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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求助] 想被封IP,一了百了的,都来这里!青山,你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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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6-4-2012 10:3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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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为了避免大伙儿胡骂,请你在这里清楚明确地告诉大家,如何才能触发“封IP或者IP段”的处罚补充条例,好让各个想一了百了的网友一举得手。。。

反正你也不想看见这些网友,我让大家故意踩线,你封了大家IP,大家干净,你还可以继续站在道德高地上!

我不想骂你,因为我不想在语言上和你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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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7-4-2012 07:05: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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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7-4-2012 06:03: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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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7-4-2012 06:01: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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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6-4-2012 19:21:43 | 只看该作者
我声明我是阿猫阿狗的甲马。肥猫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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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6-4-2012 19:05:39 | 只看该作者
青山也真不容易
每天都要舌战群儒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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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6-4-2012 19:02: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0:52 发表 [img]http://2f[/img]
私人的和公家的,在处理人身攻击和恶意嘲讽上,一定要不同么?专制国家要处罚小偷,民主国家就不处罚小偷了?


青山,你这个就太过了,

你怎么能把网友比喻为小偷呢?

你内心里是不是认为那些反对你的人都是小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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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6-4-2012 18:19: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47 发表
我现在没工夫去找帖子。是谁谁心里很清楚。当时只要在内版的人都清楚。


你啥时有找过帖子来阐明的的观点啦,在我的记忆里,有的话永远是含含糊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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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6-4-2012 15:08: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爱猫眯 于 26-4-2012 14:21 发表

都被封了挂哪哇


一出狱就能挂上,多光荣,更加彰显我党对犯错误同志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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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6-4-2012 15:04:31 | 只看该作者
我之中大兄,义士也,被封ip,永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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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6-4-2012 14:25: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ort_1433 于 26-4-2012 14:12 发表

被封禁了,所以头像没有了。。。

我现在正在努力向封IP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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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6-4-2012 14:21: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ort_1433 于 26-4-2012 14:15 发表
一百贴了!

要申请“一呼百应”勋章!

都被封了挂哪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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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6-4-2012 14:1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杨树 于 26-4-2012 14:03 发表
快的封,把你们都封了,我就可以当议事员的领导了
哦也,,,,,,,,,

偶咋木有想到捏

哦也

排队等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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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6-4-2012 14:19: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obama 于 26-4-2012 14:13 发表


封ip,大圣我才是第一人,中大兄好惨呢,到现在还是小黑屋头牌红鸭。

你不久封了30天么,有没有被封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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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6-4-2012 14:17:2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准,着青山办理!
原帖由 Port_1433 于 26-4-2012 14:15 发表
一百贴了!

要申请“一呼百应”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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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6-4-2012 14:15:45 | 只看该作者
一百贴了!

要申请“一呼百应”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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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6-4-2012 14:13: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ort_1433 于 26-4-2012 12:08 发表

不着急,才封了3天ID,还不需要另外30多天才能最后完成封IP的壮举!

FreeOZ封IP第一人,舍我其谁!


封ip,大圣我才是第一人,中大兄好惨呢,到现在还是小黑屋头牌红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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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6-4-2012 14:13: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为领导献歌
そばにいるね
作词:Soulja、青山テルマ
作曲:Soulja
演唱:青山テルマ feat. Soulja
青山テルマ feat. Soulja-そばにいる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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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6-4-2012 14:12: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爱猫眯 于 26-4-2012 14:01 发表
阿猫的头像咋木有啦

被封禁了,所以头像没有了。。。

我现在正在努力向封IP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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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6-4-2012 14:08:07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捍卫青山为戴表,牧马人为核心的谭中央,一举分睡魔汉的惊宫,打捣魔汉,活捉菲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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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6-4-2012 14:03:24 | 只看该作者
快的封,把你们都封了,我就可以当议事员的领导了
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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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6-4-2012 14:02:39 | 只看该作者
mohan居然问候领袖青山同志全家和xx的猪头们,这是资产阶级对我论坛的猖狂进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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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6-4-2012 14:01:31 | 只看该作者
阿猫的头像咋木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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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6-4-2012 13:58:58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封IP?还要怎样弄才封啊?问候青山以及那些愚蠢的猪头全家这种事情我是做不出来的。

你们发明这个丑陋愚昧的制度,逼着老子发飙骂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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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6-4-2012 13:54:18 | 只看该作者
FreeOZ变成这样子,你还以为都是被人的错。

当90%上的人认为你是疯子,到底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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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6-4-2012 13:52:1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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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6-4-2012 13:51:08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认为我的处理不恰当,反而质疑那些早就知道有转载未注明问题却不提醒的人的用心。至于有整合,有引用的帖子对于转载部分没有注明转载这种行为,我觉得可以批评,但冠以“剽窃”是不准确的,而事先发现了不提醒,却收起来事后用以攻击,这种行为更令人不齿。


大多数别的事情我不太清楚来龙去脉,不过这件事我确实赶上了。只能说这种处心积虑收集黑材料等着到时候放个致命一击的做法深得文革之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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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120 收起 理由
嘟嘟宝贝 + 50 我很赞同!
大杨树 + 50 谢谢分享!
mohan29 + 20 我以前还谅解他。人品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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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6-4-2012 13:50: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3:17 发表
如果这个算诽谤,那么那些说管理团队有人拿钱谋私利的,算不算诽谤?要不要处罚?


我只是回答牧马人,说他的话不符合事实,引用他的原话,说这确实是毁谤了。并没有要求处罚的意思。这些证据都不能公开,我没工夫白费力气去举证。但是我只是需要申明,他说的不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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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6-4-2012 13:47:2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个算诽谤,那么那些说管理团队有人拿钱谋私利的,算不算诽谤?要不要处罚?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3:43 发表
这确实是毁谤,因为在只有矛盾发生而没有语言暴力之前,你这个挑拨离间者就针对斑竹之间的建议和批评的合法言论进行涉嫌非法的恶意嘲讽,导致了后来的“语言暴力”。另外我对语言暴力本身一向持反对的态度,而不是像你说的只要求一方原谅一方,这个也有大量的帖子可以证实。

至于你说的转帖没有注明的事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收到第一个投诉,而且第一时间通知了作者,作者立即对转载部分予以注明而且从此之后此作者在含有转载部分的帖子也都有所注明。同时我也承认作者除了文字转载还有附加劳动的其它加工,这种情况下取消过其他斑竹设的精华文章。我不认为我的处理不恰当,反而质疑那些早就知道有转载未注明问题却不提醒的人的用心。至于有整合,有引用的帖子对于转载部分没有注明转载这种行为,我觉得可以批评,但冠以“剽窃”是不准确的,而事先发现了不提醒,却收起来事后用以攻击,这种行为更令人不齿。

只是这些讨论和我原来问的问题都没有联系。为什么管理行为显著增加,处罚的人急剧增多,你却坚持妄言出现问题是“没有管理”而不是“管理不当”?我认为这是根本的歪曲事实,也是对事实上有从事管理活动的管理员的错误指控。而我认为,在没有仔细研究过成本和收益就急忙通过这种非常容易误伤的法案,是“管理不当”的一种升级,和之前的管理不当一样,会进一步损害论坛的利益。在管理违规言论方面,论坛一直有法规管理也一直在管理,这个法案除了增加很多人的抵触情绪以外,还可能被恶意利用导致论坛用户流失,而受益方面一方面不能减少违规言论产生的原因,另一方面在消灭已经发生的违规言论上,相比以前仅仅是管理员操作可能简化了一点而已。用这么大的对论坛用户的代价,来换取管理员操作上的便捷,这不得不令我质疑管理员是更看重论坛利益,还是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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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6-4-2012 13:47: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6-4-2012 11:22 发表

潘多拉的盒子从什么时候打开的,准确的说就是当前这届议事院成立之时。迅速修改基本法,出台什么保密条款,议事员补选只能在管理员中进行,到现在的封IP,全部都是恶法,而促成这一系列恶法产生的,就是你青山,拉 ...


你说青山处心积虑解散第四届议事院,请问第三届议事院又是怎样解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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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嘟嘟宝贝 + 20 第三届议事院解散过程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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