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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RISTINF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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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广州地铁上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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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7-7-2009 15:09: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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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ubuntuhk + 10 迄今为止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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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7-7-2009 15:1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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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7-7-2009 15:3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2 ubuntuhk 的帖子

嘿嘿,这个我见过,小孩在地铁里小便。

地铁一开,地上的水就开始动起来,一会儿波涛汹涌,一会人静若止水。

去谴责人家干嘛,你还能强迫小孩子憋尿,或者尿在裤子上?

我当时在做什么?好像在看白领mm跳来跳去躲尿,多好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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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7-7-2009 15:41:46 | 只看该作者
帖子的标题是:发生在广州地铁上的小事
既然是小事,就表要吵了~~
different people have different opi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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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31 收起 理由
michaelchin + 30 我很赞同!
liuhuey + 1 您哪位啊?网警?猪头?女鬼?野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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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7-7-2009 15:42: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uhuey 于 27-7-2009 15:39 发表
嘿嘿,这个我见过,小孩在地铁里小便。

地铁一开,地上的水就开始动起来,一会儿波涛汹涌,一会人静若止水。

去谴责人家干嘛,你还能强迫小孩子憋尿,或者尿在裤子上?

我当时在做什么?好像在看白领mm跳来 ...

真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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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7-7-2009 15:44: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十七楼的幻想 于 27-7-2009 15:41 发表
帖子的标题是:发生在广州地铁上的小事
既然是小事,就表要吵了~~
different people have different opinions




小事就是说可以讨论小便,大便不在讨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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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21 收起 理由
liuhuey + 1 你太有才了!
十七楼的幻想 + 20 还是你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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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7-7-2009 15:47: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7-7-2009 15:44 发表


小事就是说可以讨论小便,大便不在讨论的范围。

你狠!!!我再来个楚留香式的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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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7-7-2009 15:50:41 | 只看该作者
上次坐地铁,人很多,有个醉鬼,进了那个车厢就吐了,结果到了下一站,那个车厢,除了他,都逃掉了 ,吐的比便便还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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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7-7-2009 15:56: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十七楼的幻想 于 27-7-2009 15:50 发表
上次坐地铁,人很多,有个醉鬼,进了那个车厢就吐了,结果到了下一站,那个车厢,除了他,都逃掉了 ,吐的比便便还臭

责问地铁工作人员为何让醉鬼乘车,貌似有规定醉酒者不能单独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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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7-7-2009 16:01: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chaelchin 于 27-7-2009 15:56 发表

责问地铁工作人员为何让醉鬼乘车,貌似有规定醉酒者不能单独乘车...


意思就是说2个醉酒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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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7-7-2009 16:01: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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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7-7-2009 16:04: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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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7-7-2009 16:3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1 alphabeta 的帖子

原来形容词和名词是可以对比的,你对语法的运用已经达到国学大师级别了
我虽无知,但不至于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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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stellahie + 10 151#?上辈子的事咯。你现才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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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楼主| 发表于 27-7-2009 16:5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6 十七楼的幻想 的帖子

完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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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楼主| 发表于 27-7-2009 17:02:1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贴子也太火了, 允许存在不同的意见,但杜绝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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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7-7-2009 17:0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1 ubuntuhk 的帖子

不同意'不敬业'的说法,应该说在国内医疗体制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护士没有话语权,连扎针扎不进都会被投诉,被病人无理对待后又能怎样,还不是乖乖的该干嘛干嘛去.加上小姑娘修养还差着点,不够老道,只会用这种方法维护一下'自尊'.按LZ的说法,她当时还是'很有礼貌的',呵呵,"姑娘可不可以看准了再插呢?"这话我认为是相当RUDE,在这里即使病人手被扎得跟筛子似的,也没有谁会对护士这么说.扎不进是技术问题,有谁天生就会扎针的? 相比之下,澳洲对医护人员权益的保护比较完善,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强.护士对认为有语言侵犯的病人,不会还口,但会向上一级投诉并拒绝护理该病人,扎针就让MEDICAL OFFICER来扎吧.

[ 本帖最后由 daxiao 于 27-7-2009 17: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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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7-7-2009 17:07: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j0__0 于 2009/7/27 16:38 发表
原来形容词和名词是可以对比的,你对语法的运用已经达到国学大师级别了
我虽无知,但不至于无耻


A认为B是崇高的;A认为B是值得尊重的。
B认为A有奴性的一面;B认为A有谦虚的一面。

承认自己无知,说明已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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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7-7-2009 17:09:23 | 只看该作者
广州人很不错,我指的是广州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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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楼主| 发表于 27-7-2009 17:17: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xiao 于 27-7-2009 13:26 发表

礼貌? 一点都不礼貌.对待不礼貌的家长,那姑娘没好气的回你一句很正常.
你当人家故意的呀,闭着眼睛随便给你扎针?那真是没事找事,给自己找不自在.
这扎针的活就是熟能生巧,怎么熟? 就两字:多扎.扎多 ...

你怎么知道我不礼貌?难道提出一点异议都变成不礼貌了,难道全程要哑忍才叫有礼貌?
小朋友血管细有难度这个可以理解呀,这里说的不是专不专业的问题,而是态度的问题。
作为一个护士,她是有必要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虽然这有一段过程,而且每日工作量多,别人也可以谅解,但就不表示可以以这种方式跟态度对待别人对她提出的质疑呀!
如果我是那位护士,我会说,“是的,因为小朋友血管细,没办法,忍着点”!这样的话别人还会对你有意见吗?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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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楼主| 发表于 27-7-2009 17:3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7 liuhuey 的帖子

真心的帮助任何时候都被受感激,施舍的同情谁会想要?
观点与角度的问题,没有谁对与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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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7-7-2009 17:48:04 | 只看该作者
嗯,应该说她的态度源自你的态度.
"能不能看准了再扎?"扎针还有不看准的?不看准就扎那是对病人不负责,是工作态度问题.而我敢说没有护士会希望病人多挨针的,那是损人不利已.她没扎进去,是技术问题,你却对她的工作态度进行质疑,当然会被认为是不礼貌,她也欠涵养就反击了.当然,也可能你的表达让她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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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楼主| 发表于 27-7-2009 18:03: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xiao 于 27-7-2009 17:48 发表
嗯,应该说她的态度源自你的态度.
"能不能看准了再扎?"扎针还有不看准的?不看准就扎那是对病人不负责,是工作态度问题.而我敢说没有护士会希望病人多挨针的,那是损人不利已.她没扎进去,是技术问题,你却对 ...

有点断章取义,我是说:"请问能不能看准再扎"!而不是"能不能看准了再扎".如果以你这样的理解,那么病人是没有发言权的啦?
再说就算护士真的遇到不礼貌的质疑,也不该用这种态度.难道作为一个专业人士就不能态度和善的对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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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7-7-2009 18:05:57 | 只看该作者
你说这吵阿吵的,能吵出真理吗?
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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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7-7-2009 18:09:37 | 只看该作者
本贴不用鉴定啦,
自动升级为“热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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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表于 27-7-2009 18:14: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pringoz 于 27-7-2009 18:09 发表
本贴不用鉴定啦,
自动升级为“热贴”!

姑娘最近忙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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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发表于 27-7-2009 19:15:30 | 只看该作者
我发现每过一段时间,总有一个小事情闹起来的热贴。

上次是宜家退款帖,这次是广州地铁呕吐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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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27-7-2009 19:19: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uhuey 于 27-7-2009 15:39 发表
嘿嘿,这个我见过,小孩在地铁里小便。

地铁一开,地上的水就开始动起来,一会儿波涛汹涌,一会人静若止水。

去谴责人家干嘛,你还能强迫小孩子憋尿,或者尿在裤子上?

我当时在做什么?好像在看白领mm跳来 ...


刘叔,你这个逻辑我就不懂了,生病的小孩呕吐你说他违反了地铁条例(虽然我还没看到哪条条例清楚写明这一点),而小孩随地便溺的行为,你却觉得正常?

我也来学你引用一下《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 ... robject6ai1123.html
第二十四条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五)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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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发表于 27-7-2009 19:21: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xiao 于 27-7-2009 17:04 发表
不同意'不敬业'的说法,应该说在国内医疗体制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护士没有话语权,连扎针扎不进都会被投诉,被病人无理对待后又能怎样,还不是乖乖的该干嘛干嘛去.加上小姑娘修养还差着点,不够老道,只会用这 ...


修养差、不够老道,在这里就表现为她的职业道德欠缺(即:不敬业)。

再说了,家长只是礼貌性地问一句而已嘛,又没有上升到投诉哪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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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发表于 27-7-2009 19:32:32 | 只看该作者
哎呀 该吐就吐嘛

要不那些清洁工干嘛的 白吃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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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发表于 27-7-2009 19:48: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7-7-2009 17:19 发表


刘叔,你这个逻辑我就不懂了,生病的小孩呕吐你说他违反了地铁条例(虽然我还没看到哪条条例清楚写明这一点),而小孩随地便溺的行为,你却觉得正常?

我也来学你引用一下《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http:/ ...


好,知道你看我不顺眼,咱们就来关于这些管理条例辩一辩。

1) 对这些条例,咱们只能要求大家尽量遵守,而不是替代执法人员就地执法不是?你看看我的回帖,我有哪怕一个字提过,会对违反规定的孩子怎样么?没有。我所提倡的是对管理条例的尊重,因为这是乘坐地铁的规则和准绳。你们老是缠着我说因为孩子,所以不应该处理。这完全就是两码事。

2) 我只对能够讲道理的人讲道理。楼主是能够讲道理的。那个让小孩随地小便的外地大婶不是,我看她根本就不觉得这有啥。U版你去谴责?我看你嘴说干了人家也不明白,还乐呵呵的问你“孩子,口渴了吧?大娘有水,你喝点水慢慢讲啊!我最喜欢跟人唠嗑。”我看你怎么说。

3) 我举条例出来,不过是做个道具用的。烦死我了你们。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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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untuhk + 1 就事论事,我什么时候因为观点不同而看你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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