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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求助] 请大家来判断这个有没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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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8-10-2011 22:2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情起因是青山所写的一张大字报,我认为很明显的违法版主室规定,但却被值班秘书高亮显示,并且被认定为那是就事论事。因为不能将内版的原帖贴在这里,我现在模仿那张大字报写了一张形式一样,内容相反的大字报,请大家帮我判断一下这样一张明显的攻击贴是否违规。
标题:请青山和那些袒护他的人辞职!

请青山和那些袒护他的人辞职!
通过大字报泼脏水把那些热心的版主都赶走。然后达成少数人控制FREEOZ的目的?
版主的不断流失对FREEOZ造成了巨大的伤害。青山最应该辞职以谢天下。
最近不是总喊着让别人离开管理团队么?一个都不能少的温情假面具已经撕破了吧?
既然一定要有人走,那么只要那些破坏内板气氛的人,对版主不断打压的人离开管理团队,FreeOZ就还能重生。

版主室版规如下:
为保持并促进内部友善诚挚的沟通氛围,维护版主室融洽气氛,保护版主工作积极性,版主室作出如下规定:

1,版主室只用于讨论各版版务工作,以及有利于提高论坛整体团队凝聚力的各版版主之间的情感/心得的分享与交流。

2,任何版主在版主室都享有不受无端的或对人不对事的指责的权利。

3,任何管理团队成员如果对某个版面工作不满,可以在友善和诚挚的前提下提出,并以平等友好的姿态与该版面的版主交流或协商。可能的情况下,最好能附带自己的解决方案,或者提出有建设性的改进建议。


请大家来判断,尤其请认为不违规的给出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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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18-10-2011 22:27:44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明显违规的理由如下:
首先,这肯定违背了制定版规的宗旨---为保持并促进内部友善诚挚的沟通氛围,维护版主室融洽气氛
第二,这个显然不是版务工作,违背了第一条----版主室只用于讨论各版版务工作,以及有利于提高论坛整体团队凝聚力的各版版主之间的情感/心得的分享与交流
第三,这个明显是对人不是对事,违背了第二条版规---任何版主在版主室都享有不受无端的或对人不对事的指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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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8-10-2011 22:41:4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明显违规,带感情色彩的废话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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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9-10-2011 00:00:01 | 只看该作者
违规了,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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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9-10-2011 07:21:2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这是你写的,不是我写的。无论上下文还是内容都不同。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发言已经很克制了。
第二,那个帖子之前,版主室大字报横行,恨不得把议事院砸碎一百遍,你都装没看到?怎么也没看到你提出异议啊?
第三,就算那个帖子违反了版主室的版规,不是被某人转到了议事院,已经处理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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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9-10-2011 07:23:21 | 只看该作者
还有第四,我的帖子没有指名道姓吧?内版外版,针对我指名道姓,比你这个帖子更强大的帖子不胜枚举吧?是否有人因此被判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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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9-10-2011 07:52:48 | 只看该作者
宝贝啊,这个是不是有点太较真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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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9-10-2011 08:30:23 | 只看该作者

我理解的对不对?

ka猫进入管理层
要修改法律
取消议事院
青山认为法律是根本
取消议事院就意味着独裁
然后青山ko 卡猫
ka猫含恨辞职
中间过程我猜了个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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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9-10-2011 08:37:51 | 只看该作者
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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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9-10-2011 08:50: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30 发表
ka猫进入管理层
要修改法律
取消议事院
青山认为法律是根本
取消议事院就意味着独裁
然后青山ko 卡猫
ka猫含恨辞职
中间过程我猜了个大概



所有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违反法律就是独裁
想修改法律也是独裁
那么这个民主的法律是不是最大的独裁?
青山现在几乎就是法律的翻译人
那么反青山就是反法律?
青山的话就代表法律
代表了这里的最终裁决?

还有议事院
议事院也要按法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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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9-10-2011 08:54:33 | 只看该作者
青山历经那么多年,无论是跟人单挑还是群斗, 都是金刚不倒。  秘诀就是心中有法胜于无法, 只可惜书读的太多,都读到XX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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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9-10-2011 08:54:52 | 只看该作者
违规不违规你们说的不算,要青山说了才算数的。
青山你说对吧?
你们在这里上窜下跳的反青山就是反革命 ,反民主,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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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9-10-2011 08:56: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50 发表
所有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违反法律就是独裁
想修改法律也是独裁
那么这个民主的法律是不是最大的独裁?
青山现在几乎就是法律的翻译人
那么反青山就是反法律?
青山的话就代表法律
代表了这里的最 ...


貌似卡猫想解散议事院
然后劝说其他议事员支持他
这倒是符合法律精神
结果被说成是企图独裁
青山也没做错
往政治对手身上泼脏水是政治常用手段
怪就怪卡猫脸皮不够厚
玩政治不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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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9-10-2011 09:01:56 | 只看该作者
我估计青山逻辑可以写成一本厚厚的书。

提到你的大号就叫做违规,不提对方具体身份,明指暗指阴手指就叫做光明正大。。。。这什么逻辑?

原帖由 青山 于 19-10-2011 08:23 发表
还有第四,我的帖子没有指名道姓吧?内版外版,针对我指名道姓,比你这个帖子更强大的帖子不胜枚举吧?是否有人因此被判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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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9-10-2011 09:02:33 | 只看该作者
值班秘书来把这个帖子给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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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9-10-2011 09:03: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56 发表
貌似卡猫想解散议事院
然后劝说其他议事员支持他
这倒是符合法律精神
结果被说成是企图独裁
青山也没做错
往政治对手身上泼脏水是政治常用手段
怪就怪卡猫脸皮不够厚
玩政治不到家



这样就一通百通了
青山把论坛当政治玩
卡猫把论坛当兴趣玩
坚持度自然不同
最终政治家倒都是把理念相似的同学结合到一起
剔除不和谐的声音
这是正常
问题是混论坛的一个个都牛的和258万似的
不只是只有完全认同管理方式的
所以大家别费劲了
认同的就加入管理团队服务大众
不认同地就游戏板块
之是可惜了很多思想发生变化的退役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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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9-10-2011 09:0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56 发表


貌似卡猫想解散议事院
然后劝说其他议事员支持他
这倒是符合法律精神
结果被说成是企图独裁
青山也没做错
往政治对手身上泼脏水是政治常用手段
怪就怪卡猫脸皮不够厚
玩政治不到家

老实讲青山的脸皮确实厚, 你怎么骂, 多人骂,骂什么人家都不会倒。

不知道这个算不算人身攻击,  我实在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脸皮厚这三个字,还不让人误解的, 我这次真的是在说事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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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9-10-2011 09:04:54 | 只看该作者
我来解读一下这句话:“任何版主在版主室都享有不受无端的或对人不对事的指责的权利”

这里对人不对事的条件就是:你不提对方名号,就叫做对事不对人。
但如果你提对方名号,就是对人不对事。

如果嫌我误导大家,请自己看 6# 青山的原文,自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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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9-10-2011 09:05:56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不确切。

如果只是通过合法的途径修改基本法,取消议事院,我什么都不会说。我那时已经辞职了。好长时间不在内版发言了。

问题在于,他们不是要通过合法途径修改基本法,而是要撇开基本法,直接另来一套。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30 发表
ka猫进入管理层
要修改法律
取消议事院
青山认为法律是根本
取消议事院就意味着独裁
然后青山ko 卡猫
ka猫含恨辞职
中间过程我猜了个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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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9-10-2011 09:06:03 | 只看该作者
咕噜讲得太到位了!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10:03 发表



这样就一通百通了
青山把论坛当政治玩
卡猫把论坛当兴趣玩
坚持度自然不同
最终政治家倒都是把理念相似的同学结合到一起
剔除不和谐的声音
这是正常
问题是混论坛的一个个都牛的和258万似的
不只是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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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9-10-2011 09:12: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10:03 发表



青山把论坛当政治玩

BINGO,所以我说青山读书太多都读到XX里去了。 空有一肚子墨水却来错了地方。  不知道论坛里的会员们是当政治玩的人多还是当兴趣玩的人多。 可以搞个公投,  如果玩政治的是少数, 那么就请他们滚蛋,  论坛不就是照顾多数人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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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9-10-2011 09:12:42 | 只看该作者

总结

我只发表我的看法
别企图说服我
我倔
只是以后别把基本法挂口头上说民主
有点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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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9-10-2011 09:23:2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是修宪啊?还是复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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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9-10-2011 09:3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青山 的帖子

那就是卡猫大意了
一个几年建立起来的规则要几倍时间来打破
要耐心
等议事员全是卡猫马甲的时候才好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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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9-10-2011 09:39:01 | 只看该作者
行了
散了吧
留个人在内板注意青山动向
其他人加紧注册马甲占领议事院
准备革命
别在这儿浪费时间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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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0097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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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9-10-2011 09:54: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楼主真是精力旺盛,说些没有根据的长篇大论来误导观众!
难道大家真的会相信你的一面之词?
【Miller编辑部分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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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9-10-2011 10:09:09 | 只看该作者
弥勒好样的!
好好干吧,
希望你有一天能让这个论坛回复正常

【Miller编辑部分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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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9-10-2011 10:15: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傻根 于 19-10-2011 10:54 发表
楼主真是精力旺盛,说些没有根据的长篇大论来误导观众!
难道大家真的会相信你的一面之词?
【Miller编辑部分用词】

傻根傻根,你自己都知道自己傻到根了,分得清误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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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1 11:04: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9-10-2011 08:21 发表
第一,这是你写的,不是我写的。无论上下文还是内容都不同。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发言已经很克制了
第二,那个帖子之前,版主室大字报横行,恨不得把议事院砸碎一百遍,你都装没看到?怎么也没看到你提出异议啊?
第三,就算那个帖子违反了版主室的版规,不是被某人转到了议事院,已经处理完了么?

第一,我的语言完全是按你那张大字报来的,只不过将搞垮议事院换成了赶走版主。你还是别克制了,憋坏了身体可不好。
第二,版主室版规就是为了反对大字报的,我不知道你说的其他大字报指的是哪个,你的大字报我没法看不见,一堆人鼓掌还加了高亮。
第三,你现在不说没违规啦?值班秘书大赞之后加个高亮,当事人投诉就回复:我觉得很好。移到议事院就算处理完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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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1 11:12: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9-10-2011 08:23 发表
还有第四,我的帖子没有指名道姓吧?内版外版,针对我指名道姓,比你这个帖子更强大的帖子不胜枚举吧?是否有人因此被判定违规?

你没指名道姓?呵呵,谁都知道你在针对谁,就在那个贴,马婶卡猫出来争辩的时候,你引用他们的帖子然后说:你辞职吧!说你掩耳盗铃都太轻了。你是那宽容的人吗,被你投诉违规的举不胜举,有人说你一句唧唧歪歪,你都能发个提案投诉人身攻击,其他以违规论处的我就不例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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