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同意三楼xujunfeng的说法
不过这是社会普遍心态.自己没有得到,便希望别人也不要得到.哪怕别人的是合法的.
比如说,国内房价涨的很厉害. 4年前,我有幸有机会买到一个经济适用房.
去年,开始有说法, 只能政府原价回购. 竟然很多人叫好.
因为他们也没有买到.
他们不会去考虑:
1,4年前,商品房的价格也不高;和经济适用房价位相差不大,最多差500-1000元.
2为了买经济适用房,我放弃了高薪工作进了一个各方面都不如意的单位
3.我这个号是地点很偏,一楼,刚搬进去交通很差,晚上要走很长一段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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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品房狂涨,交通慢慢便利起来了.结果政策又要变.反而很多人叫好.其实他们什么都没得到,只是心态问题,就觉得爽了,你也没得到.
当然,后来政府下政策是,新政策以前的按老政策办,5年内不上市,5年后超出原价部分收10%土地出让金.这下鸦雀无声了.
我从某个律师的博客上看到说: 看了这个社会上很多人的心态,觉得买不到房子也是活该.
还看到某个业主说:原价收回可以,但是要按照当初我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的商品房的价位卖给我商品房.
我觉得这两句话最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