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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u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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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Mite锁贴,开锁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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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9-7-2009 15:53: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5:44 发表
是的

其中一个原样 其实现在讨论帖子管得很厉害
新闻那里是青山
谈天是来乞丐

我理解的

但是有时候很担心一个好帖子最后搞得只能在回收站

我的锁 再开。 看了一下 可以说论坛没有不可以这么做的规定  ...


FreeOZ的基本法中还真的没有给你这个权力,ZHT权利如下:
一,ZHT的权利

      3.1, FreeOZ管理委员会(ZHT)拥有如下权利:
             1,拥有制订、修改除《基本法》以外所有《管理条例》或《章程》等规章的权利;
             2,拥有任命或免去网站智囊、秘书、技术员、财务专管员、版主等网站管理人员职务的权利;
             3,拥有永久封禁网站会员ID或ID的IP地址段的权利;
             4,拥有决策网站较大事务的权利;
             4,正式ZHT对操作间的提案拥有投票表决权,候补ZHT则没有该权利;
             5,拥有查看所有会员IP地址的权利;
             6,在全网站范围内,对于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以及公开、典型的商业广告帖子(非广告版),都有权以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并有权对发布上述违规内容的ID,采取临时封禁一周以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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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9-7-2009 16:1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uni 的帖子

我觉得锁帖开帖是管理操作的一种,符合第6点。只是这个标准 “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 的理解因人而异。

之前版本的《基本法》有这么一条:
五、锁帖标准
1、在帖子讨论有发展成吵架和人身攻击趋势的,斑竹有权在吵架之前进行锁帖,锁贴应该在最后一贴作出简短解释。


可能各项管理操作的标准要设的完善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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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9-7-2009 16:19: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9-7-2009 16:10 发表

之前版本的《基本法》有这么一条:



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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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10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7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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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9-7-2009 16:23: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9-7-2009 16:10 发表
我觉得锁帖开帖是管理操作的一种,符合第6点。只是这个标准 “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 的理解因人而异。

之前版本的《基本法》有这么一条:


可能各项管理操作的标准要设 ...


既然这样,他就不该开锁。 开锁表明他支持论坛中出现这些“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 这个与FreeOZ的第3.1.6条相违背。
歧视我都说了, 锁铁/开贴操作中总有一个有问题。 随便你支持哪一个操作,另外一个肯定是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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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9-7-2009 16:30: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ni 于 2009/7/29 15:53 发表
             6,在全网站范围内,对于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以及公开、典型的商业广告帖子(非广告版),都有权以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并有权对发布上述违规内容的ID,采取临时封禁一周以内的处理。


“编辑”里包含哪些操作?是否包含上锁、解锁?如果不包含,是否代表不允许ZHT上锁解锁?如果包含,是否代表只有上锁,不许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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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9-7-2009 16:32:28 | 只看该作者
都有权以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

===》

暂时锁 时机好了 打开 包含在”等“里
没有人告诉说 不可以吧锁的 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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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9-7-2009 16:36: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6:32 发表
都有权以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

===》

暂时锁 时机好了 打开 包含在等里

前提是“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 ,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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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9-7-2009 16:38:46 | 只看该作者
编辑就指版主或者zht的编辑功能。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29-7-2009 16:30 发表


“编辑”里包含哪些操作?是否包含上锁、解锁?如果不包含,是否代表不允许ZHT上锁解锁?如果包含,是否代表只有上锁,不许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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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9-7-2009 16:41: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ni 于 29-7-2009 16:36 发表

前提是“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 , 是不是?



涉及到话题危险的 会影响GFW的

譬如青山在新闻版面常”随意胡乱删除帖子“”制造恐怖气氛“时候的考虑
( 他给我扣帽子 我也反扣几个给他 引号部分其他人请DISREGA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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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9-7-2009 16:43: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9-7-2009 16:38 发表
编辑就指版主或者zht的编辑功能。


所以锁 和 开锁 都是编辑功能 不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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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9-7-2009 16:44:03 | 只看该作者
依据第6条, 如果帖子出现"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 ZHT可以锁贴,删贴等很多操作;
同样,依据第6条, 如果帖子出现"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 ZHT可以开贴等很多操作;

但是你一会锁,一会开,这个帖子到底违规了没有?????
如果它没有违规,你锁贴操作有问题;
如果它违规了,你开锁操作有问题。

附:
6,在全网站范围内,对于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以及公开、典型的商业广告帖子(非广告版),都有权以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并有权对发布上述违规内容的ID,采取临时封禁一周以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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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9-7-2009 16:46: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6:43 发表

所以锁 和 开锁 都是编辑功能 不是马?

锁, 开锁 你都有权,但是请不要对同一个帖子一锁一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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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uey + 1 要开必先锁,这点你有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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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9-7-2009 16:50:45 | 只看该作者
本来就是要对同一个帖子 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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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9-7-2009 16:58:04 | 只看该作者
再清晰的法律法规,也不能涵盖所有的内容。陪审团的基于事实的主观的判断,往往是决定最后的判决。 另外汉字很是继承了中庸之道, 很多字句可以不同的解读。
看看最后是什么结论吧, 如果能有一个结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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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9-7-2009 17:05:58 | 只看该作者
你没用过论坛的编辑功能么?编辑根锁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功能。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6:43 发表

所以锁 和 开锁 都是编辑功能 不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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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29-7-2009 17:07: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6:50 发表
本来就是要对同一个帖子 开锁

那么你觉得这个帖子到底有没有违规? 锁贴是因为他违规?还是开贴是因为前一次操作错误?
老实说,看你锁贴,开贴的理由,你觉得你自己觉得你的所做都是对的。 所以我也搞不明白了,是你自我感觉良好? 还是你太横?

你喜欢说民主, 这就是民主的表现吗?

其实这件事只是一个太小的事情,你欠缺的只是一个道歉而已,为什么越搞越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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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9-7-2009 17:14:04 | 只看该作者
锁和开 有TIMING的问题

不是说锁了 就不可以开

这样的规定目前不要说没有  有也应该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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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9-7-2009 17:15:15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打算道歉 是因为觉得操作没有违规

操作违规的 我道歉过 又不是1-2次
每个版主操作都会有失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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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9-7-2009 17:16:30 | 只看该作者
那就等改后你再这么做吧。有什么内容开始违规,后来就不违规了呢?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7:14 发表
锁和开 有TIMING的问题

不是说锁了 就不可以开

这样的规定目前不要说没有  有也应该要改


别乱说 什么改不改

现在就没有说锁了不可以开锁的马

有这样规定的话 你告诉我在哪里?

我立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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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9-7-2009 17:17:08 | 只看该作者
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

====》

青山 有说 不可以开锁的马???
你是胡乱任意按照自己意愿瞎解释

( 其他人再次请DISREGARD这个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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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9-7-2009 17:18:14 | 只看该作者
哪里说可以开锁了?这个条款列出了zht可以进行的操作。没有列出的都是不可以的。不然还列出这3项干什么?
按你的理解,直接写单个zht可以进行所有管理操作好了。你没有发现和斑竹的管理项目比,这里少了不少么?
咱们俩谁的理解有问题啊?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7:17 发表
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

====》

青山 有说 不可以开锁的马???
你是胡乱任意按照自己意愿瞎解释

( 其他人再次请DISREGARD这个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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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9-7-2009 17:22:04 | 只看该作者
包含在”等“字上
也就是可以做的操作功能

有说锁了 就不可以再开吗?
锁了可以开 是最起码的管理操作功能

老实说 纠缠这个 实在是莫须有

如果有其他指控 如果是属实 有例子
愿意反思 道歉 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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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9-7-2009 17:24:45 | 只看该作者
等并不代表其他所有的。
我们特意把管理项目列这里,就是授权进行这3种管理。不然直接写可以进行所有管理了。

而且你开锁的理由是什么呢?从你锁帖子,到你开锁,有什么根本性的改变?影响你对该不该锁的判断?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7:22 发表
包含在”等“字上
也就是可以做的操作功能

有说锁了 就不可以再开吗?
锁了可以开 是最起码的管理操作功能

老实说 纠缠这个 实在是莫须有

如果有其他指控 如果是属实 有例子
愿意反思 道歉 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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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9-7-2009 17:57:49 | 只看该作者
等并不代表其他所有的。 ==》 什么规则 都是你来解释? 谁授权你?  我说不是”等并不代表其他所有的“, 我不同意你的个人说法。



我们特意把管理项目列这里,就是授权进行这3种管理。不然直接写可以进行所有管理了。
====》 我也是”我们“之一 参与讨论投票的, 我怎么不知道? 怎么都随你个人诠释解释???
那你为什么写”等“, 这个字多余啊。
我中文差 这点等的基本常识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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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9-7-2009 18:00:36 | 只看该作者
  老麦你太牛了,实在是没什么能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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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9-7-2009 18:05:41 | 只看该作者
我没细看老麦那个锁贴,只就锁贴能不能打开这个说几句:

就一般论坛常规(其他论坛来说),锁了的贴不是说就必须永远锁死。锁贴总是有锁贴的当时的顾虑和理由,如果那些已经不存在的话,那贴还是可以继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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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9-7-2009 18:08:57 | 只看该作者
在全网站范围内,对于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以及公开、典型的商业广告帖子(非广告版),都有权以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并有权对发布上述违规内容的ID,采取临时封禁一周以内的处理。


我的看法:1)老麦的开锁操作的确是基本法所规定的ZHT权利之一,属于“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的“等管理操作”;
2)老麦锁掉改帖的理由,应该是涉及敏感政治话题(如果有误,请老麦指正);

我要投诉的是:
老麦将涉及敏感政治话题,已在前一天晚上由ZHT成员锁帖的帖子,自行开锁。这和发布违规内容无异。

我的要求:
鉴于老麦的特殊身份,提请ZHT大会表决,对老麦的ID采取临时封禁一周以内的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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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9-7-2009 18:12:35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35900-1-1.html

咱3个月前的建议
没人理

来问题了吧
这就叫
不听老人言
吃亏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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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1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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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9-7-2009 18:18:15 | 只看该作者
赫赫。。。连语法都需要讨论啊

都有权以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

等=及其它的

否则,就是“都有权以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和删除这几项管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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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9-7-2009 18:2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9 小河 的帖子



我以为我们在讨论的是老麦的 “随心所欲” (看标题),即他这项锁帖和开锁的行为合不合理。

如何裁判,就等投票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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