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里 发表于 9-5-2012 00:04:11

回复 #29 diamond168 的帖子

良民就不删了。

mite 发表于 9-5-2012 00:42:25

原帖由 插里 于 8-5-2012 20:04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freeoz有2道安全屏障,一是域名持有者,一是技术员。
域名持有者如果想要劫持域名,没有技术员的配合,只能成功一半,如果域名持有者同时有技术员的配合,就可以封掉一切反对派的ID,IP,只留下支持者,论坛就会被彻 ...


你或者别有用心

或者太过天真

mite 发表于 9-5-2012 00:42:58

http://www.hioz.net/ibbs/thread-1020315-1-1.html

看看这个帖子

mite 发表于 9-5-2012 00:45:02

原帖由 第五届zhe联盟 于 8-5-2012 23:49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俺老家管这种人叫"搅屎棍子"


同意

在目前情况下 这样说话 基本就是这样的人

mite 发表于 9-5-2012 00:46:14

这样的人 还什么 守望FREEZO

谢谢你

你想弄死那个论坛 赶快去那里守望去吧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01:09:56

回复 #35 mite 的帖子

你就是养老院里出来的所谓元老吧?论坛被你们搞成这个样子你还有脸出来说话???
还不快去对着UB 三呼万岁

ubuntuhk 发表于 9-5-2012 01:31:35

原帖由 插里 于 8-5-2012 23:0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就是开价10万太贵了,降到5000哥就不喊了。:lol

呵呵,插里针对我的言论,原来是源于我和maobama的一个玩笑,有趣得很: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1019965&page=1&fromuid=15348#pid4146320

原帖由 ubuntuhk 于 4-5-2012 20:5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原帖由 Maobama 于 4-5-2012 20:2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啊,真是一个个太嫩,用经济手段很简单可以办到,要成为有选举权的会员:每人交100澳元,如果谁愿意给他的马甲们交钱,当然欢迎,一样可以成为会员,有选票,这一举两得,又可以充实论坛经费,又可以剔除大部分无 ...


查理同学说这个提议好,花100000澳元,估计能把论坛私有化了:lol :lol :lol

ubuntuhk 发表于 9-5-2012 01:36:41

如果插里因为我的玩笑而受到伤害,我道歉。

希望这个结在此解开,我欢迎大家一起守望freeoz。

不过如果是想借机搅浑水的,必然会受到大家的谴责(并非指插里)。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08:54:00

回复 #38 ubuntuhk 的帖子

插里不会那么脆弱,连玩笑都经不起。

插里只是在这个混乱时期提醒大家保持清醒,不要用另外一个错误改正前面的错误,那是饮鸩止渴。freeoz需要长治久安,而不是慌不择路,把未来建立在重大隐患之上。

UB我不反对你出面重振论坛,但请交出域名以更正你之前的严重错误,自证清白。

权利需要监督,既然议事院不干事,哥就出面行使会员基本权利,青山也好UB也好,请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

插里遵守规则,就事论事,请那些挥舞“阴谋”“搅局”大帽子的人自动站远点。

xblues 发表于 9-5-2012 09:14:28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09:19:36

回复 #38 ubuntuhk 的帖子

UB不必向我道歉,要道歉就向全体会员道歉吧,表明你拒绝交出域名虽然事出有因,但确实违法了,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相信广大会员会原谅你。免得将来又有什么人效法你,再次玩劫持。

woodheadz 发表于 9-5-2012 09:24:06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08:5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插里不会那么脆弱,连玩笑都经不起。

插里只是在这个混乱时期提醒大家保持清醒,不要用另外一个错误改正前面的错误,那是饮鸩止渴。freeoz需要长治久安,而不是慌不择路,把未来建立在重大隐患之上。

UB我不反 ...
查理只是一名普通网友,又不代表谁。针对查理提出的这种莫须有的罪名,我看UB没有向查理自证清白的必要。查理大可要求zht联盟或者议事院来让ub这么做。
更何况,查理连“UB该向谁交出域名?”这个基本问题都不考虑就一味要求UB交域名,思路混乱,建议查理先自己想清楚再说。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09:31:55

回复 #40 xblues 的帖子

虽然你我都在freeoz战斗,但目的不一样,你是要斗垮论坛,我是要帮他们纠正错误,振兴论坛。

谁说我放过了青山?第一个挑战的就是青山和他的基本法去看看这个,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10905-1-2.html。

哥真没打算跟UB斗,但哥是过来人,看到明显的错误,如果不说出来就心里着急,自私一点说,叫显示自己有经验。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09:38:30

回复 #42 woodheadz 的帖子

木头是希望论坛的域名可以由个人把持,想不交就不交,想交给送就交给谁吗?

木头你说对了,谢谢你!正因为插里在论坛什么也不是,只是一名普通会员,所以才没有派别嫌疑,没有为哪个小集团帮腔,插里只是作为普通会员发表个人意见。

woodheadz 发表于 9-5-2012 10:06:48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09:3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木头是希望论坛的域名可以由个人把持,想不交就不交,想交给送就交给谁吗?

木头你说对了,谢谢你!正因为插里在论坛什么也不是,只是一名普通会员,所以才没有派别嫌疑,没有为哪个小集团帮腔,插里只是作为普通 ...
我前面就说你这个叫“饭还没吃饱就喊减肥”。
现在这种乱世,就需要像UB、cello这样的有声望、广受信任的人把论坛的核心资产保管好,稳住人心。
你一直拒绝认真讨论该让ub把域名交给谁,因为你也不知道该交给谁。
域名由私人保管可能是个问题,但首先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做法;其次,目前域名的保管人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品行并且得到绝大多数用户的支持。
查理你这个“小集团”的说法很不好听,大家都有各自的立场观点。在这个问题上基本没人和你立场一致,你不能因此就把别人归为“为小集团帮腔”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10:18:30

你说的是freeoz的现在,我提醒的是未来。
UB已经明确表明了,等新的议事院成了,无条件交出域名。这就足够了。
我们无需再多说,等着兑现承诺就是了。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10:22:16

回复 #45 woodheadz 的帖子

我只说我没有小集团立场,别人怎么样,我没兴趣关心。

Highway 发表于 9-5-2012 11:19:49

据我所知,域名要么归已注册的组织所有,要么个人所有。
让UB交出域名,请问交给谁?现在有注册的组织吗?组织的owner是谁?

想不出来目前混乱状况,有谁比UB更有资格来暂时保管域名。

不度LZ之腹,但现在谈论这个恐怕为时过早,如果真为FREEOZ好,请别操之过急,否则有司马昭之嫌。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11:30:36

回复 #48 Highway 的帖子

又来了个糊涂小朋友,哥不跟你理论。回家做饭去,快12点了。

xblues 发表于 9-5-2012 11:33:39

ubuntuhk 发表于 9-5-2012 11:35:01

我想说的是,在目前这个局面下,我暂时保管域名没问题,但需要大家的信任,如果因为我继续保管域名而引发更深的信任危机,我就选择将域名转移给另外一名或多名大家都信任的人继续保管。

谢谢插里的提醒。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这个主题没有继续争论的意义了。

NEWGAY 发表于 9-5-2012 12:07:55

回复 #51 ubuntuhk 的帖子

看看网友的呼声,看看大家对你的信任多还是猜忌多
有些声音是应该忽略的

mason00 发表于 9-5-2012 12:22:27

Ub拒绝将域名交给纯粹议事院情况下的ngo是对论坛最大的负责。交出来也要看交给谁?空洞的议事院吗?想拿论坛资产,先以一个包含普通网友的法人实体来,就凭现在人都凑不起来,就自居正宗来坛接手论坛资源?还好意思指责ub?

Highway 发表于 9-5-2012 12:28:29

原帖由 mason00 于 9-5-2012 12:2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Ub拒绝将域名交给纯粹议事院情况下的ngo是对论坛最大的负责。交出来也要看交给谁?空洞的议事院吗?想拿论坛资产,先以一个包含普通网友的法人实体来,就凭现在人都凑不起来,就自居正宗来坛接手论坛资源?还好意思指 ...

说实话, 看到LZ先前的私有化言论, 使我不得不做该有的联想.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12:29:42

回复 #53 mason00 的帖子

你认为域名持有者有权利拒绝交出域名吗?那以后出现UC,UD拒绝交出域名情况也是合理的了?

wuyeqw 发表于 9-5-2012 12:30:14

原帖由 NEWGAY 于 9-5-2012 12:07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网友的呼声,看看大家对你的信任多还是猜忌多
有些声音是应该忽略的
:ppb_86

BLK 发表于 9-5-2012 12:40:50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12:2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认为域名持有者有权利拒绝交出域名吗?那以后出现UC,UD拒绝交出域名情况也是合理的了?

老兄,域名持有者同时肩负保护域名的责任,有权利怀疑不合理的域名转移,为保护域名而有条件拒绝转移。

现在UB的怀疑和拒绝转移的条件都清清楚楚,他在清晰明确地履行职责而已。

这个事就不要纠缠了吧。

xblues 发表于 9-5-2012 12:41:14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12:45:12

回复 #57 BLK 的帖子

按老弟的说法,域名持有者可以永远拒绝转移域名。

mason00 发表于 9-5-2012 12:47:45

回复 #55 插里 的帖子

你认为谁有权要求域名?早就说过,freeoz的实际资源就是靠个人信誉保障的,这是论坛的真实基础。阿猫阿狗要域名也交?转交的基础ub自己也说了,我认为这就是最大的负责。在那种情况下交出来远比不交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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