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89 liluliang 的帖子
是的,不管如何,都是隐瞒了,这点我们确实错了。回复 #91 AnaCoppola 的帖子
别误会,我不是要管理员们一再道歉。只是对他的话不同意 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1-6-2011 12:5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不管如何,都是隐瞒了,这点我们确实错了。
当时没错。
但现在经过绝大多数人的同意支持下公开后,青山还想借“规则”打击报复, 这就是大错特错,一错再错!
回复 #93 老顽童 的帖子
难道他不同意公布? 太夸张鸟!!!这么不要面孔的事情也做得出来!!!为了2万块!!!就不要自己的face了!!!到底值得不值得啊!!!!!!!!有没有这么cheap啊!!!!!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6-2011 13:3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当时没错。
但现在经过绝大多数人的同意支持下公开后,青山还想借“规则”打击报复, 这就是大错特错,一错再错!
过了过了啊,他没有搞打击报复啦。
这个帖子还是继续本来的主题吧。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1-6-2011 13:3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他不同意公布?
反正没几个人能理解他。
最关键民意都是要求公开,他连猪头都不是,就在那上蹿下跳:lol
哎,你辞职不但是论坛的损失,而且不能进内版少了很多看戏的机会啊!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1-6-2011 13:3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他不同意公布?
不是这个意思。主要是这个公告由zht或者财务管理员名义来发会比较合适,不过现在还是重点关注公告的内容和我们以后怎么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吧。也请多提意见和建议,谢谢!
回复 #97 老顽童 的帖子
算啦,内版天天看,害我要少活几年 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1-6-2011 13:4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不是这个意思。主要是这个公告由zht或者财务管理员名义来发会比较合适,不过现在还是重点关注公告的内容和我们以后怎么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吧。也请多提意见和建议,谢谢!
这点严重歧义!
他可从来就没说是什么名义的问题! 这么些钱就这样???不能理解!!!那家伙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
回复 #101 Geo 的帖子
77楼和78楼已经有内容添加了,估计他是职业骗子。 终于公布了:zan 不管这件事情最终结果如何,我、Ana、眼镜高个子等直接或间接负责和yohbros交涉的同学,一直努力的目标就是希望能为论坛追回被挪用的捐款,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放弃。另外,我向现在的论坛财务管理员致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然勇于承担论坛的资金保管责任,值得敬重。
不过,我个人仍然希望论坛实体化,能够更彻底地解决资金保管问题。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6-2011 14:0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77楼和78楼已经有内容添加了,估计他是职业骗子。
请问77楼 具体是什么时候进行的这些搜索? 抛出这个故事不就是想说实体化了就不怕被骗了?
不然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公布?
实体化碰到职业骗子一样被骗。这是管理者的能力问题,不是制度问题。
不用找借口的。 上市公司还有被出纳骗了几百万拿不回来的呢。看看clive peters不是一样关门大吉? 看到了你们的信息。说我是职业骗子的,确实高估我了。至于BAIDU GOOGLE,信息是真实的,33岁了,跑过一些地方,但没骗过人。我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所以我的这些经历就看做了职业骗子的经历,而光鲜的人,这些经历就被别人拿来赞叹。当时要买楼,钱很紧张,确实,没有想过论坛如何如何漏洞,就是先暂时借给开发商,3月17日借的,他答应3月31日还。当然我的出发点是错的。然而一直没还。接下来就是陷入了买房的怪圈。一直被动地交钱。最后被吃进去了,因为楼房的土地拥有者,投资人开发商,一共三人,最后内讧了。我被做牺牲品了。交了20万的钱,一分没拿回.这是基本的事情大概吧.
惭愧之心,内疚,羞愧,后悔,等等吧,都有,赔了钱,也不能去死,一点点缓吧.
一直是秉持着还款的心,这个没有改变.错在没最优先考虑这个事情
事已至此,不想说别的.还款是没有改变的.我也不能拿着自己的伤痛告诉别人同情我,诚然,论坛也给了我机会的.
我先公布下我的住址和电话:13514151386,辽宁东港市北井子镇(为了家人安全吧,就不公布那么详细了).
钱,我会还的.目前情况大家都是很紧急的,为了我的家人,我继续在6月还款.至于怀疑指责等,应该的.
请将我儿子的信息,我老婆的信息去掉.谢谢.
至于人肉等等,不便发表看法.
对不起大家了. 原帖由 links 于 1-6-2011 14:3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77楼 具体是什么时候进行的这些搜索?
是2009年12月初进行的搜索。 哇塞,当事人都来了 原帖由 yohbros 于 1-6-2011 14: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了你们的信息。说我是职业骗子的,确实高估我了。至于BAIDU GOOGLE,信息是真实的,33岁了,跑过一些地方,但没骗过人。我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所以我的这些经历就看做了职业骗子的经历,而光鲜的人,这些经历就被别人拿来赞叹。当时要买楼,钱很紧张,确实,没有想过论坛如何如何漏洞,就是先暂时借给开发商,3月17日借的,他答应3月31日还。当然我的出发点是错的。然而一直没还。接下来就是陷入了买房的怪圈。一直被动地交钱。最后被吃进去了,因为楼房的土地拥有者,投资人开发商,一共三人,最后内讧了。我被做牺牲品了。交了20万的钱,一分没拿回.这是基本的事情大概吧.
惭愧之心,内疚,羞愧,后悔,等等吧,都有,赔了钱,也不能去死,一点点缓吧.
一直是秉持着还款的心,这个没有改变.错在没最优先考虑这个事情
事已至此,不想说别的.还款是没有改变的.我也不能拿着自己的伤痛告诉别人同情我,诚然,论坛也给了我机会的.
我先公布下我的住址和电话:13514151386,辽宁东港市北井子镇(为了家人安全吧,就不公布那么详细了).
钱,我会还的.目前情况大家都是很紧急的,为了我的家人,我继续在6月还款.至于怀疑指责等,应该的.
请将我儿子的信息,我老婆的信息去掉.谢谢.
至于人肉等等,不便发表看法.
对不起大家了.
你居然出现了,我很吃惊。不过你选择了出现,希望你真的能信守承诺,浪子回头金不换。
回复 #108 yohbros 的帖子
你就是每个月牙缝里挤100块还给论坛,大家都会理解啊,好歹看到点希望啊,可是你过去的两年光开空头支票了,论坛也不能永远就这么隐瞒下去啊 原帖由 yohbros 于 1-6-2011 14:37 发表 http://www.free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当时要买楼,钱很紧张,确实,没有想过论坛如何如何漏洞,就是先暂时借给开发商,3月17日借的,他答应3月31日还。当然我的出发点是错的。然而一直没还。接下来就是陷入了买房的怪圈。一直被动地交钱。最后被吃进去了,因为楼房的土地拥有者,投资人开发商,一共三人,最后内讧了。我被做牺牲品了。....
挪用
就是不对
严肃滴说
就是犯罪
而不是你被牺牲了
咋看不到自己错在哪里呢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6-2011 14:3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抛出这个故事不就是想说实体化了就不怕被骗了?
不然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公布?
实体化碰到职业骗子一样被骗。这是管理者的能力问题,不是制度问题。
不用找借口的。
那倒不是。财物安全确实实体化的一个考虑因素,实体化了以后即使被骗也好追讨,现在追讨都是个问题。
非常愿意听听不实体化的前提下,有什么好的方法能保证财物安全,作为财务管理员,我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还望不吝赐教,谢谢!
回复 #108 yohbros 的帖子
希望看到你多一点的诚意:handshake yohbros,因为此事不涉及你的夫人和孩子,我们也根据你的要求暂时对她们的真实信息进行了屏蔽,我们给你一次又一次的机会,希望你珍惜,不要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原帖由 yohbros 于 1-6-2011 14: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看到了你们的信息。说我是职业骗子的,确实高估我了。至于BAIDU GOOGLE,信息是真实的,33岁了,跑过一些地方,但没骗过人。我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所以我的这些经历就看做了职业骗子的经历,而光鲜的人,这些经历就被别人拿来赞叹。当时要买楼,钱很紧张,确实,没有想过论坛如何如何漏洞,就是先暂时借给开发商,3月17日借的,他答应3月31日还。当然我的出发点是错的。然而一直没还。接下来就是陷入了买房的怪圈。一直被动地交钱。最后被吃进去了,因为楼房的土地拥有者,投资人开发商,一共三人,最后内讧了。我被做牺牲品了。交了20万的钱,一分没拿回.这是基本的事情大概吧.
惭愧之心,内疚,羞愧,后悔,等等吧,都有,赔了钱,也不能去死,一点点缓吧.
一直是秉持着还款的心,这个没有改变.错在没最优先考虑这个事情
你根本的错误在于,你要买楼就根本不能挪用论坛的公款,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把你的错误仅仅理解为没有优先考虑还论坛钱,这是避重就轻。 原帖由 yohbros 于 1-6-2011 14: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了你们的信息。说我是职业骗子的,确实高估我了。至于BAIDU GOOGLE,信息是真实的,33岁了,跑过一些地方,但没骗过人。我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所以我的这些经历就看做了职业骗子的经历,而光鲜的人,这些经历就被别人拿来赞叹。当时要买楼,钱很紧张,确实,没有想过论坛如何如何漏洞,就是先暂时借给开发商,3月17日借的,他答应3月31日还。当然我的出发点是错的。然而一直没还。接下来就是陷入了买房的怪圈。一直被动地交钱。最后被吃进去了,因为楼房的土地拥有者,投资人开发商,一共三人,最后内讧了。我被做牺牲品了。交了20万的钱,一分没拿回.这是基本的事情大概吧.
惭愧之心,内疚,羞愧,后悔,等等吧,都有,赔了钱,也不能去死,一点点缓吧.
一直是秉持着还款的心,这个没有改变.错在没最优先考虑这个事情
事已至此,不想说别的.还款是没有改变的.我也不能拿着自己的伤痛告诉别人同情我,诚然,论坛也给了我机会的.
我先公布下我的住址和电话:13514151386,辽宁东港市北井子镇(为了家人安全吧,就不公布那么详细了).
钱,我会还的.目前情况大家都是很紧急的,为了我的家人,我继续在6月还款.至于怀疑指责等,应该的.
请将我儿子的信息,我老婆的信息去掉.谢谢.
至于人肉等等,不便发表看法.
对不起大家了.
你是不是骗子,这个在77楼有贴,我们不去评判。
我们可以再给多你一次机会,你现在可以当着所有人的面,承诺什么时候能还清欠款。
我们也可以暂时屏蔽掉你要求的信息。 但如果逾期不还,我们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事实再次证明
有了问题及早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
。。。。省略100字 大家都懂得
瞧
当事人主动找上门了吧:lol :lol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