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2012|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点小小的提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3-11-2004 12:0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最近坛子上有点89之前山雨欲来的意味,乱是乱了点,但还是希望不要再有如89的结果。一直很忙,也没有时间理清思路,终归一点,希望坛子越走越好。<br>既然现在已经有了民主、法治的呼声,ZHT们何不因势利导,制定出好的办法,坛子上的筒子不乏各界精英,大家筹划出一个法制的坛子,这样对后来者也是有益无弊的。<br>看了NT的推理,可以说思路不可谓不清晰,调查不可谓不深入,而且出发点也是为了坛子,但毕竟还都是基于推测,因为没有更确实的证据。我想在任何法制的社会这种基于个人的推测,即使调查再深入,但是没有证据依然是无法给人定罪的吧?那么就因为我们这个坛子是个虚拟的社会就可以这么随意拿出我们个人对某些筒子的怀疑而公之于众?这未免过于轻率了吧。所以这也是我认为坛子也应该法治化的原因之一。如有冒犯,还请原谅。<br>再有,希望坛子上各位筒子尽量不对他人进行人身侮辱和攻击,虽然大家侮辱和攻击的只是一个虚拟网名,但毕竟每个名字后面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都曾经为大家做出过各自的贡献。包括那些攻击别人的人不也一样从被自己攻击的人的贡献中获益吗?对于这个问题我是看了多人对深蓝“岳不群”的发泄后的一个感觉。毕竟深蓝的很多分析都是言之有物的,虽然我与其在关于对日的观点上也有个人异见,并曾有过争论,我承认在对日的态度上本人是个民族主义者,所以在这个观点上不能说永远但短时间不会与深蓝有切合点,但这并不会让我失去理智一味的跟任何贴去进行盲目攻击或羞辱。所以我也不希望坛子上的筒子仅仅因为某些人曾经对自己的歧见和争论而找机会拿出作为批判。<br>另外有两个技术性问题提出来,各位筒子可以考虑是否可行?并希望坛子上的专家们能协助zht们加以改进。<br>1、从NT筒子提出推理后就想了证据的问题。其实并不是想一定非要揪出某某某而后快,况且本人也感觉NT的推理结果有可能是错的。只是感觉就事论事,完全可以采取有效手段来减少恶意马甲的出现(并不是拒绝马甲,本人即是马甲,并已遭深蓝筒子多次告诫,但依然坚持,只是觉得我这个马甲的出现没有引起除深蓝外任何人的注意,更没有给任何人伤害,穿着暖和就穿着了)。在其他坛子上经常能看到发出帖子后,在帖子最底端即出现一个鬼脸,喷出了偶的IP。我想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即使上网是通过代理或经防火墙转换了IP,但只要用的是同一个代理或在同一个防火墙之后,那总会带出这个代理服务器或防火墙转换的这个IP,如果防火墙每次转换的IP不同,但也肯定是同一个网段,还是能基本了然的。毕竟在同一个防火墙或使用同一个代理服务器的筒子是极少数了。当然这个会暴露虚拟人的隐私,妨碍正常马甲的使用,是否合适那就需要ZHT们定夺了,或在坛子上来个全民公投这样最好,大家一目了然。当然即使公开显示IP没有通过公投,还可以选择隐藏IP,这样不暴露虚拟人的隐私,又可以让ZHT们了解每个注册人及发言人的IP情况,我想这个还是必要的。<br>2、从“马甲的调查”做的对“找人打球”的投票想到两点,一是从技术上一定要做到每个虚拟人只能投票一次,不能反复多投。毕竟都是虚拟空间,不能排除一些小人反复多次投票的可能性。二是同样从技术上做到限制,即最近三天(或更长时间,根据投票主题的不同)注册的新用户不得参与投票,避免因第一点造成不能投票而注册多个马甲来投票。<br>3、非技术性的,刚想到,不赞同对坛子上的筒子随意进行品性投票,这样就成了合法的进行人身攻击的工具了。不能仅以个人的喜好就把对方拿来表决一番吧?那是不是也可以拿深蓝来投个票,看看赞成他是“岳不群”的多还是反对的多?(在此抱歉,拿你做例子了,也许是因为只跟你争论过的缘故吧) <br><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41.GIF"  align=absmiddle border=0><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10.GIF"  align=absmiddle border=0><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12.GIF"  align=absmiddle border=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3-11-2004 12:38:29 | 只看该作者

Re:一点小小的提议

嗯,仅举一例, Steganos Internet Anonym Pro 6 ,我自己测试确实是变的,不过没什么意思,看了你的说明,我明白.<b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3-11-2004 12:39:20 | 只看该作者

Re:一点小小的提议

ip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不赞成在论坛上显示IP,zhu们应该可以看得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3-11-2004 12:29:16 | 只看该作者

Re:一点小小的提议

解释一下:<br>
阿兵:我的想法是“清规戒律”不是限制筒子的,是限制ZHT的,即制度化、法制化后不可随意删贴,要按期换届、选举,有ZHT辞职要尽快有人补上等等;<br>
Aohu:IP显示是否可行当然还要听专家的了,偶是还木有用过类似软件,真的有这么神,能动态改偶的IP?搞不懂,IP变了偶的网络还是通的?技术真是日新月异,不服不行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3-11-2004 12:13:40 | 只看该作者

Re:一点小小的提议

IP显示其实不可行的,我知道很多软件可以动态更改你的IP,上一秒钟你在英国,这一秒你已经在加拿大了,没什么意义.再说了,用马甲或者别的,这属于道德范畴,不是说嘛,道德的完美是人行动的上限,遵守法律才是人的下限,我们不能用上限去要求别人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3-11-2004 19:35:32 | 只看该作者

Re:一点小小的提议

又是一位高人 ! ozer 大侠思路清晰,思维缜密,逻辑严谨, 文笔流畅,佩服佩服 !!<br>
<br>
这个论坛上还是有高人的, 论坛还是需要走精英路线的,既能留住人才,又能吸引高人,至少大家也不用千里迢迢跑到北美论坛上玩了。<br>
<br>
<br>
<b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1-12-2004 17:57:40 | 只看该作者

re:UP

U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18-10-2006 02:43:41 | 只看该作者

Re:一点小小的提议

04年11月的帖子。 今天(06年10月17号)读了 感觉当时也在闹纷争。<br>
<br>
奇了怪了。 好像一直在重复怪圈啊。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8-10-2006 11:21:01 | 只看该作者

Re:一点小小的提议

你觉得我们现在是在闹纷争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18-10-2006 11:58:41 | 只看该作者

Re:一点小小的提议

我和你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8-10-2025 09:10 , Processed in 0.014833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