,她打电话给我,说她。。。暂时不能搬家了。

如果是找正规中介租房子,这种情况是绝对扣定金的,至少一周。
房东如果免了这笔定金, ...



LZ就是又一个好心办坏事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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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12-9-2010 17:11:15 | 只看该作者


[ 本帖最后由 abmm 于 17-9-2010 00: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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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12-9-2010 19:27:2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找正规中介租房子,这种情况是绝对扣定金的,至少一周。
房东如果免了这笔定金,那是好心做善事。如果不免,那也是澳洲的规矩,口诛笔伐就太过了。

====》

1周是要450刀吗?

[ 本帖最后由 mite 于 12-9-2010 19: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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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12-9-2010 19:27: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bmm 于 12-9-2010 17:11 发表
看看96 和 99 楼

很疑惑 Shell作为版主 有权利去更改人家的发言吗?

既没有人身攻击也没有不当言词 只不过对shell的言论表示不同意见 shell 就可以利用版主的特权更改或删除他人的发言?



如果是 你又有异议
可以去 站务版面 发帖子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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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12-9-2010 19:48:41 | 只看该作者


[ 本帖最后由 abmm 于 17-9-2010 00: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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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12-9-2010 21:21:37 | 只看该作者
而且改的是别人指出他有“地域”那个啥,质疑他的素质。。。感觉不是很舒服。。。大大方方的回帖就是了。。。

原帖由 abmm 于 12-9-2010 19:48 发表


还没到那个地步 只是觉得有异议可以 但是要尊重对方的话语权 不能就这么改掉人家的发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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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_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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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12-9-2010 22:32: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oubeifang 于 12-9-2010 21:21 发表
而且改的是别人指出他有“地域”那个啥,质疑他的素质。。。感觉不是很舒服。。。大大方方的回帖就是了。。。



人非圣贤 孰能无过 是人都有说错话的时候 就像你说的 大方地回个帖子说明就是了 删人家的发言就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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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12-9-2010 23:11:35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上升到这么高的高度啊,好吧,俺也借帖子正式回复下:

1、对于本人可能产生误解的跟贴已经清理了,借此对受到影响的XDJM道歉!

2、lauar和出国的帖子跟本贴无关,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人身攻击,根据《版主管理条例》(2010年3月版)对版主的授权,对帖子做了相关处理。

3、如影响到lauar和出国两位的发言自由权利,深表抱歉。如实在不理解,可自行再发言一次即可。

4、abmm说的好,“人非圣贤 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希望谅解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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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untuhk + 50 谢谢分享!
mite + 3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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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12-9-2010 23:17:54 | 只看该作者
男人 大气点; 会有出息的。
格局太小; 不会有什么出息。

【 偶的自勉。 不敢说已经做得很好了。 但是努力中。 和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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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 + 50 签字档很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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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12-9-2010 23:55:00 | 只看该作者
抱歉 好像是现在招租是10月份。
这个事情是8月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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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13-9-2010 00:16:56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么说骗人肯定是不对,不管是单身妈妈·,还是单身爸爸,还是任何人。

LZ把你损失的2周房租留下,剩下的还给那个骗子。骗子必须得到惩罚,否则她还会去骗别人,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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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13-9-2010 01:06: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hell 于 12-9-2010 23:11 发表
哈哈哈,上升到这么高的高度啊,好吧,俺也借帖子正式回复下:

1、对于本人可能产生误解的跟贴已经清理了,借此对受到影响的XDJM道歉!

2、lauar和出国的帖子跟本贴无关,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人身攻击,根据《 ...


对版主想要维护自己正面形象的心情表示非常理解,不用重发帖了,既然LZ已经认识到自己的偏颇,以后自己注意就是了,只是以后要改帖之前跟发帖者说一声,大家都能理解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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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13-9-2010 09:3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1 abmm 的帖子

为什么说人家是"孤儿寡母"?
单亲妈妈有好几种可能.
如果不是寡妇,你这不是在咒人家孩子的父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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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13-9-2010 10:09: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xiao 于 13-9-2010 09:38 发表
为什么说人家是"孤儿寡母"?
单亲妈妈有好几种可能.
如果不是寡妇,你这不是在咒人家孩子的父亲么?


一时疏忽 无心冒犯 sorry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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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13-9-2010 10:16: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retty 于 13-9-2010 00:16 发表
不管怎么说骗人肯定是不对,不管是单身妈妈·,还是单身爸爸,还是任何人。

LZ把你损失的2周房租留下,剩下的还给那个骗子。骗子必须得到惩罚,否则她还会去骗别人,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



事实上,楼主已经退了450,扣了450.
按租金220一周,可以理解为扣了2周的租金,退回2周的租金ed(要不吧多的10刀退了,就两清了?)

[ 本帖最后由 shell 于 13-9-2010 1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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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13-9-2010 10:18: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bmm 于 13-9-2010 10:09 发表


一时疏忽 无心冒犯 sorry sorry


这个讨论人品和规则的帖子,变成道歉贴了。

大家都人品爆发了呢  哈哈哈哈  赶快去买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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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13-9-2010 10:23: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12-9-2010 23:55 发表
抱歉 好像是现在招租是10月份。
这个事情是8月份的。



LZ的房子在2周之后租不租是LZ的自由,不应该作为退不退款到依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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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13-9-2010 14:0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6 yong1982 的帖子

妈妈当然是带着孩子才叫妈妈,所以这个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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