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axiao 于 10-12-2012 09:28 发表
整个电话记录中有四位当事人,如果没有那两护士的同意,电台直播是否违法?有没知道的?
违法的.一定要有被播出者的同意才可以的.
这两个主持人不值得同情.他们在节目播出前其实已经是由律师审听过了,摆明是钻法律的.而且在没有出人命前,还不停地炫耀自己. 出事至今,还没有看到正式的道歉.这些值得同情吗?
出事的那位不是接线生,是护士.因为那两个主持人是在人家当地时间早上5点多打过去的,当时柜台的接待不在,这位护士暂时接了一下电话,所以才出事的.人家本来不是干这个工作的,好心接了一下电话而已,谁会想到会有人早上5点恶搞皇室?
那家医院是英国皇室的御用医院,服务皇室很多年了.由此可知,他们在选拔人员的时侯,必然对工作人员的保密能力是有相当的要求的,而且大概选的大多是那些性格比较平稳,有责任心的那些.所以,不难想像出事后这位护士一定会自责的.
恶搞电话本身是对还是错,这个可圈可点,因为这个行为本身就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 但是, 这两个主持人在节目播出后还不停地炫耀,不停地利用媒体,而且是世界各地的媒体的报导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从而获利,这种行为就不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