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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sleycpa1 于 4-9-2007 00:18 发表
这样闪婚的目的不得不让人怀疑,希望你们的婚姻可以超过2年
谢谢你的坦诚直言:)不过如果在认识老公之前,我非要拿个什么pr的话,我有很多途径~我的英文成绩是 overall7.5, speaking/8, reading/8, listening/7.5,writing/7, 两年master of teaching后我可以毕业直接拿pr,但我现在选择的是1+1两个master,因为个人兴趣,不过结束后还是可以直接达到分数拿pr. 再者,我有亲戚在墨尔本,所以亲属担保未必不可,最不可取的,我的家庭也能投资移民。
关键是,我在选择专业的时候,兴趣是第一,在最初,移民我完全不care也没有兴趣。但是现在有了牵挂有了家,不管老公在哪,我就会在哪。
昨晚还有一个从我登陆悉尼第一天上学的朋友说了同样的话,我心里很难过,不过我能理解别人有这种担心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老公反问我,我到底是要证明给谁看?呵呵,所以,老公要给我申请820,我不再反对,更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了。甚至下次还有人这么说,我都懒得去辩,直接说是,又能怎样呢:)
我的爱情和我的婚姻,我给的期待是一辈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谢谢大家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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