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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满清四奇案之"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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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9 05:0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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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1:

刺馬案始末
1870年8月21日早上10:30左右,馬新貽自校閱場觀清軍射箭訓練閱兵返回督衙時有人攔路喊冤,刺客張文祥趁隙以匕首刺殺,延至隔日不治身亡[1]。張文祥事後供稱,痛下辣手主因是馬「不仁不義」,張文祥但闪烁其词,實情則未供出。

案發前,江蘇巡撫丁日昌子丁慧衡於秦淮河畔為煙花女子與馬之幕僚官爭風吃醋起衝突,被馬令逮捕丁兒,丁是湘軍系統[2];一說馬就任是奉慈禧太后令密查湘軍掠奪多少廣東太平軍財寶。

魁玉審理刺馬案月餘,毫無進展,9月25日,張之萬赴江寧與魁玉會審,马新贻手下袁保庆等人要求严刑问讯,张之万以:“案情重大,不便徒事刑求。偿未正典刑 而瘐死,谁负其咎”拒之,最後仍無結果,张之万同魁玉上奏说:“凶犯张汶详曾从发捻,复通海盗,因马新贻前在浙抚任内,剿办南田海盗,戮伊伙党甚多。又因伊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拦舆呈控,未准审理,该犯心怀忿恨。适在逃海盗龙启云等复指使,张汶详为同伙报仇,即为自己泄恨,张汶详被激允许。……本年七月二十六日,随从混进督署,突出行凶,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朝廷動怒,再派刑部尚書鄭敦謹與曾國藩親至兩江總督府查案,慈禧太后曾問曾國藩:「此案豈不甚怪?」曾國藩答:「的確怪。」慈禧太后促曾國藩接任兩江總督並速至南京查案,曾以病延遲數月未行;第二次慈禧太后再問起,曾才赴任。抵達江寧後,曾國藩不著急審案,每日翻看《閱微草堂筆記》,鄭敦謹抵江寧後,曾才開始調閱案卷,鄧之誠《骨董三記》說:「國藩不欲深求,必有不能深求者在。」

鄭敦謹連審14天,仍查不出實情,只好和曾国藩联名上奏:“此案张之万等审讯的结果是实!”1870年三月二十六日,朝廷下旨,将刺客张汶祥凌遲死。郑敦谨感嘆官場黑暗,索性辞官回家。

未及一年,曾國藩病逝於前身是太平天國洪秀全天王府的總督府內,遂為懸案。

馬新貽被刺一案,後來成為不少戲曲、電影、電視劇中「刺馬」的題材。



材料二:

马新贻平生

  马新贻(1821~1870)回族,菏泽城东北西马垓村人。祖辈几代为清朝官吏。27岁中进士,先后任安徽建平知县、合肥知县、安徽按察使、布政使、浙江巡抚、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等职。清同治九年(1870年)7月26日遇刺身亡。皇上亲赐祭文、碑文,特赠太子太保,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袭,谥"端敏"。江宁、安庆、杭州,海塘以及菏泽都为他建有专祠,有地方还规定每年春秋,官为之祭。
  1853年(清咸丰三年),马新贻任合肥知县时,曾随钦差大臣袁甲三率兵镇压太平军,攻破了太平军占领的盛家桥、三河镇等据点。其后,庐州城被太平军占领,他招募骁勇进行训练,以图克复。因太平军刚到,马新贻暂避其锋芒。后乘其不备,夜间火烧太平军营,大败太平军,攻占了庐州。由于镇压太平军有“功”,升庐州知府。
  1858年(清咸丰八年)任按察使时,舒城、六安等州县失守,陈玉成率军进攻庐州,马新贻随同清军官兵迎战,被太平军打得大败。庐州重新被太平军占据。因而被清政府革职留任。1860年(清咸丰十年),钦差大臣袁甲三保举马新贻复官。1862年(清同治元年),马新贻回家奔丧百日后,赴大营办理军务,署庐州、凤阳、颍川兵备道,随安徽巡抚唐训方巡视蒙城、亳州。1863年(清同治二年)他在蒙城战胜太平军升安徽布政使。
  1864年任浙江巡抚。在任期间,修筑海塘,奏减杭、嘉、湖、金、衢、严、处七府浮收钱漕,复兴各府书院等。不久任闽浙总督。
  1868年(清同治七年)二月,任浙江、福建总督,八月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1870年(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赴署右箭道校阅操练,回署衙时遭捻军张汶祥行刺身亡。这一案件顿时轰动全国,朝廷命护督将军魁玉与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后又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会同新任两江总督曾国藩复审,以张汶祥潜通海盗图谋报复定案,张汶祥被凌迟处死。
  “东南三大政,曰漕,曰盐,曰河”[1](德庆《序》)。漕运、盐政和河工是江、浙两省行政事务中的重中之重,核心所在。
  一、主持完成浙江减漕运动
  咸同之际,清廷内忧外患,统治遇到巨大危机。与军事活动相配合,清廷也着手推行政治攻势,大力施行收买人心的举动。其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减赋运动。减赋运动曾广泛开展于诸多省份,虽时间不尽相同,但主要集中于核定地丁漕粮、裁革部分浮收。
  咸丰七年(1857年),湖北兴办减漕之后,户部即欲浙江照办,但遭反对,有人指出:“浙江情形不同,尚须从轻。江浙州县痼疾太深,亦恐非目今长官所能钤制。”表示只有由铁腕人物出面,浙江减漕才有成功的希望,“非欲迟也,盖有待也”[2](卷三《抚鄂公牍一》,《致钱萍矼枢密》)。同治二年(1863年),福建道监察御史丁寿昌奏称,浙江应乘机减赋,并建议各州县按应征漕米旧额永减1/3(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福建道监御史丁寿昌折)。六月初三日,清廷发布上谕,著闽浙总督左宗棠通饬杭嘉湖三属,“将实在征漕税则详细确查,各按重轻分成量减。”(同治二年六月初三日)由于军事需要,左宗棠随即赴闽剿匪,减赋事宜由刚刚接任的巡抚马新贻承担。
  同治四年三月二十二日,马新贻奏称:“浙西三府为财赋之区,贼之蹂躏亦深,数年之间,穷乡僻壤,搜括无遗,昔之繁盛村落,今则一片荒郊。”(同治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浙江巡抚马新贻折)他首先对当年三府应征缓征免征钱粮进行分别请示。闰五月,他又会同左宗棠陈奏浙漕应征分数,即按8/30的比例,将浙江各属漕粮全部额减。共计浙省额征漕白米1147300余石,除南匠正耗133863石、白粮舂办米13039石不减外,应减米266765石,分别按等核减。
  清廷完全同意马新贻的意见,谕令立即将减漕之事“刊刻誊黄,遍行晓谕”( 同治四年五月十一日),浙江减赋运动遂告一段落。
  早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浙江就有很严重的浮收问题。马新贻于减漕之外,又乘机主张裁减漕粮浮收。他所主持的浙江减定浮收章程,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点:一、正额照常征解,惟杭嘉湖漕米额征数依谕旨酌减。二、一切陋规概行禁革,对浮收加以裁减,仅酌留平余为办公费。三、严禁大小户之分。这些规章均能与裁减浮收相辅而行,故都获得了良好的结果。[5](卷一,《核减杭湖二属浮收钱粮数目折》,同治四年四月十二日)。四年九月,马新贻与藩司蒋益沣、粮道薛时雨等人,访查各州县征收漕南旧规,除酌留耗余以为办公之费,其余悉改新章,其中以裁革海运津贴所省最多。通过核算,杭州府可减浮收64653石,嘉兴府可减285387石,湖州可减136866石,合计减浮收米486906石。另外,漕南统征分解,米款向以征剩漕米归南,“多系疲玩,小户历来折钱完纳,今一并核减”,三府南米,共计减浮收钱247千余串。(同治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浙江巡抚马新贻折)
  二、最终确立两淮盐法规制
  经陶澍和陆建瀛先后推行票法,清代的两淮盐法改纲盐为票盐,盐制为之一变。自同治三年起,两江总督曾国藩整顿两淮盐法,聚多数散商为少数整商,票法为之一变;经后任者李鸿章之改行循环票法于淮南,票法制度再变。
  七年九月,马新贻被任命为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自马新贻接手两淮盐政以来,他随即着手进行了一些调整。七年年末,他即因场商疲乏,令运商预缴五成盐价。关于预付盐价一事,马新贻称,盐价本运贩应付之项,如垣商资本不充裕,多付一成之价,即可多收一成之盐,“实至公不刊之论”。每年湘鄂西岸及食盐各岸,尚可运三十四、五万引,通泰二十场产数不过四十三、四万引,产数之多于销数者,计只八、九万引,合八折上下。如各场各垣皆有八折可销,则所占搁者仅止二成,“岂场商绝无资本,不应稍有余盐存堆耶”!究其原因,无非是可以抢售甲年之盐,而售及乙年之盐,以致苦难得售者,乙年犹未售甲年之盐,“不公不平,莫此为甚”。所以,非查计额产,派给重照不可。故须确查各场总盐数,分十二个月,按月划给。如遇畅销,则提给一月,如遇滞销,则缓给一月,此外不得丝毫通融。惟本年入夏以来,场盐日跌一日,运商几以意外之赢,为固有之利,“一旦令归绳墨,遵章缴价,必不遂其私愿”。故惟有严定扣缴之法,使场商无可脱空。
  当然,马新贻亦表示,无论如何,不能占搁商人的资本太多,鄂、湘、西、皖各岸,均应自领咨之月起,以半年为限,由总局确查花名引数,及领咨月分,凡已逾半年限期之商,即令照章预缴盐价3两。未到半年限期之商,谕令到限即缴,违者将引扣除。如此量予区别,可场、运两便。
  同治八年正月,正阳督销局知府王治覃称,因商贩有谓公行不便者,遂令各归各行买卖,但由公行成交立票,委员监盘。公行为杜弊恤商而设,乃行之积久,商贩不以为便,应请即行停撤,“免为行户假托、商贩藉口”,故申请将正阳关公行裁撤,这一建立立即得到马新贻的批允。
  寓票于纲的做法,也必然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同治八年三月,两淮盐运司方濬颐称,鄂、湘、西、皖四岸,运商循环额引,经过曾国藩与李鸿章的先定改定,“意美法良,诚为至当”,乃办理未久,各商贩纷纷禀请更名,大都先系全本,继思分伙,亦有始用伙名请运,后复改归本商本名者。此种情形,更名之后,原足以昭核实,但其中亦有不知顾忌,以票牟利,旋买旋卖,更而又更,“致有循环之名,转失循环之实”。前经核议,必须实非卖票、情理可原者,准于开纲时取保更名,于册内注明,第二次环运不准复请更易。而且,当时李鸿章还特别强调,凡更名之商,只准于开纲一月之内上报备案,迟则一概不准。嗣后虽初定循环之时,各商贩或纠资合运,或合伙出名,其更名之事,均属情有可原。现在鄂岸已环运1次,湘岸、皖岸各已环运2次,西岸更是已环运3次,其中应行更改名商历数次环运,自必早经分晰清楚,“乃各商仍请更名不已,难保无卖票顶替情事”。考虑到环运章程,原欲“收散漫而归于齐整,由票法而渐复纲规”。似此每纲必更直以引票为射利之具,因而借票争控之案层见叠出,“转为商累”。现在鄂、西、皖三岸,业经先后禀请开纲,而赴局禀更存记之商已不下数十户。若不重申禁令,明定章程,将更而又更,伊于胡底!所以他向马新贻建议,要将更名之案永远停止。当然,各岸运商不皆尽在扬城,若遽令停止更名,似嫌太骤,应分别办理,以昭公允。故除鄂、西、皖三岸新纲环引已据各商呈请更名,由局查核详请外,其余各商如实有应更原委,仍请照旧限一月内呈明。至三岸下纲环引及湘岸戊辰春秋两纲,如有应更之商,请限两个月呈明核办。这一提议得到马新贻的批准。
  取消验资之法后,旋因小逻堡堤工需款甚巨,盐商借机要求独断盐利之权。同治八年九月,据署海分司许宝书称,淮北票贩久营盐业,自同治三年曾国藩厘定新章后,“元气稍舒”。但利之所在,趋之若鹜,验资之法生,结果携资之人,“率皆外来之户,仅图卖号之利”,即如本年之验资,流弊极大,不特票贩借资认利,成本加增,新商得引之后,亦大多抬高引价,“卖号而不办盐,甚有携挟厚赀,专放重利,旬日获利数千两者”,此自然系利归中饱之现象。淮北盐商要求按实运花名册引数,将来年接运正额派分。为此,他们公同筹议,共同捐银30万两,以供小逻堡堤工之需。报效之银,分为两批交纳,先交现银一半,另一半则随课完缴。对于此次报效,“不敢仰邀奖励,惟恳将前奉批准循环转运章程恩赐,查照现运花名引数”,“准予递纲循环,免再按纲验赀”,希望清廷能予以永久特权,以后不再滥招新商。当然,如盐商有误运误课之事,则不在此例,仍可随时补充。
  马新贻同意盐商的意见,并于九年二月上奏相关事宜:“北鹾收效之捷,全在删除溢引”,盐无壅积之虞,商获转输之益。惟盐务向为利薮,销路一畅,盐商往往趋之若鹜。近年来每值开纲之进,苦于商多额少,不得不验明赀本,减折派运。唯此中弊窦,颇难枚指,故自己上任之初,即与年曾国藩面商,停止验赀之法,就旧纲花名,准其承运新纲,试办年余,商情称便。此次兴修运河堤工,各票贩踊跃输捐,尤著成效。故经过讨论,嗣后应责成原运各贩,“循环转运,以清弊源而垂久远”。
  由于马新贻延续了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在两淮盐政改革上的思路,在淮北地区也实行“循环给运”,结果导致票盐名称虽存,实质上已是纲法的复旧,“大利尽归于商,而司鹾政者反不得操进退盈缩之权,有票者恃循环制度为恒业,藉票本问题为根据,以垄断两淮盐利,与纲商之窝本无异,变相复纲,仍蹈专商引岸之覆辙,票法精神消息殆尽至此,两淮方面的盐政制度已经基本定型,鲜有变化。有学者评论:“自此以后,淮北亦继淮南而变相复纲,两淮票法精神于是完全破坏”。
  三、积极投身河工
  同治四年正月十五日元宵节,刚刚赴任浙江巡抚不久的马新贻,即上疏陈情“水利宜急兴修”,指出浙江海塘关系紧要,必须加大力度。同治四年正月十五日)随后,他于正月二十六日离开杭州,带领督办塘工之前臬司段光清、杭嘉湖道苏式敬等沿塘履勘。经调查得知,自李家汛至尖山,150余里的地段,石塘缺口不下百余处,大者二、三百丈,小者亦数十丈,其中,以翁汛最为险要,“潮宽势猛,潮汐洗刷,片石无存,塘内沙土淤垫,民舍深埋”。若再不加紧堵筑,则更加不可收拾。由于经费有限,又缺乏石料,此段地区只能先筑柴坝。但这里土性松浮,虽加以柴坝木桩,只能堵浸润之水,不能遏冲激之浪。马新贻决定在省城设立海塘总局,饬委藩司蒋益沣、运使高卿培筹备工需,与苏式敬等人认真饬办:凡石塘之倒塌者,建筑柴坝以御急湍;塘脚漏水、桩木朽烂者,于塘外修筑柴埽以保护之;塘后附土低陷残缺者,亦即填实培厚以免坍卸。整个工程于二月初四日开始兴工,制定好相关章程。并由翁家埠设立分局,由段光清、苏式敬驻工监督。虽然现在经费奇缺,亦“不敢因经费艰难,稍存漠视”,如实有不敷,“于藩关各库,酌量筹拨“。他还绘制了海塘缺口图上陈朝廷。
  此后,马新贻“每月巡视塘工,审官吏之勤惰,察工料之坚窳,栉风沐雨”,所到工地,并不通知属员,故人几不知。[10](同治五年条)五年正月,马新贻奏称,修筑海塘的难度超出想象,经过自己的多次实地考察,“益知工程关系之重,雇夫储料之难,未能迅速集事之苦,实有不寒而栗而者”。本来经费已经不敷,加之太平军起后,浙江各地人口稀少,所需之木柴砍伐无人,“虽经委员入山设法招募,现采现装,每月不过二十万石上下,实不敷用”,每致减工待料,抢筑未能应手。即如所需桩架,原来当地人烟稠密,所需之数百副,一呼即至,现在则只能弄到二十余副。总之,各种困苦情形,难以一一描述。他称自己自去年夏秋以来,“辗转于中,每至午夜彷徨,寝馈俱废”。为解决缺乏木材的难题,他决定派员赴严州山内购买山树,“调派兵勇前往砍伐,运济工用”(卷三,《海塘经费支绌现尽力筹办折》,同治五年正月二十日)。
  柴坝仅为权宜之计,难以持久,故萦绕于马新贻心中的,仍然是想修筑石塘。海宁州之绕城石塘,久已坝坏,“贴近城垣数十步外即属巨浸,正当潮势顶冲,朝夕震撼”,较之他处更为险急。五年八月十九日,马新贻亲临该处,周历目观,认为修建难以再缓,决定先行在此处开工。九月初九日,马新贻在海宁州城内设立专办石塘分局。根据以往的经验,从前兴修海塘石工,以采购塘石为最难。而此处坍毁旧塘,除碎小之石多已陷入沙底外,其大块塘石未尽陷没,可以抵用。故马新贻决定雇集夫船,分头打捞,以节经费,如旧石实在不敷,再行设法采办。石塘、坦水、盘头、石堵各工,约需银24万余两,虽然较以前所需价格倍蓰,但“欲求工归实际,不能不按照时价确估购办”。整个工程于十月初六日开工,马新贻又再次到海宁州,率同在工各员,“恭祭潮神”。卷四,《开办海宁石塘绘呈图说折》,同治五年十月十一日)
  就在马新贻上陈兴办海宁州石塘之际,他收到了朝廷寄来内阁侍读学士钟佩贤的奏折。钟佩贤称,海塘关系东南大局,“此项工程非用数年人力、数百万帑金不足以臻巩固,若为苟且补苴之计,岁费仍不下数十万两,而工之能否无虞,仍不敢必”。(同治五年九月十三日)马新贻乘机上奏称,柴坝与石塘相为依附,并与土塘互为表里。现在所兴办之石塘工程,即以柴坝作为后盾,层层保护,“未办石塘,柴坝固难延缓;既办石塘,柴坝亦难中止”(同治五年条)。
  同治六年正月,马新贻陪同新上任的闽浙总督吴棠巡阅海塘,逐段勘验工程。两人从仁和县李家埠起,沿海宁州尖山绕行至海盐,察看海塘140余里,“于潮汐来时亲立塘上,亲加察看”。自开工以来,浙江海塘已堵缺口2258丈余,计筑柴坝2957丈余,又完成埽工、埽坦等4724丈余。因为在水中作业,一日两潮,旧有的灌灰浆办法无法干透,每多渗脱,故他们用严州所产之茑萝捣浸和灰,参以米法,层层灌砌,复于临水一面用桐油、麻绒仿照艌船之法,加工艌缝,“此现办石塘较之历办章程,格外讲求实在情形也”。考虑到浙江全境之石塘兴办,所需非用七、八百万、费十余年时间不可,他们决定,拟于丝捐及盐货各厘局内,每年拨银80万两,并佐以海塘捐输,专备塘工之需。马新贻还表示,自己“惟当督饬在工各员,视如家事,各矢慎勤,成功不厌其精,求用款务归于核实”。
  同治六年十二月,海宁绕城石塘即将竣工,马新贻又奏请续开西防石工。经查,西防石工总计须建复、折修条块鱼鳞各石塘总共约估银386780余两,又有移建盘头裹头等项,共计约需银489000余两,其中包括了酌加二成例价,其原因在于,“兵燹后百物昂贵,不得不按照时价确估”。(卷五,《海宁石塘将竣接办西防石塘勘估折》,同治六年十二月初三日)在这一奏折得到清廷的批准后,西防工程于同治七年正月十八日开工。(卷六,《兴办西防石塘开工日期折》,同治七年正月二十六日)
  兴建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恐怕则是善后了。为此,马新贻特奏陈中、西两塘已竣柴坝的善后章程:一、西中两塘已竣柴坝仿例保固以专责成。由于工程较大,按完工先后,相关各员负责保修两年。二、岁修经费筹拨专款。本次共建成之5574丈余,仿道光年间办法,每年拨工用银65000两。三、抢护险工随时勘估赶筑。四、已竣柴埽各工责成厅备加意防护。杭防道每月巡查一次,厅备十日巡防一次。每年每兵循例种柳树100株,“以期盘根入土而固塘基”。五、岁修领银不得扣减。六、岁修柴木宜早筹备。七、西防十二堡已竣柴坝盘头应加抛块石。(卷六,《拟护中西两塘已竣柴坝各工善后章程折》,同治七年正月二十六日)可见他对此问题的考虑是相当周详的。
  此后,马新贻被任命为闽浙总督,后因并未上任即被提升为两江总督,在离浙交待相关事宜时,他奏称,海塘除西中两防柴坝及海宁绕城石塘均已奏报完工外,截至四月止,东防柴坝未办者尚有900余丈,西防埽工埽坦未办者亦有900余丈,中塘埽工埽坦未办者1100余丈,核计原估工段已办七成以上。(卷六,《交卸抚篆经办事件分别开单进呈折》,同治七年闰四月初二日)均与原定计划相符,可见他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除了海塘,马新贻还注意加强对日常河道的维修。湖州之乌程、长兴两县滨临太湖,凡泄水入湖之处大多淤塞不通,同治五年九月,马新贻新临查勘,饬令湖州府除就地筹捐外,由省局拨费兴办。(卷六,《交卸抚篆经办事件分别开单进呈折》,同治七年闰四月初二日)五年十一月,马新贻奏请勘办绍兴闸港疏浚淤沙。(卷四,《勘办绍兴闸港疏浚淤沙并借拨经费折》,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六年十一月,马新贻奏称,仁和县属艮山门至海宁州一带,河道称为运盐河,上接省垣,下达苏郡,从前河路通畅,商贾流通,聚为一大市镇。兵兴之后,大受打击。此段河长七八十里,分属于海宁与仁和,河被沙淤,几与岸平,农商均为不便。该处兴修虽然经费较巨,“然既于农田、民食、商贾均有裨益,自应设法开浚”。至河内所起沙土,即以南岸民地堆积,河成之后丈量占地若干,请免两年钱粮,两年后如可栽种桑麻木棉,再行奏闻。[5](卷五,《仁和海宁属运盐河淤塞借款开浚片》,同治六年十一月初四日)绍兴府之东西江塘为山、会、萧三县保障,同治四年五月,冲决几及千丈,其余坍缺不一。马新贻举办亩捐并垫借钱十万串,工程于七年二月完竣。经逐段查勘,“尚无草率偷减等弊”。[5](卷六,《交卸抚篆经办事件分别开单进呈折》,同治七年闰四月初二日)这些皆可圈可点。
  马新贻调任两江总督后,即于七年十二月奏称江南河工情形。他奏称,江南河务以修筑运堤为最要。自淮河改由运河出海后,岸堤日形吃重,加之裁撤南河后,东西两坝年久失修,再值夏秋之交,险工迭出。在赴任途中,自己即沿途履勘小罗堡等处,发现西堤水势甚大,难以施工,惟有先将东堤择要兴办,“总期于今冬明春水涸时赶先修筑完竣”(卷七,《酌拟应办事宜六款折》,同治七年十二月初九日)。可见他仍然以河工水利为急务,保持了自己的一贯作风。
  八年六月,运河东西两堤工竣,马新贻亲往验收,途中中暑,“咽喉肿痛,甚至饮食不进”(同治六年六月条)。八年,他又乘冬令水涸,奏明由盐务筹捐,赶修小罗堡西堤工程。又安徽各属堤岸被水冲决,亦与安徽官员面商筹款兴修之法。九年三月,他亲赴小罗堡等处河工巡视。据奏称,他逐行上堤,“逐段锥试,尚属饱满”。(卷九,《会勘运河堤坝工程完竣回省片》,同治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值得注意的是,马新贻虽然重视水利,却绝不好大喜功,不做“形象工程”,不做无用功。同治八年十一月,针对已经并无多少实际操作可能的修复运河通漕事宜,他明确指出,运河工程浩大,黄河泛滥,“人力难施”。(卷八,《江北冬漕先筹河运折》,同治八年十一月初六日)九年六月,针对翰林院编修蔡则云等人恢复淮河故道的建议,马新贻又奏称,欲挽淮归故,必先大浚黄河。但这样一来,非数百万金不能成功,当此国家多难、饷需支绌之际,势难筹此巨款。只能分别缓急,次第兴工,期以数年或有成效,“不求速效,但求实际;不求利多,但求患减;为得寸得尺之计,收循序渐进之功”,明确反对盲目乱上项目。(卷九,《筹浚淮水故道折》,同治九年六月初七日)
  马新贻与刺客张汶祥
  祁建
  马新贻生活的晚清,政府腐败,社会动荡,五花八门的事可谓层出不尽。当时马新贻作为两江总督、封疆大吏被刺,更使得朝野震惊,举国倾注。马新贻是山东菏泽人,跟李鸿章同榜,于道光二十七年中的进士,被分发到安徽当知县。马新贻官场大道走得一帆风顺,异常顺利。他在安徽做官,打洪杨,打捻军,由县而府,由府而道,一直做到安徽藩司,有“能员”之称,历任巡抚都很赏识马新贻。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马新贻就由二品官升到了两江总督。这是个实权职位,位置虽在疆臣之首直隶总督的下面,但手里的实权却在直隶总督之上。因为清廷财源的主要来源,基本都来自两江总督下辖的省份。
  当然马新贻是个有品有德的清官,他在江南积极兴修水利,并着手减轻农民负担,颇受百姓爱戴。马新贻的妻子知道马新贻遇刺身亡之后立即自杀。这件事情有史书记载,原文写的是“坠金”自尽。你想,如果马新贻是个好色之徒,他老婆会这样吗?历史人物和电影人物还是不同的。
  马新贻能坐上实权最大的两江总督的位置,有一部分依靠的是他自己的实力。“马新贻精明强干,操守亦好。他在安徽服官多年,对两江地方最熟悉。剿捻的大功告成,淮军裁遣回籍,要马新贻这样的人,才能把那些骄兵悍将,妥为安置。”但其不断高升,可遇不可求的机遇也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原因。当时,太平天国失败,太平军被“荡平”后,清朝廷不必再依重湘军,加上有传言说曾国藩有谋取帝位野心,慈禧太后的心不塌实了,想方设法不让曾国藩在江南坐大,于是裁撤湘军,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
  马新贻是在上任两江总督两年后被刺的。那是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马新贻去督署西边的校场演武厅参加阅射。马新贻在1869年时,在江宁练了四营新兵,新兵们每天都会操演两次,专习洋枪、抬炮、长矛,每月二十五校阅。当时江宁还有一年一度的总督阅射,允许百姓参观,为江宁一大盛典。因七月二十五日下雨,校阅之期便延迟了一日,二十六日马新贻参加完阅射像往常一样步行回官署,当时有负责警卫的督标中军副将喻吉三和替总督传令的武巡捕叶化龙及两三名马弁跟着马新贻。当马新贻一行人走到官署后院门口时,从人群中闪出一人,边口呼冤枉,边拔出匕首,刺入马新贻的右肋。
  刺客名叫张汶祥,46岁,河南汝阳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宁波贩卖毡帽,据说当过四年太平军,还救过一个叫时金彪的清军俘虏。后来看到太平军大势已去,便与时金彪出逃,回宁波与南田海盗团伙往来密切,做过洪匪李侍贤的裨将。张汶祥束手就擒、自报姓名。第二天,马新贻毙命。
  堂堂两江总督竟然在总督府被刺身亡,对风雨飘渺的清朝廷来说,不仅是种打击,也是讽刺。慈禧太后接到奏报后吃惊地表示:“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
  可更奇的是刺客张汶祥的供词。据张汶祥供称,他之所以要杀马新贻,动机有三点:一是张汶祥回到宁波后,发现一个叫吴炳燮的人霸占了自己的老婆,还有钱财,人财两空的张汶祥找到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请他断个公正,但马新贻未受理。张汶祥只好到宁波府告状,虽妻子回来,但钱却丢了,气急之下,逼老婆吞烟自尽,张汶祥认为马新贻应对自己的不幸负一定责任;二是张汶祥曾经有一些海盗朋友被马新贻捕杀;三是马新贻明令禁止张汶祥私自开的“小押”(重利盘剥的典当行)生意,绝了张汶祥的生路,加深了张汶祥对马新贻的愤恨。新仇旧恨,使得张汶祥动了杀心,将马新贻刺杀。
  这份供词是官方认可的定谳,签字画押后,如今尚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张汶祥为何“刺马”?清廷给出的答案是“听受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1871年10月,张汶祥被剖腹挖心,祭奠马新贻。
  刺马真相难求
  ■刺客交代了三点行刺动机,漏洞百出
  1870年(同治九年)8月22日,上任仅两年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在箭场参加完阅射后步行回官署,刚走到官署后院门口,突然从人群中闪出一人,一边口呼冤枉,一边拔出匕首,刺入马新贻的右肋。冷兵器时代的刺杀行动技术含量要求非常高,荆轲刺秦王尽管挖空心思最终还是一去不复返。可是,就在检阅完军队回家的路上,在成群的亲兵随从护卫下,堂堂的两江总督竟被一个大街上窜出来的刺客刺中了,而且刺得非常到位,马新贻第二天就毙命了。怪不得慈禧太后接到奏报后吃惊地表示:“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
  更奇的还是刺客的供词。据刺客供称,他叫张汶祥,46岁,河南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宁波贩卖毡帽,当过四年太平军,其间救过一个叫时金彪的清军俘虏。后来看到太平军势力不支,与时金彪趁机逃出,辗转回到宁波,与南田海盗团伙往来亲密。他交代的杀人动机有三点:一是他回到宁波后发现自己的老婆和钱财被一个叫吴炳燮的霸占了,于是找到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拦轿喊冤,马未受理。他只好到宁波府告状,虽然要回了妻子,但是钱没有追回来,气急之下,逼老婆吞烟自尽,马应该对他的不幸负责;二是他的很多海盗朋友被马巡抚捕杀,海盗们说他最讲义气,应该杀马新贻为朋友报仇,同时也泄私愤;三是他私自开的“小押”(重利盘剥的典当行)生意被马巡抚明令禁止,绝了他的生路,加深了他对马的愤恨。新仇旧恨加在一起终于使张汶祥动了杀心,一路跟随马新贻从浙江到了福建、江苏,两年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将其刺杀。
  这份供词漏洞百出,却是官方认可的定谳,白纸黑字,签字画押,尚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民间流传的说法:为兄弟复仇?为国家锄奸?
  张汶祥刺马不惜性命处心积虑两年,就出于这么简单的动机?显然不能服众。因此从马新贻被刺起,关于张汶祥的杀人动机就有很多种说法。
  《清稗类抄》就搜罗了另外两种:一说马新贻在合肥办团练曾被捻军头目张汶祥俘虏,张久欲投清,就放了马新贻,并连同其友曹二虎、石锦标与马结为异姓兄弟。后马新贻编选张汶祥的降军为山字营,并屡立战功,很快就升迁到了安徽布政使,对三位出生入死的兄弟却逐渐冷淡。这时正好曹二虎把妻子接来同住,马见曹妻美貌,不仅设法骗奸,还诬陷曹二虎“通捻”将其捕杀。张汶祥为替二虎报仇,将马刺杀。
  另一种说法是,张汶祥最初与一个叫徐弁的同是太平军李世贤部战士。李世贤兵败后,徐投奔马新贻,成了马的亲兵,张汶祥则到宁波开小押店为生。一次,张到杭州访徐,徐密告他说马新贻正私通甘肃回王准备反清(马新贻是回民),回王军队不日将南下,江浙一带由马负责征讨。张汶祥当场怒骂:“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后又因马新贻下令取缔非法营业的小押店,张汶祥生计被断,出于国仇私愤刺杀了马新贻。
  ■“督抚不和”之说在审案过程中得到了官方讨论
  《清稗类抄》成书距刺马案未久,可见这些说法产生很早,但都只在民间流传,而马死于“督抚不和”的说法却得到了官方讨论,此说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由太常寺少卿王家璧正式提出的。
  当时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丁惠衡犯了案子,归马新贻查办。王家璧认为丁向马“请托不行,致有此变”。他还说这个传闻流传很广,而且传播得很远。丁日昌“本系矫饰倾险小人”,江南官员那么多,大家偏偏怀疑他,未必是空穴来风。清廷向来鼓励官员“风闻言事”,王家璧此举也是人臣本分。但他的奏折当时就遭到了主审官郑敦谨的否定 此外,章士钊认为:“夫文祥,官文书明明宣称洪秀全余党,粤捻两通,而其报仇远因,则在南田围剿一役。”章先生所说的南田洪秀全余党,在张汶祥的供词中是海盗,与太平军毫无干系。这很可能是章先生把张汶祥参加太平军的经历与海盗混淆了。说张汶祥为太平军报仇,可能性似乎不大。
  ■湘军集团是元凶的说法缺乏扎实的证据
  马新贻死于湘军集团策划的政治谋杀案的说法起源也比较早,其中论述最全的是高尚举的《刺马案探隐》。他认为,在镇压太平军的过程中,曾国藩的湘军实力逐步做大,成了朝廷心腹大患,于是慈禧把曾国藩调离两江总督的位子,派马新贻担任,以牵制湘军势力。另外,马还肩负着调查太平天国财宝去向的慈禧密令。马的到任触动了湘军集团的利益,所以湘军指使张汶祥刺杀了马新贻。
  马新贻死于湘军主使的一些蛛丝马迹,但并没有给出任何确凿证据,作者提出的一些理由也多经不起推敲。如慈禧密令马新贻调查太平天国金银的下落以及马新贻上任前对兄长表示自己凶多吉少,这两条关键证据,据作者所说,是得之于马新贻后人,这就使其可靠性大打折扣。所以马新贻死于湘军的说法,尽管存在这样的可能,但还缺乏扎实的证据。
  ■此案牵扯面太广,传奇因素众多,真相已被淹没
  曾国藩的幕僚薛福成曾在日记中说:“或谓必有指使之人,或有以帷薄事疑马公者。盖谓汶祥奋不顾死,非深仇不至此也。”
  张汶祥究竟受何人指使?是湘军、太平军还是海盗?如说因帷薄事(男女欢合之事)被杀,似乎又陷入了“渔色负友说”,此说如此盛行,原因何在呢?张汶祥的供词是官方捏造的吗?为什么供词中张会说“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如果张与马并不认识,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张对马怀有如此深仇大恨?如果张与马相识,马的遗折为什么说自己是被“不识姓名之人”所刺?刑部尚书郑敦谨审完案后未及回京复命就在途中上书以病乞罢,而他14年后才亡故。是因为未审出真相,羞于做官吗?一切都是未解之谜。
  总督被刺杀本来就罕见,何况又纠结着湘军、太平军、捻军海盗,甚至传教士等众多集团,牵扯到慈禧、曾国藩、丁日昌等重要人物,包含着反清、报仇、夺妻等诸多传奇元素,怪不得说法蜂起、真相难求。也许正因为太受关注,世人给出的答案太多,反而将真相淹没了。郑认为丁惠衡的案子始终都是丁日昌大义灭亲,自行奏办,不会向马请托,当然也不会有怀恨杀人的事。事实的确如此,况且丁惠衡当时尚未投案,未经审理,更没有被杀头,丁日昌恐怕不至于因为走后门不成就动了杀心。
  ○“刺马案”刚发生不久就被改编成了戏文,被京剧、文明戏等各种艺术形式编演。1949年“刺马”故事被搬上银幕,此后在香港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其中最有名的版本是张彻1973年导演的《刺马》。而最新版本是陈可辛的《投名状》。
  ○《投名状》中有一个情节是太平军苏州守将变相自杀,死于刘德华扮演的清廷将领之手,这纯属虚构。事实上,淮军攻破苏州时太平军的将领是慕王谭绍光。他16岁参加太平军,后隶属忠王李秀成,勇敢善战。在苏州保卫战中,他在议事过程中被太平天国内部的叛徒刺杀。


材料三:

陈可辛3亿人民币巨制《投名状》上映在即,其故事蓝本“张文祥刺马案”再度引起关注。“刺马”案与杨乃武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及太原奇案并称清末四大奇案。而“刺马”案不仅是奇案,亦是疑案。其他三案虽然曲折,最终也都真相大白,唯独“刺马”案疑窦重重,囫囵结案,因此亦成为清末民初文学与戏曲演义的热门题材。电影《投名状》便是在前人创作上的重新发挥。
大清国的“华南虎”案

       1870年8月22日(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马新贻来到江宁(今南京)督署西边的校场,循例一月一次,校阅新兵演习洋枪射击。校场离督署甚近,马新贻每次都是走路来回。这一次阅兵完毕,马新贻依旧是在警卫的簇拥下,步行回署。将近便门时,一位他的山东老乡突然拦路下跪,要求救济,马新贻与随从护卫的注意力都被此人吸引。这时,背后又有人高叫:“大帅伸冤!”马新贻一回头,那人忽地掏出一把短刀,只见亮光一闪,刀刃没入右胸,马新贻大叫倒地。刺客当即被蜂拥而上的护卫们拿住,而马新贻则延至次日,伤重不治。

    清朝总督,威仪甚重,两江总督执掌清朝财赋的主要来源地江苏(包括上海)、江西、安徽三省军事民政,尤为疆臣领袖,而竟然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被刺客一击而中。此亦是有清开国250多年以来未有之事,自是朝野震动,举国侧目。清廷先命江宁将军魁玉会同两江“严讯”,“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魁玉等复奏:“凶犯……直认行刺不讳,而讯其行刺之由,尚属支离狡诈”。朝廷不满,又加派漕运总督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同熬审”同时调大学士、直隶总督曾国藩接任两江总督主审此案,12月再加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以软差大臣身份驰赴江宁复审。就这样几派钦差重臣,折腾了大半年, 到1871年3月14日,曾国藩、郑敦谨联衔上奏,以“漏网发逆(注:太平军)挟恨复仇”具结该案,刺客张文祥被处凌迟极刑,并剖心致祭马新贻。一件大案至此,似乎已成定谳。然而,参审官员事后的种种异常表现,却令人觉得此案结犹未结,另有不能道破的隐情。

首先是参与会审的两位马新贻亲信——江宁布政使孙衣言、营务处总办袁保庆(袁世凯的嗣父)都拒绝在奏结上签字“书诺”,也就是不承认审讯的结果。孙衣言更把质疑写到了马新贻的墓志铭上:“贼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实,而叛逆遗孽刺杀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经断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惧,而狱已具且奏,衣言遂不书‘诺’。呜呼!衣言之所以力争,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直指供词不实,忿忿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其次,钦差大臣郑敦谨审结出奏之后,不等朝廷答复,就匆匆离开江宁;未及回京复命,就中途称病辞官回家。按清制,钦差不回京复命是要受处分的。而郑竟然置之不理,不免令人诧异。郑敦谨翰林出身,先后任左都御史、刑部尚书(相当于今日的最高监察长官和司法部长),因为办案铁面无私赢得“青天”之名。他在离开江宁之日,对曾国藩按官场礼节致送的程仪(送别礼金)拒而不纳,如此不给面子的举动,是不是要表示对与曾国藩会审结果的不满?而郑辞官后终身不复出仕,又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他心灰意冷?

    清末四大奇案中,其他三案的苦主都是中下层百姓,一旦蒙冤,洗刷不易。但经过家属不屈不挠的抗争,以及有良心官员的细加推究,最终都沉冤得雪。而“刺马”案,受害者为一品大员、刺客当场擒获,理当最容易获得真相,为何竟如当下的“华南虎“案一般,虽有官方说法,却不为舆论信服,反而成为离真相最远的一案?

"刺马"原由的N个版本

      张文祥为什么要以性命相搏刺杀马新贻?案发之后,茶楼酒肆、梨园戏院,乃至文人骚客间就演义出多个版本。后因官员反复审讯,迟迟不能结案,更助长了飞短流长,为此案加添了层层迷雾。总结起来,大致说法有五:

      说法一:马新贻渔色负友致杀身之祸。这个版本下又有两个开头,一说马新贻未发迹时,曾与绿林出身的张文祥等三人结义;另一说是,马新贻为县官时,曾被捻军小头目张文祥等俘虏,张文祥等一心受招安,不杀马新贻,反要求与之结为兄弟,互相取信。马新贻为求脱身,答应了。总之,结义兄弟加入马新贻统率的山字营(马新贻字谷山,军营以字为号),成为马新贻攻打太平军、捻军的得力臂助,为马挣下了富贵前程。但马发迹后竟然忘本,因觊觎二弟妻子的美色,设计害死二弟强占其妻,三弟张文祥不耻其人,故杀之复仇。      

      说法二:马新贻因审理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丁慧衡致死人命一案,造成督抚不和,从而致祸。此说由太常寺少卿王家璧上折力主之,但无证据支持。因马新贻审理的结果,不过是将丁慧衡斥革,并无杀身之深仇大恨。

         说法三:马新贻在两江力剿海盗,张文祥为友复仇,杀之。 说法四:马新贻私通回民起义军,张文祥“忠心报国”,决意刺杀。这种说法得自于张文祥的口供。但经过对质,被证明是张熬审不过,戏侮主审大员的胡乱攀诬。

    说法五:马新贻是死于政治刺杀,“幕后黑手”是湘军势力。第一种说法,自“刺马”案发生后,就在坊间广泛流传。但可疑之处甚多:其一,若张文祥果为马新贻义弟,则可从容下手,从容逃脱的机会很多,不必在大庭广众公然行刺,搭上自己宝贵一命。其二,马新贻果因渔色负友而死,那终审结果说他死于太平军的复仇,视同“阵亡”,就是饰功美化之词,他的家人与亲信没有理由不接受。

    第三种“海盗复仇说”,为首派钦差大臣张之万会审后奏报朝廷,但未被采纳,故有再派曾国藩、郑敦谨两位重臣同审的下文。

    张之万是清末名臣张之洞的哥哥,弟弟是探花郎,哥哥更厉害,是状元郎,兄弟先后高中鼎甲,为传颂一时的佳话。状元郎当然是聪明人,张状元还是个胆小的聪明人。一到江宁,就看出情势不对,弄出个含混其辞的审问结果来糊弄上头。后接到调任江苏巡抚的朝命,更是如蒙大赦,连夜开拔。十足“不立危墙之下”的君子。如果说,已被马新贻打得七零八落的海盗喽罗能令警卫森严的钦差大臣害怕至此,显然不太合情理,能令张大人害怕的,只能是仍然势力强大的“幕后黑手”,再细考江宁将军魁玉及两江官场在此案审理上的支吾其词,更见得那“黑手”是这些官老爷们也不敢惹的,而当时有势力且又有“刺马”理由的,只有湘军集团。

    第五种说法,正见诸于随郑敦谨审理此案的刑部司员颜士璋《南行日记》。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刺马”是政治谋杀?

    后世史家,多持湘军“刺马”说。认为至少有如下三个理由,令湘军必“刺马”而后快:

    一、湘军自1864年攻下太平天国首都“天京”(也就是江宁,今南京)后,就视两江为自己的地盘。但朝廷却不容湘军坐大,1868年把曾国藩由两江总督调任天子脚下的直隶总督,派不属湘军系统的马新贻继任,并落实裁撤湘军。其时马新贻不过47岁,资望既浅,又无显赫军功。纯是朝廷为了制衡湘军势力培养出来的政治新贵,湘军中人,如何容得下这根“眼中钉”?

    二、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后,其中不乏将领。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而是到处游荡掳掠,成为一大公害。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办,抓到为害百姓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对他恨之入骨。

    三、有闻马新贻奉有慈禧太后密旨,要他追查太平天国宝藏下落。太平天国在天京经营十年,积聚金银财宝无数。清廷本指望在攻克天京后,以这笔财富填补历经十多年内外征战空虚已久的国库。岂料天京在被湘军“九帅”曾国荃率军围困四十余天陷落后,这笔财宝却不翼而飞。有传闻指曾国荃攻进天京后,纵兵将天王府抢劫一空,然后一火焚之。事后,湘军中人多有回乡购田置地,大起豪宅的。当时朝廷曾让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查报太平天国国库的下落,曾国藩却只对以天王府已被大火焚毁,瓦砾全无。而马新贻要调查此事,不被杀人灭口才怪。

    马新贻被刺后,执掌朝政的慈禧太后和恭亲王显然看出了一些端倪,急调湘军老祖宗曾国藩回两江坐镇,以防局面变坏。但曾国藩态度却很奇怪,两度上折称病请辞江督。当时在直隶总督任上的曾国藩正为办理“天津教案”焦头烂额,国人责他媚外,洋人责他惩办不力。如能调任江督,正可顺理成章脱离这个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境地,而曾国藩竟想赖在天津不走,除非他认为,“刺马案”比“天津教案”更麻烦,更尴尬。

    虽然曾国藩屡辞不获之下,又受了朝廷几顶夸他“老成持重,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等高帽,不得不勉强赴任,却是一路拖延。抵达江宁后,每天不过会客看书,也并不急着审案。而后来在与郑敦谨共同审案的过程中,曾国藩又往往沉默寡言,极少发问。郑敦谨进行了将近半个月的审讯后,曾国藩不过是淡淡的提示郑敦谨,恐怕案子还得象以前那样奏结。曾国藩的消极态度中有什么样的隐情,耐人寻味。最终,因曾国藩一个“实无指使别情”的奏片,朝廷中止了追求“刺马”案真相的努力。这句话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但出自勋高柱石的曾国藩,力量非同小可,无非告诉朝中军机大臣:不要再问了,问下去就没什么好结果了。

    自始至终,可以说朝廷一直力主“刺马”案另有主使,并且不断降旨以推动审讯工作,前后参加审讯的官员多达五十余人。但直到最终,也没有审出幕后主使,朝廷迫不得已接受了审讯结果,只有以死后哀荣来安抚马家后人,上谕赏加马新贻太子太保衔,照总督阵亡例赐恤,入祀贤良祠,列国史传,并赐谥端愍。又令在马新贻曾经为官的江宁、庐州等地及其家乡荷泽建立专祠,春秋官为之致祭。其子马毓桢加恩赏给主事,分刑部学习行走。

    1871年4月4日,张文祥被处以凌迟之刑,剖心致祭。曾国藩罕有地以大学士兼总督之尊,亲临监斩。有人推测,这是怕没有他这个“老祖宗”现场弹压,保不定会有散兵流勇“劫法场”的情事发生,这将没法跟朝廷及马家交代,那这“刺马”案就不能像眼下那样,稀里糊涂 “善了”啦。

    纵观张文祥一击即中的“刺马”过程,明显是有准确情报的精心安排。而案发后,立即有“刺马”案戏文上演,让马新贻渔色负友之说广为传播,还有湘军将领给张文祥立碑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但这高人高到哪一层,是什么样的来头才能令主审官员噤若寒蝉,令曾国藩一力回护,令朝廷投鼠忌器?已故台湾史学家高阳先生怀疑到曾国藩的亲信、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头上,还有人更大胆地怀疑到曾国藩之弟“九帅”曾国荃,甚至怀疑曾国藩亦有可能知情。然而,便是今时今日眼皮底下发生的“华南虎”案,我们尚且无法逼近真相,要把一百三十多年前的悬案推个水落石出,今人力有不逮了。


材料四:

刺马案曾国藩是幕后疑凶?
2008-08-22 14:04:36 来源: 网易历史综合 网友评论 34 条 点击查看  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就算是湘军二号人物曾国荃也没这种心计与能力。
1870年8月22日(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

马新贻来到督署西边的校场,循例阅射。(由于原总督衙门被太平天国改为天王府,太平天国失败后,天王府被曾国荃一把火烧为灰烬。马新贻调补两江总督,总督衙门尚在修建中,故而只好暂借江宁府衙门作为总督衙门。当时阅射的校场实际上是江宁府的校场。江宁府衙门在现今的南京内桥南首,中华路北段西首。校场即在衙门的西边,也就是现今的南京市第一中学一点地方。)

上午10时左右,马新贻首先阅毕,先行从督署后院西便门步行回署。旗牌在前引道,后有众多扈从随侍。每年一度的总督阅射,是当时江宁的一大盛典,允许百姓参观。因此马新贻回署的箭道两旁,挤满了围观的百姓。就在总督回衙途中,忽然从路旁人群中冲出一个老人,头顶状纸,大声喊冤。




马新贻遇刺前检阅军队的校场

清朝政府有明令,地方官员遇到拦路喊冤的人,必须接状,以示关怀百姓疾苦,所以大官外出,遇到拦路喊冤的人是常事。护卫人员接过状低,递给总督。马新贻把状纸草草看了一遍,叫兵丁将喊冤人带回衙门。突然间也不知从旁跳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手执四寸匕首,亮光一闪,便刺进了马新贻右肋。马新贻扑倒在地。跟随差弁方秉仁迅速上前抓住刺客的辫子,夺过匕首,其他差弁一拥而上,将其扭住。中军副将喻吉三听到呼喊,急忙赶到,喝令将凶犯捆缚。刺客却是并不逃跑,操着北方口音高声嚷道:“刺客就是我张汶详。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说毕仰天狂笑,从容就缚。

家丁张荣急忙扶起马新贻,见其面如土色,双手紧抱胸部,萎缩着身子,众差弁忙将其抬进督署。江宁将军魁玉、江宁布政使梅启照以及司道各员闻讯后,即刻飞奔督署探视。伤口深至数寸,血迹模糊。此时马新贻已经呼吸困难,精神萎靡,生命垂危。

马自知命不能保,便口授遗疏,令其子毓桢代书,请魁玉代呈朝廷:“伏念臣身经行阵,叠遭危险,俱以坚韧固守,幸获保全。不意戎马余生,忽遭此变,祸生不测,命在垂危,此实由臣福薄灾生,不能再邀恩眷。而现当边陲未靖,外患环生,既不能运筹决策,为朝廷纾西顾之忧,又不能御侮折冲,为海内弥无形之祸,耿耿此心,死不瞑目。”23日下午,终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马新贻命丧府衙。

(附录马新贻遗摺全文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奏为微臣猝被重伤,命在顷刻,伏枕哀鸣,仰祈圣鉴事。

窃臣由道光二十七年进士,以知县即用,分发安徽。到省后迭任繁剧,至咸丰三年以后,军书旁午。臣在营防剿,随同前漕督臣袁甲三等克复凤阳、庐州等城,驰驱军旅,几及十年。同治元年苦守蒙城,仰托国家威福转危为安。旋蒙文宗显皇帝及皇太后、皇上特达之知,洊擢至浙江巡抚,升授浙闽总督。同治七年六月,恭请陛见,跪聆圣训。出都后,行抵济宁即蒙恩命调任两江总督,九月到任。两江地大物博,庶政殷繁。江宁克复后,经前督臣曾国藩、前署督臣李鸿章实心整理,臣适承其后,谨守成规,而遇事变通,总以宣布皇仁休养生息为主。本年来旸雨幸尚调匀,民物渐臻丰阜。臣寸衷寅畏,倍矢小心,俭以养廉,勤以补拙,不敢稍逾尺寸,时时以才智短浅,不克胜任为惧。

五月间,天津民教滋事,迭奉谕旨,垂询各海口防守事宜。臣一闻外人要挟情形,愤懑之余继以焦急,自顾身膺疆寄,苟能分一分之忧,庶几尽一分之职。两月来,调派水陆各营并与江皖楚西各抚臣,及长江提臣密速妥商。所有公牍信函皆手自披答,虽至更深漏尽不敢假手书记。稍尽愚拙之分,弥懔缜密之箴。所有水陆布置事宜,甫于本月二十五日详析密陈在案。二十六日遵照奏定章程,于卯刻亲赴署右箭道校阅武牟月课,巳刻阅竣,由署内后院旁门回署。行至门口,突有不识姓名之人,以利刃刺臣右胁肋之下,深至数寸,受伤极重。当经随从武弁等将该犯拿获,发交府县严行审讯。一面延医看视,伤痕正中要害,臣昏晕数次,心尚明白,自问万无生理。伏念臣身经行阵,叠遭危险,俱以坚忍固守,幸获保全,不意戎马余生,忽遘此变,祸生不测,命在垂危。此实由臣福薄灾生,不能再邀恩眷。而现当边陲未靖,外患环生,既不能运筹决策,为朝廷纾西顾之忧,又不能御侮折冲,为海内弭无形之祸,耿耿此心,死不瞑目。惟有伏愿我皇上敬奉皇太后懿训,益勤典学,时敕几康,培元气以恤疲氓,运远谟以消外衅。瞻恋阙廷,神魂飞越!

臣年甫五十,并无子嗣,以胞弟河南试用知县马新祐之子胞侄童生马毓桢为子。臣待尽余生,语多舛误,口授遗摺,命嗣子马毓桢谨敬缮写,赍交江宁将军臣魁玉代为呈递。无任依恋,屏营之至。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历史上关于马新贻被刺的原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般说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说马新贻“渔色负友”,张汶详为友复仇,刺杀马新贻。

第二种是说马新贻因审理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丁慧衡致死人命一案,造成督抚不和,从而招致杀身之祸。

第三种是讲因为马新贻力剿海盗,张汶详为友出头,刺杀马新贻。

第四种则是马新贻私通回匪,张汶详为之不平,决意刺杀。

第五种是由于政治原因,马新贻被湘军集团设谋而杀。

马新贻“渔色负友”之说来源于地方戏文,最早见于《江湖奇侠传》。流传最广的就是张相文在《南园丛稿》中刊出的《张汶祥传》。此说构织了一个被民间津津乐道的桃色绯闻,塑造了一个侠肝义胆,为友复仇的刺客张汶详的形象。具体的情节是说马新贻在尚未发迹时,曾和张汶详以及另一个人结为兄弟,马新贻为老大,另一个人为老二,张汶详排行老三。原来老二和老三皆为绿林中人。马新贻的军功,颇得力于老二、老三。但马新贻对这两个人的进官入仕,并不出力,故而两兄弟对马早已不满于怀。又因老二之妻貌美,久为马新贻所占。马新贻为剪除后患,蓄意加害兄弟,每每以传递军书之类的疲劳任务,交与兄弟执行,最终使得老二抱病而卒。张汶详为替二哥报仇,动了杀机。案发以后,张汶详被凌迟处死,并被剖心,其死极为惨烈。故而一般舆论均同情于张汶详,对于马新贻背信弃义,强占人妻,因奸逼命的行为,众声愤恨,并宣扬张汶详为友复仇的义勇行为。1973年,台湾最先将其搬上银幕。到了八九十年代,马新贻“渔色负友”之说越炒越热,各种以此为底本的小说、电影、电视剧纷至沓来。

但这种说法却是破绽多多。如果说张汶详与马新贻有这等兄弟关系,则随时随地都有机会刺杀,何必非要在校场动手呢?当时马新贻的扈从众多,下手未必能得,并且自身不能逃脱。再说马新贻的四弟马新祐自幼跟在马新贻的身边,直到马新贻被刺身亡。马新贻的事情他最清楚不过,如果马新贻因为“渔色负友”遭刺,那麽他也应该接受最后的朝廷为他哥哥保面子的结案,而为何却终觉疑案未明,抱恨终古。

至于第二种督抚不和之说,却有些许缘由。

1870年的那场较射,按照惯例总督和巡抚都要参加,但江苏巡抚却并不在场。当日,阅射分为四棚,马新贻亲阅头棚。本来应由巡抚检阅第二棚,但江苏巡抚丁日昌恰巧头天奔赴天津,协助曾国藩审理天津教案,故而只得改由洋务局张道台阅第二棚。总务巡营处杨道台阅第三棚。总理保甲局部郜道台阅第四棚。

所谓丁日昌之子案,原发生于1869年10月。当时有太湖水师哨勇徐有得、刘步标到苏州城闲游妓馆,正遇丁日昌族人都司丁炳、范贵等,双方遂发生争执。时值苏州亲兵营薛荫榜带兵巡夜,便将双方各责四十军棍。徐不服,复遭杖责,四天后因伤身亡。江苏巡抚丁日昌上奏将丁炳、薛荫榜斥革。其余人交马新贻审讯。事后,丁日昌查知侄子丁继祖以及时任知府的儿子丁惠衡皆在案内,上奏请将二人革职。马新贻奉旨接案后,委托江宁布政使梅启照以及江苏按察使应宝时等人会审。丁继祖投案,但丁惠衡传唤未到。此案因丁惠衡拒不到案,一直拖到1870年7月方才结案。经审讯定案,薛荫榜、丁惠衡、丁继祖以及丁炳斥革。因丁惠衡尚未归案,马新贻上奏请交朝廷议处。

当时马新贻被刺,据丁惠衡案结仅四十余天。故而朝野上下,多有督抚不和的流言。太常寺少卿王家璧上奏直接指出总督马新贻被刺与江苏巡抚丁日昌有关。他上奏说:“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被案,应归马新贻查办,请托不行,致有此变。”还说,“闻此言者非臣一人,臣所闻者亦非一人所言”。他的话不假,当时不仅江南官员对此议论纷纷,就是远离江南的地区也多有“督抚不和”的传言。

而丁日昌眼看大火就要烧到自己头上,便急速赶回苏州。他迅速上奏请求朝廷敦促已经被任命为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到任。丁日昌曾是曾国藩的幕府和亲信,属于湘军集团的人物。如果曾国藩到任,局势无疑会有利于丁日昌。故而,更给“督抚不和”的论调增添了层层疑雾。但刺马案是否果真为丁氏所为,历史上没有更多的资料给以证明,只是留下了上述影迹,供人猜测。

至于第三种说法,则可从当时审案官员上奏的案犯的供词中,找到一些根据。在1870年12月漕运总督张之万、江宁将军魁玉上奏的一个奏折中,审讯官员称:凶犯张汶详,以前曾为发捻,后来又同海盗相通。马新贻以前在任浙江巡抚时,曾经力剿海盗。张汶详的同伙多被马新贻捕获刑杀。而张汶详的妻子罗氏曾被吴炳燮诱拐。在马新贻巡游至宁波时,张汶详曾经拦轿呈控,但当时马新贻并未受理。因此张汶详更是怀恨在心。受海盗龙启沄的指使和鼓动,张汶详既要为同伙复仇,又要为自己泄愤,因此便有刺马一案。虽然这种解释也顺理成章,但就当时的朝廷,也不相信这种解释。认为刺马一案必然另有隐情,幕后必有主使。谕令已经调补两江总督的曾国藩,速回江宁府再次审理案件。并且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员奔赴江宁复审。




张汶详的供词(部分)

第四种关于马新贻私通回匪,招致杀身之祸的说法,本源于张汶详的供词。

在江宁将军魁玉初审张汶详的过程中,张汶详曾经供说马新贻勾通回匪,并说是时金彪告诉他的。但当官府拿到时金彪,并让时金彪与张汶详对质时,时金彪却说:“张汶详诬我说过马大人沟通回匪的话,我伺候马大人多年,他家虽是回教,总没见他与回教人来往。现在官至一品,更不敢遵奉回教,我如何敢昧良心说马大人通回匪,实在是他诬报我的。”面对时金彪的对质,张汶详也改了口供:“小的所供时金彪曾向小的告说马大人勾通回匪的话,是小的前因救过时金彪性命,将他报出帮同作证,好污蔑马大人的。现与时金彪对质,小的也不敢狡执了。”

又有一说据参与笔录口供的人讲,张汶详曾供称咸丰七年他为发捻时,马新贻庐州失守,曾经被其俘获。但当时并不知道马新贻是庐州知府,故而曾将马新贻与时金彪一起释放。当时审讯官员惊愕相视,录供者也停笔不敢记录。事后,当时负责审讯的江宁将军魁玉,并没有将看来显然是无稽之谈的马新贻私通回匪一说上奏朝廷。至于马新贻曾在庐州被俘一事,则更是讳忌莫深。这就难怪后人讹言蜂起,议论纷纷。其实,马新贻庐州被俘一事至今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但马新贻因私通回匪而招致凶险的故事,却不胫而走

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就算是湘军二号人物曾国荃也没这种心计与能力。

第五种马新贻被湘军设谋而杀,引新华网文章如下:

清末四大奇案则是指名伶杨月楼冤案张汶祥刺马,杨乃武与小白菜和太原奇案,也有一说是淮安奇案,这四大奇案都被拍成电视电影,香港导演陈可辛的新作《投名状》就是根据《刺马案》改编的。言归正传,前三个奇案涉及到的10个大案当中,前面五个涉及到宫廷秘闻的,基本上是无证可考的,现在看来是后世杜撰的居多,而后五个奇案当中,唯一的一个还没有盖棺定论的就是张汶祥刺杀马新贻一案了。死者马新贻是山东荷泽人,跟李鸿章同榜,道光二十七年的进士。没有点翰林,也不曾补京官,榜下即用,分发到安徽当知县。进士出身的知县班子,其名叫做“老虎班”,最狠不过。马新贻头一天到省,第二天谒见长官,第三天藩司衙门就挂牌,补了广德州所属的建平知县。从此一直在安徽做官,打洪杨,打捻军,由县而府,由府而道,一直做到安徽藩司,有“能员”之称,历任巡抚都很赏识他。

洪杨平定,马新贻调升为浙江巡抚,第二年十二月,接慈禧太后大恩人吴棠的遗缺,继任闽浙总督。不过半年工夫,移督两江,升官的速度快得让人吃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由二品官升到了疆臣最有实力的两江总督,慈禧和清廷有自己的考虑。太平天国失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但是,如今太平军被“荡平”了,她能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吗?东南卧着一只虎,她睡觉也不安心,于是她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迅速裁撤湘军。对于马新贻,恭亲王推荐的时候说得明白,“马新贻精明强干,操守亦好。他在安徽服官多年,对两江地方最熟悉。剿捻的大功告成,淮军裁遣回籍,要马新贻这样的人,才能把那些骄兵悍将,妥为安置。”




狄龙版马新贻

两江总督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满清有句老话,国家财富,悉出两江。在清代,两江总督下辖的省份是清廷财源的主要来源,因此两江总督的位置仅处在名义上的疆臣之首的直隶总督下面,但论及实权,两江总督的实权是最大的,举个例子,在马新贻赴任前,恭王就提出调曾国藩为直隶总督的建议,慈禧太后就不算太同意,因为直隶总督,虽为疆臣的首领,但地近京畿,上有政府,下有顺天府尹,位尊而权轻,所以不算好缺。

简单点说,两江总督地位就如同今天的上海市市委书记,而直隶总督则相当于北京市市委书记。身为两江总督的封疆大吏马新贻被刺,几乎也成为了清廷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怪事,在当时也有了很大的轰动。我们来看看马新贻被刺一案的过程,从中推断一下凶手。

1.马新贻遇刺经过。

1869年,马新贻在江宁练了四营新兵,规定每天操演两次,专习洋枪、抬炮、长矛,每月二十五校阅,主要的是看新兵用洋枪打靶,地点就在新建总督衙门未完工前,暂时借用的江宁府署西面的箭道。他对新兵用洋枪的“准头”如何,看得很认真,好在出了署西一道偏门,就是箭道,走了来,走了去,不费什么事,所以每一次都是亲临校射。

七月二十五又逢校阅之期,因为下雨,延迟一日。第二天一早,依例行事,到了九点多钟看完,马新贻亦同往常一样,步行回署。后面跟着负责警卫的督标中军副将喻吉三和替总督传令的武巡捕叶化龙,还有两三名马弁。走近偏门,只见有个中年人,用马新贻家乡,山东荷泽的口音喊道:“大帅!”接着便跪了下来,双手捧着一封信,高举过顶。马新贻认识这个人,一见便问:“你还没有回去?”“回大帅的话,盘缠用完了。今天特为来求大帅。”“不是给过你两次了吗?”马新贻的神色显得颇不耐烦。“是……。”正当那人嗫嚅着不知何以为词时,右面又有人高声喊道:“大帅伸冤!”接着也跪了下来。等马新贻回头来看时,那人突然从衣襟下取出一把雪亮的短刀,左手拉住马新贻的手臂,右手往上一递,刀已插入右胸。 “扎着了!”马新贻大喊一声,接着便倒在地上。于是喻吉三和叶化龙等人,一拥上前抓住了刺客和告帮的那个山东人,同时将马新贻抬回上房,找医生来急救。这样一件大事,立刻传遍全城,无不惊诧万分。于是将军魁玉、署理藩司孙衣言、臬司梅启照,还有学政殷兆镛,一起赶到督署,只见马新贻奄奄一息,已无法说话。这班官吏不敢说什么担当的责任的话,只巴望能保得住马新贻一条命。无奈刺中要害,群医束手,延到第二天中午,终于咽气了。

这时,江宁知府孙云锦和上元、江宁两知县会审凶手的供词,亦已呈送到江宁将军魁玉那里。凶手名叫张文祥,河南汝阳人,做过洪匪李侍贤的裨将。供词离奇不经,魁玉看了,只是不断摇头,连称“荒唐”。于是以“行刺缘由,供词闪烁”的措词,飞章入奏。(以上节选自高阳先生的《御座珠帘》)具体案情就如高阳先生所言,笔者也进行过求证,根据各方的资料显示,口径都是一致的,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就是当日发生的真相。堂堂封疆大臣,竟在督署重地被刺身亡,实在是对风雨飘摇的清王朝的一次冲击。

29日,清廷连发四道谕旨。第一,命“ 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赶紧严讯,务得确情,尽法惩办。”第二,“曾国藩著调补两江总督,未到任以前著魁玉暂行兼署。”第三,密旨安徽巡抚英翰加强长江防务和地方治安。第四,“著魁玉督饬司道各官,设法熬审,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上谕未到江宁,27日魁玉又急奏:“拿获行刺之凶犯,始则一味混供,迨昼夜研鞫,据供系河南人,名张汶详,直认行刺不讳,而讯其行刺之由,尚属支离狡诈”。

9月3日,清廷立即谕旨:“情节重大,亟应严切根究”,“务将行刺缘由究出,不得含混奏结”。魁玉一日接到四道上谕,这才体会到个中滋味,仅仅告知“一味闪烁”,“语言颠倒”,“支离狡诈”既不能让朝廷满意,也不能屏止众口。果然,王公大臣纷纷议奏。给事中王书瑞奏道:督臣遇害,疆臣人人自危,其中有牵掣窒疑之处,应派亲信大臣彻底根究,勿使稍有隐饰。5日,清廷再下谕令:“惟以兼圻重臣,督署要地,竟有不法凶徒潜入署中,白昼行刺,断非该犯一人挟仇逞凶,已可概见。现在该犯尚无确供,亟须彻底根究。著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同魁玉督饬司道各员,将该犯设法熬审,务将其中情节确切研讯,奏明办理,不得稍有含混。”清廷一开始就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现在又怀疑非张汶详一人所为,因此口气越来越严厉。

18日,清廷又下谕旨:“张汶详行刺督臣一案,断非该犯一人逞忿行凶,必应彻底研鞫,严究主使,尽法惩办。现审情形若何?魁玉此次摺内并未提及。前已明降谕旨,令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同审办。即著该漕督迅速赴审,弗稍迟延。魁玉亦当督饬司道等官,详细审讯,务得确供,不得以等候张之万为辞,稍形松懈,此事案情重大,断不准存化大为小之心,希图草率了事也。”清廷明确提出“严究主使”,从而抓住了本案的症结。对魁玉审案,似乎不耐烦了,字里行间充满了斥责,态度更加严厉。

24日,魁玉带着几分委屈,几分无奈,几分惶恐,再次奏陈:伏思前督臣马新贻被刺一案,案情重大,张汶详刁狡异常,奴才督饬司道昼夜研审。张汶详自知罪大恶极,必遭极刑,所供各情一味支离。讯其行刺缘由,则坚称既已拼命做事,甘受碎剐。如果用刑过久,又恐凶犯仓瘁致命。不过,魁玉多少还是向朝廷报告一些进展,已审出张汶详是“漏网发逆头目”,曾在太平军侍王李世贤名下领兵打仗,进攻漳州,转战安徽、江西、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张汶详的女儿张宝珍,儿子张长幅,同居之舅嫂罗王氏已被拿获,现在飞咨山西巡抚何璟,要求押解张汶详所供时金彪归案对质。唯有此案的核心即行刺缘由仍无确供。

至此,魁玉审理刺马案已月余,每次奏报几乎不离“一味闪烁”,“语言颠倒”,“一味支离”。那么张汶详“闪烁”的是什么?“支离”的又是什么呢?魁玉没有奏报。

说穿了,恐怕不仅仅是张汶详在支离,魁玉、梅启照这些承审大员也在支离吧!

例如张汶详关于马新贻通“回匪”的供词,虽然是无稽之谈,但魁玉并没奏报。陈功懋在《张文详刺马新贻案真相》一文中说,他的祖父陈镜题,曾参与会审张汶详的录供研讯。据陈镜题回忆,当张文祥(汶详)供马新贻咸丰七年庐州失守,曾被其俘获,因不知马是庐州知府,把马与时金彪一起释放时,“问官相视错愕,录供者亦停笔不敢直书。”“张之万到江宁时,时金彪早从山西解到。张之万、魁玉提讯时金彪时,只有藩臬参与审讯,连审两次均未录供”。

马新贻庐州被俘至今未见到经得起推敲的证据,但有一点可能是真实的,即后来人们所看到的供词是经过删改的,或者说有些供词录供者没有秉笔直书。这就难免物议纷歧,讹言蜂起,给后人留下了无数不解之谜。总督的权柄极重,威仪极盛,居然会在官兵校射的地方被刺,这件事不但令人惊骇,而且无不诧异。因此也没有一个人不怀疑张文祥后面有主使的人,只是主使的人是谁,目的何在?

2.众说纷纭之幕后真相

这时候,江宁那边的审讯还是了无进展。张文祥除了信口侮蔑马新贻以外,对于行刺的原因,是否有人指使,坚不吐实。地方官会审时,态度桀骜不驯,将军魁玉亲自审问时,他只说了一句:“我为天下除了一个通回乱的叛逆,有何不好?”马新贻虽是回教家世,但从洪武初年由武昌迁居山东曹州府,到马新贻已传了十八代之久,是道道地地山东土著,与陕甘回民风马牛不相及,可知张文祥话,完全诬蔑。

但问来问去,到底有句要紧话漏了出来!“养兵千日,用在一朝”,见得他是被买出来的凶手,而且早有密谋。就因为这一句话,署理藩司,曾受马新贻知遇的孙衣言,坚持要求刑讯,但是臬司梅启照和江宁府、上元县、江宁县三地方官都不敢。他们心里都很清楚,有人巴望着能在这时灭张文祥口,一用刑说不定就会在狱里动手脚,把钦命要犯报个“刑伤过重,瘐死狱中”,这个责任谁也担不起。

张文祥本人只有离奇的片段供词,但在江宁城内,却有两种首尾俱全,枝叶纷披的传说:一种是说马新贻与陕甘回乱有关;另一种是说他负义渔色,陷害患难之交。当然,后一个传说更能耸动听闻。

传说中的马新贻,在安徽合肥署理知县时,曾经为捻军所擒,擒获他的就是张文祥。但张文祥久有反正之心,所以捉住了马新贻,不但不向捻军头脑张洛行等人去报功,反而加意结纳,为他引见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曹二虎,一个叫时金彪,四个人拜了把子,然后悄悄放马新贻回去,跟抚台说妥当了,再来接他们投降.

事情非常顺利,张、曹、时三个人都拉了部队,投向官方。上头委任马新贻拣选降众,编设两营,因为马新贻号毂山,所以称为“山字营”,他的三个把兄弟都当了“哨官”。马新贻就凭这两营起家,一路扶摇直上,升到安徽藩司。洪杨平定,大事裁军,山字营遣散,张、曹、时三人都随着马新贻到藩司衙门去当差。据说,这时候的马新贻,已有些看不起贫贱患难之交的意思了。

因此,曹二虎准备去接家眷时,张文祥就劝他一动不如一静,但曹二虎不听,把他的妻子从家乡接了出来,住在藩司衙门里。既来了,不能不谒见马夫人,恰好马新贻也到上房,一见曹二虎的妻子,惊为绝色,就此起意,勾搭上手,只是碍着本夫,不能畅所欲为。

于是,马新贻经常派曹二虎出差,而每一趟的差使,总有油水可捞,曹二虎乐此不疲,马新贻亦得其所哉。这样不多日子,丑闻传播得很快,张文祥不能不告诉曹二虎,他起先还不肯相信,暗中去打听了一番,才知真有其事,便要杀他妻子。张文祥劝他:“杀奸须双,光是杀妻,律例上要偿命,太犯不着。大丈夫何患无妻?你索性就把老婆送了他,也保全了交情。”曹二虎想想也不错,找了个机会,微露其意,谁知马新贻勃然大怒,痛斥曹二虎侮蔑大僚。曹二虎回来告诉张文祥,张文祥知道他快要有杀身之祸了。

这样过了些时候,曹二虎又奉命出差,这次是到安徽寿州去领军火。张文祥防他此去有变,约了时金彪一起护送。途中安然无事,曹二虎还笑张文祥多疑,张文祥自己也是爽然若失。于是第二天曹二虎到寿春镇总兵辕门去投文办事,正在等候谒见时,中军官拿着令箭,带着马弁,来捉拿曹二虎,说他通匪。等一上了绑,总兵徐?戌装出临,不容曹二虎辩白,就告诉他说:“马大人委你动身后,就有人告你通捻,预备领了军火,接济捻匪。已有公文下来,等你一到,立刻以军法从事。你不必多说了。”

曹二虎被杀,张文祥大哭了一场。他跟时金彪表示,一定要为曹二虎报仇。时金彪面有难色,张文祥便指责他“不够朋友”,愿意独任其事。于是收了曹二虎的尸体埋葬以后,张、时二人,就此分手。在这一段传说中,唯一真实的是,时金彪确有其人,现在在山西当参将。

传说中的张文祥,被描画成史记《刺客列传》中的人物。据说,他用精钢打造了两把匕首,用毒药淬过,每天夜深人静后,勤练刺击的手劲,叠起四、五层牛皮,用匕首去刺,起先因为手腕太弱,贯穿无力,这样两年,练到五层牛皮,一刃洞穿。他这样做的用意,是假定严冬有下手的机会,那怕马新贻身着重裘,亦不难一刀就要了他的命。

自从练成这样一番功夫,张文祥暗中跟踪了马新贻几年。一次相遇于杭州的城隍山,因为巡抚的护从太多,无法下手,直到如今,始能如愿。又有人说,马新贻被刺时大喊一声“扎着了!”其实是“找着了”,意思是说冤家路狭,终于被找到了。还有人说,马新贻被刺,看清凶手是张文祥,说一声:“是你啊!”接着便吩咐左右:“不要难为他!”

这些传说,绘声绘影,言之凿凿,民间即令是脑筋很清楚的人,亦不能不相信。因为,不然就会发生这样一个疑问:张文祥刺马,到底是为了什么?同时官场中知道张文祥没有什么详细口供的人,却又讳莫如深,颇有谈虎色变之慨,因而越发助长了这些传言的流播,不久连京城里都知道了。

但替马家不平的,也大有人在,只是有的胆小,不敢多事,有的与后台素有渊源,不便出头。只有安徽巡抚英翰,身为旗人,不涉任何派系,由于跟马新贻私交甚厚,因而上奏,在表扬贤劳以外,“请严诘主使之人,以遏诡谋。”京里又有个给事中王书瑞,奏请“添派亲信大臣,彻底根究”,折子中“疆臣且人人自危”以及“其中或有牵掣窒碍之处,难以缕晰推详”的话,意在言外,连慈禧太后都动了疑心。

于是以五百里加紧的上谕,指派漕运总督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同魁玉,督饬司道各员,将该犯设法熬审,务将其中情节,确切研讯,奏明办理”。此谕刚发,接着又发密旨,说“此事案情重大,断不准存化大为小之心,希图草率了事。”张之万是个状元,也是个“磕头虫”,他的独得之秘的强身之道,是每天临睡以前,磕多少个头,说是起拜跪伏,可以强筋活血。为人深通以柔克刚的黄老之学,所以也是个“不倒翁”,这时接到朝命,大起恐慌,如果遵旨根究到底,一定会成为马新贻第二。

果然,不久就接到了间接的警告,劝他不可多事,这一下,张之万越发胆战心惊,一直拖延着不肯到江宁。

无奈朝旨督催,魁玉又行文到清江浦,催“钦差”快去,张之万只好准备动身,把漕标的精锐都调了来保护,数十号官船,在运河中连番南下,他自己一直躲在舱里不露面。

其时正值深秋,红蓼白蘋,运河两岸的风光颇为不恶,这天由河入江,到了瓜州地方,张之万在船里闷了几天,想上岸走走,走了一阵,忽然内急,就近找了个茅厕方便。野外孤露,四无隐蔽,倘或此时遇到刺客,是件非常危险的事,于是漕标参将,亲自带领两百亲兵,拿枪的拿枪,拿刀的拿刀,团团将茅厕围住。正在收割稻子的老百姓,大为惊异,不知道那里出了什么事?

跑去一打听,才知道是“漕帅张大人”上茅厕。于是张之万人还未到,他的笑话先到了江宁。魁玉一见了面便拿他打趣,“天下总督,漕帅最阔,拉场野矢都得派两百小队守卫。”


刺马案曾国藩是幕后疑凶?
2008-08-22 14:04:36 来源: 网易历史综合 网友评论 34 条 点击查看  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就算是湘军二号人物曾国荃也没这种心计与能力。

3.幕后直指湘军高层

至此,我们已经可以想象到背后的主使人是哪方面的人了,可以肯定的是,这后面肯定牵扯到极为严重的政治力量,否则两江的官员没必要这样噤若寒蝉!


马新贻遗摺其子毓桢代书
不但审案的官吏是这样,连钦差大人到来之后都觉得时事险恶,这不由得不让人深思,张之万怕什么,难道就是一个张文祥么?张文祥现在正关在大牢里面,为什么张之万还要如此忌惮?他怕的不是张文祥,而是张文祥背后的力量。所有这一切,都使人们感到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双无形的手在左右着这一切。有人说是慈禧太后。

不,慈禧太后没有理由杀一个既无兵权,又不属于任何派系的马新贻。正是她,同治七年召见马新贻,密旨马新贻调查湘军攻陷天京后太平天国金银财宝的去向。太平天国经营10年,各种粮饷自不必说,天王府金银财府宝堆积如山,其他王府、将军府也有不少收藏。曾国荃攻陷天京,纵湘军抢掠数天。为了灭迹,又放了一把火,大火烧了几天几夜不息。湘军均饱私囊,大车小辆向湖南老家运送财物,几年中,湘军子弟抢购土地遍及湘鄂。朝野议论纷纷,恭亲王颇有微词,慈禧太后心中不快。

尤其令朝廷坐卧不安的是,十几年来湘军的实力迅速膨胀。太平天国失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但是,如今太平军被“荡平”了,她能允许曾国藩继续呆着吗?为此,他选择了马新贻去拔这很刺。江宁是湘军攻下来的,两江一直被湘军视为私地,他们在那里经营了数年,岂能轻易让给马新贻。

马新贻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自己的军队,了然一身来到江宁,如入龙潭虎穴。难怪李鸿章说:“若七年秋不妄更动,或谷山僻在海滨,竟免斯厄。”而马新贻独犯其忌。

太平天国失败后,湘军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来,他们比土匪还要凶残,明目张胆地肆疾抢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后,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将领。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而是到处游荡掳掠。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有些人本来就是哥老会成员。

湘军裁撤扩大了黑势力,散兵游勇又与黑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

曾任江苏巡抚、湖广总督的郭柏荫对其孙郭公铎说:“张汶祥(汶详)行刺有幕后怂恿者,应是这一类人物,最初有意制造流言的,也是他们。”高拜右在《刺马案与湘军》中说:“刺马案,终清之亡,迄莫详其真相,实则马之死,死于湘军之嚣张气势。”由此看来,刺马案背后的主谋就浮出水面了,正是湘军的势力在背后起作用,然而到底是谁是主谋呢?

史学界到了这个地方就不肯深究了,我看过一些资料,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台湾史学家高阳先生的推论,他认为是江南水师提督黄翼升干的,这里有好几个疑点,以马新贻的两江总督的身份,黄翼升就算有两个胆子也不敢刺杀马新贻的,第二,马新贻被刺后,幕后主使者调用的力量绝非一个江南水师提督所能调动的,第三点,如果真是他干的,就一个水师提督,那么当时慈禧太后马上就可以把他绑到菜市口,何必如此瞻前顾后,裹足不前?由此几点,可以看出,黄翼升绝非幕后主使,他不过是某些人手里的一个走卒而已。

至于到底是谁主使得,笔者在这里大胆推断:幕后主使应该是湘军的大人物,即有可能是曾国藩!之所以这样说,是跟清廷处理这个案件的态度有关,在连审不利的情况下,清廷的口风不仅没有变硬,反而有松动的迹象。

4.清廷转变态度口气放松。

当时慈禧太后正有丧母之痛,身体也不很好,但仍力疾视朝。恭王怕吓着了两宫太后,不敢多说被裁湘军流落在两江的种种不法情事,只在严讯凶手优恤马新贻外,谈到两江总督悬缺,认为非曾国藩回任不可(从这一点看,恭亲王倒是知道幕后真相的)。

远在江宁的张之万一到任,马上想一下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办法是替张文祥想好的一套口供,一要显得确有深仇大恨,完全是张文祥个人处心积虑,必欲得而甘心,借以搪塞“严究主使”的朝命和清命;二要为马新贻洗刷清誉,而且要隐隐含着因为公事认真,致遭小人之怨的意思,这样,马新贻之死,才能有殉职的意味。

这套假口供是如此说法,张文祥本是李侍贤手下的裨将,洪杨平定,他逃到了浙江宁波,与海盗有所勾结,同时开了个小押当,隐姓埋名,苟且度日。等马新贻调了浙江巡抚,海盗为患,派兵剿治。在浙江象山、宁海有一处禁地,名叫南田,向来为海盗所盘踞,马新贻捉住了其中的头目邱财青,处以死刑,另外又杀了海盗五十余名,其中颇多张文祥的朋友,平日常受他们的接济,这一下等于断了张文祥的财路,因此他对马新贻恨之入骨。

这以后又有一连串的怨恨,张文祥开小押当,而马新贻因为押当重利盘剥小民,出告示查禁,张文祥生计顿绝,便起了报复的心。又说,张文祥的妻子罗氏,为人诱拐潜逃,让张文祥追了回来,但人虽未失,卷逃的衣物为奸夫带走了,一状告到巡抚那里,马新贻认为此是小事,不应烦渎大宪,状子不准。不久,罗氏复又潜逃,张文祥追着了,逼她自尽。至此人财两空,认为马新贻不替他追赃,以致他的妻子轻视他,于是立志报仇。

这里面当然也有片段的实情,象张文祥的妻子,背夫潜逃,即有此事。但从整个供词看,疑窦甚多,然而除此以外,别无更好的说法,也就只有自己骗自己,信以为真了。“不过,”张之万只提出了这样一个指示:“一定要凶手自己画供,有了亲供才可以出奏!”

不论案情大小,定罪的根据,就是犯人的口供,这一点梅启照当然不会疏忽。回去以后,立刻传见负责主审的江宁知府和上元知县,传达了钦差张大人的意思,要他们设法劝张文祥,照此画供。但既不能用刑迫供就范,便只有慢慢下水磨工夫,一拖拖了个把月,尚无结果。审出主使人,不是得罪的人更多吗?而且这些人也可能把自己“做掉”,岂不更悲?于是他采取拖延战术,慢慢地审,耐心等待曾国藩的到来。

10月12日,张之万送出第一道奏章:“该犯张汶详自知身罹重解,凶狡异常,连讯连日,坚不吐实,刑讯则甘求速死,熬审则无一言。既其子女罗跪于前,受刑于侧,亦复闭目不视,且时复有矫强不逊之词,任意污蔑之语,尤堪令人发指。臣又添派道府大员,并遴选长于听断之牧令,昼夜熬审,务期究出真情,以成信谳。”同时与魁玉联衔报告,质讯中军副将喻吉三,以及武巡捕候补都司叶化龙等,追究防护失职之责。

由于张之万、魁玉拖延太久,12月9日上谕严加训斥,并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已五旬之久,尚未据将审出实情具奏,此案关系重大,岂可日久稽延!”张之万、魁玉的拖延政策,也遭到朝野抨击。给事中刘秉厚奏劾:“派审之员以数月之久,尚无端绪,遂藉该犯游供,含混拟结。”案子拖延不结,招致更多传闻物议,于是朝廷震怒,12月9日、12日、18日连下三道谕旨。张之万、魁玉成了众矢之的。

12月12日,张之万、魁玉抛出精心炮制的“审明谋杀制使匪犯,情节较重,请比照大逆向拟,并将在案人犯分别定拟罪名摺,”奏道:“凶犯张汶详曾从发捻,复通海盗,因马新贻前在浙抚任内,剿办南田海盗,戮伊伙党甚多。又因伊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拦舆呈控,未准审理,该犯心怀忿恨。适在逃海盗龙启?等复指使张汶详为同伙报仇,即为自己?恨,张汶详被激允许。该犯旋至新市镇私开小押,适当马新贻出示禁止之时,遂本利俱亏。迫念前仇,杀机愈决。同治七、八等年,屡至杭州、江宁,欲乘机行刺,未能下手。本年七月二十六日,随从混进督署,突出行凶,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张之万、魁玉的奏结看来还算顺理成章,但最后露出了破绽。人命关天的法律文书,行文时竟用“尚属可信”四字,不知是何用心。

上谕尖锐地指出,“马新贻以总督重臣,突遭此变,案情重大。张汶详供挟恨各节,及龙启?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实不尽,若遽照魁玉等所拟,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谳。”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此时慈禧太后应该已经得知了幕后有人捣鬼,但是她应该还没有疑心到曾国藩的身上,所以在上谕上虽然有所松动,但是还是比较严厉的。让我们看看曾国藩此时的动向。

5.曾国藩回任两江总督。

这时恭亲王指定的两江总督继任者曾国藩,请辞江督,未能如愿,已经交出了直隶总督的关防,正预备入京请训,就在他出京之前,张之万和魁玉会衔的奏折到了,说张文祥挟仇“乘间刺害总督大员,并无主使之人”,同时定拟罪名,凌迟处死。消息一传,舆论大哗,给事中刘秉厚、太常寺少卿王家璧纷纷上奏,认为审问结果,不甚明确,要求另派大臣,严究其事。

不但舆论不满,两宫太后及朝中大臣,亦无不觉得封疆大吏死得不明不白,不但有伤国体,而且此风一开,中外大员心存顾忌,会不敢放手办事,否则就可能成为马新贻第二。同时就照魁玉和张之万的奏报来说,前面说张文祥怀恨在心,又以在逃海盗龙启沄等人,指使他为同伙报仇,因而混进督署行刺,“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后面却又说:“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由“尚属”二字,可见魁玉和张之万并未追出实情,所以无论从那方面来看,这一案不能就此了结。还要严办的宗旨是大家都同意了的,如何办法?却有不同的主张。

有人以为应该撇开曾国藩,另派钦差查办;有人以为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以外,还有大学士的身分,此案应归他主持。两宫太后召见军机,仔细商量结果,决定兼筹并顾。一方面尊重曾国藩的地位,一方面另派大员到江宁,重新开审。同时为昭大公起见,决定用明发上谕:“马新贻以总督重臣,突遭此变,案情重大!张文祥所供挟恨各节,暨龙启沄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尽不实;若遽照魁玉等所拟,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谳,前已有旨,令曾国藩于抵任后,会同严讯,务得确情;着再派郑敦谨驰驿前往江宁,会同曾国藩将全案人证,详细研鞫,究出实在情形,从严惩办,以伸国法。随带司员,着一并驰驿。”于是谕令曾国藩:“两江事务殷繁,职任綦重,曾国藩老成宿望,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现虽目疾未痊,但得该督坐镇其间,诸事自可就理,该督所请另简贤能之处,著毋庸再议。”

这下子除了曾国藩速回江宁外,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随员赴江宁复审。不仅主审大员撤换,就连司员也全部更换,既显示出朝廷处理此案的决心,也反映出对前审案人员的不满和失望。郑敦谨是刑部尚书,湖南长沙人。道光十五年乙未科的翰林,这一榜是名榜,人才济济,在咸丰初年,红极一时。郑敦谨的官运却不算太好,翰林散馆,当了刑部主事,外放以后,一直调来调去当藩司,但颇有政绩。直到同治改元,才内调为京堂,升侍郎、升尚书。刑部尚书他是第二次做,第一次当刑部尚书在三年前,恰好西捻东窜,山西巡抚赵长龄防剿不力,带兵的藩司陈湜,是曾国荃的姻亲,本人性喜渔色,部下纪律极坏,慈禧太后得报震怒,大年三十派郑敦谨出京查办。结果按查属实,赵长龄和陈湜得了革职充军的处分,而郑敦谨铁面无私的名声,也就传了开来。

因此,上谕发抄,舆论都表示满意,期待着郑敦谨也象那次到山西查办事件一样,必能将这桩疑案办得水落石出,河清见鱼。郑敦谨却是心情沉重,因为他是湖南人,而江宁是湘军的天下。但又不愿借词规避。

过了初五,郑敦谨会同曾国藩约集江宁的司、道、府、县会谈案情,别人都不讲话,只有孙衣言侃侃而谈,说指使的人倘能逍遥法外,则天下将无畏惧之心,又何事不可为?所以这一案办得彻底不彻底,对世道人心,关系极大。又说,民间谣诼纷传,上海戏园中甚至编了“张文祥刺马”这么一出新戏开演,明明是诬蔑马新贻的荒唐不经之谈,而竟有朝中大臣,信以为真,做一首诗,说什么“群公章奏分明在,不及歌场独写真”,马新贻含含冤而死,复蒙重谤,天下不平之事,那里还有过于这一案的?

上海丹桂茶园编演“刺马”新戏,轰动一时,连远在安庆的安徽巡抚英翰,都有所闻,特为咨请上海道涂宗瀛查禁,以及孙衣言所提到的那两句诗,郑敦谨无不知道。那首诗出于乔松年的手笔,郑敦谨跟他虽是同年,也觉得他做这样的诗,实在有伤忠厚。不过乔松年家世富饶,虽做过大官,不脱绔裤的习气,养尊处优,深居简出,跟恭王是倡和的朋友,一时觅不着诗材,信口开河,不足为奇。

6.案件了结曾国藩形迹可疑。

很多资料记载当时的庭审情景,不过说法不同。经过对各种纪录的权衡之后,我大致推断出以下的情形:当时决定正月初七开审,照例由首县办差,定制了簇新的刑具,送到钦差行辕,就在二厅上布置公堂,一共设了五个座位,除去郑敦谨和随带的两名司员以外,另外两个座位是孙衣言和袁保庆的,因为此案的结果,已经可以预见,怕他们两人将来不服,会说闲话,甚至策动言官奏劾,别生枝节,所以建议郑敦谨用钦差大臣的身分,委札孙衣言、袁保庆参与会审。第二天一早,钦差行辕外,聚集了好些百姓,有些纯然是来看热闹,有些则是来替张文祥“助威” 的。

当然,钦差大臣奉旨审问如同大逆的要犯,跟地方官审理案件不同,警戒严密,不得观审,百姓只能在一府两县差役的弹压之下,远远站在照墙边张望。此外从钦差行辕到上元县衙门,一路也有百姓在等着张文祥。他一直被寄押在上元县监狱,独住一间死刑重犯的牢房,但睡的高铺,吃的荤腥,有个相好,钓鱼巷的土娼小金子,偶尔还能进去“探探监”,所以养得白白胖胖,气色很好。

这天一早,扎束停当,饱餐一顿,然后上了手铐,在重重警戒之下,被押到钦差行辕。看到夹道围观的人群,不由得满脸得意,看的人也很过瘾,觉得张文祥为兄报仇,不但义气,而且视死如归,颇有英雄气概,恰恰符合想象中的侠义男儿的模样。等坐了堂把张文祥带了上来,郑敦谨看他一脸既凶且狡的神色,心里便有警惕,所以问话极其谨慎,而张文祥其滑无比,遇到紧要关头,总是闪避不答。那两名司员因为已经得到指示,也是采取敷衍的态度,一句来一句去,问是问得很热闹,却非问在要害上面。

在此期间,有好些人来游说解劝,多云张文祥死既不怕,便无所畏,刑讯之下,倘或任意胡攀,使得案子拖下来不能早结,则各种离奇的谣言,将会层出不穷,愈传愈盛,使得马新贻的清誉,更受玷辱。倘或张文祥竟死在狱中,则成千古疑案,越发对马新贻的声名不利。还有一些人则比较说得坦率,而话愈坦率,愈见得此案难办。他们向孙衣言、袁保庆提出一个难题:张文祥在刑讯之下,据实招供,是湘军某某人、某某人所指使,说不定还会扯上江南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名字,请问办是不办?到时候说不定军机处会来一道廷寄,转述密旨,以大局为重,不了了之,则欲求此刻所得的结果,将张文祥比照大逆治罪,或许亦不可得。

再有少数人的措词,更玄妙得叫人无法置答,说是倘或因严追指使而激出变故,地方受害,只怕反令公忠体国的马新贻,在九泉之下不安。这样,孙、袁二人的执持,反倒是违反死者的本意了。就这样连讯14天,该犯一味狡展,毫无确供。

与郑敦谨并坐正堂的曾国藩,一直默默地听着很少发问,最后对郑敦谨淡淡地说:“将来只好仍照魁、张二公原奏之法奏结。”此时郑敦谨一切都明白了,难怪自己连审14天,终没有结果,原来他们早已设计好了。他心里凉了半截,原来这案子是不能深究的。可是于形势上面判断,自己除了这样做,别无他法,一旦激起湘军兵变,后果不堪设想。

3月19日,郑、曾联衔上奏:“会同复审凶犯行刺缘由,请仍照原拟罪名及案内人犯按例分别定拟。”奏结比张之万、魁玉原来的定拟叙述更加详细,取供、采证、行文更加缜密,但基本内容不出前者,这就是仍照原拟定的意思。所不同的是:第一,特别强调张汶详“听受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第二,对张汶详量刑更加残酷,除了“按谋反大逆律问拟,拟以凌迟处死”外,又增加了一条“摘心致祭”。

当郑敦谨、曾国藩拟好奏结,要孙衣言、袁保庆签字画押的时候,这二位拿出了杀手锏,拒绝在奏结上“书诺”(签字)。不过,曾国藩是何等人物,他也有应对的办法,在奏结中根本不提孙衣言、袁保庆参加会审一事,把朝廷蒙在鼓里。在上奏的同时,把供招抄录分送军机处、刑部存案。

郑、曾这一手很厉害,首先存案,造成既定事实。意思很明白,这是最后定谳。郑、曾在另外的夹片中使用的措词仍然是:“该犯供词,尚属可信。”这一措词是张之万、魁玉在原拟中使用的,为此清廷斥责他们,“不足以成信谳。”而今郑、曾使用,倒不为过,人言人殊。在会衔复奏时,曾国藩特别附了一个夹片,陈明“实无主使别情”。他是个重实践的人,与那些三天一奏、五天一折,喜欢发议论以见其能的督抚,纯然两路,无事不上奏,所以上奏格外有力,附这样一个夹片,虽不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痕迹,但确有用处,意思是知会军机,此案到此就算结束,再也问不出别的来了。这样,倘或还有言官不服,要想翻案,军机处就会替他挡在前面,设法消弭,不致再别生枝节。

郑、曾、张、魁四人反复公开声明,“毫无确供”,那么明知无确供,还要如此定谳,这个定谳当然不是信谳。主审大员明知不应为而为之,何故?可是,朝廷最终也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此时,朝廷大概已经从郑敦谨的奏折当中知晓了实情的经过了,就只好顺水推舟的批准了曾国藩的请求,3月26日,谕旨下达,肯定了郑、曾的奏结。4月4日,曾国藩奉旨监斩,将张汶详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当然,马新贻的家属、旧部,还有些秉性正直的人,心有不甘,但也只能发发牢骚,无可作为。朝廷重视此案,两派钦使,而且对马新贻的恤典甚厚,总算仁至义尽,这口气还能叫人咽得下去。至于案子的办得不彻底,细细想去,也实在有些难处,就只有忍气吞声。

7.真相推测。

此案完结之后,孙衣言倒是不依不饶,他是个读书人,有笔在手,可以不争一时争千秋,他为马新贻所撰的墓志铭,秉笔直书:“贼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实,而叛逆遗孽刺杀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经断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惧,而狱已具且奏!衣言遂不书‘诺’。呜呼!衣言之所以力争,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

这篇文章一出,外界才知别有隐情,对郑敦谨的声名,是个很大的打击。他本来就有难言的委屈,从结案以后,就杜门不出,钦差在办案期间,关防是要严密的,一到结案,便不妨会客应酬。而魁玉邀游清凉山,曾国藩约在后湖泛舟,郑敦谨一概辞谢,只传谕首县办差雇船,定在二月初回京复命。其实郑敦谨心里很明白,他只能以苦笑对之。未等圣旨下达,更没等张汶详正法,他愤然离开了江宁。曾国藩送他程议,他分文不收,两个随行郎中每人收了500两银子。曾国藩和司道各员送他到江边,他板着面孔,头也不回地扬帆而去。郑敦谨并未回京交旨,走到清江就停了下来,打发两个郎中代他回京交旨,声称有病不能回京。

钦差大臣不回京交旨,按清制是要治罪的。曾国藩觉得有点对不住这个湖南同乡,从中斡旋,京里头的恭亲王也在暗中出力,方才掩饰出去。但是郑敦谨并不领情,后来借巡视地方为名,到清江以有病为托词,请求开缺,并终生不再为官。郑敦谨的两个助手回京后悄然而失。6月,颜士璋被放到兰州,虽是给了一个没有实缺的知府,与充军流放所差无几,不久回籍赋闲。伊勒通阿,8月19日“给全俸以养余年”也回老家去了。

时人传言,张汶详刺杀马新贻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马新贻渔色负友,张汶详为友复仇。果真如此,孙衣言、袁保庆作为马新贻的亲信,自始至终都参加了审讯,那么,魁玉、张之万、梅启照给他设计了一个“海盗挟仇报复”的结案,不是更体面吗?何以苦苦追求,以得确供呢?再说马新贻的四弟马新祐自幼跟随左右,直到马新贻被刺身亡,马新贻的事情他是再清楚不过了。如果马新贻因渔色负友而遭刺杀,已经给他一个体面结局,马新祐为此应该感恩不尽,为什么一直悲呼终觉疑案之莫明,希望时人和后人给以研讨呢?马新贻被刺,朝廷心中明白,为了不致激起兵变,动摇清王朝的统治,赶紧调曾国藩回莅江宁坐镇。从此,两江总督宝座长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问津。李鸿章一语道破天机:“湘人习气之重,他人视为棘手,……选州必于湘人,朝廷亦深顾虑。”他给曾国藩交了底,“两江地大物博,断非师门莫办。”

那个曾身为郑敦谨的两个助手之一的颜士璋颇有心计,他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马新贻被刺后,立即有“刺马案”戏文上演,而且正值乡试,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竟然寓其讥讽,乔松年也来凑热闹,写了一首歪诗作证,湘军将领给张汶详立碑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从这一点来说,就算是湘军二号人物九帅曾国荃似乎也没这种心计与能力,这也是我怀疑到曾国藩头上的重要原因。

最后再说一句,被高阳认为是末后主使的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他跟曾家的关系不同,黄翼升的妻子奉曾夫人为义母,算是通家之好,曾国藩一度置妾,就是黄翼升经手办的“喜事”。如果说曾国藩有“私人”,这个人就是黄翼升,关系亲密至此,这从另一方面坐实了曾国藩的罪名。由此看来,刺马案曾国藩即便不是主谋,也肯定经过他的批准,以刺杀两江总督这么重大的事情,就是曾国荃也不敢拍板,他更不可能被蒙在鼓里。

在曾国藩死后,朝廷终于拿黄翼升开刀了,这次慈禧太后学乖了,不敢再公然对抗湘军,而是派出湘军内部颇有正义感的彭玉麟以湘制湘,借口以整顿长江水师的名义,严参黄翼升。奏折发出去以后,第三天便看到明发上谕,内容是指责黄翼升颟顸,“本应即予惩处,姑念该提督从前带兵江上,屡著战功,从宽免其置议”,长江水师提督自然干不成了,“准其开缺回籍”,被革职查办。这样刺马案终于落下帷幕,而个中真相也只能留待于历史来解开真像了。

[ 本帖最后由 dula 于 17-4-2009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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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7-4-2009 12:06:35 | 只看该作者
除了《刺马》之外,还有《投名状》,不过改编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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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9 14:51:22 | 只看该作者
这些陈年旧案,看看倒挺有意思的,有点像以前搬个小凳子,听老人讲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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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17-4-2009 21:34:24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意见:

如果上述材料属实, 那么个人认为最有可能的推断应该是这样的:

这次刺杀马新贻是一起有计划有预谋的行动已经很明显了. 但是策划的人涉及到湘军的哪个层面, 就很值得商榷.
个人认为应该是由湘军嫡系中上层的某几个死硬派大员策划的, 那么牵头究竟是不是曾国藩呢??

请看下面:

一. 当时形势的分析:
调走曾国藩的目的人人清楚. 太平天国给曾国藩兄弟俩灭掉的时候, 其掌控的几十万湘军基本上成了他们兄弟的私军, 而且功高震主. 其时曾国藩任两江总督, 掌握了清朝大部分的财税, 两江成了湘军的私地.  
当对手已经挂掉, 湘军虽然是当时最为强大的军队, 在地方已经有点不受中央控制了. 其时甚至有人劝曾国藩兄弟自立, 赶走清廷. 曾国藩最终没有反, 坚持走名臣的道路(这点后面再讨论). 然而曾国藩不反, 裁撤湘军就是必然的下一步.
当时战火纷飞, 能拉到一人是一人, 湘军里面鱼龙混杂, 什么人都有. 但如果按这个为理由来裁军, 难免有点"卸磨杀驴"的意味. 人家拼了性命帮你保住江山, 到头来只有一点点遣散费, 换了是谁都不服气.
这个时期的裁军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配套措施的, 但是做得太过粗糙. 例如最关键的复员转业没有做好, 让几万老兵(也是亡命之徒)下了岗, 拿着遣散费流落到社会去了, 其中还包括一部分军官. 坐吃山空之后, 除了杀人放火混黑社会还有啥子出路??
裁军是必然的, 开始的时候慈禧也尝试跟曾氏兄弟俩讨价还价, 其实不是跟曾氏兄弟, 而是曾氏兄弟代表的湘军集团谈价钱.  最后谈不拢, 根源是朝廷把湘军的角色定义为雇佣兵, 打完仗拿了银子就滚吧; 而湘军把自己当成是开疆辟土的功臣(其实也符合事实, 当时太平天国已经有国号了, 两江的确是湘军从太平天国手里打下来的), 打完就不走了, 初期投了血本, 现在得享受长期的战争红利, 依附着两江, 做血吸虫.
谈不拢之后就只能勉强了, 用行政手段. 让曾氏兄弟自己动手裁自己人, 勉为其难, 更担心逼急了下面的人来个黄袍加身, 那就更麻烦了. 而且曾有大功, 不能炒, 只能调. 调走了群龙无首, 再调其他人进去裁军, 成功率比较高.

问题的关键李鸿章事后给点出来了: "裁得太急了".

二. 小马哥的选择:
按照上面马新贻的履历, 可以看得出这个小马哥(死的时候47岁, 已经是一品大员)是个"能吏", 有能力又比较清廉, 还不怎么结党, 没有很深的背景(如果有的话也只有慈禧了), 官升的特别快, 其中自然有慈禧有心栽培的缘故. 给强力派系折腾了几十年的慈禧最喜欢这种打手, 没有派系背景, 既清廉又有能力, 而且不怕得罪人.
对于裁军这活, 小马哥应该是知道风险的, 但是他没背景没资源, 最适合也最愿意做的就是" 恶人" 和朝廷的"棍子", 简称"恶棍". 有慈禧罩着, 办好了差事, 有赏; 办砸了, 有上面帮忙擦屁股. 挺划算.
   
三. 朝廷的选择:
对于慈禧来说, 挑选马新贻来做裁湘军的操刀手, 客观上是有点冒险的, 主观上是有点过份乐, 但是应该是刻意而为之的.
1. 马新贻没有很强力的嫡系军队. 从小马的发迹史可以知道, 小马打仗的时候都是依附别人的军队.
2. 小马有治理地方的政绩,但没有深厚的派系背景.
3. 小马做事认真, 能办实事, 敢干"脏活".
当时政坛山头林立, 为防止曾国藩兄弟一支独大, 朝廷扶持了其他巨头, 例如李鸿章(淮军)和左宗棠(湘军分离出来的). 而现在要拿最大的巨头湘军开刀, 谁都知道是个超级得罪人的活(至于严重到会丢性命, 估计朝廷开始计划的时候也没想到的), 而且是在人家的地盘弄, 对的都是黑脸, 如果一不小心激起兵变那就政治前途全毁了. 面对这样的脏活, 有一定势力的派系人物是不会去趟浑水的, 避之则吉. 但风险约等于利润, 对于马新贻之类有"老佛爷"罩着的政治暴发户来说, 还是值得一试的.
除了扶持其他军事巨头之外, 朝廷也急于提拔属于自己体系的亲信打手. 由马新贻火箭式的升迁历程可见一斑, 即使没有马新贻, 朝廷也会派"刘新贻, 陈新贻"来.
退一步说将来如果马新贻裁军不顺, 大不了来个平调, 拍拍屁股走人, 慈禧还罩着, 还怕没出头的机会??
估计朝廷还有另外一个意思, 如果让一个派系去裁另一派系, 到头来还是一派独大; 万一两派不小心合流, 那就江山不保了.

四. 曾国藩的选择:

还在战时, 太平天国方面就多次派人游说曾氏兄弟反水, 而曾氏幕僚也有人劝曾氏兄弟反水的, 盖因为当时曾国藩有条件反水: 手握几十万重兵, 占着几个省份的地盘, 有人有粮. 联合太平军反戈一击, 极有可能灭掉清朝的, 但是曾国藩没有反. 估计是基于几个考虑: 1. 思想上严重忠君爱国, 参看<家书>, 过于正统. 2. 有其他的军事巨头牵制; 3. 后勤受制于朝廷; 4. 年纪太大, 没几年活了, 自己打的下江山后代也坐不住江山, 到头来还不知道便宜了谁.
所以曾国藩的最佳选择是位极人臣.
平定太平天国之后, 曾国藩没反, 慈禧的心才落到肚子里, 于是开始动湘军的主意了. 先是一系列的讨价还价. 要裁湘军, 估计曾老头也认了, 只是下面几十万兵, 也是几十万张嘴, 饿了会咬人. 下岗分流得慢慢来,慢慢谈. 价钱高了, 朝廷不满意, 价钱低了, 下面的亲信会骂娘, 两面不是人. 关键是不能寒了兄弟们的心呐, 否则众叛亲离, 人心散了政治基础就没了. 于是曾老头只能和稀泥, 拖到自己死. 自己一天不死凝聚力还在, 朝廷投鼠忌器不会硬上弓(只能动软刀子慢慢割); 只有曾国藩死掉, 朝廷才有条件分化湘军.
但只要曾国藩一天不死, 他都不会主动激化矛盾. 自己半截身子都埋在泥里了, 戎马一生, 钱有了, 权势有了, 女人有了(还不少), 名誉有了(位极汉臣), 声誉还不错(好像一生没啥大的政治污点), 又早没有了当皇帝的念头. 于是最大的追求就是别出事, 保持最好的声誉到死去, 而且死后不留下尾巴让朝廷秋后算帐. 谁愿意主动弄事儿出来让自己晚节不保??
于是曾国藩的选择是: 和稀泥, 尽量保护下属, 不激化矛盾.

五. 曾老头的亲信们.

朝廷要"卸磨杀驴"了. 老子打生打死, 到头来得个下岗分流, 拿一丁点遣散费回乡下, 还让不让人活啊??
听说还要清算战时财政问题, 试问哪个军队不喝点兵血吃点空额捞点油水?? 打仗的时候啥都没问题, 打完仗当尿壶扔掉, 还清算战时问题.
整个湘军集团里面, 有几种情况:
a. 一部分分流到两江各地行政机构的, 主要是战时有功的各级军官, 和有后台有关系有门路的,
b. 一部分精简后留在军队继续服役, 工资(粮饷)反而提高了.
c. 大部分拿了遣散费回家务农. 其中有的人战时抢到银两的自己买田做地主.
d. 一部分拿了遣散费流落社会, 不务正业, 坐吃山空, 甚至混黑社会. 大概有几万人.

其实最不满的是a和d类, a类有势力有智力有能力, d类没势力没能力但有体力.
仗打完的时候原本还指望曾老大跟朝廷谈判多捞点实惠, 结果曾老大一味和稀泥.
a类主要担心屁股( 官位不牢靠), d类主要担心脑袋(吃和被剿杀).
之后曾老大带着一帮小老婆调直隶总督, 罩不住咱们了, 朝廷又派了个"乱咬人"的马新贻(后来马新贻保举了"敢杀"的袁保庆(其嗣子为袁世凯)来帮自己手)整顿吏治, 精简行政机构, a以后没好日子过了,d日子没法过了.
兔子逼急了还咬人. 于是a谋划了, d实施了.

作案的时间和人选都有很明显的人谋痕迹.
1. 时间上, 是曾国藩从两江总督调任到直隶总督两年多后, 也就是马新贻接任两江总督两年多后.  
这时候曾老大的一味和稀泥和鞭长莫及, 显得越来越罩不住了, 马新贻逼得越来越紧, 而且最关键的是曾老大身体越来越差, 没多少日子了(曾国藩死于1872年3月). 曾老大没死, 朝廷就已经骑到脖子上了; 万一曾不小心挂了, 那朝廷就更没有顾忌了. 大家都得玩完.
还不如趁着曾国藩没死, 弄个大动静, 好给朝廷点颜色看, 增加谈判的筹码.
只要把握好度, 收拾好收尾, 朝廷碍于曾国藩的声望和凝聚力, 也不敢借题发挥把湘军一锅端了.

2. 被害人是马新贻
小马哥作为朝廷的打手, 激起公愤, 又没有派系背景, 手上没有军队, 身为朝廷一品, 身份刚刚好.
既能敲山震虎, 又没多大手尾. 朝廷断不会为了一个光棍司令(虽然是一品大员)而端掉曾国藩和整个湘军系. 马新贻必然是个牺牲品.
没选袁保庆(袁是马的亲信, 被马保举为江宁盐法道, 训练军队为马执法), 马仔的马仔, 档次不够, 影响太小.

3. 凶手是张汶祥.
一个破落户, 死硬派杀手.
张选择在大庭广众之下动手, 而且作案之后根本没打算逃, 而大方阙歌, 其目的根本就是为了扩大事件的影响.
而且行动坚决, 有点像《谍影重重》的伯恩, 不是一般的杀手.
最有意思的是事先没有撤离自己的家属, 可见事件谋划得非常详细, 谋划者(包括执行者张)断定凶手不会被判灭族, 有恃无恐.
毕竟官断十条路, 杀朝廷一品大员, 黑点判个谋反之类的罪很容易的.

六. 延伸的推断

1. 估计1870年的时候, 曾国藩已经不能严密压制住自己嫡系的反弹, 对于小马及其背后朝廷的步步紧逼, 很不耐烦而又无可奈何.
而且作为老大, 曾国藩应该知道下面亲信们的情绪和诉求, 也应该了解到当时的形势是否紧张或者紧急.
但是如果说曾国藩事前了解到真个刺马的计划, 那按照曾国藩的出事风格, 应该会予以制止. 因为刺杀朝廷一品大员是非常严重的政治冲突, 而且很难判断朝廷将来会对曾国藩本人怎么处理. 最重要的是作为湘军的老大, 如果要和朝廷讨价还价可以有很多种沟通方式, 完全没有到要刺杀朝廷一品大员的地步.
我认为曾国藩不会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玩这么高风险的动作的.
但是曾国藩应该是清楚知道马新贻和湘军高层之间的关系高度紧张, 看到某些危险的苗头.

2. 应该是曾国藩在两江的旧部小圈子策划了这次刺杀事件, 具体计划事前没有告诉曾国藩, 但是事后曾国藩得到报告或者曾国藩自己猜到是哪些旧部干的.
但无论如何, 到了这个地步, 曾国藩更需要和稀泥, 不能查也不愿意查. 而是促成双方达成交易或者默契.
甚至有可能私下跟慈禧沟通, 做个和事佬, 为双方跑跑腿交换条件, 完成人生最后的使命.

3. 审案时候张汶祥在狱中的反复表现,混淆视听,和狱外的流言蜚语, 例如戏曲等, 都是一早策划好的.
对于这样一件精心策划的事件, 估计即使张汶祥被捕后反水, 都不可能追踪到最高的策划者. 例如听说黑手党分派任务时都是用单线多环节来传递信息, 只要敲掉中间一环, 上层就安全了.
张汶祥的家人没有转移, 在逻辑上更坐实了"因私愤而杀人".
但也无法解释, 为什么凶手在杀人时不选晚上?? 不选人少的时候?? 不逃跑??
只可能是一个目的: 向朝廷示威,施压.

4. 曾国藩死后, 朝廷马上拿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开刀, 革职查办. 高阳以此为据, 推断黄翼升是幕后主使.
但我认为黄翼升只是幕后主谋其中之一. 朝廷应该是和湘军系达成了妥协, 并没有足够详细的证据. 如果只针对一个人, 就不只是革职查办了. 而且也没有一锅端, 只是拿其中一个可能比较嚣张的刺头开了刀. 杀鸡儆猴.
整个事件, 由于曾国藩的存在, 朝廷给打了一闷棍, 后来又在曾国藩死后, 还了下面一巴掌.

5.  事件的受益人. 随着曾国藩的去世, 湘系分崩离析, 李鸿章的淮系作为新贵冉冉升起(李鸿章是曾国藩的衣钵弟子;左宗棠也是湘军老人,后来自立门户跑到福建了.连对手都是半个自己人, 可见曾老大当时真是只手遮天,可惜没有反骨). 还便宜了另外一个人, 就是作为受害的一小势力, 袁保庆死后, 袁世凯继承了一些政治资本,生蹦活跳起来了.

[ 本帖最后由 dula 于 17-4-2009 2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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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eme + 3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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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7-4-2009 22:39:17 | 只看该作者
兄弟,是你自己写的吗?分析的头头是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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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17-4-2009 23:32: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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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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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8-4-2009 00:20: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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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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