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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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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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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12-5-2008 00:27:3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想像一下,如果你老公拿到永居,他以后就可以轻易的给他的第三者申请配偶签证。想象一下,以后他们跑到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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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12-5-2008 14:24:43 | 只看该作者
那种男人到OZ是活不下去的,再说他到了OZ没钱没工作,哪个第三者还愿意跟他。所以大可不必担心他会来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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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12-5-2008 15:32:53 | 只看该作者
谁能说准将来的事呢?楼主结婚的时候也没有看出男的是这样一个贱人啊!而且只要签证激活五年有效,五年的时间可不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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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12-5-2008 15:52: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itty 于 11-5-2008 18:17 发表
非常非常地感谢楼上所有好心朋友的回复。

是不是还得填那个信息变更的表格给ASPC啊?都需要哪些材料呢?

1、离婚证的公正
2、信息变更表格
3、听说还要离婚协议(我不知道这个该怎么办?是不是还要公正呢?翻译呢?)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感觉应该不需要通知ASPC的。自己直接拿着签证后的护照登陆就可以了。不过我也不很确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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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12-5-2008 17:47:54 | 只看该作者
我决定现在把婚离了。跟他彻底没了牵连。然后独自一人到OZ开始我新的生活。

可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TZ们给我点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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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12-5-2008 18:14:46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办? 你们先谈好,把财产分割做好,写个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办手续。
然后就 两清了。

签证的事情,我觉得你没必要想太多,毕竟你申请的时候,你们确实是婚姻状态,现在分开了,你也没有亏欠他什么,随便他就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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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12-5-2008 18:26:10 | 只看该作者
事情都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他根本就不爱你了。你的死活穷富他根本也不在乎了。答案就是他要和你玩完了,有什么好想的,自己卷着铺盖,别忘了钱,走人!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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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楼主| 发表于 12-5-2008 19:21:38 | 只看该作者
感谢LS两位。
我只是想知道我的签证该怎么办?
因为我们现在都还没有登陆,像离婚这样的信息变更是否应该通知移民局呢?听说好像还要将护照重新贴签。是不是这样啊?
具体该怎么办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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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13-5-2008 02:23: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itty 于 12-5-2008 19:21 发表
感谢LS两位。
我只是想知道我的签证该怎么办?
因为我们现在都还没有登陆,像离婚这样的信息变更是否应该通知移民局呢?听说好像还要将护照重新贴签。是不是这样啊?
具体该怎么办哪?


我知道如果你登陆了,那么你之后再回来中国,再结婚/离婚,也都不需要通知移民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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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13-5-2008 13:41:55 | 只看该作者
先激活吧,你又多了一片天地,然后再静下来慢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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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13-5-2008 15:23:40 | 只看该作者
LZ,抱抱你。这个时候你要坚强起来。如果你们没拿到签证,你是需要通知移民局的,可是现在已经拿到了啊,难道还需要通知吗?另,你到底是希望他去还是不去?如果希望他不去的话,把他签证收好,办个签证要3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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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13-5-2008 19:19:42 | 只看该作者
赶快看短消息,我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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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13-5-2008 19:34:11 | 只看该作者
LZ你看看你准签上面,应该写着登陆前情况改变是一定要通知移民局的.
我的上面就有写.登陆后就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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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13-5-2008 21:23: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ueqiu 于 9-5-2008 14:58 发表
楼主先不要管离婚事宜,至少先短登,激活签证,否则你两年的付出就白做了,离不离婚的事情等短登回来后,大家冷静一下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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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15-5-2008 14:50:40 | 只看该作者
你老公挺阴险的!  (我正生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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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15-5-2008 23:07:42 | 只看该作者
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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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15-5-2008 23:37:1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我觉得当前你最重要的事就是:短登。

离婚的事,你自己决定就可以了。

我劝你:为自己活着。

事情到这份上了,你要做的就是:争取获得最大的利益,走出痛苦,好好爱惜你自己。

不要去报复,仇恨不能使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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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15-5-2008 23:55:31 | 只看该作者
结合我以前审判离婚案的经验,我再补充说一下:

假设楼主把LG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如果你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你LG不肯离婚的话,那么法官是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之后的6个月内,如果你没有新的证据,你将不能再次起诉。也就是说,如果你LG不配合的话,离婚的过程最长会超过6个月。(通常短于一年)

所以,还是先短登吧。

[ 本帖最后由 bg1pdq 于 16-5-2008 02: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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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16-5-2008 15:55:25 | 只看该作者

写给lz

身为女人,希望在这个时候楼主能坚强些,先登陆激活签证,虽然老公对不起你,可你要对的起自己的2年努力,登陆先,

坚强些

面对以后的生活,oz 会是个好的疗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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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16-5-2008 19:10:05 | 只看该作者

换个环境

换个环境,冷静一下,反思自己,反思过去,开始新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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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16-5-2008 21:16:47 | 只看该作者
赶快看短消息,我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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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16-5-2008 21:27: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anshen 于 16-5-2008 21:16 发表
赶快看短消息,我可以帮助你。


护楼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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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16-5-2008 21:36:02 | 只看该作者

谁离开谁都一样活!

没有男人在OZ活得更加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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