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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好担心:澳大利亚发生系列歧视亚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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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8-3-2007 02:5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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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16日15:00 新民晚报
  最近,澳大利亚发生了一系列针对亚裔的种族歧视事件,其中一名年仅14岁的越南华裔少年因为不堪忍受白人同学的侮辱而自杀。“排亚”事件引发了在澳亚裔人士的高度关注。

  白人同学侮辱捉弄

  一场不寻常的葬礼近日在悉尼南郊一幢民宅内悄然举行,死者是一名年仅14岁的越南华裔中学生陈安迪。安迪竟然是因为不堪忍受白人同学的长期欺辱而跳楼自杀的。

  安迪的同班同学克里斯蒂纳·欧说:“有一帮白人男生总是和安迪过不去,经常辱骂他是‘黄猪’,有时候会在安迪的饭盒里吐口水、塞烟头!有一次还用打火机把他的头发点着了。”而克里斯蒂纳自己也是被白人同学捉弄的受害者。“我的书桌和衣柜里经常被人放进去脏东西,有一次居然是一只死老鼠!柜子上面都是他们用喷漆写的脏话。”安迪的父母早在两年前就和其他华裔学生家长联名要求学校处理校园种族暴力问题,但直到现在校方都没有答复。

  类似事件最近在维多利亚州也引起了轩然大波。上月初,12名少年包围了一名16岁亚裔少女,对她进行了性虐待。

  调查发现,全澳大利亚58%的学校存在种族暴力侵犯现象。

  华裔士兵常扮“俘虏”

  澳大利亚皇家军事学院近日也惊爆“排亚丑闻”。《悉尼先驱晨报》披露,华裔新兵在部队里备受歧视。据报道,在实战演习时,华裔士兵经常被要求“扮演”敌人的角色,并在被俘虏之后要忍受逼真的“严刑拷问”。

  澳军方内部调查结果显示,华裔士兵所受的“非公正待遇”远不止这些。据报道,华裔士兵在部队内经常被冠以各种侮辱性“外号”,华裔士兵还时常被命令放弃休假机会,并承担额外的执勤任务;此外,津贴被无故克扣、训练时被辱骂更是家常便饭。不少已经退伍的亚裔士兵表示,自己在部队里感觉是“二等公民”,处处受打击。

  与此同时,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局也由于种族歧视成为近日媒体关注的焦点。上周二,在纽卡斯尔市某快餐店打工的三名印度移民被一群暴徒殴打成重伤住院。据当事人介绍,当时有5名白人卡车司机在店内吃午饭。他们先是大声讨论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的区别,随后开始侮辱印度人如何不讲卫生以及印度文化倡导 “滥交”等。当3名印度服务员出面干涉并要求其道歉时,几名暴徒竟然挥拳就打,其中有人还打电话招来了在隔壁饭馆吃饭的几个同伙。在近20分钟时间里,他们砸坏了店内的桌椅、餐具,抢走了冷柜内的酒水饮料,将3名店员打成多处骨折后扬长而去。但一个多小时后才“赶来”的警察却以证据不足等理由拒绝受理案件。

  亚裔最易受到歧视

  近年来,澳大利亚的新纳粹组织“澳大利亚民族主义运动”、“爱国青年同盟”等不断制造针对亚裔的袭击事件。根据最新调查,亚洲人在澳大利亚更容易受到歧视。近四分之一的被访者认为亚洲人是最受歧视的族群,16%的被访者认为是土著人,15%的人认为是中东人。事实上,亚洲族群已经连续四次在同样的调查中占据“榜首”。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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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8-3-2007 03:13:47 | 只看该作者
I hate to say this but in terms of 歧视, OZ is much worse than US or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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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8-3-2007 03:41:37 | 只看该作者
太可怕了!

[ 本帖最后由 john7168 于 18-3-2007 0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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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8-3-2007 03:4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john7168 的帖子

看来血统论不是没有道理的。-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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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8-3-2007 09:20:05 | 只看该作者
贴这篇文章,是很好的,因为可以让某些“天真”的人,知道,澳洲不是“天堂”,有心理准备,比毫无准备要好的多,如果碰上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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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8-3-2007 09:23:54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这种事件的发生,我觉得我们应该想想华人们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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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8-3-2007 09:23:59 | 只看该作者
尽管这里,有很多人还是很友好的。我有个同事,还来教我怎么装抽水马桶,帮我fix一些房子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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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8-3-2007 09:27:09 | 只看该作者
目前来讲,歧视现象肯定只是个别人。我周围至今未出现过一起。
当地人普遍还是好人多。

不过这并不等于我们可以高枕无忧,持隔岸观火的态度。
毕竟如果我们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权益,别人怎么会在意呢。

如果我们都采取绥靖政策,没有轮到自己,就持无所谓的态度,
那么早晚会轮到我们自己。

比如就拿我周围来说,虽然还没有一个local敢当面表现出歧视性
的倾向,但我还是能看出一些人,骨子里有这种因素存在。

[ 本帖最后由 青山 于 18-3-2007 08: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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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8-3-2007 09:3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青山 的帖子

不过这并不等于我们可以高枕无忧,持隔岸观火的态度。 ag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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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8-3-2007 10:3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青山 的帖子

同意.我的local同学虽没有歧视的思想,但某些人在言语中会有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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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8-3-2007 10:50:56 | 只看该作者
调查发现,全澳大利亚58%的学校存在种族暴力侵犯现象。 OMG!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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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18-3-2007 11:11:4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文章我在网上看到的,而且有人说道 在加拿大不会有这样的现象 在那里有势力很强大的华人黑帮 专门替中国人打老外的, 看了咱们华人在澳洲的势力还是不够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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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8-3-2007 11:16: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reeman1stcn 于 2007/3/18 10:11 发表
这个文章我在网上看到的,而且有人说道 在加拿大不会有这样的现象 在那里有势力很强大的华人黑帮 专门替中国人打老外的, 看了咱们华人在澳洲的势力还是不够劲


还有这事。。。倒。。。打来打去也不解决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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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8-3-2007 12:00:11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不会有这样的现象 在那里有势力很强大的华人黑帮 专门替中国人打老外的

---老实说,这纯属阿Q。澳洲悉尼也有华人黑帮,但专门欺负华人而已。美国的唐人街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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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8-3-2007 12:01:53 | 只看该作者
我一同学在坐火车打工回家的路上,几个白人local(还是girls)和他聊天后告诉他,你读书毕业后应该回到中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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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8-3-2007 12:52:5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我儿子有本事,经常在Childcare和学校揍白人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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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8-3-2007 21:02:17 | 只看该作者
黑帮算了,白帮需要一些。

原帖由 freeman1stcn 于 18-3-2007 10:11 发表
这个文章我在网上看到的,而且有人说道 在加拿大不会有这样的现象 在那里有势力很强大的华人黑帮 专门替中国人打老外的, 看了咱们华人在澳洲的势力还是不够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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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8-3-2007 21:31:0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事件...

另外,16楼的大哥,最好还是先了解一下贵公子"经常在Childcare和学校揍白人小孩"的前因后果,再确定他是不是"有本事"吧.

我看过几次贵公子在 B/B MEETING时,在儿童游乐室因小事追打各族小朋友.对小孩的一些倾向,大人还是要正确引导的.有时不一定非要上纲上线到"种族歧视"的高度,即使是,在法治社会里也有很多解决方式的,"以暴易暴"应该是最不可取的下策吧(尤其贵公子还那么小,种下了某些思维定势,日后要改就难了).同是为人父母,多说几句,没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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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9-3-2007 01:20:59 | 只看该作者
澳洲政府对自身的移民政策、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政策一直都有自信,但是,白人至上的优越心理在澳洲并非没有市场。1998年“一族党”领导人汉森之所以敢于发表歧视亚洲人的言论,就是因为澳洲有种族歧视的土壤。汉森竞选议员时,竟然获得了百万张选票的支持,这是足以说明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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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9-3-2007 02:02:57 | 只看该作者
That is one of the reasons that I've given up my OZ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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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9-3-2007 04:33:07 | 只看该作者
shame on those nasty white tr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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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9-3-2007 10:22:1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澳洲很多反歧视的法律都是有的,但华人总是相对比较低调,遇事宁愿息事宁人,不愿拿起法律武器去给那些人一些教训,结果给人觉得软弱可欺(龙应台就写过一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能拍案而起,为了尊严而较真的华人是太少了.

很多澳洲白人(尤其是英裔),他们的歧视并非那种很露骨的做法,而是在言语间暗藏的"傲慢与偏见",其中,在工作场所以英语不好来攻击非英语系国家移民最常见.

这段时间,我们那就出了这么一桩事,一个能力很一般的本地白人主管(英裔),为了掩盖其能力不足,不断攻击同组的非英语系国家移民英语写的不好,刚开始大家也就忍了,可无论报告怎么改,她总能挑些刺来说事.大家气不过,一翻有关条文,发现原来这也是一种 INDIRECT DISCRIMINATION, 于是就联合向UNIT HEAD反映,并表示不排除采取进一步的起诉行动,结果那家伙当场就蔫吧了.

所以, 行动最重要,为了咱们自己的切实利益,也为了咱们的后代免遭不公正的待遇,对身边的 DIRECT OR INDIRECT DISCRIMINATION,大家都要敢于拍案而起.

下附关于那个关于语言方面 INDIRECT DISCRIMINATION的条文,给可能用的着的朋友一个参考:

Another form of indirect discrimination is where a person with a
particular attribute is treated less favourably because of an imposed
requirement that they cannot comply with, but which a person who does
not have that attribute can comply with.


/Kumaran v Rail Infrastructure Corporation & Anor / (2005) NSWADT

Mr Kumaran was Sri Lankan by birth and upbringing. English was not his
first language. He was contracted as an estimator at Rail Services
Australia (RSA) for three months. After three months, RSA advised Mr
Kumaran his contract would not be renewed.

Mr Kumaran's supervisor at RSA, Mr Gill, gave evidence that Mr Kumaran
was not employed because of his poor writing skills.

Mr Kumaran complained to the Anti-discrimination Board that RSA had
discriminated against him on the ground of race. He argued that the
apparently neutral requirement imposed upon him by RSA with regard to
the standard of his written English expression was indirectly
discriminatory.

The Tribunal noted that Mr Gill required all of the estimators employed
by RSA to have a reasonable standard of English expression that would
neither convey inaccurate information nor compromise RSA's professional
reputation and that writing needed to comply with a certain standard.

The Tribunal found that it was reasonable to expect the written work of
an estimator to convey information that was accurate and correct.
However, they found that the requirement "that the form of Mr Kumaran's
written expression conform to Mr Gills' expectations" in terms of syntax
and form of English expression used, was not reasonable. Furthermore, Mr
Gill had not given Mr Kumaran any clear or consistent instructions as to
what was expected of him in relation to his use of grammar and syntax.

The Tribunal said, "It will often in business be reasonable to require
that written English be of a certain standard. But such a requirement
might be unreasonable in circumstances where, as in this case it was,
its terms are such that compliance with it is a matter of subjective
judgement by another person, and that person fails to given guidance as
to how the requirement might in future be complied with".

The Tribunal therefore concluded that RSA had indirectly discriminated
against Mr Kumaran on the ground of race in that they had "required Mr
Kumaran to comply with a requirement which such a substantially higher
proportion of persons not of Mr Kumaran's race were able to comply".

The Tribunal found that Mr Kumaran had been indirectly discriminated
against on the basis of race. It awarded him damages of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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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9-3-2007 11:52:19 | 只看该作者
既然这些移民国家都是号称法律健全的,如果在OZ或其他地方的华人或少数族裔可以得到法律方面的帮助,比如有关的法律知识等,会有很大帮助,也会提起整个华人甚至少数族裔群体的自我法律保护意识,也就是“要文斗不要武斗”。好像美国那里,法官动辄判赔天文数字,就可以把这类对外族歧视的意识“扼杀”在萌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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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9-3-2007 12:02:45 | 只看该作者
不放弃,要去争取。

原帖由 chubbycat 于 19-3-2007 01:02 发表
That is one of the reasons that I've given up my OZ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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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9-3-2007 15:02: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wwh 于 18-3-2007 11:52 发表
还是我儿子有本事,经常在Childcare和学校揍白人小孩。

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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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9-3-2007 15:37:40 | 只看该作者
很多LZ说得对,要拿起法律武器行动起来,在他们眼里:息事宁人=软弱=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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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9-3-2007 17:39:23 | 只看该作者
转贴一段登在南澳华人论坛的帖子“在悉尼遭遇歧视的故事”:
http://bbs.ozday.org/dispbbs.asp?boardID=24&ID=9312&page=1

  11月15日中午,也就是今天中午,本人在悉尼burwood plaza 親身体驗了种族歧視,郁悶之余上來請大家支招。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中午奉夫人之命前往位于burwood plaza的freshworld買菜,拿了購物籃后直入。俺來到賣黃瓜的攤位挑選黃瓜,一工作人員推著放貨車來到面前,語气不客气的讓我讓開。我對該工作人員說:能不能說話稍微禮貌一點。此時俺擋著他的車,此君提高音量說他要通過,正准備理論,本事件的主角登場了:一位年過花甲的白人老大娘。

  在該場景中,老大娘是一位顧客,在帳台等待結帳。老大娘大聲說::“你們中國人就是這樣,為什么你們要待在澳洲,你們應該回中國去。”當時本人就悲憤欲絕的轉頭跟老大娘理論,俺說:“你這是种族歧視。”她說:“就歧視你了,怎么樣。”俺說:“我報警。”她說:“你報,我不怕。”

  此時俺呆立在大庭廣眾之下沒了主意,百感交集:是啊,報警俺沒有證据啊。但是手机也拿出來了,報不報警,報警了怎么說?老太太要走俺怎么攔住她?我這還策划那,老大娘都交完錢准備撤了。

  不行啊,當眾羞辱中國人,我不能就這么算了啊。于是打開手机的錄音,放下剛挑的3條黃瓜追了出去。我說:“你為什么要說這樣的話?我只是在那里買東西,沒干什么坏事啊。我要求你道歉”她說:“我上周被6個中國女人碰到,她們都沒有向我道歉,你們中國人就這樣。”俺說:“這又不是我的錯,我沒有碰你,我都不認識你,你為什么對我說這樣的話?我要求你道歉。”她說:“你是不是中國人?”俺說:“是。”她說:“那就對了,我就不道歉。”說話間已經來到外面的停車場了,而此刻的我已經被气的處于癲狂狀態了。不知說什么好,只是雙手高高舉起擋住她(本人踢球,此動作表明我沒碰她),反复說:“我要求道歉。”老太太折回頭又進入plaza里,還大聲尖叫,說我推她。可怜的我,怕什么來什么。正忙亂中,一個保安叫住我,問怎么回事,俺簡單的說了几句,一回頭,老太太已經消失了。俺這個悲憤啊,沖到里面上下找她,大家也知道什么結果了,自然是無影無蹤了。

  俺坐在burwood plaza 里的長凳上運气,這啞巴虧吃的。拿出手机听剛才的錄音,不知怎么搞的沒錄上(本人周日才換的新手机)。坐了10分鐘,平靜了一下,決定到警署去問清楚,下次再來同樣的事情怎么辦。于是來到不遠的警署,哭訴一番,說:如果你是我,你怎么辦。警察說:“沒辦法,只有walk away。“ 我說:“這是种族歧視。”警察說:“除非她碰你或者一直跟著你,才歸我管。否則屬于言論自由。”我說:“如果我錄音了能不能告她。”警察說:“不能,因為我不知道你錄的話是不是她說的。”我說:“那我如果也說些不友好的話那?”警察說:“這個不是犯罪,言論自由,不過你會對老人說這樣的話嗎?”俺無語。沒轍,警察的解決辦法是:“walk away。”

  本人回家總結了兩個辦法,1.准備兩句惡毒的英文備著。2.買個2g的卡插手机里,下次有人再這樣,我拿錄像錄她,俺不說話,把她的丑惡嘴臉錄下來。

  在這里本人也發動大家集思廣益,怎么樣能夠有理有節(或者不犯法^_^)的對付這樣的种族主義者?這樣下次大家如果碰到這种情況也好有個准備,不至于像我這樣手足無措,气的半死。

  備注:本人發此文力求真實,但在气的癲狂的狀態下,我也不敢保證是不是加入了自己的感情因素。什么地方都有好人和坏人,發此文只是想討教如何處理這樣的情況,希望大家不要就此對悉尼留下不好的印象,這里大部分人還是很友善的,今天的是個特例,不過俺碰到了,各位在別的地方也許也會碰到,有備無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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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9-3-2007 19:22:25 | 只看该作者
1.种族是有差别的.种族差别是巨大的,相当于最大的种内差异;
2.种族歧视是物种进化的本能反应,甚至可以在婴幼儿中间看到"种族歧视"的行为;
3.少数民族移民是作为合作者来到移民国家的,和主体民族应该以合作共生关系为主,避免形成产生冲突的场合;
4.当形势变化使得这种合作共生关系不能成立时(如华人在印尼,白人在南非),移民应当权衡力量对比,选择撤离.
5.非印欧种族各民族应该还是要以芬兰,日本等民族为榜样,依靠创新和勤奋,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出美好的社会,在世界舞台上挣得一个强有力的地位.

[ 本帖最后由 dragut 于 19-3-2007 20: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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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9-3-2007 22:25:38 | 只看该作者
27楼的,我也经常在Burwood购物, 不过还没碰到这样的人。有时遇到蛮不讲理的人你也不能客气,也别跟他讲什么道理或要求什么道歉,你可以轻蔑的看他一眼说 fuck off, you old f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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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3-2007 11:34: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ragut 于 19-3-2007 16:22 发表
1.种族是有差别的.种族差别是巨大的,相当于最大的种内差异;
2.种族歧视是物种进化的本能反应,甚至可以在婴幼儿中间看到"种族歧视"的行为;
3.少数民族移民是作为合作者来到移民国家的,和主体民族应该 ...

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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