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赶紧通过一个决议,让ub轻松一下吧 这次事件我所有的发言都是为了freeoz能更好的发展,只有这一句是为了朋友 虫子太有才了,先mark一下,待会有时间来回复一下妮南对我的质疑。 原帖由 xblues 于 15-5-2012 01:1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费力不讨好的活,八抬大轿抬我,我也不干。
agreed :handshake 妮南,或许你自己都不清楚,你在这个贴这里其实想要解决的是3个问题。
1, UB的域名管理资格。
2, UB的申请技术员的行为。
3,推荐青山和微硬来作为域名管理人选之一。
我当时给你的这个行为的评分是:看你们在胡扯可就是没有办法发言。
感谢FREEOZ,CCTV,虫子给了我这个发言机会。。。。。
关于UB的域名管理资格,是FREEOZ网站的创始人作为对UB和CELLO的信任,把最高管理权限交给他们,也就是说授权给他们2个可以在自己的理解和负责的前提下全权处理域名事项。从法律上来说,UB和CELLO有权处理所掌握的权限,任何人,不可以,也不应该用强迫和威逼的手段来让他们交出这个权利。对于UB能够在如此巨大的压力下,阐明交出域名的条件,我非常赞同,并起立已对他的做法表示支持,在这里,我对CELLO想尽快脱手域名的行为小小鄙视一下。:lol 其次, UB的申请技术员的行为。 谁说域名管理员不能申请技术员的?哦原来你们先入为主地认为,域名管理同时又是技术员对网站的安全性有顾虑呀,我发现,你们的这种臆想正是滑稽可笑。UB又不是第一次申请技术员,他已经很多年一直就是技术员+域名管理员了,如果他有心想独吞FREEOZ,还用等到现在嘛。更何况,多年以来,UB一直在默默地解决网站的BUG问题,及增加新的功能,除了UB,我没有看到现在还有人有这个能力。即使有这个能力,又有谁可以把有限的私人时间来奉献给没有任何回报的网站。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没有怀疑的任何证据,那么就应该完全相信UB。所有我想说:UB能够申请技术员是所有热爱FREEOZ者的福气。
回复 #8 我无聊 的帖子
freeoz委托UB,cello保管域名,并没有授权他俩全权处理,只保管。需不需要转让,转让给谁,何时转让的权利应该是freeoz权力机构--议事院。
无聊的说法是把UB和cello推到了太上皇的位置。 第三,推荐青山和微硬来作为域名管理人选之一。
妮南呀,提出的观点也要想想可行性呀,
先说微硬吧,你别看他在网站很耐心的解释,我想知道,他这个样子有能够说服谁了,而谁又被他说服了呢。我有一次和他在短信里讨论关于公开内板的事,我建议先从局部开始,如果一开始全部公开似乎难道较大,感觉他好像是赞同了我的观点,可在CELLO的局部公开的提案的投票中,我发现他还是投的反对票,理由是要求全部公开。。。。当然这个提案最后被否决了,从此后我发现,和他讨论,纯粹是浪费时间,所以我一直称呼他“浆糊大王”(这里纯粹是开玩笑的,希望别介意):lol :lol :lol
你还提了青山,这么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来管理域名,我看你是没事找事,我的“看你们在胡扯”也就是针对这句话的。 所有我想说:UB能够申请技术员是所有热爱FREEOZ者的福气。 :good :zan
回复 #10 插里 的帖子
权力机构议事院?笑话!鸠占雀巢而已。一直要求ub交出域名的人无非强调交出这个行为,但是交给谁你想过吗?ub在交出条件中已经明确表态,交给保函普通网友的合法实体。谁有本事做到这点,再来谈什么交出。其他都是自说自话,没有资格来讨域名。
回复 #14 xblues 的帖子
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21117-1-1.html回复 #13 mason00 的帖子
是笑话吗?你们不都曾经是这个法律体系的维护者吗?议事圆难道不是公选出来的吗?
议事院不是一直再行使最高权利吗?直到那一次,
UB拒绝了议事院的决议!freeoz的法律基础不存在了。
你可以不喜欢这批议事圆,没关系下次不选他们就是了。
你可以不喜欢议事院这个名称,那就改成养老院,改成版主联盟也没关系,但是freeoz需要这个权力机构。
回复 #8 我无聊 的帖子
你太有才了。去申请版主吧。 原帖由 mason00 于 15-5-2012 10:5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权力机构议事院?笑话!鸠占雀巢而已。
一直要求ub交出域名的人无非强调交出这个行为,但是交给谁你想过吗?ub在交出条件中已经明确表态,交给保函普通网友的合法实体。谁有本事做到这点,再来谈什么交出。其他都 ...
所以我说mason只说不行动,你现在是临时ZHT,为何不采取行动呢?
对我们来说,若没有议事院也就不来说话了。这又是一个管闲事的岗位。
回复 #16 插里 的帖子
需要权力机构是对的,要责权明晰,不能跟笑话似的,对吧。这样来接手论坛还说得过去。没有这样的机构就天天喊交域名,没有资格。资格已经说清楚了,我认为条件很合理,我支持ub。 另外,我从来不维护议事院。如果有版主委员会,几位常年在论坛,有盛誉的版主出声要域名还靠谱些。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还要这么急,口气那么狂,凭什么啊? 原帖由 mason00 于 15-5-2012 12:0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另外,我从来不维护议事院。如果有版主委员会,几位常年在论坛,有盛誉的版主出声要域名还靠谱些。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还要这么急,口气那么狂,凭什么啊?
你理解错了。
目前能让UB回来的机构只有两个,一是ZHT;二是议事院。
假如UB申请ZHT,那由议事院投票,但是目前人数不足,可以说任何人无论是申请和罢免ZHT都无人受理。
而UB若申请版主或技术员,由ZHT投票,你可以投一票。但你现在只是以议事员身份轮值。
若想取消议事院,那只有议事院自己才能做到。若想修改和废除某些你认为不合理的现有条例,也只有提案修改。 应该有一机构保证论坛公有,不论是称为议事院还是其它什么的。
楼上说得很对,这个机构不是用来提高生产力的,生产力由版主负责。
干活的想拿到所有权,那得经现在的所有权人------Freeoz网友同意。 在目前的论坛状态下,UB掌握域名是最好选择,因为已有的后果大家已经看到,未来的发展尚可预期。如果再换一个人掌握域名,那么事态的演变、发展完全不可预计。 我认为应该支持UB先做技术员开始,因为我有很多想法希望他能够帮我实现。其中最应该实现的是:
所有在家园建设里发言的网友,必须在其他板块里有10个回帖(表情不算)后才能有一次发言机会,可以累计,但100贴为上线,这样可以增加网友的参与感,同时防止搅局者出现。
当然有人不喜欢这样也请他来谈谈如何增加网站的发帖量。:lol :lol :lol 我也有一些版面的改进计划呐:P
哪位技术员负责改进版面?:handshake
回复 #23 妮南 的帖子
我不知道理解错是哪点?如果说论坛创始人希望公有,合法道路明确,ngo算一条,且是包含普通会员运行成熟后。议事院算什么公有?无非这几年持续搞这玩样,惯性等价与民主公有而已。还真以为代表谁了。早就说过论坛大选无意义,缺乏必要的投票要素:投票资格,人数和比例。
真把议事院当老板,你也看看谁会为你打工啊?不是生产单位,说得好轻松。自称最高权力机构就要为论坛现状负责。难道推到版主头上?或者网友身上? 你也太容易说服了吧,也不给我来个答记者问等啥的。;P ;P ;P
原帖由 妮南 于 15-5-2012 11:5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太有才了。去申请版主吧。
回复 #28 mason00 的帖子
马婶,目前,你要考虑如何利用自己既是ZHT又是议事员兼版主的资格,把UB请回来。UB兼技术员和域名保管员,我们很多人可以赞成。但是你要做到如何名正言顺的?假如某个机构,你若能做到版主机构表决通过也可以。插里爱说什么,这也是一个网友的权利,假如以合法的途径投票通过了,那插里也就无话可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