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09:57:18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09:4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交给谁你我都无权指定。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交给一个有信誉的人,一个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的人。

如果论坛资金允许的话,委托一位律师保管,也是一种选择。

现在的保管人的拒绝移交行为已经损害了freeoz的实际利益了吗?

请问如何选择这样一个人?如何能保证选出来的人不会在拒绝移交?

我认为,现在UB的行为没有损害freeoz的利益,他自身在大多数freeoz网友中有良好的口碑。与其去冒风险再找一个人,不如维持现状。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09:59:15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09:4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交给谁你我都无权指定。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交给一个有信誉的人,一个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的人。

如果论坛资金允许的话,委托一位律师保管,也是一种选择。

这是一个后验条件,没办法作为选择的依据。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10:00:01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09:4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交给谁你我都无权指定。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交给一个有信誉的人,一个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的人。

如果论坛资金允许的话,委托一位律师保管,也是一种选择。

freeoz的资金是众多网友的捐款,谁有权做这个决定?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0:32:39

回复 #93 cnlancer 的帖子

捐款不就是为了论坛有效运行吗,想有效运行,论坛安全不是第一位的吗?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10:35:06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0:32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捐款不就是为了论坛有效运行吗,想有效运行,论坛安全不是第一位的吗?

你说的对,UB的行为已经危害了论坛的安全有效的运行了吗?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0:56:59

回复 #95 cnlancer 的帖子

如果拒绝交出域名都不是危害论坛的话.......我无语:funk:

谁给了他拒绝议事院决议的权利?

UB是太上皇吗?

如果UB承认他就是要造反,就是要革命,那哥就识趣点,闪人,不耽误人家的宏图伟业。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11:08:16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0:5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拒绝交出域名都不是危害论坛的话.......我无语:funk:

谁给了他拒绝议事院决议的权利?

UB是太上皇吗?

如果UB承认他就是要造反,就是要革命,那哥就识趣点,闪人,不耽误人家的宏图伟业。

你说的危害是危害到论坛的制度,不是论坛的可访问性。

有多少人还支持现行的制度?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1:19:34

回复 #97 cnlancer 的帖子

即使是贼偷了论坛,贼也会让人访问论坛的,要不他偷了论坛有什么用?
问题是论坛决定权在论坛权利机构手上还是在个人手上?
你是真的不懂还是装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11:23:10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1:19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是贼偷了论坛,贼也会让人访问论坛的,要不他偷了论坛有什么用?
问题是论坛决定权在论坛权利机构手上还是在个人手上?
你是真的不懂还是装

论坛权利机构被一小撮人操纵,做出的决定你是否要服从?

UB这个贼真不错,为了偷论坛,辛辛苦苦在这里贡献了大把的时间。

UB这个贼真笨,为啥现在才偷论坛,之前都去想什么了?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1:25:56

回复 #99 cnlancer 的帖子

举报!你这是人身攻击。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1:28:33

大家快来看

LS的说UB是贼,而且还是个笨贼。

青山,快来执法。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11:31:22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1:2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举报!你这是人身攻击。

这样的抬扛没有意义,你可以表达你的观点,我也可以表达我的观点。

想要论坛发展,守望论坛,要的是求同存异。整天吵架是没有用的。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11:32:42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1:2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LS的说UB是贼,而且还是个笨贼。

青山,快来执法。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1:39:16

回复 #103 cnlancer 的帖子

这句话哥同意,咱俩终于说到一起去了:handshake

码这么多字辛苦了!欢迎你光临华人公社,打只野猪给您改善伙食。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11:40:42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1:39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句话哥同意,咱俩终于说到一起去了:handshake

码这么多字辛苦了!欢迎你光临华人公社,打只野猪给您改善伙食。

你不同意我102的发言?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1:49:39

回复 #105 cnlancer 的帖子

这么耐心讲道理,其实哥都是装的,哥早就不耐烦了,
哥心里想:如果我持有域名,又是技术员,早把你丫的封了,踢出去,
只留下哥的fans。

无奈,天妒英才!不给哥域名,也不给哥技术员权限(给了哥也不会操作:lol )

虞姬 虞姬 奈若何!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11:53:52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1:4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耐心讲道理,其实哥都是装的,哥早就不耐烦了,
哥心里想:如果我持有域名,又是技术员,早把你丫的封了,踢出去,
只留下哥的fans。

无奈,天妒英才!不给哥域名,也不给哥技术员权限(给了哥也不会操 )

虞姬 虞姬 奈若何!

你想窃国也窃不了:lol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2:16:42

哥对青山呀ub呀那些有权利窃国的人,羡慕嫉妒恨啊!
所以哥搬个小板凳坐这里守望,一有风吹草动,哥就吆喝。
哥窃不了,你们谁也别想窃。

cnlancer 发表于 10-5-2012 12:44:28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2:1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哥对青山呀ub呀那些有权利窃国的人,羡慕嫉妒恨啊!
所以哥搬个小板凳坐这里守望,一有风吹草动,哥就吆喝。
哥窃不了,你们谁也别想窃。

小人都躲在暗处窃,你搬个小板凳坐在亮处,想窃也窃不了啊。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3:00:06

回复 #109 cnlancer 的帖子

没办法,哥不喜欢玩黑的。

xblues 发表于 10-5-2012 14:04:25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22:29:37

继续守望。

插里 发表于 12-5-2012 20:28:07

哥在山上守望,
虽然远了点。

妮南 发表于 12-5-2012 21:05:37

说真的,以前还从来没有想过‘域名和技术员可否一个人兼’的问题。

假如UB从来不辞职,倒也不会顾虑这个问题。虽说辞职是有原因的,但是总归是一种逃避心理吧。而大家已经把它托付给你。

不管怎么样,还是希望UB休息一段日子回归论坛管理,这才是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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