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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值班秘书,无权对我的警告 [打印本页]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08:48
标题: 投诉值班秘书,无权对我的警告
那你这叫啥?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不知道这算不算人参公鸡啊。MK你不要投诉我哦,我怕黑。咔咔
引用:
原帖由 mk82 于 23-12-2011 00:16 发表

人家有权, 到时候5个猪头超过3个说要封我就封了。 封一年10年都行。哪怕100个网友联署喊冤有个P用
发表时间: 22-12-2011 23:19
所在论坛: 家园建设
所在主题: 对付青山的唯一方法

评分分数: 威望 +1 点
操作理由: 违规内容,警告一次!

这是我对MK82的评价,朋友之间的评价,如果MK82认为我对他人身攻击了,请MK82来投诉我。在水区更严重的语言比比皆是,如果是这样的标准的话,肥猫早就封IP,删ID了。你们这是双重标准,严重抗议。说白了你这是借口,不就是因为我对MK82嘲讽么,让管理层看着不顺眼了,得罪了你们的宝贝青山了么。这样的论坛我无语,我在这里投诉,不期待有什么公正的结果,只是想看看这些管理层的嘴脸有多少的独裁。
这里的所谓民主就是胡说八道,所谓的议事院就是五大常委的民主挡箭牌,谁说这里公正了?这里只是一个民主人士的意淫场所。我无所谓,反正大不了封IP,等这个投诉结束,我就准备把我家的路由器里把FREEOZ设成违规网站,上FREEOZ的都直接禁IP。哈哈
作者: Fernando    时间: 23-12-2011 09:03
所谓的双重标准,违规与否,领导自有判断。你如果是他朋友,就不算你违规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23-12-2011 09:04
同意!根本没有这个必要。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09:05
你这是恶意攻击我们的领导层啊,小心人家关你小黑屋。什么叫是朋友就不算违规啊,那企不是说我们伟大光明正确的管理层是“结党营私,朋比为奸”了么?小心封你IP。

原帖由 Fernando 于 23-12-2011 10:03 发表
所谓的双重标准,违规与否,领导自有判断。你如果是他朋友,就不算你违规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09:09
声明啊,我不是骂管理层啊,我是引申一下某人说的话啊。并不代表我是这个意思。无意攻击任何人。如果有任何不理解的,可以与我沟通,不接受没有理解的警告。

原帖由 7宝 于 23-12-2011 10:05 发表
你这是恶意攻击我们的领导层啊,小心人家关你小黑屋。什么叫是朋友就不算违规啊,那企不是说我们伟大光明正确的管理层是“结党营私,朋比为奸”了么?小心封你IP。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23-12-2011 09:54
你敢投诉秘书?!你好大的胆子。
你不知道秘书是这里最大的吗?
可以罢免议会,可以警告封禁ID/IP/IQ/EQ,还不用参加选举。
你死定了。
作者: mk82    时间: 23-12-2011 09:58
我今天还能上论坛, 已经很感激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0:01
你说mk82是茅坑里的石头,这本来就属于人身攻击。秘书是家园版版主,当然有权处罚你。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0:05
那好吧,我骂自己行吧,”王八蛋,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这算违规吗?骂自己算不算呢?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0:06
哎,原来你真生我气了呀。太不够意思了,您要这样我就认罪服法了。
原帖由 mk82 于 23-12-2011 10:58 发表
我今天还能上论坛, 已经很感激了。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3-12-2011 10:06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1:01 发表
你说mk82是茅坑里的石头,这本来就属于人身攻击。秘书是家园版版主,当然有权处罚你。

两个人打情骂俏,你吗我一句老不死的,我骂你一句没良心的,然后被城管听见,关起来暴打,然后两个人在牢里抱着痛哭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0:08
真是知我心者唯彼得猪兄也

表理我,让我哭会。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3-12-2011 11:06 发表

两个人打情骂俏,你吗我一句老不死的,我骂你一句没良心的,然后被城管听见,关起来暴打,然后两个人在牢里抱着痛哭

作者: mk82    时间: 23-12-2011 11:07
在这里吵了2天了。  提出那么多问题, 至今没有几个管理层给过明确答复的。  看来大家要严禁回青山的任何帖子。 青山出来是个策略。 回他帖子就是中招。等到你招架不住了。 事情就不鸟鸟之了。
作者: Fernando    时间: 23-12-2011 11:14
原帖由 mk82 于 23-12-2011 12:07 发表
在这里吵了2天了。  提出那么多问题, 至今没有几个管理层给过明确答复的。  看来大家要严禁回青山的任何帖子。 青山出来是个策略。 回他帖子就是中招。等到你招架不住了。 事情就不鸟鸟之了。

策略性就是让他吸引注意力,消耗大家的精力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1:16
抱歉,这是公共场合。你在公共场合给你朋友一板砖,警察一样要管。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3-12-2011 11:06 发表

两个人打情骂俏,你吗我一句老不死的,我骂你一句没良心的,然后被城管听见,关起来暴打,然后两个人在牢里抱着痛哭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23-12-2011 11:28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1:16 发表
抱歉,这是公共场合。你在公共场合给你朋友一板砖,警察一样要管。


我开始认为你这是在诡辩了。
作者: mk82    时间: 23-12-2011 11:33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3/12/2011 12:28 发表

我开始认为你这是在诡辩了。

他这是欠揍   瞎扯呗,扯到你累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2:17
版主对于明确违规的内容,该处理就要处理。你觉得这不是公平的基本保证么?

如果每个骂人的都说我跟对方关系好,所以不算骂,那这里成什么了?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3-12-2011 12:28 发表

我开始认为你这是在诡辩了。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3:50
你又不是管理员,你没资格在这里说话,你的解释只是你个人行为。你搞什么,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这里放肆了。一边玩去。我现在要的是管理员出来,不是你,你的解释不是官方解释,别在这自作多情,你也不配谈民主。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3:17 发表
版主对于明确违规的内容,该处理就要处理。你觉得这不是公平的基本保证么?

如果每个骂人的都说我跟对方关系好,所以不算骂,那这里成什么了?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23-12-2011 14:04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2:17 发表
版主对于明确违规的内容,该处理就要处理。你觉得这不是公平的基本保证么?

如果每个骂人的都说我跟对方关系好,所以不算骂,那这里成什么了?



针对这件事,我还是认为你在诡辩。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07
制度不过是他们手里的玩物,看这个精华标准,因为拍某人马屁,随便加精,现在人家抗议了,现在就变成,只要发个翻译贴就可以直接加精了。哈哈,真是搞笑啊。这就是所谓的民主与法制的论坛,不过是管理员们手里玩弄这些P民的工具罢了,还一个个人模人模的。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23-12-2011 14:07
这里的回帖对所有人开放,而且上面回帖的也不只青山一个人,为什么青山不能发表自己的观点?
如果说青山就事论是尚且是放肆,那么你在论坛的不文明词语算什么?
要说双重标准,这就是对双重标准的最好注解。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08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98494-1-1.html

关于精华标准的帖子在这里,不要说我胡说。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09
我骂我自己不行吗?我神经病,和你有什么关系。我说MK82,如果他不爽,自有他来投诉。要是这样的话,水区里肥猫早可以扫地出门了。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3-12-2011 15:07 发表
这里的回帖对所有人开放,而且上面回帖的也不只青山一个人,为什么青山不能发表自己的观点?
如果说青山就事论是尚且是放肆,那么你在论坛的不文明词语算什么?
要说双重标准,这就是对双重标准的最好注解。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09
不是我诡辩,而是你对版主提的要求,没有换位思考。

另外,无论是否在朋友之间,只要是在公共场合,明显人身攻击的内容就应该被处罚。

因为看到这些令人不快的内容的,不仅仅是攻击的受害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3-12-2011 15:04 发表


针对这件事,我还是认为你在诡辩。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11
看到你回帖的,不仅是mk82,还有旁观者。何况版主也无从判断你们俩什么关系。

在公共场合的违规内容,被处罚是很正常的。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请你以后不要再这样发言。

原帖由 7宝 于 23-12-2011 15:09 发表
我骂我自己不行吗?我神经病,和你有什么关系。我说MK82,如果他不爽,自有他来投诉。要是这样的话,水区里肥猫早可以扫地出门了。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3-12-2011 14:12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5:11 发表
看到你回帖的,不仅是mk82,还有旁观者。何况版主也无从判断你们俩什么关系。

在公共场合的违规内容,被处罚是很正常的。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请你以后不要再这样发言。


那就是这个投诉,ZHT根本不会受理了?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13
如果论坛是公共场所,那么水区里那么多帖子,很多是直接对人进行侮辱和贬低的,我看你怎么处理吧,你要处理我,可以,请先处理水区里的帖子吧。你要统一标准那就拿个样子出来服我先。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5:09 发表
不是我诡辩,而是你对版主提的要求,没有换位思考。

另外,无论是否在朋友之间,只要是在公共场合,明显人身攻击的内容就应该被处罚。

因为看到这些令人不快的内容的,不仅仅是攻击的受害者。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15
你看到这样的帖子就向版主投诉啊。类似“XX就是茅坑里的石头”这样的,明显属于人身攻击啊。

原帖由 7宝 于 23-12-2011 15:13 发表
如果论坛是公共场所,那么水区里那么多帖子,很多是直接对人进行侮辱和贬低的,我看你怎么处理吧,你要处理我,可以,请先处理水区里的帖子吧。你要统一标准那就拿个样子出来服我先。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15
那些ZHT就躲在后面根本不敢出来说话呢。只等我们这帮人没精力搅和了,出来收捨一下,处理几个ID了事。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3-12-2011 15:12 发表

那就是这个投诉,ZHT根本不会受理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16
这个投诉我认为不成立。处罚的是对的。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3-12-2011 15:12 发表

那就是这个投诉,ZHT根本不会受理了?

作者: liluliang    时间: 23-12-2011 14:19
标题: 回复 #26 青山 的帖子
整个论坛除了内板都是公共场合,依次来说以后论坛上任何熟悉的人之间说你丫,你这厮之类的话都要警告?这还是论坛吗,用你自己的话说,这里成什么了?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21
你不是管理层,标准不由你定,具体如何还是管理层说了算。我不理会你的评论,你不配谈制度和民主。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5:16 发表
这个投诉我认为不成立。处罚的是对的。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22
根本这个标准,我要投诉肥猫。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23
论坛发言文明一些不好么?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3-12-2011 15:19 发表
整个论坛除了内板都是公共场合,依次来说以后论坛上任何熟悉的人之间说你丫,你这厮之类的话都要警告?这还是论坛吗,用你自己的话说,这里成什么了?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25
难道不文明 都要被抓进去吃牢饭吗?再说MK也没有投诉我,我们仅限于朋友之间的调侃,和政府有什么关系,难道以后在FREEOZ老百姓连放屁都要汇报吗?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5:23 发表
论坛发言文明一些不好么?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23-12-2011 14:29
ub说了网友的人品没法管。青山你不同意?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30
违规就不仅是人品问题了。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3-12-2011 15:29 发表
ub说了网友的人品没法管。青山你不同意?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30
FreeOZ的版主只要没人投诉就不处罚?

原帖由 7宝 于 23-12-2011 15:25 发表
难道不文明 都要被抓进去吃牢饭吗?再说MK也没有投诉我,我们仅限于朋友之间的调侃,和政府有什么关系,难道以后在FREEOZ老百姓连放屁都要汇报吗?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32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3-12-2011 15:29 发表
ub说了网友的人品没法管。青山你不同意?


他青山就是王法。一个议事员,可以在这里决定投诉是否有效,还振振有词。谁给他的权力?论坛就是这样给弄乱了。当政者不出来说话,让一个没权的,说话不算数的在这里胡闹,到最后一句他的话不作数来搪塞我等P民。最结果就不了了之。还说什么民主法治。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33
我只是告诉你我对你投诉的看法。

你如果正式投诉请走程序,我也拦不住你啊。

原帖由 7宝 于 23-12-2011 15:32 发表


他青山就是王法。一个议事员,可以在这里决定投诉是否有效,还振振有词。谁给他的权力?论坛就是这样给弄乱了。当政者不出来说话,让一个没权的,说话不算数的在这里胡闹,到最后一句他的话不作数来搪塞我等P民。 ...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3-12-2011 14:35
原帖由 7宝 于 23-12-2011 15:32 发表


他青山就是王法。一个议事员,可以在这里决定投诉是否有效,还振振有词。谁给他的权力?论坛就是这样给弄乱了。当政者不出来说话,让一个没权的,说话不算数的在这里胡闹,到最后一句他的话不作数来搪塞我等P民。 ...

7宝同学,你不用理会青山,基本法规定

3.8.4, 有管理操作权限的网站管理人员在管理操作过程中,若引发了普通网友的投诉,需要3名发帖量大于300以上的网友或5名发帖量大于200以上的网友联署,投诉方可成立。网站管理人员之间的投诉则不受此限制,即勿需联署,投诉即可成立。投诉成立后,由被投诉网站管理人员以外的、且没有参与与网友直接辩论的任一位网站管理人员出面受理投诉并及时沟通、处理。

现在这贴子里支持你投诉的发帖量大于300以上的网友远远超过3个,所以青山无权代表ZHT拒绝受理,你ignore他的发言就行了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23-12-2011 14:36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4:30 发表
违规就不仅是人品问题了。



违规和人品无关!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37
你这里给我找法律出来了,那我们来看看别人的投诉是不是都是这样处理的。再说一下,你这个口气就是官方口气,你说合法就合法啊,你说不合法就不合法。你一个人纵横FREEOZ啊。如果那些人处理的都没有符合这个规定,该怎么处理,是不是二个标准,是不是要处理相关人员没有遵守基本法,乱法的人到底是谁找出来一个个处理。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5:33 发表
我只是告诉你我对你投诉的看法。

你如果正式投诉请走程序,我也拦不住你啊。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37
是的,违规和人品无关,就像有时违法和道德无关。但是无论如何违法和违规都会被处罚。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3-12-2011 15:36 发表


违规和人品无关!

作者: liluliang    时间: 23-12-2011 14:37
标题: 回复 #39 青山 的帖子
首先基本法里写的民不举官不究
其次熟人之间有不文明的权力,那不是人身攻击,你硬要处理就是违反人性。
你自己也说了管理员不能分清对话者之间是不是熟人,没搞清楚你就警告,是不是滥用职权?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38
哪里写着民不举,官不究呢?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3-12-2011 15:37 发表
首先基本法里写的民不举官不究
其次熟人之间有不文明的权力,那不是人身攻击,你硬要处理就是违反人性。
你自己也说了管理员不能分清对话者之间是不是熟人,没搞清楚你就警告,是不是滥用职权?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4:39
管理员只从帖子内容判断是否违规。不需要考虑双方是否熟人。熟人的关系还可能变化呢,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是一个无法公正判断的问题。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3-12-2011 15:37 发表
首先基本法里写的民不举官不究
其次熟人之间有不文明的权力,那不是人身攻击,你硬要处理就是违反人性。
你自己也说了管理员不能分清对话者之间是不是熟人,没搞清楚你就警告,是不是滥用职权?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3-12-2011 14:40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3-12-2011 15:37 发表
首先基本法里写的民不举官不究
其次熟人之间有不文明的权力,那不是人身攻击,你硬要处理就是违反人性。
你自己也说了管理员不能分清对话者之间是不是熟人,没搞清楚你就警告,是不是滥用职权?

其实机器人是分不清,老婆对老公说"你个老不死的,比毛坑的石头还硬",这句话是打情骂俏,还是马路上的卷街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23-12-2011 14:46
标题: 回复 #49 melbourner1978 的帖子
那是不是管理人员要搞清所有网友间的感情深浅才能判罚呢?
如果不判罚,其它不明真相的群众会认为这样的言语也可以对待其它网友,到时出纠纷,又会扯出标准不一不公平的抱怨。
所以对于不文明语言,在论坛上就该一刀切,打情骂俏去发邮件、去MSN、去QQ,这是个大众论坛,不是小众论坛。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47
行啦,按这个标准,先把肥猫关一年再说吧。你也不用说了,你在水区混的时间也不短了,你要这么公平那就先处理肥猫先。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3-12-2011 15:46 发表
那是不是管理人员要搞清所有网友间的感情深浅才能判罚呢?
如果不判罚,其它不明真相的群众会认为这样的言语也可以对待其它网友,到时出纠纷,又会扯出标准不一不公平的抱怨。
所以对于不文明语言,在论坛上就该一 ...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3-12-2011 14:52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3-12-2011 15:46 发表
那是不是管理人员要搞清所有网友间的感情深浅才能判罚呢?
如果不判罚,其它不明真相的群众会认为这样的言语也可以对待其它网友,到时出纠纷,又会扯出标准不一不公平的抱怨。
所以对于不文明语言,在论坛上就该一 ...

我的理解是除非MK82投诉7宝同学人身攻击,才会受理。我举个例子,前几天新闻那个版主在贴子里骂戈壁老板娘是***,我高亮了回复,然后一天多都没有人受理(ZHT们进出那个贴子不少次了),而且我在别的贴子里也提到了这次攻击,还是没有人受理,知道我晚上给米勒发了站内报告,才得到了处理。

所有我从这个case里的理解是,freeoz骂人没有投诉就没有受理,请解释一下为什么双重标准对待吧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23-12-2011 14:52
论坛确实需要一个用语准则,特别是闲话茶馆,违规者不论是肥猫还是瘦猫,当然要一视同仁。
本论坛很多的矛盾、彼此对立都由闲话茶馆引起,还有一部分是由管理人员参与帖子辩论引起,这两个问题解决掉,论坛会清净很多。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4:55
那你的意思就是要处理肥猫啊,关了水区是不是啊??很好。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3-12-2011 15:52 发表
论坛确实需要一个用语准则,特别是闲话茶馆,违规者不论是肥猫还是瘦猫,当然要一视同仁。
本论坛很多的矛盾、彼此对立都由闲话茶馆引起,还有一部分是由管理人员参与帖子辩论引起,这两个问题解决掉,论坛会清净很 ...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23-12-2011 14:55
论坛管理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既然坐到这个位置上,除了值班中会删贴封禁外,要多学习,多了解以往的各种判例。
公平、公正不论是共有论坛还是私有论坛,都是必须最大限度做到的,否则人气不可能上去。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23-12-2011 14:58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4:37 发表
是的,违规和人品无关,就像有时违法和道德无关。但是无论如何违法和违规都会被处罚。


这么有扯出了犯法了,我不的不承认,你很会诡辩。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5:01
我就是在讲,违规就会被处罚。而且同意你说的,违规被处罚不一定就是人品不好。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3-12-2011 15:58 发表

这么有扯出了犯法了,我不的不承认,你很会诡辩。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23-12-2011 15:01
标题: 回复 #54 7宝 的帖子
我认为现阶段论坛关闭话茶馆利大于弊。
这个版块交锋激烈,在论坛尚未形成自己的行为文化模式时,这种交锋让参与者获得的切磋快乐少,获得的对立多、矛盾多。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5:01
首先,请你明白,管理人员是义务的,他们不可以一直盯着这里,也不可能面面具到,所以犯错误是正常的。你这样是对管理员人劳动努力的不尊重,请你注意你的语言。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3-12-2011 15:55 发表
论坛管理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既然坐到这个位置上,除了值班中会删贴封禁外,要多学习,多了解以往的各种判例。
公平、公正不论是共有论坛还是私有论坛,都是必须最大限度做到的,否则人气不可能上去。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5:03
那好,你也承认肥猫有言语不当,那就支持按处理我的标准来处理肥猫吧,我没有别的要求。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3-12-2011 16:01 发表
我认为现阶段论坛关闭话茶馆利大于弊。
这个版块交锋激烈,在论坛尚未形成自己的行为文化模式时,这种交锋让参与者获得的切磋快乐少,获得的对立多、矛盾多。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23-12-2011 15:07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5:01 发表
我就是在讲,违规就会被处罚。而且同意你说的,违规被处罚不一定就是人品不好。



终于有一点相同的,好辛苦呀。。。



。。。。我现在没时间,必须去准备行李出游,LZ,假期后再继续探讨。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23-12-2011 15:07
标题: 回复 #60 7宝 的帖子
不要误解我的话,我说论坛应该要有个统一的用语标准,标准定下后,谁违规都应该一视同仁。
至于这次你的投诉,如果你认为肥猫的用语与你是一个性质的,那么你当然有权要求处理肥猫。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23-12-2011 15:11
标题: 回复 #59 7宝 的帖子
义务贡献力量是值得称赞,但一旦在这个位置上,责任就上肩膀了。担负责任,哪能不诚惶诚恐?
业余兼职,是本论坛的先天不足,应该有限商业化,有少数专职人员负责做些日常管理技术层面事情。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5:11
谢谢支持,我还要准备明天的圣诞爬梯,也没啥时间陪他们玩,但一空下来就会来这里看结果的,哈哈。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3-12-2011 16:07 发表


终于有一点相同的,好辛苦呀。。。



。。。。我现在没时间,必须去准备行李出游,LZ,假期后再继续探讨。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5:13
表怕表怕,木有要你去投诉肥猫,只是他们这种随心所欲的标准让人看着不爽。我也只是拿肥猫来打个比方。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3-12-2011 16:07 发表
不要误解我的话,我说论坛应该要有个统一的用语标准,标准定下后,谁违规都应该一视同仁。
至于这次你的投诉,如果你认为肥猫的用语与你是一个性质的,那么你当然有权要求处理肥猫。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5:15
您这话可不要让民主人士听到,这种话可是大逆不道的哦。半商业化了,他怎么控制论坛了,要不怎么能一个人纵横论坛,过过一把手的瘾。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3-12-2011 16:11 发表
义务贡献力量是值得称赞,但一旦在这个位置上,责任就上肩膀了。担负责任,哪能不诚惶诚恐?
业余兼职,是本论坛的先天不足,应该有限商业化,有少数专职人员负责做些日常管理技术层面事情。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5:18
原来反对商业化,也是为了控制论坛?

原帖由 7宝 于 23-12-2011 16:15 发表
您这话可不要让民主人士听到,这种话可是大逆不道的哦。半商业化了,他怎么控制论坛了,要不怎么能一个人纵横论坛,过过一把手的瘾。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5:18
真是话想怎么说都可以啊。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5:41
偶这不是向你看齐吗?难道你当初反对商业化的理由不是怕失去控制权吗?你反对商业化的理由就是怕别人夺权,难道说错了吗?当然帖子都在内版,在这里您可以随便否认。
你不也是随便想定谁罪就定谁罪的么?当初你给人家扣的帖子还少吗?老管理员,内版的挖坟贴里多的是吧。这种事说不清,我也觉得没有必要在这里和你争。希望你自己好好反省一下吧。为什么这么多人反对你?

说实话,我曾经讨厌过你,也明白你对FREEOZ的作用,但是人要往前看,不是死守着一个地方。论坛不是国家,大家不能被强迫投票,参与的人只是部分积极分子,所以并不能代表所有人的利益和想法。现在你也不是管理员,只是个议员,你也说你的话不作数,要管理团队说了才算。我知道我再怎么劝你都是没用的,也许FREEOZ对你来说就象一个自己的孩子,你为他付出了很多,但是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说实话,我对FREEOZ抱过希望,也失望过,都缘自于你,但是一直都关注着这里。我同过去,现在的很多管理层都是朋友,在你家庭出现危机的时候我也支持过你,我们要讲人性,但也是讲规则,这不是机器,这是由人组成的团队。现在的管理团队存在问题,你要面对正视这个问题,不是一味的去包庇。人不可能不犯错误,但是不能因为犯了错误而给自己找理由,掩盖这一切。FREEOZ现在面对的困境我想大家都明白,希望你认真的反思一下,从今天的投票来看目前是12:1你的支持率远远不够,希望你能用开放,包容的心来和我们这些网友交流,而不是针锋相对。对抗解决不了问题,大家要求改革也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些和你唱对台戏的哪一个不希望FREEOZ能更好。反过来倒是一些管理层,有些人多少抱着一些当官的念头,过着 自己的官瘾。我呢,话尽于此,真心希望你能好好的静下心来想想,给FREEOZ的未来做好长远的规划。当然这是我的建议,你要是觉得我这话臭不可闻,那也没什么,我只是希望少些对抗,多些对话,少些伤害,多些理解。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6:18 发表
真是话想怎么说都可以啊。

作者: 青山    时间: 23-12-2011 15:48
反对私有化叫做怕失去控制权?我真服了你了。看来你是老熟人,那么何不以真面目示人呢?
作者: 7宝    时间: 23-12-2011 15:51
你不是超级版主吗?想干嘛都行。还来问我干嘛。至于我说的是不是事实,自己去翻内版老贴挖坟去吧。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2011 16:48 发表
反对私有化叫做怕失去控制权?我真服了你了。看来你是老熟人,那么何不以真面目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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