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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前辈们帮忙分析一下小弟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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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8-2-2009 23:3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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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2年本科毕业工作半年后跳槽进了现在的公司,但是其间在06年初跳槽去了第三家公司4个月后又回来现在公司至今,也就是下面的流程:
(1)02.7 - 03.1 : A公司
(2)03.1 - 06.2 : B公司
(3)06.2 - 06.7 : C公司
(4)06.7 - 至今 : B公司
现在准备推荐信和简历,准备下周递交ACS评估,在材料中我只把(2)(4)两段经历写出来而省去了其余两段,不知道这样还算是“真实情况”的反应吗?因为这样可以省掉2家的相关证明,所以只想越简单越好。
希望高人指点一二,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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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8-2-2009 23:35:0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给查出来,你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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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8-2-2009 23:39:35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没什么吧,只要你满足评估和递交申请的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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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18-2-2009 23:42:01 | 只看该作者

难道移民局会去查劳动手册?
我只是省略了部分经历,但是没有造假啊。。。
另外,如果那两家公司正好都倒闭了又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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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8-2-2009 23:45:51 | 只看该作者
除非你的B公司完全同意你的做法,并在背调全力配合,证明你在06.2 - 06.7 : C公司这段时间也在B公司,并且你的合同也要体现(防止补料)03.1 - 今 : B公司,否则还是如实写吧,其实也没有什么影响的!何必冒这个险而作假呢?又不是超过12个月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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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18-2-2009 23:55: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incheng 于 19-2-2009 00:45 发表
除非你的B公司完全同意你的做法,并在背调全力配合,证明你在06.2 - 06.7 : C公司这段时间也在B公司,并且你的合同也要体现(防止补料)03.1 - 今 : B公司,否则还是如实写吧,其实也没有什么影响的!何必冒这个险 ...

是不是移民局的意思是只要是你工作过的公司就一定要写出来,要不然就算欺骗呢?
我在想移民局贝雕的时候应该是核实你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而不会去打听你没写上去的内容吧。。。
困惑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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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8-2-2009 23:58:36 | 只看该作者
有点乱。。

帮你顶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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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19-2-2009 00:01:1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帮顶,又想到一个问题,是不是有一家公司经历就要写一份推荐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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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9-2-2009 02:29:40 | 只看该作者
被查到作假是要进黑名单的,没有第二次机会

你ACS评估需要6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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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19-2-2009 03:06: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itz 于 19-2-2009 03:29 发表
被查到作假是要进黑名单的,没有第二次机会

你ACS评估需要6年经验?

不需要6年,我是计算机本科,而且现在的公司两段加起来有快6年了。
我不是要篡改什么,只是想为了少跑两家原来的公司而隐掉这两段短的工作经历。
看了各位的建议后还是决定去跑一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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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9-2-2009 03:15:0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的问题很简单,就是“隐瞒部分事实”=“欺骗”这个等式是否成立
换句话说“隐瞒部分事实”是否等于“篡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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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9-2-2009 11:54:41 | 只看该作者
有点风险,不过不大。就写着两段,时间不要作弊。
(2)03.1 - 06.2 : B公司
(4)06.7 - 至今 : 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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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9-2-2009 12:07:5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lz自己衡量一下利弊,如果写上C公司后,估计对将来背调什么的相当麻烦,并且带来的麻烦程度会超过省去这段经历,比如推荐人找不到,找到也因某种原因不愿意配合等等,那么还是不要写这段,然后想想怎么解释这段空缺,反正时间也不长。反之,如果都可以搞定,那么还是如实写做好,移民的事情本来就是麻烦的,也不要在乎多麻烦这么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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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9-2-2009 12:15:49 | 只看该作者
象阿三说的,是可以的,那你就要解释为啥短时间离职。或者移民局会关注你为啥短时间离职。可是如果你直接把中间省略,说一直在一家公司,那查出来就是做假,会立马拒了你的。我男朋友的弟原来在一家公司工作,自己和朋友合开了另一家公司,他自己负责写程序。当时就是嫌麻烦,就用了自己开的那家小公司,然后直接被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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