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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5 | 19:25 | 来源:澳洲新快网 | 编辑:郭阳
LJ Hooker 主管马萨尔科夫斯基(左)、马恩(中)以及 胡(又)。(Domain图片) 据Domain报道,房地产公司LJ Hooker墨尔本西区办公室的三名主管,因数百万澳元的佣金纠纷而对簿维多利亚州最高法庭,2位原告指称被告挪用资金。
报道称,该办公室的两名主管凯恩(Paul Caine)和马萨尔科夫斯基(Silvana Masalkovski)通过二人所管理的公司对胡(Nan Hu)和其公司提起诉讼。据悉,胡曾经在LJ Hooker库克角(Point Cook)办公室工作,是二人的同事。此外,该三人均是PSN Partners公司的主管,并持有相同的股份。PSN Partners和LJ Hooker之间订立了特许经营协议。
凯恩和马萨尔科夫斯基指称,胡及其公司直接违背了伙伴合作协议,即胡通过公寓开发(其中包括墨尔本Spencer Street的Upper West Side和Australia108),为“她自己或者其他人”牟取了高达3百万澳元的佣金。同时,二人还指称,胡曾指使第三方将销售Glen Iris区Alfred Road某处独立房屋所得5万澳元的佣金转入一个香港的银行账户内。
在凯恩和马萨尔科夫斯基的申索陈述书中,他们指称2014年10月21日,胡从PSN的银行账户中提取了5.5万澳元,用于支付Box Hill一处公寓楼花的定金。该公寓位于Station Street 740号,名为Parc Apartment,公寓的购买合同上显示购房者名为Weijie Ma,据凯恩和马萨尔科夫斯基称,此人正是胡的丈夫。
但是胡反诉马萨尔科夫斯基和凯恩,称三人此前已经谈妥,要将自己的楼花业务纳入LJ Hooker库克角办公室的业务中。她声称,三人最初成立公司并成为LJ Hooker特许经销商,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的。
胡表示,凯恩和马萨尔科夫斯基无权对这3百万澳元的佣金提出任何诉求(无论是已经收到了还是将来发生的),因为他们没有提供佣金的具体信息,因而违反了《物产代理法(Estate Agents Act)》。她还声称,此二人早前承诺支付上述公寓楼花,但并没有兑现。如果他们不进行支付,胡及其公司就会脱离合作伙伴关系。
据悉,胡要求法庭清算她在该合作伙伴关系中所持三分之一股权获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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