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124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事态升级,杨兰兰被追加2项罪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7-2-2026 02:3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chubbycat 于 6-2-2026 13:46 编辑

事态升级,杨兰兰被追加2项罪名
www.creaders.net | 2026-02-06 08:33:51  深度知局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据澳洲新闻集团报道称,“杨兰兰涉酒驾撞人案”今天(当地时间2月6日)再次开庭审理。

对于本月早些时候追加的两项新指控,辩护律师表示将进行无罪辩护。

去年7月26日凌晨,杨兰兰驾驶的劳斯莱斯在悉尼Rose Bay区New South Head Rd与一辆奔驰商务车迎面相撞。


这起事故导致奔驰车司机George Plassaras身受重伤,包括脊椎骨折、双髋骨骨折、双股骨骨折,脾脏破裂,腹部严重撕裂。
本月早些时候,检方追加了两项新指控:在酒精影响下危险驾驶并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以及中等酒精浓度下驾驶。

在本周五的庭审中,杨兰兰获准不必在Downing Centre地方法院出庭,其代理律师已提出不认罪答辩。

除此之外,杨兰兰还被控危险驾驶导致严重人身伤害(以危险方式)、疏忽驾驶导致严重人身伤害、拒绝或未能接受路边酒精测试,以及未向警方提供相关信息。

而在本月早些时候,杨兰兰亲自现身法庭,并承认违反了保释条例。

针对违反保释条例一事,其律师Greg Stanton在庭上辩称,杨兰兰此次违规源于“沟通误解”及产生的错误假设,因此她的法律责任应当减轻。

当时据检控官透露,此次违规主要涉及保释居住地址的申报问题。

事态升级,杨兰兰被追加2项罪名

LanLan Yang早前现身法庭

事态升级,杨兰兰被追加2项罪名

本月早些时候,Ms Yang在律师陪同下离开法院,随后迅速登上一辆特斯拉。

事态升级,杨兰兰被追加2项罪名

由于相关变更手续已完成,杨兰兰目前的居住地址已处于正确状态。

随后,法官Karen Stafford确认了违规事实成立。

此案将于3月31日在Downing Centre地方法院再次开庭。

https://news.creaders.net/world/2026/02/06/2968232.html



我们再将目光转向澳洲,杨兰兰现在面对的不是一个指控,而是一整串麻烦,而且麻烦是越来越大。

先说最新进展。

2月6日,这个案子在悉尼的唐宁中心地方法院再次开庭。这次她本人没有到场,是律师替她出庭。她的律师明确表态一句话:新增的两项指控,全部不认。

那新增的两项指控是什么意思?

翻成白话就是两点:

第一,喝了酒还开车,而且是危险驾驶,结果把人撞成了重伤。

第二,体内酒精含量已经超过正常标准,但还不算最高档,属于“中度酒驾”。

注意,这两条都不是小事,在澳洲属于相当严重的刑事指控。

再把时间线往前拉。

去年 7月26日凌晨,杨兰兰开着一辆劳斯莱斯,在悉尼玫瑰湾那条主干道上,正面撞上了一辆奔驰商务车,被撞的司机伤得非常重:

所以除了酒驾问题,杨兰兰现在还被指控:

开车方式本身就很危险,

或者至少是严重疏忽驾驶,

而且这些行为直接导致别人重伤。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加分项”一样的罪名:

——当时拒绝或者没有配合做酒精测试;

——没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完整信息。

这些看起来像“程序问题”,但在法庭上,都会一条条算账。

再说一个很多人忽略的点:

她还承认自己违反过保释条件。

前段时间,她亲自上过一次法庭,承认在保释期间,居住地址申报出了问题。

她的律师解释说,不是故意的,是沟通没弄清楚,自己理解错了规则。

法官最后确认:

违规事实成立,但问题已经补救完成。

也就是说,这一条她是吃下来的。

而就在这个时间点前后,发生了另一件事——

几天前,她在街头和警察对峙。

虽然警方还没公布完整细节,但这件事本身,在舆论上非常要命。

在一个酒驾重伤案还没审完的背景下,再出现这种行为,外界自然会质疑:

她到底有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最后说一句现在的状态。

案件已经排期,3月31日再次开庭。

她现在的策略很明确:

——能不认的先全部不认;

——交给律师打程序和证据。

但问题是,

指控越来越多,行为记录也越来越难看。

这起案件,已经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

而是一步步升级成了高度受关注的刑事案件。

后面怎么判,

关键不只看当天发生了什么,

还要看法官怎么综合判断——

态度、配合度、以及事后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17-4-2026 17:4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0, 2-8-2026 18:19 , Processed in 0.012198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