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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 适应中国:成了贺梅全家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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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07:3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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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中国:成了贺梅全家的挣扎
多维社    2008-12-28 12:28:17

“我希望能有自由,每年带孩子回美国一次,那会对他们有帮助。”贺绍强说。

编者按

二月回国至今,贺家经历了许多挑战。“回中国后,我们家庭有些适应的过程。前几个月,的确有些矛盾。换了新环境,家人间彼此都要调适。”贺绍强说。目前带着3个孩子与丈夫分居,罗秦则认为“如果爸爸在做坏榜样,那还不如不跟他一起生活。”

这样的家庭情况,在美国媒体的报导中,不但像贺梅适应新环境的阻碍。更有人质疑:亲生父母真是孩子最好的希望?回中国真代表圆满的结局?多维专访贺绍强与罗秦,分两天连载。

“绝不是为了自己利益”

多维:如何看美国近日对贺梅相关报导?

贺:美联社记者在重庆待了3天,当时采访了我、罗秦、3个孩子,还有学校的老师。如果真的有心客观报导,最后绝不会是这样的文章。我认为,他们开始就有预设立场,特别关心负面的事物,而且有渲染之嫌。迁就读者,他们想证明贺梅回中国后真的不适应,而且生活条件很糟糕。

我特别反感的,比如报导中提到贺梅在学校吃饭,菜里出现一只虫。我当时在现场,但我没看到有虫。就算有,这在中国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其次,在报导这所双语寄宿学校时,给人的感觉像是座监狱,贺梅没有自由,无法与同学沟通。老师说贺梅在英文演讲比赛得了97分,与过去的害羞相较,是很大的进步。这些,报导完全不提,也忽略了父母正尽最大努力,给孩子最好的教育。



至于Memphis Commercial Appeal的文章,是该报总编所写的社论。这是孟斐斯的地方媒体,呼应当初法官的偏见,认定贺梅回中国会生活于贫困。

多维:报导中看来,贺梅不喜欢住校,在学校寂寞,不喜欢中国?

贺:这要看记者问这些问题的心态。贺梅的个性比较害羞,不知如何响应这种涉及成人思维的问题。以我的观察,贺梅正处在一个从陌生到喜欢的过程中,总体上越来越能接受中国。但目前,只能说她依然较习惯美国的生活。

贺梅并不寂寞。我与学校同学、老师聊天,发现大家都很喜欢她。她听得懂许多中文,只是说起起来较吃力。此外,报导说贺梅从4年级被降至3年级。事实上,这是我和罗秦,考虑她的语言及适应所做的决定。不是因为她成绩落后,也不是学校强迫。

多维:罗秦对美联社提到,若回美国,担心找不到工作。今年夏天,你也对美国媒体说过:回中国是项错误,但回美国需要孟斐斯居民提供协助。你们如何思考这个问题?

贺:这是记者选择性地处理我们的谈话,制造一种误解,似乎我们很想回美国。我与罗秦说这些话,绝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事实上,我们说话都有前提。我今年7月说的原话是,以我个人来说,在中国的生活质量,不论工作或家庭亲情远比在美国好。而且在美国,因为移民法,工作总有偷偷摸摸的感觉。但3个孩子,作为家庭主要成员,他们回中国后的确有适应问题。孩子们不了解移民法规,纳闷为何一回到中国就再也回不了美国。我希望能有自由,每年带孩子回美国一次,那会对他们有帮助。

多维:做为父亲,你如何观察贺梅回中国后面临的挑战?

贺:贺梅是个聪明的小孩,她认为往返中美是她的自由,但似乎受到限制。此外,还有生活方式与语言的改变。学习新语言,对一个8、9岁的小孩不应是难题。中文对她之所以困难,我认为是她从一开始就有排斥的心态。因为贝克夫妇过去曾灌输给她中国文化、中国人的负面观点。比如看到路上有华人,就对她说“这些可怕的中国人。”造成她对此产生恐惧。

这些,很难用言语让她理解。我们不能对她说“我们就是你的父母,这就是中国。”除了带她游历长城、长江等地,体会中国的历史。我与罗秦,也尝试在生活中教导她与弟妹互相照顾,用家庭关系来影响她对中国人、中国文化的看法。此外,比如兴趣的培养。我们尝试过中国的音乐、舞蹈、美术等。后来发现她喜欢音乐与绘画。我们培养她学钢琴,还特意找了一位留美、会说英文的钢琴老师。

多维:美联社刚走不久,CNN最近也派人到重庆访问贺梅。你与罗秦对于让小孩在媒体曝光的态度为何?

贺:我与媒体沟通时都说,希望他们能公正地报导真实情况。为了保护孩子,我给CNN的条件包含:不能访问小孩,不准问贺梅喜欢中国或美国这种问题;可以访问老师、同学;可以来家里拜访,但不能以媒体身份,不能带摄影机,只能用朋友身份就近观察。还有我们认为,美国最近的报导,都扭曲事实。包含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在中国比较,真的是贫穷还是正常。希望CNN能给予还原,多些正面主题。对方都答应了。


“罗秦一直不适应湖南的环境,因为没有亲戚朋友,而且方言也不同。”


CNN记者反复问我与罗秦:在中国是不是生活艰难?与美国比是否质量下降?小孩医疗如何?收入与就业是否有压力?我则不断强调,以本地情形而言,我们是满意的。中国政府对我们也很关心,还帮我安排工作。

我目前在长沙一所理工大学,以英语教导英语专业的4年级学生国际商法课程。透过湖南政府牵线,我也有一个兼差工作,在培训机构环球雅思担任“明星老师”,专门讲解雅思英语考试,收入在中国也算不错。

“只要全家能在一起”

多维:你曾提出要离婚,并要求10万元抚养费?你们目前关系如何?

贺:回中国后,我们家庭有些适应的过程。前几个月,的确有些矛盾。但最近半个月以来,已改善许多。换了新环境,家人间彼此都要调适。比如罗秦一直不适应湖南的环境,因为没有亲戚朋友,而且方言也不同。但我生长于此,所以特别喜欢湖南。

提出离婚是事实,但有件事大家都没注意。应该是在5月,有天我去上班,罗秦把孩子都带回重庆,却没有告诉任何人。那次没有吵架,是罗秦对生活不适应。我很生气,打电话指责她。因为赌气,我提出要离婚,的理由都是随便掰的,只想给她一个警告。包含要求抚养费,我知道她拿不出这些钱,只是想藉此为难她,希望她回心转意。但她的个性强,这招没奏效。所以最后我让步了,向她道歉、认错。

整个过程中,为了保护小孩,关于离婚之事,小孩都不知道。最后,我对她说“过去是我不对,请原谅我。”中国有句话“小别胜新婚”。有时短暂分开,反而能增加彼此理解。

多维:你对《家庭》月刊报导的看法?

贺:那篇报导没采访我。但后来我问了罗秦,罗秦说,那个访问是她的律师联系的,想藉此自我宣传。罗秦也承认,当时她说的都是气话。

罗秦与孩子目前住在重庆,目的是给孩子更好的教育机会。因为重庆是国际城市,双语学校的质量比长沙好。但孩子不能没有父亲,我正在想,这个学期结束后,看重庆的环球雅思有没有机会能去当老师,全家团聚。只要全家人能在一起,我相信情况会越来越好。

多维:贺梅与贝克家的联络情况?

贺:让贺梅继续与贝克家联络,是我的主意。但回到中国后,罗秦觉得时机不成熟。直到他们回重庆后,我透过ABC的记者,安排双方再取得联系。我一直认为,要培养贺梅对他人的爱,而不是恨。我鼓励她大胆地与贝克夫妇讲话,也跟她说清楚,她对贝克家的爱是自然的,而且这不会伤害到我们家。我也要求贝克夫妇,必须多鼓励贺梅多学中文、接受中国。


“我希望能有自由,每年带孩子回美国一次,那会对他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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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10:25:02 | 只看该作者

补充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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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aidu.com/s?wd=%BA%D8%C3%B7


贺梅案            目录            贺梅(英文名:Anna MaeHe,1999年1月28日-),生于美国田纳西州,父亲贺绍强和母亲罗秦来自中国湖南省。贺梅父母与杰瑞·贝克和路易斯·贝克夫妇(Jerryand Louise Baker)就贺梅的抚养权的争执及田纳西州法院的有关裁决引起了北美华人社会及主流媒体的关注和讨论。
源起  1995年,贺梅的生父贺绍强以学生签证来到美国,赴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留学。1997年,他进入位于田纳西州孟菲斯的孟菲斯大学,并获得奖学金和助教津贴。贺梅的生母罗秦以陪读身份赴美,并在到达美国后很快怀了贺梅。在罗秦怀孕期间,贺绍强被来自中国的女同学齐晓军指控性侵害。虽然孟菲斯警察局吊销了这个案件,贺绍强的助教工作也丢了。后来,贺绍强和罗秦夫妇在一家超级市场遇到齐晓军及其丈夫,发生了争斗,其间罗秦摔倒下体出血,但为了孩子的安全拒绝流产,冒险继续保胎,在两个月后剖宫产生下贺梅。本来他们准备给孩子取名“贺思家”[1]。由于他们当时没有稳定的收入,还有一万二千美元的医疗帐单,他们求助于中南基督教服务机构,该机构同意把贺梅在贝克夫妇家寄养三个月。在此期间贺绍强因为从前的性侵害案件被捕,并因此失去了他新找的工作。罗秦做饭馆服务生的收入太低,所以他们想把贺梅送回中国让亲戚抚养,但找不到合适的人。
纠纷  因为财务关系,贺氏夫妇无法抚养贺梅,于是他们决定让贺梅继续被贝克夫妇抚养。贝克夫妇表达出想收养贺梅的愿望,但遭到贺氏夫妇的拒绝。他们之间达成协议,贺氏夫妇在保留父母权利的同时,把贺梅的监护权交给贝克夫妇。贝克夫妇声称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口头协议,就是贝克夫妇把贺梅一直抚养到成人。
  1999年6月2日,贺绍强和贝克夫妇和一个中南基督教服务机构的律师见面。那个律师告诉贺绍强如果他想拿回监护权而不能得到双方的同意,他将必须诉诸法庭。
  1999年6月4日,贺氏夫妇和贝克夫妇到谢尔比县少年法庭办理监护权移交给贝克夫妇的手续。法庭在双方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转移监护权的法律文件中加入了一份监护条例。因为罗秦不谙英文,她无法读懂文件,必须要翻译的解释。包括翻译在内的三个证人事后作证,罗秦非常关注贝克夫妇对贺梅的监护权是暂时的。一个法庭的工作人员作证,说罗秦“一定要在未来什么时候把孩子要回来。”有人告诉罗秦签字才可以使贺梅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险,翻译作证罗秦是在相信监护权的转移是暂时的情况下签署了文件。为什么不是英文能力比罗秦好很多的贺绍强签字不得而知。
  自此贺氏夫妇经常看望贺梅,通常是每周一个小时。路易斯·贝克开始记录每次贺氏夫妇看望贺梅的时间、活动、和给贺梅的礼物。1999年10月,当贺氏夫妇要把贺梅带出贝克家遭到拒绝之后,双方开始产生摩擦。路易斯·贝克写道:“我们希望这种探望能两周一次。我们觉得这样他们会逐渐疏远,但最近这两次罗秦显得想多来。”在1999年11月,贺绍强告诉杰瑞·贝克他们想收回贺梅的监护权。杰瑞回答说他们不愿意放弃贺梅的监护权,而且不想让正在怀孕的路易斯流产。在那几个月期间,贺氏夫妇向少年法庭抱怨探视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并说想拿回监护权。
  2000年5月,贺氏夫妇向少年法庭提出收回监护权的诉讼,被拒绝。
  贺绍强在邻近的佐治亚州找到了一份工作,罗秦则继续看望贺梅。然而有一次她拒绝离开贝克的家,贝克报了警。贝克夫妇告诉贺绍强他们不再允许罗秦单独看望贺梅之后,贺绍强辞去了在佐治亚洲的工作。
  贺氏夫妇继续看望贺梅。但在2001年1月28日,贺氏夫妇要把贺梅带出去照全家福引发口角,贝克家叫来了警察。贺氏夫妇被告知不可以再到贝克家。后来那个警察作证说他说的是贺氏夫妇当天不可以回贝克家,但贺氏夫妇认为他们彻底不可以再去贝克家。从此他们在没有去见贺梅。
  2001年4月贺氏夫妇向少年法庭申请收回监护权。因为只有罗秦签字,他们在5月29日再次提交申请。原定在6月6日举行的听证会被延期到6月22日,以便贝克的律师可以出席。与此同时贝克夫妇在他们的律师的建议下,于2001年6月20日申请取消贺氏夫妇的父母权。这使得贺氏夫妇在少年法庭的诉讼被暂停,案子被移送到***官法庭。
诉讼  2000年5月,贺氏夫妇向少年法庭提出收回监护权的诉讼,被拒绝[2]。
  2001年4月贺氏夫妇向少年法庭申请收回贺梅的监护权[2]。
  2001年6月,贝克夫妇向***官法庭申请收养贺梅,原因是贺氏夫妇的遗弃和无经济能力[3]。
  2004年5月,经过10天的审判,法官罗伯特·切尔德斯判决中止贺氏夫妇的父母权利。虽然贺氏夫妇一直努力从少年法庭那里拿回监护权,法官罗伯特·切尔德斯判决的理由居然是贺氏夫妇故意遗弃[3]。贺氏夫妇不服上诉,在11月23日,田纳西州上诉法庭维持原判[4]。贺氏夫妇之后向田纳西州最高法院上诉。
  2006年,贺氏夫妇在最高法院表示剥夺他们父母权利的判决是错误的。他们说没有支持他们有意遗弃贺梅的事实,而且他们屡次向少年法庭要求监护权是他们试图看望贺梅的明证。在口头辩论之后,贺氏夫妇向法庭提交了要求法庭判决监护权的自辩状[2]。在自辩状中他们坚持“临时”指的是他们在做出这一安排时的困难状况。因此,他们拥有比监护权争论更高的父母权利。
  2007年1月,在***官威廉·巴克的批准下,田纳西州最高法院一致通过撤销上诉法庭的判决,要求贺梅回到生父母的身边[5]。在判决中,法庭说:“我们认为贺梅的父母并未在知道其后果的情况下将监护权转移给贝克夫妇,因此他们拥有更高的监护权。”这个案子现在被转回***官法庭来监督孩子回到生父母身边的过程。贝克夫妇将被迫支付所有的法律费用。
  在2007年2月2日,贝克夫妇要求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再次对此案件展开听证,维持其监护权,被法院迅速驳回。贝克夫妇立即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要求维持其监护权,被法院在2月12日驳回。
  至此法律诉讼结束。少年法庭开始贺梅回到贺氏夫妇身边的安排。与此同时,贝克夫妇继续上诉。
  2007年6月25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贝克夫妇要求停止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做出的贺梅回到贺氏夫妇身边的判决,贝克夫妇及其则向联邦地区法院再次提出动议。这次上诉有可能是贝克夫妇的最后希望。
移交  在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判决之后,贺梅在未来的几个月中将逐渐回到生父母的身边。2007年2月21日,贝克夫妇在美国广播公司的节目中发布了贺梅的录像,在录像中贺梅否认她是中国人,认为自己是墨西哥人,对是否去中国的问题回答“决不”。但之后《今日美国》报社记者透露贝克夫妇是在每个问题5美元的诱惑下要贺梅回答问题的,导致舆论争议。在录像中贺梅对于要姓“贺”还是“贝克”的问题拒绝回答。少年法庭法官科提斯·珀森表达了对贺梅在媒体上曝光的不满,并说如果这种情况再次发生将发出法庭禁止令。
  2007年3月15日,贺梅几年来第一次见到家人,和贺氏夫妇在一起度过了两个小时。科提斯·珀森说在今后的四个星期之内会在心理学家的安排下增加他们见面的频率和长度。据贺绍强讲,第一次会面的情况比他和罗秦预料的好,贺梅没有哭、难过、或者敌意。3月18日贺氏夫妇和贺梅第二次会面,这次还带了贺梅没见过的弟弟和妹妹。贺梅在当场画画的签名是Anna MaeHe,并说自己是墨西哥人因为“每个人都说我是墨西哥人”[7]。
  7月20日,因为贝克夫妇有带着贺梅逃跑的可能,贺梅被孟菲斯少年法庭工作人员带离了贝克家。她将在一个过渡家庭暂住若干天,再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2007年7月24日,贺梅终于回到阔别七年的贺氏夫妇的身边[8]。
  2007年10月,贺家表示贺梅回家后适应得很好,并感谢为此案义务辩护的律师David Siegel和Richard Gordon[9]。
  2008年1月底,贺家邀请贝克家人一起庆祝贺梅的生日,前提是贝克夫妇不可以自称父母,且不可以当众哭泣。杰瑞·贝克说自己没有办法不哭,所以没有去,贝克家庭的其他人去了[10]。
  2008年2月9日,贺家全家搭机飞回中国[11]。贺绍强在湖南的一所大学找到了工作,贺梅即将上一所英语教学的国际学校。贺绍强表示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在一家美国公司工作回到孟菲斯,贝克表示愿意帮助贺绍强重返美国。[10]
影响  贺梅一案得到了美国各界尤其是北美华人社会的关注。
  2000年孟菲斯当地华人在组织了“贺梅基金”,2002年当地法院禁止他们以贺梅的名义建立基金,该基金被迫关闭。很快,华人们就又组织了一个新“贺家团圆基金”。最后,中国驻美大使馆也介入此案。[1]
  在2007年3月16日,贺氏夫妇赢了官司之后首次见贺梅的次日,中国驻美大使馆参赞兼总领事邱学军祝愿贺梅能早日与亲生父母团聚,并希望广大旅美同胞注意依法保护自身权益[12]。
  2007年10月,为此案义务辩护的律师David Siegel因为此案获得美国律师公会颁发一项荣誉奖状,表扬他在义务律师工作上的贡献[9]。
  在海外中文网路上,有人支持贺氏夫妇要回自己的骨肉;有人说贺梅在贝克家有更好的前途;有人认为贺绍强寄养贺梅、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再生子女,以及要回贺梅都是为了留在美国;也有人说贺绍强和贝克夫妇都有做得不对的地方,造成无辜孩子心灵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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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9-12-2008 10:27: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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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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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9-12-2008 10:29:06 | 只看该作者
贺绍强 has been an 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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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9-12-2008 10:32:28 | 只看该作者

贺梅一案得到了美国肥猫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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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梅一案得到了美国各界尤其是北美华人社会的关注。
  2000年孟菲斯当地华人在组织了“贺梅基金”,2002年当地法院禁止他们以贺梅的名义建立基金,该基金被迫关闭。很快,华人们就又组织了一个新“贺家团圆基金”。最后,中国驻美大使馆也介入此案。[1]
  在2007年3月16日,贺氏夫妇赢了官司之后首次见贺梅的次日,中国驻美大使馆参赞兼总领事邱学军祝愿贺梅能早日与亲生父母团聚,并希望广大旅美同胞注意依法保护自身权益[12]。
  2007年10月,为此案义务辩护的律师David Siegel因为此案获得美国律师公会颁发一项荣誉奖状,表扬他在义务律师工作上的贡献[9]。
  在海外中文网路上,有人支持贺氏夫妇要回自己的骨肉;有人说贺梅在贝克家有更好的前途;有人认为贺绍强寄养贺梅、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再生子女,以及要回贺梅都是为了留在美国;也有人说贺绍强和贝克夫妇都有做得不对的地方,造成无辜孩子心灵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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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9-12-2008 10:36:40 | 只看该作者
贺梅在贝克家有更好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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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9-12-2008 10:42: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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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亲生母亲要回自己孩子也无可厚非啊。如果这件事情可以圆满解决,贺梅同时拥有两对父母就好了。可是,不是每件事情都想人想象的那样。
贺梅长大以后这段记忆肯定是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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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9-12-2008 12:30:39 | 只看该作者
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好说什么......;
孩子在父母身边天经地仪,外界媒体是否对她们干扰太多了?我总认为有些白人太多管闲事了,总以为自己教育的孩子比别人好;就像澳洲“被偷的一代”,他们总自以为他们才是救世主,是世上最优良的民族可以帮别人教育孩子,认为这是拯救世界......Naive!他们不知道,这反倒是造成家庭悲剧的最主要因素; 其实,孩子在父母身边才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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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9-12-2008 12:42: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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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美国去,把孩子卖给美国人
孩子拉扯大了又要回去
还要孩子强行于她们生活
真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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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9-12-2008 15:04:0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那里找,

象贺这么好的演员?

人生戏,给他自己导演的多姿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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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9-12-2008 20:36:07 | 只看该作者
性侵犯?这孙子还挺能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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