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2813|回复: 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习深造] 合同是否可以被mistake的借口推翻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7-11-2014 10:0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我几个月前签了一个合同,签合同的另一方和我说,当时签合同的人make a mistake,所以要修改一个条件(时间),我认为这个条件是最重要的,不然我也不会签该合同,签合同的另一方是否可以撕毁合同吗?我想保持该合同的条件,因为撕毁合同,我将被迫付钱每周大概NZ$2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7-11-2014 10:16:2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是你引起的mistake,对方应该不能随便撕毁合同,咨询一下 @浮云云艾米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7-11-2014 11:08:50 | 只看该作者
ubuntuhk 发表于 27-11-2014 10:16
如果不是你引起的mistake,对方应该不能随便撕毁合同,咨询一下 @浮云云艾米莉

那不是我引起的mistake,那个条件其实是作为签合同的时候的优惠条件,只不过当时签合同的人已离开该公司,不做了,新来的人以mistake为借口,听了你的回答,增加了我的信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7-11-2014 11:35:26 | 只看该作者
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范,是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推翻的。
对方能做的只是找你协商,但不能胁迫。
签合同的人离开公司没有关系,因为和你签合同的是公司,不是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7-11-2014 11:52:33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被忽悠了呀。4楼说得对,合同方是对方公司,经办人离职不会影响合同效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7-11-2014 12:16:14 | 只看该作者
猜想是工作合同而不是什么手机合同。关键一点,主管已经提出这个问题却被拒绝接受,是不是有利于今后的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7-11-2014 12:40:52 | 只看该作者
DDD888 发表于 27-11-2014 11:08
那不是我引起的mistake,那个条件其实是作为签合同的时候的优惠条件,只不过当时签合同的人已离开该公司, ...

以传真的形式(末尾要签有和合同相同的签名),正式告诉对方:

1. 对方希望修改的部分是当时签订合同的首要/必要条件, 是建立合同的基础, 并说明与该必要条件相对应的优惠具体有哪些, 如修改必要条件,合同对应的优惠将取消, 由此对方会增加哪些成本;
2. 详细说明由于修改合同内容或因修改该项内容造成合同延期执行或无法执行, 你自己将造成多少损失, 这个损失应有对方承担;
3. 详细说明在这几个月中,你为执行这份合同所付出的劳力成本及其他相关成本.

传真发出后打印一份发出传真的记录(传真机都有这个功能).
扫描传真件后再发一个邮件给对方(如可能,发邮件时设置一下:让对方收到该邮件后回复), 自己保留该邮件及回复.

坚持以下原则:

1. 合同目前是有效的, 在对方有想对合同的内容做出任何修改意愿的时候, 你有告知义务: 告知对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的义务;
2. 态度上积极配合对方, 协商中找出解决办法, 拿出方案: 如对方想修改合同哪些内容, 你可以配合做哪些, 费用由多少, 对方要承担多少等等... 记住双方都同意的任何修改都是基于上一份已经签字并生效的合同, 即在上一份合同中附加补充条件或补充合同,而不是另立新合同. (这个非常关键)
3.合同目前是有效的,除非对方给你正式通知终止合同, 否则你必须按时按合同规定继续履行合同中对你规定的义务, 从现在开始, 每次你继续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时候,可以提前一天告知对方: 下一步要做什么, 哪些方面需要对方配合等等, 并留下记录. 如发生费用, 留下记录并通知对方. 如对方不配合, 协商, 协商不成, 发传真告知对方因未按合同要求配合你履行该合同, 造成的损失(包括时间成本), 由此引发的任何风险及可能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的责任均有对方负责,与你无关.
4. 提都不要提签字人离开对方公司, 当没发生过. 那是对方公司内部的问题,与你与合同的执行毫无关系;
5. 做好对方单方面撕毁合同的准备, 仔细研究合同的条款, 不行找律师.

如你看重这个客户,将来还有合作机会或还有其它和对方的合同, 可以在这个合同中适当让步, 但要让对方知道你做出的让步.

如果对方不修改且继续履行这个合同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你要想办法:

主动争取减少因取消或修改合同而引起的费用
尽可能让对方承担损失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00 收起 理由
Serin + 50 你太有才了!
愚夫 + 5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7-11-2014 13:20:46 | 只看该作者
妮南 发表于 27-11-2014 12:16
猜想是工作合同而不是什么手机合同。关键一点,主管已经提出这个问题却被拒绝接受,是不是有利于今后的工作 ...

不是工作合同,是我儿子和幼儿园签的合同

新西兰政府给所有三岁以上儿童在幼儿园每周20小时照顾的费用,我儿子的那家幼儿园作为新开张的优惠条件给所有新加入的儿童10小时的免费照顾,我儿子就因此得到每周30小时的免费照顾,我儿子是幼儿园第二个报名的,我和当时的院长协商,是否可以把标准的上午时间7:30am--1pm改为9:00am--3pm,院长和一位资深老师商量了下,感觉只是时间的变化,每天仍旧是6小时,不增加任何费用,所以她答应了,我和她都在纸上签了字,写明了时间,但现在新的院长说为啥要给我儿子特殊的时间,要求修改

主要是我家里没人起来那样早,所以那个时间不太现实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7-11-2014 13:25:14 | 只看该作者
welshzh 发表于 27-11-2014 12:40
以传真的形式(末尾要签有和合同相同的签名),正式告诉对方:

1. 对方希望修改的部分是当时签订合同的 ...

谢谢详尽的回答,我的一位朋友说,这种合同都是没用的,所给的优惠可以随时取消,不须任何赔偿,我听了挺是懊恼,也没办法啦,就和工作合同一样,不管是永久的,还是临时的,如果老板要取消合同,最多也就是赔点钱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7-11-2014 14:03:55 | 只看该作者
DDD888 发表于 27-11-2014 13:20
不是工作合同,是我儿子和幼儿园签的合同

新西兰政府给所有三岁以上儿童在幼儿园每周20小时照顾的费用 ...

哦,是服务合同啊

看看宣传资料或相关的协议上这个优惠的10小时是否有照看时间限制(比如只能周几用或每天的某个时段内可以使用)或者其它说明(比如最终解释权在幼儿园等等)

如果都没有,说明优惠的10小时不属于受限或附加在20小时这个前提条件后面的,而是只需加入新幼儿园(前提条件)就可以在任何时间段(幼儿园的工作时间内)使用。

关键的分歧在看护时间,幼儿园的要求是否有:要么订上午时段,要么订下午时段或订全天?

你看是否可能协商看护时间,比如调整到8:30-2:00,孩子继续呆到3:00, 剩下一小时自费?

如果7:30-1:00是硬规定,不能调整,那么拿着签字和现在院长谈:执行特殊时间他们有什么难处?

说明你的难处是:
  1.因为你们同意给特殊的时间安排,我才加入这个新的幼儿园,现在也不可能临时换其它幼儿园。
  2.目前不想换也没时间去找其它幼儿园,因其他原因无法1点接孩子,多的两小时一家一半,你还是自费付一小时。
                  
个人感觉这个很难谈,因为你不能拿前院长的签字威胁现院长,比如投诉,因为就算你成功了,你儿子要每天送幼儿园的,也不值得冒这个险。

这种服务合同都是霸王条款,我儿子的幼儿园是6:30-6:30, 从没有用过8点前的时段,5点多就接走了。但钱是一分都不能少的。我猜这也是现院长不愿意执行答应你的条件的原因,对他而言,你9点送到他赚了一个半小时,你三点才接,你赚了两小时。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Serin + 5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7-11-2014 14:13:22 | 只看该作者
welshzh 发表于 27-11-2014 12:40
以传真的形式(末尾要签有和合同相同的签名),正式告诉对方:

1. 对方希望修改的部分是当时签订合同的 ...


Serin  + 50 你太有才了!
doreadme  + 50 你太有才了

别加分了,各位....

楼主的实际情况不是普通的商业合同(货物贸易或技术服务合同), 而是和幼儿园的服务合同: 把儿子送人家那里照看然后支付费用给人家.  

手上没有谈判的筹码的, 施加压力谈成功了,然后把儿子送人家那里, 你们两个敢吗?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Serin + 5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7-11-2014 14:17: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nJun2013 于 27-11-2014 14:19 编辑
welshzh 发表于 27-11-2014 14:13
Serin  + 50 你太有才了!
doreadme  + 50 你太有才了


看到长篇不加分,怎么忍心。。。。    @Serin  @doreadme

加分时也不一定读完帖的嘛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00 收起 理由
welshzh + 50 恶意灌水
Serin + 50 精品文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7-11-2014 14:22:55 | 只看该作者
JunJun2013 发表于 27-11-2014 14:17
看到长篇不加分,怎么忍心。。。。    @Serin @doreadme

加分时也不一定读完帖的嘛

切~~~还没写补充合同和原合同的关系呢 写多了怕你们看不懂头晕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JunJun2013 + 50 没事,反正没人仔细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7-11-2014 14:46:02 | 只看该作者
welshzh 发表于 27-11-2014 14:22
切~~~还没写补充合同和原合同的关系呢 写多了怕你们看不懂头晕

我反正已经晕得只知道加分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welshzh + 50 恭喜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7-11-2014 14:47:20 | 只看该作者
JunJun2013 发表于 27-11-2014 14:17
看到长篇不加分,怎么忍心。。。。    @Serin  @doreadme

加分时也不一定读完帖的嘛

要感恩的话,开个 ME Bank 的ETA帐号用我的reference呗!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JunJun2013 + 50 要开的话,肯定用你的!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12-2014 11:21:11 | 只看该作者
DDD888 发表于 27-11-2014 13:20
不是工作合同,是我儿子和幼儿园签的合同

新西兰政府给所有三岁以上儿童在幼儿园每周20小时照顾的费用 ...

这么重要的背景放到最后才说。。。这是玩人的节奏啊。。。。。

本来就是人家的优惠政策,想不给你随时可以不给你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welshzh + 50 你太有才了!我太单纯,上当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12-2014 11:42:21 | 只看该作者
浮云云艾米莉 发表于 2-12-2014 11:21
这么重要的背景放到最后才说。。。这是玩人的节奏啊。。。。。

本来就是人家的优惠政策,想不给你随时 ...

我是诚心请教

我和幼儿园签了字的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12-2014 13:37:50 | 只看该作者
DDD888 发表于 2-12-2014 11:42
我是诚心请教

我和幼儿园签了字的呀

人家如果执意要改,你只有两个选择,walk away或者告他们。

这么小的事情肯定是不值得告的,walk away吧

本来就是优惠政策的话,你按照市场价也没有损失,所以没办法要求赔偿的

小事啦,换一家就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楼主| 发表于 2-12-2014 14:01:11 | 只看该作者
浮云云艾米莉 发表于 2-12-2014 13:37
人家如果执意要改,你只有两个选择,walk away或者告他们。

这么小的事情肯定是不值得告的,walk away ...

问题是这家离我家最近,大概五分钟走路,而且设施也是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4-12-2014 14:05:01 | 只看该作者
DDD888 发表于 2-12-2014 14:01
问题是这家离我家最近,大概五分钟走路,而且设施也是新的

那就和新院长谈谈,多出来的两小时大家各让一步,各承担一半。

政府支付20小时,免费送10小时。6小时每天,每周五天。按原来的时间段,你一分钱都不用自己出,估计新院长心里不太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楼主| 发表于 4-12-2014 14:13:10 | 只看该作者
welshzh 发表于 4-12-2014 14:05
那就和新院长谈谈,多出来的两小时大家各让一步,各承担一半。

政府支付20小时,免费送10小时。6小时 ...

没看懂,我现在的时间段就是9am-3pm, 6小时每天,每周五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4-12-2014 14:29:18 | 只看该作者
DDD888 发表于 4-12-2014 14:13
没看懂,我现在的时间段就是9am-3pm, 6小时每天,每周五天

幼儿园的标准时间是7:30-1:00, 你3:00接孩子,多了两小时,大家协商各担一半,你额外支付一小时的费用。

他提出的理由是"给你儿子特殊的时间",如果院方规定只有固定时间段选择,比如上午/下午或者全天,我觉得你连谈的机会都没有了。

新院长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幼儿园7:30开门,你9:00送孩子,是你自己放弃了前面的一个半小时,所以他不同意把放弃的时间补到下午1:00-3:00之间.  可是这个思路又不能公开提,毕竟你手上有前任的签字。

我估计新院长还担心给了你特殊时间段的选择权,别的家长也会要求同样的待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楼主| 发表于 4-12-2014 14:33:37 | 只看该作者
welshzh 发表于 4-12-2014 14:29
幼儿园的标准时间是7:30-1:00, 你3:00接孩子,多了两小时,大家协商各担一半,你额外支付一小时的费用。 ...

我妻子说她看到有其他两个欧洲人的家长也是从9am-3pm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4-12-2014 14:48:51 | 只看该作者
DDD888 发表于 4-12-2014 14:33
我妻子说她看到有其他两个欧洲人的家长也是从9am-3pm的

那两个家庭是否也适用院方的10小时免费优惠?

也可以告诉院长有其他家庭也是这个时间段,我估计他的回复是:

1. 人家支付全天的价钱,只是晚送早接;
2. 为方便管理,或为了孩子的安全,也要求他们更改时间了;

然后你把另两个家长叫过来当面对质?

你倒是可以问问另外两个家长,或许他们手上也有和你一样的前院长签字,你们可以联合起来对付新院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楼主| 发表于 4-12-2014 14:53:41 | 只看该作者
welshzh 发表于 4-12-2014 14:48
那两个家庭是否也适用院方的10小时免费优惠?

也可以告诉院长有其他家庭也是这个时间段,我估计他的回 ...

这些我都不知道,我想也不能问那两个家长,现在想法是如果院长不提起这事,我也不响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4-12-2014 14:57:42 | 只看该作者
welshzh 发表于 4-12-2014 14:48
那两个家庭是否也适用院方的10小时免费优惠?

也可以告诉院长有其他家庭也是这个时间段,我估计他的回 ...

联手对付?你教点好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welshzh + 5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8-11-2025 21:07 , Processed in 0.040578 second(s), 5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