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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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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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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6-10-2006 22:23:43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micfox,我坚决反对你39楼转过来的部分观点。<br>
<br>
We are just discussing the problem.. I posted some opinion and I do not 100% agree with that...<br>
<br>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先想清楚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论坛是大家的,还是几个人的。<br>
<br>
Good question. I still think forum is 大家的.That is why I did not 100% agree with what he said but I think the club system can be used on freeoz but with different details.<br>
<br>
这点说清楚了,才能继续进行下边的讨论。<br>
<br>
如果论坛是几个人的。那就公开说明这个问题,就这几个所有者拥有特权,别人爱来不来。<br>
<br>
如果说论坛是大家的,那么做出的贡献大小,不能成为享有特权的理由。就像国家领导人,也不能任意处置国家财产一样。论坛的壮大,当然有很多人的努力,但你不能说,只有斑竹的贡献才是贡献。<br>
<br>
Sigh.. I did not mean it.The problem in Freeoz is that the previous way to determine ZHT (普选) is not feasible and we have to find a new way to determine ZHT. The club system might be a feasible way since some forum is using it and no significant negative effect has occurred so far on that forum.<br>
<br>
就像国家的投票权,与交税多少,财产多少不相关一样。论坛的投票权,应该只与上一任期和下一任期期间,这个人是否长期参与论坛有关。<br>
<br>
<br>
还有拿中国的现有制度来作为参照,那就更可笑了。正因为中国的制度有问题,我们才决定移民海外,如果在 Free澳洲论坛实行国内那种制度,维持国内那种现状,有什么Free可谈?<br>
I think they compared it more with US system.<br>
<br>
PS: <br>
1.If you think your way is workable, then try your way to see how it goes. Because no one really knows what it will look like before it happens. So be it.<br>
2. Something unrelated to this topic: if you think you have seen some beggar in Australia being a government official, do not forget to tell me.<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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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7-10-2006 00:51:05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FREEOZ讲的是民主的论坛,好象不能跟独裁的政党相提并论吧?<br>
<br>
这样说吧,Freeoz之前已经是够“民主”的了。前段时间的“地域性评论”,老Mite是专门发贴再三询问对此贴的处理意见。说句老实话,有很多人所谓的“民主”,就是要看到纷争不休,吵个不停(不信的话,你可以看一下对那个帖子的部分跟贴),最后就是人身攻击以及论坛的分裂(Austeps就是例证)。这样的“民主”,试问除了满足一部分人看热闹的欲望之外,对Freeoz的成长有何好处?<br>
<br>
我还是这个意见,这届已经超时N久了,这届的成员都不能再担任. 要说连任,这可是已经连任过了,而且没有征求选民意见的连任.<br>
<br>
现在要讨论的问题就是谁来作选民,不要再说全民选。谁说全民选,谁就要负责保证以下情况不会发生:<br>
1。 选民是马甲;<br>
2。 选出来的人爱来不来,不负责任。<br>
<br>
如果谁能保证以上的情况不会发生,否则承担责任与后果的话,那么全民选也行!!<br>
<br>
我觉得青山有些论点非常有道理,很有思考,而且比较积极热心,建议参加选举.<br>
<br>
看过ultiblue的写的东西,觉得此君虽然有时侯讲话不留情面,但是还是很一针见血的.建议他也参加选举,论坛需要一点清醒的反对的声音,而不是一个一言堂. <br>
<br>
青山还可以,Ultiblue就免提了。引用Ultiblue的一句经典名言:“我想你还是不大清楚论坛的历史”。我加一句吧,“我想你还是不大清楚Ultiblue的历史”。如果Ultiblue再做ZHT,那么恕我得罪说一句, 我将辞去所有职务,并且reboot应该重新担任技术员,因为这样做是对reboot的强烈不公。。<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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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7-10-2006 00:51:07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提到俱乐部方式,我的一点观点:<br>
<br>
最大的区别是目前全民所有,俱乐部制后成为部分人所有;<br>
<br>
目前澳洲论坛不止我们一个,论内容freeoz也不是最丰富的一个,但是全民所有,即使没有做到free,但是尝试努力去实现free的暂时据我所知只有这个。能活到今天也不算不现实。至于对于壮大来说,我想就好象小企业,创业初期家长制容易做大,但是如果是家长制,我也不勉强到现在还在这里玩儿了,我想和我想法一样的人多少也还是有的。<br>
<br>
同理,拉个广告有多些经费维持好些的服务器也很现实,可是那样页面就不好看了。人有时侯始终奇怪的动物,会为了好看放弃一些现实的。学理科的都知道,自然状态熵是只会增加,可是人类的小系统中会通过做功作出反熵行为,微观的看是“反自然”行为,宏观看也是自然一部分。也许我们这点非现实的努力宏观看也是很现实的呢?要不出国这么折腾,怎么这里的人全都这么理想主义要折腾自己呢。<br>
<br>
还有就是回到北风吹的诚信问题。我觉得俱乐部制虽然目前个人不是很赞成,但是也保持open态度不排除今后在民主决策的前提下考虑。可是目前是本应该选举过渡已经因故拖延,还要在没有合法权力机构授权的情况下由几个人决定作出本质的改变,然后变换旗号,严重不妥。基本法如果真的需要改变,必须在合法的状态下改变,否则就成政变了。<br>
<br>
所以,我个人希望在现阶段,先把换届,各角色的权责分工理清了。至于用什么样的制度更有利于以后的壮大,等到有了坚实的决策机构的基础再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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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7-10-2006 01:01:10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顺便罗索一句,当务之急还不是讨论怎么选举甚至不选举产生领导班子,而是这个班子的权责范围,否则说句难听的,领导班子出来了,手握域名和root的cello说领导班子的权限等于服从cello意见,实际还是cello说了算,岂不是白选?<br>
<br>
(靠,为了说明问题又要避免人身攻击,只好牺牲自己色相来这么比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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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7-10-2006 01:33:01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还有和青山讨论妥协的问题,其实我讲到因为追求一些程序正义导致有人觉得没意思了,最后离开了,所以反思自己的做法,并不是说因为怕他们走。因为走了的人都不是freeoz的敌人,而是曾经在这里倾注过心血的人,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很正常,但是是不是看法不同的人只有你死我活,有不同就要导致别人负气而走呢?在执行程序正义之前,有没有更积极有效的做法呢?<br>
<br>
基本法继承了一些政治上的权力制约的观点,但是为freeoz服务过的人,规则的约束并不是他们做一个好zht,好斑竹的动力,他们需要的更多的是精神的认同。这一点怎么定义不好说,但是比较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每个小缺点都被“程序正义”苛求太多,即使获得了程序正义,也失去了人心。你也许可以说那是他们认识的局限,不应该因为他们的局限放弃程序正义。可是从更宏观看,即使是神圣的国家司法,也是人本主义的。如果司法的成本过高,造成的社会代价过大,立法者就需要考虑法律本身的问题而不光是单独一味的维护法律神圣了。这方面clickle在那个逃票的讨论帖子里面说的水平比我高。<br>
<br>
其实说到这个问题,还真的不得不提ultiblue。(不好意思了)依我愚见ultiblue正是一个严于律人(在担任斑竹的时候也严于律己)追求程序正义的典型,以至根本不在乎成本,气走名人无数。他自己虽然言语刻薄,却几乎从来不会笨到违规的地步,被他气的人,确实气起来犯什么程序错误的都有。个人认为他的作用在现实上对论坛的损害是明摆的,但是作为debug,找出论坛系统毛病,监督管理者的贡献,同样是不能忽视的。无论损害还是贡献,只要是法规之内,作为管理者都只能尊重对方自由。但是如果管理者能够把每一个这样的双面性的事物激励有利的一面,抑制有害的一面,那才是管理的艺术。这方面本人一塌糊涂,希望下一届能有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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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7-10-2006 01:40:35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完全同意cello后边的这些话。我觉得要说制度,应该从根本上把制度和程序定好。<br>
我抛砖引玉,各位老兄都说说。<br>
<br>
1,ZHT负责决策,通过投票决定,以简单多数为通过,斑竹负责日常管理,ZHT可以兼任斑竹,但一定要把两种角色区分开。ZHT负责任免斑竹。<br>
<br>
2,ZHT每周(或每两周开一个议事帖),斑竹列席,每两名ZHT或者斑竹联署,可以提出一项提案。可以充分讨论。在每周的截至日期前,由ZHT对每一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最终决定,直到有另一个决议推翻此决定。所有人必须执行ZHT的决议。<br>
<br>
3,ROOT权,域名,财务,分由3人负责管理,此3人由ZHT选出并任免,必须由3个不同的人负责。可以由ZHT或者斑竹兼任。就一个要求,掌管这些东西的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ZHT的决议。如果实在不能认同而辞职,要给ZHT一个月的时间来选出新负责人和交接。<br>
<br>
这里把对网站造成决定性影响的力量,分别掌握在3个人手里。ZHT由普选产生,投票结果,拥有对所有问题的决定权。如果要对ZHT的权力给与一定的制衡,可以允许2/3的斑竹反对,可以推翻本周ZHT刚刚作出的决定。维持以前的状态。<br>
<br>
<br>
TO: micfox <br>
<br>
你担心的2条,我觉得制度上要有一定的解决办法.但是不可能100%避免.马甲的问题,可以通过设置一个基本的门槛来屏蔽,不能屏蔽掉所有的马甲,但我想可以把马甲的数量,控制在投票人的1%以内.比如发帖数量,级别之类的门槛,主要目的就是屏蔽马甲.目标就是把马甲控制在投票人的1%以内.<br>
<br>
至于选出的人不做事的问题,这个首先用2个候补解决.如果还不够,3个人以上zht就可以正常工作。低于3个人,马上提前换届选举。<br>
<br>
总的来说,任何问题都可以靠制度安排事先预防或者做好准备。只要发生问题,不会彻底动摇论坛的管理体系,就不是大问题。而制度的作用,就是努力使论坛的管理体系出现大问题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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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6-10-2006 23:43:40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感觉也就是几个大老在制定规则,并按自己的需要修改规则,提点意见也被痛斥为"胡乱猜测","GCD也与时具进", FREEOZ讲的是民主的论坛,好象不能跟独裁的政党相提并论吧?<br>
<br>
我还是这个意见,这届已经超时N久了,这届的成员都不能再担任. 要说连任,这可是已经连任过了,而且没有征求选民意见的连任. 万事诚信为先,没有诚信,还谈什么民主. 郑重希望有良知的管理者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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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7-10-2006 00:24:25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等着投票.......祝FREEOZ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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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7-10-2006 01:06:56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但是也保持open态度不排除今后在民主决策的前提下考虑。可是目前是本应该选举过渡已经因故拖延,还要在没有合法权力机构授权的情况下由几个人决定作出本质的改变,然后变换旗号,严重不妥。基本法如果真的需要改变,必须在合法的状态下改变,否则就成政变了。<br>
<br>
这样说的话也合道理,姑且看一下老Mite的选举搞得怎样再说吧。反正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结局如何还是要靠事实验证。何况俱乐部的方式也不是我首先提出来的,只不过我觉得通过提名捐款人任ZHT的方式应该还是有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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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7-10-2006 02:33:49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很多问题建议选了ZHT在讨论。 同意MICROHARD的 等完美的东西出现 只能是再次浪费时间<br>
<br>
现在大家还是停止讨论, 开始起草选举办法吧。<br>
<br>
青山: 你把前面大家讨论的东西结合一下 搞个文本怎么样<br>
<br>
( 最后说一句 所有在这个帖子里留言的 希望大家带头积极参与选举。 包括CELL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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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7-10-2006 02:37:30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table width=100% bgcolor=#cccccc cellpadding=5 cellspacing=1 class=TBone><tr><td bgcolor=#f7f7f7 class=TBBG9>需要表决的议题要有默认值,在没有多数反对的情况下,即使有人缺席,按照默认值通过,以提高效率(比如某些技术,版面的建议)。</td></tr></table><br>
<br>
具体到底怎么做? 怎么决定需要不需要ZHT多数同意才执行的原则呢? <br>
<br>
我觉得这条容易出矛盾。 也出过矛盾。 我决得还是所有都多数票同意。 前提是ZHT保证经常到论坛(建设版和操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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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7-10-2006 02:47:06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就是每个ZHT要保证每周,或者2周,我觉得2周好一些。必须能够上来一次,参与投票。没有特殊情况,不能缺席。连续缺席2词,或者3个月内缺席3次,就应该以自动离职计,马上递补。<br>
<br>
---》<br>
<br>
问个傻问题。 怎么来保证? 怎么查? 呵呵<br>
怎么按自动辞职? 怎么取消权利?<br>
<br>
( 应该至少每周来一次 参与投票 如果不能来 要请假 )<br>
<br>
包括斑竹的出勤 怎么搞<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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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7-10-2006 02:17:37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我觉得任何人在家园建设正式提出的提议,都可以,不需要zht更不需要2个。不过需要考虑怎么避免太多的无聊决议或重复决议需要处理的问题。<br>
<br>
每周议事可以这样:需要表决的议题要有默认值,在没有多数反对的情况下,即使有人缺席,按照默认值通过,以提高效率(比如某些技术,版面的建议)。和基本法修改有关的重大议题则必须达到某比例的赞成才能通过。<br>
<br>
技术员权限的问题,个人认为root和域名分开以外,另设backup技术员,backup技术员需要每周备份数据,保证论坛不会发生数月数据损失的灾难。backup技术员不具备其他权限访问能力。这样真是再发生root封杀backup的权限夺取控制权,只要域名和前一周数据在,最多损失不到两周。<br>
<br>
<br>
个人建议对于斑竹的工作,zht仅有在有人投诉的情况下,才对投诉表决,其余默认尊重斑竹决定。不过任何人自然也包括zht,都有权对斑竹工作提出投诉,投诉被zht team表决了才有效。<br>
<br>
另外个人也对普选的参加人数等不是很乐观(无论投票还是被投票的),但是只要参选人有足够的门槛(经验值,竞选宣言等),还是能保证最后选出来的不会离谱的,祝freeoz好运<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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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7-10-2006 10:58:17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测试完了,增加了一个“测试”版。服务器有些问题,花了九牛二虎之力。<br>
<br>
发现加密这个版面只有如下:<br>
仅允许登陆用户访问 (这个选了)<br>
<br>
以下是单选,只能选一个条件:<br>
访问此版需要的积分(喷血cc)<br>
访问此版需要的经验(在线时间)<br>
访问此版需要的魅力(这个乱来的,不知道有什么用)<br>
<br>
现在测试选了经验,5000以上,可以考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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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7-10-2006 10:13:01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刚才测试了一下投票,发现发新贴可以限制条件,比如喷血之类的,可是投票帖却限制不了。<br>
<br>
我唯一想到的办法是再测试一下能不能建一个新版,只有满足条件的人才能进入,然后把投票贴放在该版了。<br>
<br>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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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7-10-2006 11:09:50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被关门外了。呵呵。每个bbs系统不同。这个恐怕只能cello你来想办法了。<br>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记名投票,直接回贴子。手工统计。反正一年就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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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7-10-2006 11:25:21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就是专门关你的:)<br>
<br>
测试而已,大家讨论适当的参数。<br>
<br>
记名投票的缺点是,有些人觉得暴露了自己的隐私,比如选上以后,新的领导会不会报复我没选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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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7-10-2006 11:56:24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我想你曲解了clickle的意思,不过这个是题外话,作为建设版另外一个话题讨论时有必要的,就是法制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怎样才能使这个手段最有效,这是立法需要权衡考虑的问题。<br>
<br>
至于ultiblue的争论,你强调法律,可是法律首先需要可解释,可执行。地域性评论这个概念本身就是语焉不详,况且法律是默认无罪,控者收集证据。假如你能找出一个证据,对方同样能找出100条其他人也该受罚的证据,说白了,这个规定缺乏可执行的解释。ultiblue可以说是钻了空子,但也是“程序正确”。<br>
<br>
挖苦之能事更加了。道义上可以谴责,但是程序上,反而被挖苦的如果不堪忍受,人身攻击反击,是被挖苦的“程序错误”,正因为这样我才把clickle的成本说提出来的<br>
<br>
另外,reboot辞职正说明了,程序上无法防止这种错误的发生,所以更不能只依赖程序,而要从更广阔的“人本主义”寻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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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7-10-2006 12:32:17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虽然看了不少cello发的很美的图片贴和一些精辟的论述,今天才弄明白cello原来是本站的一位主要核心人物。确是位才子。我本想看看cello的资源库,自认操作复杂,不想慢慢领略后再翻看,只能看标题了,但从这些目录上也能令我对曾跟过贴的贴子内容有深刻的印象。很高兴在此又看到cello的论述,希望网站原班人马能尽快汇拢一起,抓紧商讨freeoz何去何从的事宜。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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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7-10-2006 11:44:22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font color="red">如果司法的成本过高,造成的社会代价过大,立法者就需要考虑法律本身的问题而不光是单独一味的维护法律神圣了。这方面clickle在那个逃票的讨论帖子里面说的水平比我高。</font><br>
<br>
强烈不同意你说的话,按照Clickle的说法,穷人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逃票而不应该受罚!!如果连基本的是非观都缺乏的话,没有再说的必要。这个话题不适合在这里讨论。<br>
<br>
<br>
<font color="red">其实说到这个问题,还真的不得不提ultiblue。(不好意思了)依我愚见ultiblue正是一个严于律人(在担任斑竹的时候也严于律己)追求程序正义的典型,以至根本不在乎成本,气走名人无数。他自己虽然言语刻薄,却几乎从来不会笨到违规的地步,被他气的人,确实气起来犯什么程序错误的都有。</font><br>
<br>
是吗?他真的是严于律己吗?看一下以下的事实吧:<br>
<br>
1。 视论坛大喇叭无物,在“地域性评论”里面火上添油(证据就是他自己的回帖),导致此贴被封后,“晴天” 与 “无极”等童子继续与其争吵(晴天,无极可作证人)。<br>
<br>
2。对入籍政策改变时候,童子的反映极尽其讽刺挖苦的能事 (青山可以作证人)。<br>
<br>
3。 说出了“誓死捍卫说话权利”,不知道他如何“誓死”?到了此时此刻,他还没有说清楚这个问题。<br>
<br>
人非圣人,谁能无过?关键是勇于承担自己所说的,所作的事,这样的人才值得敬佩!!Reboot的确是犯了程序上的错误,但是他勇于承担后果,主动提出辞职。他用的是实际行动来为自己行为道歉,这样的人才是值得敬佩的。Ultiblue呢?他以前的事就不说了。关于上面所说的三件事,他说过什么,做过什么?<br>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在论坛上说的话是从来不是玩笑(问一下Thewall就知道)。如果你们打算让此人进ZHT,那我只好辞职,因为我没办法与逃避责任的人共处。“不同的声音”应该听,但是不是来自说话做事不负责任的人(所以请不要混淆概念)!!<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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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7-10-2006 12:25:25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我想你曲解了clickle的意思,不过这个是题外话,作为建设版另外一个话题讨论时有必要的,就是法制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怎样才能使这个手段最有效,这是立法需要权衡考虑的问题。<br>
<br>
Please check his post before you said I misunderstand him. He has said "If I could not afford the ticket to public transportation, please do not stop me evading the ticket"<br>
<br>
假如你能找出一个证据,对方同样能找出100条其他人也该受罚的证据<br>
<br>
whether other people violated this is unrelated to whether he violated this, so please do not shift concept like Ultiblue (we are talking about him not others)!! Moreover, are you saying that if many people are robbing others, then the roberry itself is legal because many people are doing it?? (or are you saying "fa bu zhi zhong"?)<br>
<br>
<br>
挖苦之能事更加了。道义上可以谴责,<br>
If you think you are right, find out a country having morality only not law!! Then your words are convincing!!!<br>
<br>
<br>
但是程序上,反而被挖苦的如果不堪忍受,人身攻击反击,是被挖苦的“程序错误”,正因为这样我才把clickle的成本说提出来的<br>
<br>
Hehe, then how come the people conducting "Act of Libel" will be sued?? <br>
<br>
另外,reboot辞职正说明了,程序上无法防止这种错误的发生,所以更不能只依赖程序,而要从更广阔的“人本主义”寻找解决。<br>
<br>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is "ren zhi" not "fa zhi". that is it!!<br>
<br>
BTW, the more you(cello) said on the rules , the more disappointed I feel on Freeoz's future (and on you as well) if what you said about rules is going to apply in Freeoz. Then why bother to discuss the rule on ZHT as you said the rule cannot solve the problem?? Are you wasting your time or am I wating mine?<br>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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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7-10-2006 16:24: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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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楼主| 发表于 7-10-2006 18:42:12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我不认为论坛规定禁止地域歧视的言论,是多数人的暴政,这和脏字骂人是一个道理。这个问题现在讨论没意义。应该由新一届zht去决定。这个问题和其他很多问题一样,应该通过正当程序去解决,不应该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处理纠纷,维护论坛秩序,这本来就是zht分内的工作。reboot做得不对,正是因为,没有按照程序来进行。如果按照程序进行,就没有问题。<br>
<br>
不记名投票不是不可以,不过这个漏洞确实存在,技术人员要改这个投票结果,非常容易,成本一点都不高。我这么说并不是说我不信任现任的技术员,但这确实是个容易被人钻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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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7-10-2006 18:57:48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哎,防卫不代表可以非法,受侵害的途径又不是反侵害。。<br>
<br>
“言语恶毒”那件事,我当时的意思是,如果你不反侵害,那么对方就完全无理,实际上你就占了上风,可是后来你也有了让这么多人影响深刻的过错,那么即使我在和对方争辩的时候也无法理直气壮,谁先挑的事不用说帖子都还在,可是你的坏影响却也在,当时我只是回了一贴对你用那种方式和对方辩论表示失望,你理解根据需要也没关系。<br>
<br>
你说我说的不能放在自己身上还有50步100步的,靠,我也认了,比如不连任呀什么的。我还真真心希望这次把你们大家都叫出来了,不是放在操作间不断拖延,能解决这个问题。至于你一向对统治阶级“有罪推论”的思维方式,我觉得也理解,本来作为“统治阶级”就应该付出这个代价,况且别人怎么推定,是别人的自由,不要行动上让别人觉得得到证实就好了。<br>
<br>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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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7-10-2006 19:24:52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to 青山:<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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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性歧视和粗话的区别是,前者没有合法的定义,后者却有清晰明确的公认,所以后者可以执行。<br>
至于多数人暴政的观点,我是认为法律或制度是靠科学解读,而不是“多数人认为”的。比如多数人认为mars说的东西不好,该封,并不等于该封一样,因为论坛没有任何规矩说讲不好的东西就要封。这个用在地域歧视的问题也一样。虽然历史性的遗留下来有这么一个规矩,实际上没有解释的能力,所以至少在现阶段,无法使用法律进行惩治。将来,也许可以,但是我个人不认为可以简单用多数投票的方式进行定性判断。当然,这些只是个人想法,后届zht可按照执法成本权衡自定规则。<br>
<br>
至于回帖方式投票,未尝不可。其实终极角度,回帖方式技术员还是可以作弊,不过更加麻烦一些,成本更高一些。所以,大家权衡考虑。。我对回帖投票的顾虑是这样会使参加投票的人更少。freeoz号称有id过万,回帖的话,总选票能有3位数,算是不错的结果了。<br>
<br>
其实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现届技术员不参加下届zht选举,回避制度,不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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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7-10-2006 17:04:15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to fox:<br>
<br>
真的你还是曲解了clickle,唉跑题了。其实对于个体来说,虽然违法是错,但是违法的成本低于利益的时候,就“不要怪人说我违法”了,这个需要立法者考量,人为什么有法还要违?回到reboot的例子,就是宁可违背自己的诺言,也要违法斩当时的ultiblue,因为在他看来依靠法制制不了这种程序合法,但是实际上对论坛有损害的言行。然后,对于他的违法,论坛的法制也最多对他的id处罚,所以我才说法不是不要,但是不能全依靠它。<br>
<br>
关于歧视问题,1个例子和100个例子的,不是转移话题,而是本身这个“地域歧视”就没有科学的定义,西方的法制不是脱离科学定义单独存在的,都说不清楚是什么的东西,需要“人治”解释,何况每个人的解释都还不一样的东西,怎么作规则操作?如果多数人说是就是,那还是法制吗?岂不是还回到大多数人的暴政?<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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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既然规则不能解决全部问题,那么还讨论规则干什么?世界上有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之策吗?既然没有,还需要解决任何问题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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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ultiblue,<br>
你出声也是必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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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我说的话负责。如果我有误解你的地方指出我弄明白了承认错误也未尝不可。别人演绎曲解的话我无法负延伸责任。<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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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世上本无事,无论谁“找事”,谁先出手,还手的违规也是违规,比如你当年和leo的骂战,估计记得是谁起头的不多,可是记得你恶毒言语因此对你记恨的却不在少数,没有指责你的意思,只是坦诚说说,其实骂战没有赢家,输家确是freeoz,不过你却是也没有必要没有责任care这个。<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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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不小心这个帖子又跑题了。我觉得到现在希望至少有这样的共识:<br>
1 选举下届zht是必要的,紧迫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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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选常任5人,备用若干<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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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捐款保管/域名保管/技术权限 分开3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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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是待定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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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t是否可以兼任版主 (个人倾向可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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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还是不记名投票 (倾向不记名,其实投票结果是实时的,技术员作弊不是不能,是需要实时的不断作蔽才象模像样,这个我觉得成本过高可以忽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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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继续讨论,吵架和互相攻击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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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7-10-2006 19:14:21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To Ultiblue:<br>呵呵,“一命换一命“,这句话你说过吧。那好,你说清楚点,谁的命换了谁的命?为什么Reboot没了命,你还有面子以及性命在freeoz 上面发言?再说句远点的话,你敢说一句因为Reboot没了命所以你不再进ZHT?如果道理在你这一方,为什么你老是不敢把前因后果说清楚?<br>关于我辞职的问题,呵呵,辞职信我现在已经再写,下个周末之前我就会在“操作间”递上去。反正Freeoz现在基本上都是一个混淆是非黑白的地方,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还是跟随早年的几位总坛主隐退算了。还是那句,祝你早日重进ZHT。那你应该开心了吧。<br>
<br>
To Cello & Mite:<br>很抱歉我不能等到新的ZHT上台就要中途离开,不过还是那一句,祝你们一切顺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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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眼睛高个子:<br>我不肯定你还能不能看到我现在的留言,不过很多谢你当初对我的提拔以及机会。在我临走之前,我还是提名眼睛任下一代的ZH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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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Reboot:<br>我知道你是肯定看不到这留言了,不过还是送一个给你吧。 你的死是白死了!!<br>
<br>
To 其他童子:<br>虽然我很快就不在出现在Freeoz上,但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我还是有的,讽刺挖苦我是不会的,如果大家在移民申请上面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写email给我,我尽量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大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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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7-10-2006 19:28:07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micfox何必如此,为这么一个人,值得么?希望还是以大局为重。<br>
我觉得建立新的,能够负责任并且解决问题的zht,<br>
是解决包括这个问题在内的很多问题的很好的开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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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7-10-2006 19:34:44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to fox:<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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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我觉得你是不喜欢妥协的理性主义甚至完美主义者,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试图用你认为合法的方式解决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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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命换一命”是reboot说的,不想对reboot不敬。但是犯程序错误被处罚本身不需要一命,只是自己这样自我流放而已。而因为过错杀的一命,本来就该恢复,这个相信一向讲法律的你不反对吧?<br>
<br>
说实在,我觉得中不断发生的辞职我的责任最大,这也是我在思考除了一味追求“程序正确”以外的出路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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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7-10-2006 19:43:23 | 只看该作者

Re:有关管理团队选举的问题,cello是不是出来表个态?

好,其实microhard说的对,无法做到完美的,但是这不是不开始的理由,怎么的,都搞出草案,赶紧解决紧迫问题,然后慢慢百废待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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