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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入管理团队] KALALA, 参选第五届议事员 (取消其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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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30-8-2011 17:06: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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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楼主自己创办了与FreeOZ同类型的网站,按照《基本法》第 4.5.1 条规定“11,未在其它同类型网站以任何ID的名义担任现役管理职务”,楼主已经失去了参选第五届议事员的资格。

                                                              值班秘书
                                                             2011年9月9日




*****************************************************************************************************************



我在两个月前参选第四届议事员的时候就说过,我要改变FREEOZ低效率,高内耗的制度,建立新的更加完善的制度来帮助FREEOZ摆脱帖子下降的阴影.这无可避免的触动了某些经过这几年大浪淘沙,留下来的"大老板"们.这些"大老板们把FREEOZ当国企,在FREEOZ喝茶看报,吹牛扯皮,没事搞点权力斗争,打压异己的悠闲日子被卡猫这些人打破了.现在有人贴大字报公开要我和MASON辞职,有人投诉弹劾我,无非是我为了完成我当初竞选时的承诺,触动了他们的利益.为了权力斗争,甚至不惜歪曲和违反他们宣称尊重的基本法.

事情发展到现在,卡猫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既然他们要重选,先把自己的竞选宣言发布,因为他们个个是玩弄基本法的高手,先趁这轮值ZHT米勒和老顽童被接替,推动议事院重选,再弹劾我,目的是基本法规定被弹劾或禁言的ID一年内不得申请议事员,可见他们的策划有多么周全.可惜,卡猫久经沉浮,对基本法也很熟悉,在他们弹劾投诉我之前先宣布竞选.

在这里卡猫继续重申,承诺依旧不变,无论有多大阻力和压制.当初很多人反对墨尔本版开版,而现在墨尔本版月发帖量在FREEOZ所有版块里排名第三位,卡猫的努力有了回报,卡猫的理念得到了认同.但卡猫不会满足于一个版块的成功,而是整个论坛的成功.所以,如果可以继续担任议事员职位,卡猫将努力实现自己的承诺,自己的理念,自己的目标.彻底解决FREEOZ内斗不断,效率低下的局面,形成新一代的管理模式.对我来说,FREEOZ就是公益性企业,所有给FREEOZ捐款,给FREEOZ捧场的会员就是FREEOZ的衣食父母,就是FREEOZ的所有人和最高权力归属,我绝不允许少数人拿着大家的资源,利用大家授予的权力滥用公权,损公营私!同时坚决反对目前没有条件限制的NGO计划,尤其是NGO附属CLUB的预算费用要挪用论坛本身的!

本次议事院被某些人搞垮,以便他们扶植自己的亲信上台,卡猫和卡猫同阵线的伙伴势必要在目前的基本法框架内和他们斗争,绝不允许他们借由把持议事院来把持整个论坛!如果这次他们得计导致重选,卡猫希望各位关心FREEOZ,热爱FREEOZ的人加入我们,一同建设公有性质的,人气火爆的FREEOZ论坛,而不是重回老路走文革,搞内斗,扣帽子泼脏水.只顾搞幻想中的乌托邦而不顾论坛实际利益,帖子,人气,只想自己把持FREEOZ,不允许他人质疑和反对,不择手段打压异己的伎俩已经被使用多年,导致FREEOZ帖子比09年下降了22%,对于捐助FREEOZ,捧FREEOZ的会员,他们犯下了大错,我们也无地自容.为了恢复FREEOZ的人气,增加发帖量和帖子可读性,我们这些人一直在努力,为了改变目前制度的高内耗,导致众多有才华的人诸如136mydream,JESSIE_HE,嘟嘟宝贝等人离开,我们这些人一直在努力.面对空谈派的炮轰,打压和肆意歪曲,陷人于罪,我们没有退缩,面对那些人钻法律漏洞,不惜以FREEOZ声望和人气为代价的反扑,我们挺身而出.

实干者和空谈者的战争就在眼前,改革制度的成败在此一举.希望各位支持,加入我们,支持我们.还人气于论坛,还公权于会员!

附KALALA第四届议事员竞选宣言:

原帖由 KALALA 于 25-6-2011 00:49 发表
KALALA沉寂三年后复出了.不为别的,就为从04年到现在混FREEOZ七年所建立起来的感情.看到FREEOZ人气低迷,帖子比两年前少了22%,心里很不是滋味.所以先推动了同城版建立,希望FREEOZ能转型为以提供实用信息,经历分享,同城话题,聚会为主的信息型论坛.重新进入内版后,发现管理团队存在很多问题,效率低下,内耗严重.很多有才能有热情的会员离开了内版,甚至离开了FREEOZ,非常惋惜,认为FREEOZ目前的模式已经不适合自身的发展.所以在和马神,嘟嘟,老麦,UB,老顽童,woodheadz,老林,liyuefu,晴天,熊猫阿三等人的联合推动下,在现有框架内提前结束了本届议院任期.重新大选,使这些想建设好FREEOZ的热心会员能掌握话语权,推动变革.

    我们的方向是,将版务权完全交给版务组负责.由议院担任监督工作.分清权责范围,各司其职.形成高效率,低内耗的管理团队.我个人的管理思路是将论坛版务的权利完全交给ZHT,版主和计划中的版务委员会,因为他们是实际参与论坛管理的一线工作者,具备论坛管理经验和能力.版务人员有修改FREEOZ除宪法级别外的一切法律法规,不再受议院限制,形成机构臃肿,效率低下而且内耗严重的管理程序.而议院则作为监督机构,由普通网友担任,负责保护宪法极法案,修宪,监督管理团队的违规事项,考核版务人员,以及仲裁管理团队分歧及论坛资金使用情况.保障FREEOZ的民主法制程序,同时又不影响论坛实际版务建设.从而形成高效率,低内耗的新管理理念.

    FREEOZ这几年磕磕绊绊的,在竞争对手不断壮大的同时,我们的发帖量和人气却在萎缩,这不是正常现象.随着71新政开始实施,新移民的数量将受到很大影响,FREEOZ的王牌版面签证版将受到巨大冲击,不抓紧建设生活版面,提高内容的实用性和参考性,FREEOZ将流失更多的会员.136mydream走了,jessie走了,虫子走了,很多热心的会员都离开了.因为现有制度造成的繁琐程序,使他们一个个的都离开了我们,这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我将促成新的法案实施,广纳言路,改善FREEOZ现在事难办的状况,减少新方案实施的阻力.同时推动制定法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使ZHT和版务组真正负起责任来,倾听不同意见,协调各方人员以及迅速做出决策.尽可能把管理团队间产生矛盾的可能降到最低.

    我希望梦版,J版以及虫子等曾经活跃在FREEOZ的会员能尽弃前嫌,重新回到FREEOZ,重新加入管理团队,继续为FREEOZ和广大会员做出贡献.请你们再给FREEOZ一次机会,再相信我们一次,这次我们真的要改了!

评分

参与人数 6威望 +230 收起 理由
gx0097 + 20 你太有才了!
老顽童 + 50 你太有才了!
雅瑶冬月 + 50 支持。。。
嘟嘟宝贝 + 50 你太有才了!
Turandot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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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9-9-2011 16:28:28 | 只看该作者
卡猫的言行完全已经背离了他对FreeOZ的承诺,这个帖子也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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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9-9-2011 15:18:04 | 只看该作者
哇,值班秘书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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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9-9-2011 15:05:56 | 只看该作者
因楼主自己创办了与FreeOZ同类型的网站,按照《基本法》第 4.5.1 条规定:“11,未在其它同类型网站以任何ID的名义担任现役管理职务”,楼主已经失去了参选第五届议事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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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9-9-2011 00:37:04 | 只看该作者
卡猫无论你如何作出选择,希望同城有你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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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31-8-2011 17:4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1-8-2011 06:44 发表
提问:请楼主说说你对议事院和普选制怎么看

最关键的就是防止某些政治流氓挂羊头,卖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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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31-8-2011 06:58: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8-2011 17:43 发表

你别在这里扯了,你不竞选议事员吗,我还等着去炮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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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31-8-2011 06:44:39 | 只看该作者
提问:请楼主说说你对议事院和普选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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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31-8-2011 01:38:56 | 只看该作者
请问参选人几个问题:

1、你以前为论坛做过哪些工作或贡献?
2、你今后打算为论坛做哪些工作或贡献?
3、你认为论坛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4、你认为论坛今后最实际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实现?

越详细阐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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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30-8-2011 23:31:31 | 只看该作者
喜欢激动的朋友、比较偏执的朋友、容易受他人利用的朋友。。。

卡猫老弟还是先冷静一些,思考一下!  

要是就事论事,别思维定势,团队中还是很需要这样有激情的人!  

一个组织一个团队是需要有 在目标一致、志同道合前提下发表不同观点成员的!

评分

参与人数 4威望 +80 收起 理由
值班技术员 + 20 我很赞同!
Ray和Wendy + 20 你太有才了!
老林 + 20 我很赞同!
MillerYang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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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30-8-2011 20:2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傻狼 于 30-8-2011 20:21 发表
支持卡猫~~~有冲动的年轻人!



有冲劲和激情

合乎逻辑 逻辑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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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0:2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傻狼 于 30-8-2011 20:21 发表
支持卡猫~~~有冲动的年轻人!

不说处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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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30-8-2011 20:21:5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卡猫~~~有冲动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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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30-8-2011 19:46:51 | 只看该作者
卡猫是位热情的油菜青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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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Turandot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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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30-8-2011 19:46:2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卡猫

坚决反对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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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30-8-2011 18:2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青山 的帖子

你说的是提案保密,我说的是到底什么是泄密,讲诉内版发生的事实算不算泄密,表达不满又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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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30-8-2011 18:14:48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没有必要在竞选的帖子里面互相攻击。

澄清一个竞选宣言里面的不实内容就够了,即NGO并不动用论坛任何资金。这一点双方论据也都摆着,大家都可以判断。

议事员候选人政见不一是好事情。但是没必要互相攻击。如果要争论,应当争论观点,而不是对人

我赞同CELLO的意见,但是这条在内部早就被打破了,似乎没有任何人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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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30-8-2011 18:10:05 | 只看该作者
保密规则现在在基本法中。只有议事院可以改。。。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8:00 发表

设置板块是ZHT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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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18:05:4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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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30-8-2011 18:03: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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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18:00: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59 发表
我不知道你发过什么提案,不过通过这些保密规定的时候,还没有议事院。那时基本法还是由zht修改。如果你现在要修改基本法,需要议事院的提案。


设置板块是ZHT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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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17:59: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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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30-8-2011 17:59:09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你发过什么提案,不过通过这些保密规定的时候,还没有议事院。那时基本法还是由zht修改。如果你现在要修改基本法,需要议事院的提案。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55 发表

谢谢提醒,看来保密条款都是在操作间通过的,那么我在操作间发布的内版公开提案被作废就是违法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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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30-8-2011 17:58: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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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30-8-2011 17:56:18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没有必要在竞选的帖子里面互相攻击。

澄清一个竞选宣言里面的不实内容就够了,即NGO并不动用论坛任何资金。这一点双方论据也都摆着,大家都可以判断。

议事员候选人政见不一是好事情。但是没必要互相攻击。如果要争论,应当争论观点,而不是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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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4威望 +72 收起 理由
freshfish + 30 我很赞同!
北京老刘 + 2 我很赞同!
Ray和Wendy + 20 我很赞同!
ubuntuhk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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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30-8-2011 17:55: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8-2011 17:52 发表
内版有禁言令,这句话是不是也是泄密呀


内版的保密条文,请参见置顶贴(搜索“保密”2字):
https://www.freeoz.org/ibbs/thread-8478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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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17:55: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52 发表
https://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748372

这是他们在我请假期间通过的,包含保密规定的提案

https://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752984

这是我回来以后提出的,被他们否决的反提 ...

谢谢提醒,看来保密条款都是在操作间通过的,那么我在操作间发布的内版公开提案被作废就是违法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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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30-8-2011 17:54: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基本法中公开的内容。最开始的条款的来源我都帮你找出来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8-2011 17:52 发表
内版有禁言令,这句话是不是也是泄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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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30-8-2011 17:53:43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的努力方向是什么,我相信大家可以从这些历史资料里做出判断。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49 发表

别往老麦身上扯.对,规定就是规定,因为内版不对外公开,你就有恃无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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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北京老刘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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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30-8-2011 17:52:47 | 只看该作者
内版有禁言令,这句话是不是也是泄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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