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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十年婚姻路,澳洲还讲保护女权吗?求各位帮帮我! [打印本页]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6-11-2011 22:47
标题: 十年婚姻路,澳洲还讲保护女权吗?求各位帮帮我!
2001年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当时我23岁,他28岁,一年的交往后,我俩于2002年中在中国登记结婚。婚后没多久,他不适应中国的生活环境,回澳洲工作了。直到20042月我俩才办了喜酒,20048月我辞去老师的工作来到澳洲生活。
我老公和父母一起住,有一位姐姐,已离异多次,在2001年我俩婚前,和他姐姐一起在Sydney northern beach合买了一幢HOUSE,当时房价为$750000.00,首付$200,000.00,我老公和父母一起付了其中70%,他姐付30%,并写好声明公证:无论他与姐姐二人日后结婚,其配偶都无权拥有房子。当时结婚前,我对此事一无所知,只是怀着爱他的一颗心与之结合。
来到澳洲后,我和老公与其父母一起住在house的二楼,其姐住一楼,且其姐与父母关系恶劣,互不来往,连招呼都不打,真是很奇怪的家庭关系。我和老公挤在二楼小小的房间里,
二楼共有四间房间,公公婆婆住带有卫生间的主卧房,我和老公住一间10平米的房间,还有两间出租,虽说是house,可还贷压力大,不得不克服一下,能租一间是一间。刚到澳洲,我就开始在TAFE学习语言,同时兼职教授中文,虽然赚得不多,可我很高兴,这毕竟是我在这个陌生国度自我价值的体现。我和老公很恩爱,小小房间,其乐融融。我也从一个在家什么事都不会做的独生女变成了能干的家庭主妇,在家打扫,做饭,打理花园,什么都干。公婆觉得我没有去打工而有意见,我老公都护着我,让我读好childcare course再去好好工作。当时,我真的觉得我老公就是我的依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无论公婆多难相处,我都忍下来了。
200510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有家fish & chips take away要出让,公婆,老公和我商量再三,决定买下来,我放弃了读了一半的childcare course,和他一起打拼。当时,买店花费$130000.00,是从househomeloan 里重新做评估贷款而来的,因为house是老公和他姐俩人的名字,所以他姐签了同意贷款的文件。而店铺所有人是我老公一个人名字,我觉得夫妻二人,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无所谓多加个名字上去,公婆说:不写我名字,以后我不打税,每年还能为店里退税呢,因为我是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这样能省钱!
于是乎,我从一名温文尔雅的小学教师蜕变成了一名汉堡薯条店的老板娘。我老公以前是名电脑工程师,在家从来都不会做家务,动手能力较差,接手fish & chips shop有点吃力,而我动手,学习能力都很强,在家又向来都做惯,很快就上手了。一周六天工作,从早上8点半到晚上8点,一开始,我俩都累得说不出话来,能者多劳,只要我能干得动就不让我老公干,他人胖,又有乙肝病毒携带者,我怕他太累对肝不好,就多干点。苦虽苦,可看着每周能赚$3000,我俩都觉得值了,我公公婆婆也替我们高兴,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回家能吃到现成饭,我也挺满足的。可每周赚的钱,我老公必须交60%给公公,因为还贷账户虽然是我老公名字,可实际是公公在掌控,他是家里的经济权掌权人,我对金钱没概念,每周休息一天就知道睡觉,出去进货,买点东西,老公也会在旁付账,但从来没给过我零用钱。我只知道勤勤恳恳做好生意,和老公和和美美过日子就够了。
2007年,我离开中国快三年了,终于能回国和父母团聚一周,并接他们出来探亲。我爸妈来到澳洲,正好凑着我公婆回国度假,这期间,老公的姐姐和父母关系缓和了,并结了第三次婚,生了个女儿,那孩子正好3个月,我公婆又不在,于是,我爸妈帮他姐带孩子,我爸妈都是勤劳善良的老实人,除了给他姐白天带孩子外,我爸每天都把花园打理好,洗游泳池,给泳池换地板,我妈还到店里帮忙,回家做饭做菜,再累都不哼一声,全心全意为女儿女婿着想,我妈把女婿当儿子看待,连内裤都帮他洗,这是连我婆婆这么多年我都没看到她为儿子做过的。
我爸妈来探亲两个月后,我公婆回来了,他们总有看不惯我爸妈的地方,我婆婆还老使唤我爸在家帮她做这做那的,我爸干完活,累得慌,可一看连口开水都没有,我公婆却在房里看电视睡觉,感觉我爸妈就应该为他们服务。如果每周我老公交的钱少了,他们就大吵大闹,说我们私吞收益,我爸妈就都听着,默默忍受,如果不是舍不得我,他们早待不下去了。2007年至2008年,正是中国股市大红时期,我公婆就在我爸妈面前炫耀:“我们在中国买了20万的基金,现在已经赚了5万了,还有20万的股票,我儿子和女儿在澳洲的基金,买了快三年,快翻一番了。我家的house买了6年,现在也值100多万了。。。。。”我爸妈听了心里真不是滋味,你们全家都有基金股票房产店铺,可我女儿呢,什么都没有啊,店里干得最多,可连个零用钱都没有,爸妈过来探亲,弄得好似吃你们家的,欠了你们家的。我妈就问了句“那我女儿现在在澳洲有什么呢?”我公婆就跳起来了,问你这什么意思,你女儿来澳洲有了身份,以后一起赚钱过日子啊,还要什么呀?我爸妈受尽委屈结束了一年的探亲回国。
20083月,我婆婆查出得了肠癌,立马做了手术,可癌细胞已经扩散了,但她同时进行化疗,进展不是很乐观,全家心情都很压抑,我老公他姐又和父母翻脸,不管不顾。我经常一个人在店里忙,我老公陪着婆婆求医问药,我回家做家务,打理一切,毫无怨言。从婆婆生病起,我老公心情奇差,每天都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看网络小说,我理解他,除了安慰他,也给他空间,让他能慢慢缓过来。可这一缓,就缓了三年,到我婆婆去世。这三年,我老公脾气日益见长,有时候小小的一个争论,他就能拿铲子往我身上砸;这三年,他几乎日日都在书房睡,睡在我身旁的日子数都数得清;这三年,我几乎天天在店里忙,尽量让他回家陪婆婆,不管我病得多难受,我都没吭一声。我除了每天给爸爸妈妈打电话,没有其他的生活。只要一有空,我就抽一个星期回国回到爸妈身边,不然我要崩溃了。没有老公的关爱,连正常的夫妻性生活都是两三个月一次,这难道还是健康的婚姻吗?在这三年中,当我和他姐发生矛盾时,他姐侮辱我:“我三块钱买个小白鼠还能生一窝呢,你结婚这么多年连个孩子都生不出,变态!”他都没有为我说一句话,反而劝我说婆婆病着,别给她添堵了,我忍下了。
201010月,婆婆过世了,所有的丧事都是他和公公,他姐一起商量办理,没有问过我一个字,我就这么当个外人,负责无偿在店里赚钱,在家里做家务,无私奉献,葬礼的花圈上我的名字是错的,连我婆婆的墓碑上都没我的名字,我的忍耐到了极点,我再也受不了了。1223,我收拾好东西,回国回到了爸妈身边,只有在爸妈身边,才能感受到爱。老公打电话问我怎么回事,我告诉他我这几年心中的苦,心中的怨,他声泪俱下,求我原谅他,他会好好改,和我好好生活,他不能没有我。我心软了,答应他好好考虑,但我妈妈身体也不好,她的左脑右脑都有多发性血栓,颈动脉还有斑块,心脏也不好,可从来没告诉过我有那么严重,我要在国内照顾我爸妈一段日子。20114月,老公打电话来说店里的员工没法干了,让我回澳洲,我也很着急,可又放不下爸妈,只能在网上发招聘启事,告诉老公我没法回去。从那以后,老公再也没有主动给我打过电话,我却不放心他,每两周给他电话,发短信。他从来没过问过我在国内怎样生存,就只在201112月给我汇了$1000澳元,就再也没给过我生活费,我国内的房屋贷款,都是父母帮我还的。
2011111,我打电话告诉老公,我准备回来了,他却冷冷地说:“你现在回来还有什么意义,我们已经事实分居了,我们准备签离婚协议吧!”我犹如晴天霹雳,可当初是自己任性,意气用事跑回国的,自己做的事要自己负责,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婚姻,看来实在无法继续了。我任命!
今天,我收到了老公律师发的律师信,信上说我原先在澳洲住的房子是属于我老公和他姐的,未经他们同意,我擅自进入,他们会报警处理。我辛苦打理5年的店也是属于我老公和他姐的,未经他们同意,我进入店铺,他们也有权报警。信上还说我俩没有孩子,他没有赡养我的义务。。。看到信,我的手都颤抖了,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冻结了,这就是我深爱十年的老公对待我的态度,这就是我辛苦打拼多年的结果,我不甘啊!!人情冷暖,我到底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他们要这样对待我,为什么?到底为什么?我知道我老公一家做事很绝,这在他姐离婚的事上显而易见的,可我总怀着一分希望,觉得我和老公夫妻那么多年,我尽心尽力,不计一切为他,为他们的家付出,可到头来却是一场空!我没钱,没工作,没房住,我何去何从,他请了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HAWORTH & LEXON LAWYERS代理离婚,我连请律师的钱都没有,爸妈拿出多年的积蓄给我买机票,让我回澳洲把离婚办了。他们不想让我受到更多的伤害,他们说钱没有不重要,他们家太欺人太甚了,我妈气得心脏病发,我怎么办!如果没有我深爱的父母,我在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意思?我实在想不通,我到底做了什么,让他这么狠心对我!!
求各位朋友帮帮我,出出注意现在我该怎么做,能得到哪里的帮助,万谢!!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6-11-2011 23:08
你也请律师吧
作者: GXWC    时间: 26-11-2011 23: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她估计没钱请律师。
作者: yunsa    时间: 26-11-2011 23:12
抱抱lz. 相信有人会给你主持公道的。不要太伤心,先好好照顾好自己。
作者: GXWC    时间: 26-11-2011 23: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人单势薄,又没钱请律师,你想要多少自己好他谈判,不成就准备跟他拼命吧,吓唬下看他的反应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6-11-2011 23:20
谢谢各位好心的朋友,我真的很需要支持!请怎样的律师呢,爸妈说倾家荡产也要讨回公道!
这个公道在人心,不止在澳洲的那些房产,店铺所有权证书上!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6-11-2011 23:28
我曾经做出过努力,求过他,说自己不任性,他说你乖乖在国内待着,等过了一月份再说。可我一细想,过了2012年一月,就是事实分居一年,听说对我更不利!我告诉他我要回澳洲,他说你同意协议离婚就不用回来了,你签了字,我会考虑每月给你200澳币生活费一年,也就是1200元人民币一个月,在这一年中你可以在国内找到工作。我开始觉得很感动,至少他还为我着想,等看到律师信,傻眼了!原来,我什么都不拿,才能换回这2400澳币!真可悲啊!
作者: laurel_dyf    时间: 26-11-2011 23:47
唉,同情楼主,抱抱你
有经验的筒子给出点主意吧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00:03
谢谢楼上各位!!
我现在真的很无助!
真正体会到欲哭无泪!!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7-11-2011 00:24
回澳洲找法律援助 ,和社工吧。首先先回到澳洲。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7-11-2011 00:25
在澳洲海外没人帮得了你。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7-11-2011 00:26
回到澳洲起码政府不会让你露宿街头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00:36
我已经定了12月1日的机票,可是不知道能找什么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呢?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00:38
我已经定了12月1日的机票,可是不知道能找什么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呢?
作者: nowaybutgo    时间: 27-11-2011 00:48
楼主的老公是高鼻子洋人?
作者: cherub    时间: 27-11-2011 01:04
买个能录音的电话,把你关心的事情逐件问他,注意问的方式,比如“我这么多年辛苦的在店里工作,难道就是欠你们家的吗?”一般人会回答“你吃住都是用的那些钱。”这种答案。这个问题里的圈套是假定了你这些年确实都在为那个店工作,大部分人意识不到,因此不会否认。准备一些这样的问题,把你想要的答案套出来,注意,你越想要的答案就越不要正面去问,藏在问题里,问题最好是感情方面的,装作一个失去了主意的可怜女人,同时录好音。现在先把证据弄到,后面才有机会,懂吗?
他无情,你就更无情,祝福楼主。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27-11-2011 01:06
澳洲有没有援助律师啊,免费为民服务那种?
楼主的遭遇太可怜了,唉,怎么能遇上这样的一家人
作者: cherub    时间: 27-11-2011 01:08
标题: 回复 #17 jessie_he8021 的帖子
我能体会楼主此刻全部的心情,无助痛苦,甚至不想活下去。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比楼主还要凄惨。唉,女人总是傻。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27-11-2011 01:17
唉~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作者: mayuqi_yueyue91    时间: 27-11-2011 01:24
楼主首先要保重身体,回到澳洲后找律师,公道自在人心,这样的人家也不会有好报的。我们会继续关注。
作者: mangococo    时间: 27-11-2011 02:00
太变态了,一定告他。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7-11-2011 02:49
打电话找centerlink.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7-11-2011 02:50
http://www.familyrelationships.gov.au/Pages/default.aspx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7-11-2011 02:51
http://qlaf.org.au/legal-information.php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7-11-2011 02:52
http://www.naclc.org.au/
作者: yZkgo    时间: 27-11-2011 03: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楼上说的有道理,必须要先回澳洲,然后马上找相关机构。
在找机构的同时或者是现在这两天,可以先冷静下来思考。
争取拿到更多的证据,没有证据最好的律师也是无能为力。
16楼小胖的建议不错,可以作为取证方式之一,好人好报。

作者: 缘圆    时间: 27-11-2011 05:02
lz的老公太没人性了,宁可把钱花在请律师上,也不愿给他相伴10年的老婆。诅咒这个恶老公。 lz你现在要做的事是先放松自己,保重自己,也尽量不要让你父母为这事操心。找个援助律师咨询一下你的情况,再做打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相信经过这几年的锻炼,你一定也有能力养活自己,不要让这件事毁了你一辈子。
作者: xyz-xin    时间: 27-11-2011 07:23
离婚的问题不懂啊,应该可以找个免费法律援助。我觉得你可以找fair trading,把在店里打工的工资要回来
作者: 李大锤    时间: 27-11-2011 08:13
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诶,不值啊。先回澳洲在从长计议吧。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7-11-2011 08:26
我觉得LZ在回澳洲前
一定要把为什么必须要在国内呆这么长时间的证据带回来
否则他们会说你不喜欢澳洲啦 不想和他们过啦 等等
因为毕竟你离开澳洲快一年了
你们之间的电话记录和信件都很少
这些都对你不利
你要尽量证明
你回国不是因为和他们生气闹别扭
虽然你为这个家付出了那么多
但是你没有怨言
因为你是这个家庭的成员
你对这个家有 责、权、利

是因为父母身体状况  身边没人照顾  等等等等
至少我看到你发了3个帖子
其中两个都是在给你的生意找替工的
说明你虽然身在国内也是不得已
依然很惦记你的生意的
因为毕竟这个生意这么久一直都是你在操劳
这家人的RP放下暂且不说
要争取centerlink的同情
同时你回来还要了解一下这一年来你的家庭及生意涉及到的人和事都有哪些
要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出了事千万别急
冷静下来想对策
你的社区也该有法律援助 在网上可找,输入街道门牌号就显示你的区,里面有你CITY的各种机构
你也可以去你读TAFE的学校求助
学校里有免费法律援助
也有华人助理
在这期间少于他家人直面对话,因为他们有律师,你稍有不慎就中埋伏
所以你回来后也需要律师,但回来之前先在网上做足功课
然后做好计划
到澳洲后你先去哪里,先解决什么问题
把他们给你的信函等文字的东西做为你控告他们的证据
作者: luck7777    时间: 27-11-2011 09:46
同情lz的遭遇。
ls说的对,冷静,保重身体。
先租房住,到了澳洲,马上去Centralink, legal aid,申请Newstart, 租房补贴,免费的法律援助,如果你够条件的话,会得到。
你拿的是永居还是澳洲公民?
作者: jwh20041    时间: 27-11-2011 11:03
原帖由 nowaybutgo 于 27-11-2011 01:48 发表
楼主的老公是高鼻子洋人?

............

[ 本帖最后由 jwh20041 于 27-11-2011 13:20 编辑 ]
作者: MtDreamer    时间: 27-11-2011 11:09
感觉Lz与夫家有很大积怨但没怎么提。
作者: jwh20041    时间: 27-11-2011 11:16
Lz应该找个律师,最好不是华人的. 一般律师要先预收一些钱,才能接你的案子, 但是你没有钱的话, 律师接了你的案子会给你申请法律援助.  这样的家庭为何生活了十年.如果你老公名下没有财产的话, 就算你赢了也没有多少经济利益.计算你在店里的工资没有多大用,    因为他们可以说工资作为你的生活费用掉了. 最好你老公有固定资产,    霎不然官司白打.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27-11-2011 11:27
lz哪个城市的?共享到生活版和同城版吧,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出主意。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11:45
非常感谢各位好心人的诚挚帮助!我是澳洲pr,住在悉尼,我老公名下有house,基金,可都是婚前一年买的。而且他家买房时他和他姐共同贷款,他占70%,他家做过公证无论他和他姐的配偶都无权拥有房产!现在细想:当年的我真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才嫁了这么个不负责任的人!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12:14
,太感谢楼上这么多朋友给我的安慰和帮助,我现在带好妈妈的住院证明和身体报告,不知道需要在中国做好翻译吗?妈妈实在是需要我照顾,我才回国的啊!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7-11-2011 12:26


LZ加油

不管和夫家有什么恩怨
生活了10年的夫妻这样被请出门是不对的
作者: cyly    时间: 27-11-2011 12:40
看了楼主的遭遇后,很是同情,心里说不出的压抑,这种家庭已经没有什么道德和人性了。我也相信,会有办法的,他们这家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作者: 小金刚    时间: 27-11-2011 12:56
先不说你离开的原因,你应该是2010年12月回国的, 然后打算2011年11月份返回澳洲, 这11个月的离开你要想好 怎么给自己去找个很合适的理由,个人觉得就这么长时间的分开,而且是你LG没有知情的 状态下,这个可能会对你非常不利,可能成为你LG提出离婚的充分理由

你LG的房子已经有法律协议,所以 房子估计你是分不到的,生意只写你LG的名字,而且贷款你没有参与,所以你也应该没有分成
现在唯一你能做的,是证明你有多长时间在为你LG的生意打工,证人 证据, 至少 你可以争取到你为他工作时候的 薪水。 这个他应该跑不掉的,让他提供报税的细目, 唯一担心的是: 如果明明是你在为他打工,而他却用他父母或者姐姐的名字报税,那么在报税上 就体现不出来 你在他那里工作过  这个 你可能需要找附近的顾客 或者其他的熟人 当证人 。(如果肯有人为你作证,以及你自己搜集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确实在那里打工,那么你LG就跑不掉了,如果他用别人的不打工的人名字报税,他还涉嫌欺诈,他会更麻烦的)

LZ最好尽快回到澳洲,然后申请centrelink的补助(因为目前你没有工作), 然后在 centrelink 可以申请免费的律师帮助你, 希望至少可以拿回你应得的工资
作者: tttkoo    时间: 27-11-2011 12:58
原帖由 MtDreamer 于 27-11-2011 12:09 发表
感觉Lz与夫家有很大积怨但没怎么提。

应该有不少内情LZ没有说。
1。十年了为啥不入籍还是PR?
2。LZLG以前离婚的原因知道吗?
3。楼主说她LG姐姐离婚问题上GGPP做得很绝,那么不会是才知道的吧,因为姐姐对父母的态度早就摆在那里了
4。不入籍还没有孩子(原因待楼主说明),还真不像长久住OZ的样子。
5。楼主父母来探亲怎么就这么委屈?来回费用是婆家出的?平时楼主有寄钱回国内吗?要是都是自己父母出的,像楼主说的房贷也是自己父母出的,那么干嘛主动住婆家当老妈子?
6。楼主啥时候知道房产的事情?知道了为啥不和老公说自己的感觉?如果当时他态度很坚决,那么楼主还和他过下去这只能说楼主认可了

....
作者: 小金刚    时间: 27-11-2011 12:59
原帖由 yangyang0702 于 27-11-2011 13:14 发表
,太感谢楼上这么多朋友给我的安慰和帮助,我现在带好妈妈的住院证明和身体报告,不知道需要在中国做好翻译吗?妈妈实在是需要我照顾,我才回国的啊!

最好是在中国翻译成英文后,然后到公证处 公证一下 以证明这是真实的
作者: luck7777    时间: 27-11-2011 13:29
lz,房子的事要咨询律师,婚后你们共同还贷的部分,按理说你是有份的。即使你是家庭主妇,只做家务,都有份。更何况你还外出经营店。也许店你也有份
作者: y2kgo    时间: 27-11-2011 14:02
楼主抱抱 坚强 看的我都哭了
过去的事情请不要再多想
Freeoz很多热心同学的一定会有办法帮到您的

[ 本帖最后由 y2kgo 于 27-11-2011 15:04 编辑 ]
作者: hsy12    时间: 27-11-2011 14:14
原帖由 yangyang0702 于 26-11-2011 23:47 发表
他却冷冷地说:“你现在回来还有什么意义,我们已经事实分居了,我们准备签离婚协议吧!”


他态度180度转弯啊,是不是有对象了?
作者: 冰翡翠    时间: 27-11-2011 14:40
标题: 回复 #41 tttkoo 的帖子
你这种质问的语气实在让人不敢苟同,况且你看贴貌似不怎么认真!楼主说父母帮忙还贷款的房子是在中国的,而并非澳大利亚。只拿PR不入籍的人多了去了,凭什么到了楼主这你就觉得有问题?至少没有孩子,楼主有说过她婆婆生病那些年老公两三个月才有一次夫妻生活,怀不上是很正常的事,即使还有其他什么别的原因(例如可能是身体的问题),也不应该因此与是否打算在澳大利亚长居扯上关系。



楼主,虽然房产上没有你的名字,你们也没有共同的孩子,但将近十年来你为他们家付出的努力和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回来找几个熟客看是否愿意帮你证明你曾经在店里工作过,还有妇女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社区或CENTRELINK都是你求助的对象,千万不要软弱和放弃自己的权利,因为就你所述,他们的表现实在是太冷血了。
作者: 冰翡翠    时间: 27-11-2011 14:47
把该贴共享到其他几个版块,希望大家能帮到楼主,特别是悉尼同城的同学们,有熟悉家庭法离婚这一块或知道在悉尼有那些具体机构可以求助的请告诉楼主!谢谢大家啦!
作者: 浮云云艾米莉    时间: 27-11-2011 15:23
找附近的Community Legal Centre问意见,然后如果有赢的机会可以申请legal aid.

但是这里有几个Issue. 第一是离婚,如果已分居一年了,而且老公执意离婚,毕竟难以挽回。这个事情最好能当事人动之以情劝劝老公看看有没有转机

第二是婚后财产。房子和店按照澳洲法律是比较难挽回的。贷款账户上有没有楼主的名字?有没有任何书面证明楼主参与了还贷?

第三是打工时候的工资,这点如果律师好,还是可以争取的

第四是赡养费,如果律师好,有可能能争取的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7-11-2011 15:34
唉,我看了,基本上是钱闹的。房子署名,生意署名,生活费,还贷,赡养费,都是钱字。

婚姻这事吧,基本属于两人之间的事,外人恐怕都不能了解全局,也不能明白其中的因果。所以大家也别忙着对楼主的LG进行道德批判,没准LG口里,会讲出不一样的故事呢?没准一样凄惨可怜,假设一下,LG要是写一个LP结婚了迟迟不来澳洲一起生活,买房子买生意都没出钱,却想分财产,经常不打招呼就跑回国,生意最困难的时候让她回澳洲却不肯回来等等的故事,大家是不是又要批判这个LP了?

另外不知道你们离婚,楼主是否准备把国内的房子也分一部分给LG?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7-11-2011 15:45
所以我认为这种事,大家不要盲目的批判谁,给帮助楼主了解一下具体如何取得法律援助就好了,外人无法判断对错,更谈不上在道德上下结论了。
作者: coonaoz    时间: 27-11-2011 15:49
这里有一个移民妇女的机构,(英文是Immigration women"s speakout) 电话是雪梨的,9635 8022,地址我忘了,你可以跟这个机构联系,向对方要地址,到他们那里当面谈,对方会暂时安排你的住宿。如果你英文不好可以先打131450,叫他们帮你拨打这个电话,对方会帮助你的,祝你好运,最后,抱抱。
作者: Chloe.mel    时间: 27-11-2011 16:00
怎么记得人家说澳洲保护妇女权益,要一半分老婆的
作者: nizhiwozhi    时间: 27-11-2011 16:33
没有孩子,很难办。如果你们有孩子,他不仅要养孩子,还得养你。

不管怎么说,这是法制社会,得依法办事,千万别感情用事。
作者: J-nl    时间: 27-11-2011 16:35
严重同意蔚什么同学的建议!!楼主加油!
作者: Jen    时间: 27-11-2011 16:51
楼主的帖子里面,我也感觉很多隐情没有说出来,尤其是双方剧烈的矛盾。

现在先要想清楚的是,楼主你到底要什么?你们没有孩子,只有财产上的纠葛。只要你回来不强行住进房子,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告你的。爸爸妈妈说,没有钱不要紧,楼主未必这么想吧,毕竟辛苦耕耘了这么多年,不甘心很正常。

如果楼主是想要争取合法权益,支持你,要紧的是对自己和对方准确定位。
如果楼主只想要离开这家人,不在乎什么钱了,那就签字走人(其实连来都不用来)。
如果还想和好,那又是另一番说法。

楼主,你的婆家恐怕一直觉得,你拿到了身份就对你够好了,你的付出都是应该的。所以对他们来说,很公道。而你要一个公道,具体到底是什么呢?
作者: 白云兰天    时间: 27-11-2011 16:59
楼主,一定要坚强,身体最重要,非常同情你的遭遇,这种老公,离开他是件好事。有维护妇女权益的地方,回来后到当地的community center去寻求帮助。也可以直接给你老公写信,房子可能挺难,店铺你付出那么多心血,又帮他招聘,总该有你的部分。

[ 本帖最后由 白云兰天 于 27-11-2011 18:17 编辑 ]
作者: yZkgo    时间: 27-11-2011 17: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任何事情是具备两面性,但是此事楼主的表达以及以往发过的帖子来看,真实可靠性高!
况且一个女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意能够把自己的私事提出来说的,毕竟不是光彩的事!
发现油饼先生一般是把他人设想的太坏了吧,而且是不考虑实际情况前提下,实在悲哀!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7-11-2011 16:34 发表
婚姻这事吧,基本属于两人之间的事,外人恐怕都不能了解全局,也不能明白其中的因果。所以大家也别忙着对楼主的LG进行道德批判,没准LG口里,会讲出不一样的故事呢?没准一样凄惨可怜,假设一下,LG要是写一个LP结婚了迟迟不来澳洲一起生活,买房子买生意都没出钱,却想分财产,经常不打招呼就跑回国,生意最困难的时候让她回澳洲却不肯回来等等的故事,大家是不是又要批判这个LP了?

另外不知道你们离婚,楼主是否准备把国内的房子也分一部分给LG?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Jen 威望         +20 我很赞同! 27-11-2011 17:45

作者: Jen    时间: 27-11-2011 17:26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钱,楼主都不需要来澳洲,也不需要援助。

而就算是为了钱,未必是因为贪财,可以是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正当不过),可以是为了咽不下这口气(人之常情)。这件事主帖里面未必有不真实的,但也不是所有真相。

我觉得,楼主的老公会到找律师发警告信的地步,恐怕和楼主的一些言辞有关。说得不对请楼主原谅指正。

没有家回,就带上几百澳币,落脚后找援助甚至工作,不会留宿街头没饭吃的(centrelink可以直接发钱给你)。
作者: MtDreamer    时间: 27-11-2011 17:36
原帖由 蔚什么 于 27-11-2011 02:04 发表
买个能录音的电话,把你关心的事情逐件问他,注意问的方式,比如“我这么多年辛苦的在店里工作,难道就是欠你们家的吗?”一般人会回答“你吃住都是用的那些钱。”这种答案。这个问题里的圈套是假定了你这些年确实都 ...


夫家未必不上Freeoz。
作者: daxiao    时间: 27-11-2011 17:44
结婚近十年没孩子?这个到了现在有好也有不好的地方。
你回国前有没签分居协议?如果没有这一年应该不算吧,你再带上母亲生病的证据。
你在鱼薯店打工应该很好证明,有周围的邻居和顾客。
贷款店子在谁的名下都没关系,这里没有国内的新政,不是说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你们已结婚十年,即使你不工作,只帮家务,他的所有财产你都有份,包括他婚前的基金婚后增值部分。
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律师你用不起,LEAGAL AID是糊弄人的,先通过CENTRELINK争取到基本生活费,然后,跟他们耗。如果你够彪悍,下飞机还住家里,他们要赶你出来,只要一动手,立马打电话报警,这样他就有记录了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7-11-2011 17:53
原帖由 yZkgo 于 27-11-2011 18:00 发表
任何事情是具备两面性,但是此事楼主的表达以及以往发过的帖子来看,真实可靠性高!
况且一个女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意能够把自己的私事提出来说的,毕竟不是光彩的事!
发现油饼先生一般是把他人设想的太坏了吧, ...


你看我说楼主说的是假的了么?在我的假设里面,所说的事情也都是根据楼主提供的信息而来的,只不过是换成了楼主LG的角度而已。

我只是提醒大家,别把楼主的LG上来就想得太坏了而已。

顺便说一下,我还是宁愿相信你只是想跟y2kgo开个玩笑,不太愿意把你想得太龌龊。
作者: jwh20041    时间: 27-11-2011 17:59
不知道法律援助能不能提供给非公民。还有法律援助和centrelink发的生活费都来源于纳税人的钱,LZ的家庭以前为了减税没有报她有收入,现在如果LZ如果证明她有收入,而且收入还不少的话,可能要补交税,还要罚款,税务法是很严的,可以先假设你有罪,要你证明自己没有罪。我的一个朋友刚到新西兰时,英语不好,老公叫她签名,她就签名,离婚五年后税务局说她有收入没交税要罚款她6万,还不能随便离境。
作者: tttkoo    时间: 27-11-2011 18:28
原帖由 冰翡翠 于 27-11-2011 15:40 发表
你这种质问的语气实在让人不敢苟同,况且你看贴貌似不怎么认真!楼主说父母帮忙还贷款的房子是在中国的,而并非澳大利亚。只拿PR不入籍的人多了去了,凭什么到了楼主这你就觉得有问题?至少没有孩子,楼主有说过她婆 ...


1.我很认真地看了贴
2。指的就是国内的房子,有钱还(国内房子)贷款没有钱住OZ酒店?受了气还住那里?
3。楼主国内的财产她老公不也没有份嘛,也许她老公根本不知道?


49楼说的有道理,说不定楼主老公还抱怨楼主结婚一分不出(老外习惯女方办的),买生意也是夫家的老本,连岳父母都要硬挤进本来可以出租的房间,难道出个菜钱不应该啊?还偷跑回娘家。。。

事情都应该听2面,法官也得给被告辩护的机会嘛;楼主可以上来喊冤,也得让网友询问细节不是?
作者: 箫剑荏    时间: 27-11-2011 18:34
标题: 回复 #60 daxiao 的帖子
大校先生说的很有道理。

有理无理,作为弱势的女方,找机会让公权力提前介入私权纠纷,也不失一种策略。估计老公一家也是有备而来,否侧也不会甘愿把钱喂到牛逼律师的狗嘴里。所以楼主大姐不按牌理出牌剑走偏锋的路数可以考虑。
作者: yZkgo    时间: 27-11-2011 18: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您太自以为是了吧,就您的性格难道有人愿意给您开玩笑?

什么叫龌龊?请您有病先生来说说,哪里龌龊了,你不说就不是爷们.是您自己心里总想的事,别乱往人家身上安呀

歪楼啦请楼主见谅(保证最后一次)

下回拉个场子,来跟这位清高的北京先生单聊,哈哈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7-11-2011 18:53 发表


你看我说楼主说的是假的了么?在我的假设里面,所说的事情也都是根据楼主提供的信息而来的,只不过是换成了楼主LG的角度而已。

我只是提醒大家,别把楼主的LG上来就想得太坏了而已。

顺便说一下,我还是宁 ...

作者: 小金刚    时间: 27-11-2011 18:43
大家也不要刻意地指责LZ了 或者提出一些臆想的质疑, 人孰能无过, 即使有错,就当是人生一课罢了
有好的建议尽量提出,希望可以帮到LZ,再说异乡他国的,如果不是感到很无助,谁会到这里抖落自己的私事呢?  再说 她是我们华人的一份子,大家不帮 谁帮呢?

2011年11月1日,我打电话告诉老公,我准备回来了,他却冷冷地说:“你现在回来还有什么意义,我们已经事实分居了,我们准备签离婚协议吧!”我犹如晴天霹雳,可当初是自己任性,意气用事跑回国的,自己做的事要自己负责,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婚姻,看来实在无法继续了。我任命!
今天,我收到了老公律师发的律师信,信上说我原先在澳洲住的房子是属于我老公和他姐的,未经他们同意,我擅自进入,他们会报警处理。我辛苦打理5年的店也是属于我老公和他姐的,未经他们同意,我进入店铺,他们也有权报警。信上还说我俩没有孩子,他没有赡养我的义务。。。看到信,我的手都颤抖了


如果LZ是最近才收到对方的律师信,就是说你是最近才知道LG要和你提出离婚,这个就暂且不担心你离开的时间了,因为你当时离开 没有声明是分居离开,你LG 也没有提出过这个离开 是代表分居。
记得如果两人分居 是要告知有关部门 (是否是通知centrelink?), 如果只是探亲离家,两个人当时都没有发表分居声明, 应该不算分居, 当然具体还是咨询专业人士的更好
作者: tttkoo    时间: 27-11-2011 18:50
要开方子得先问病情不是。有些事情我们都没搞明白怎么能瞎出主意?
作者: mk82    时间: 27-11-2011 19:03
原帖由 tttkoo 于 27/11/2011 19:50 发表
要开方子得先问病情不是。有些事情我们都没搞明白怎么能瞎出主意?

,那么多人唧唧歪歪的,讲那么多搞的自己跟上帝一样。 如果你们不认识我,我写个帖子,故事肯定比LZ还惨。这个不是谁在马路上被车撞了你过去扶一下。 这个是人家家里的事, 这里也有很多事成家了的人,怎么脑子都那么简单呢。 以我的经验, 这种CASE,你了解深了,搞明白了到底咋回事,往往99%跟你想的很不一样。
作者: daxiao    时间: 27-11-2011 19:29
这里也不是法庭,谁对谁错,不用管也没法管。
LZ来求助,她说的故事姑且听着,一用不着去谴责他OR她,二多少知道点程序的,指点一两下,怎么做是她自己的事。
就象在路上遇到迷途的路人求助,说是被人半路扔下了,我才不会去追究前因后果是非对错,告诉她:坐BUS,TRAIN你该上哪去,走路怎么个左右转,或者顶多我帮你打个电话叫TAXI。
作者: uu    时间: 27-11-2011 20:05
支持楼上的!MK同学已经很洋化了。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7-11-2011 20:13
人家的家事,大家没经历,很难说谁对谁错。
楼主也只有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宜了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20:17
看到有这么多好心人同情,安慰我,帮我出主意,我打从心底感动,太谢谢你们了!其实,人无完人,我这么多年婚姻的失败,也有可能是我刚来澳洲时带着独生子女特有的任性,而导致和公婆关系不是很好,毕竟,我们是来自不同的家庭,虽然同是中国人,可生活环境,习惯各有不同,年龄大的和年纪轻的在同一屋檐下住,总有这样那样的摩擦。我婆婆已经去世了,逝者已斯,无论谁对谁错,至少我叫了她这么多年的“妈”,我不想再做任何品评!我公公来澳洲后一直没有工作,都在家理财,可说他们家具有老一辈移民的特性:节俭!这是美德,众所周知,可有时候,一旦掌握不了“度”,就变成一种病态了!举个实例:我在卫生间出来准备拿点东西再进去,我公婆看到了,先关了灯再说:“以后别忘了随手关灯,省电!”一次两次,我可以耐心解释:爸妈,我还要进去,老开关灯,反而更费电!可他们从来没把我的话听进去,这芝麻点的小事足以看清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惯性!我老公开始很护着我,在公婆面前为我说话,这更导致公婆对我的意见。
我从小家境虽不富裕,可也从没受过经济上的委屈,因而性格随和,大大咧咧,对钱更没什么概念,所以在婚前也没问清老公房子所有权是谁的,只听老公说他家2001年我们谈恋爱前刚买了大house,他姐和他们住一起,(其实那时他姐已经离了第二次婚,才会和他一起合买house,而我对此一无所知),还一心认为我是独生子女,够孤单的了,要找个有姐姐的老公,这样以后才有照应,多好。2002年7月我和老公登记结婚了,2003年我们一起商量买了套60平米的二手房价值¥22万人民币,当时老公拿出了5万人民币付首付,我贷款17万20年,直到现在每月还需还贷1500元。因为房贷是我个人贷款,所以这套房是我的名字,但也属于婚后财产。出国前,都是我用公积金和自己工资还贷,老公好像寄过大约折合1万人民币给我还贷,具体数目记不清了,反正也不多,因为当时他在澳洲工作不好,也要还贷,我爸妈说别给他太多负担。结婚时,新房的家具,家用电器都是我和我爸妈买的,我爸妈说结婚是两家人的事,既然男方出了酒席钱,付了新房首付款,我们女方也要有陪嫁,不能学那种嫁女儿发财的人家!登记结婚后一年半,我们才办了婚礼,因为老公说家里经济不好,2004年二月的婚礼事宜都是我自己张罗,我不铺张,不虚荣,能省着来绝不浪费一分钱,连喜酒都只定了600元一桌的(按当时南方发达城市,这真是很低的标准了),连老公家的亲戚都夸我贤惠,老公和公婆直到婚礼前三天才回国,婚后7天老公就走了。来到澳洲后,我们固定给爸妈每年寄1000澳币用作还贷,生意好的时候多寄个1000澳币,也就寄到2008年,婆婆病了,用钱地方很多,也就不寄了。
2004年8月刚到澳洲,我和老公讨论决定让我先读书,找到工作后再要孩子,这样对孩子对家里都好。2005年开店后,每天累得动都不想动了,哪有时间和精力要孩子,生意稍微稳定后,我婆婆又病了,婆婆曾经问过我怎么怀不了孕,我特意去看了病,做了妇科检查,子宫内窥镜检查,医生说我一切都很正常,非常健康。我叫老公去检查,他怎么都不愿意,还说大男人检查这个干嘛,现在家里那么烦,怎么要孩子。其实,从结婚以来,我们的夫妻性生活都很平淡,我年纪小不懂,觉得挺正常,08年后更是少之又少,一年能有个3次吧,这时才感觉不对了。我一直是个很传统的女孩,不是万不得已,绝对不会把这么隐私的事情公之于众啊!
关于我没有入澳籍的问题,我是2005年拿的PR,老公说公民和PR没什么区别,如果入了籍,每次回国还要去签证,很麻烦的,公婆说每次选举如果不去,澳籍还要罚款,还是拿着PR好,我也觉得爸爸妈妈在国内,妈妈身体也不好,我要每年回国也方便,就没入籍.现在也不知道到底公民和PR到底对我有无利弊,还请各位指点!
我爸妈来澳洲探亲期间,自己带了点生活费,但也没那么多钱去住酒店,既然是探亲,当然要和我在一起啊,我和老公当时也想搬出去租房子住,可考虑他父母也快70岁,需要人照顾,租房,还贷压力很大,能挤就挤挤吧!
2010年12月底我回国,是因为当时妈妈又脑血管堵塞住院了,我没有不告而别,当时我告诉过老公我想回去照顾妈妈还有我90岁的奶奶,我也想好好考虑我俩今后的生活,我为你家付出这么多年,把自己的父母亲人抛在一旁,我觉得对我父母而言我也太不负责了。当时他同意我在国内待着的。
我本人一直是个没什么主意的人,粗枝大叶,我也觉得自己的依赖性太强,虽然我能把店打理得井井有条,把家务做得妥妥帖帖,可在心里总认为老公是我在澳洲最亲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他是我能依靠的人。所以,当时他姐姐与姐夫离婚吵闹时,他姐夫对我说:“你别以为你以后能有什么好日子过,他们一家人什么都算计好的,房子早就做好证明,你每天干那么多,赚那么多,都是白搭,一分都没你的!”我不以为意,老公哄我:“我们过我们的日子,别听他胡说,房子,店你都有份,放心吧,什么都有我在!”所以,后来哪怕和公婆有摩擦,我也没放在心上,当时不高兴,过两天就什么都忘了,还是辛勤工作,照顾婆婆。何曾想,他们把这些末小事都放心里,日积月累,对我意见更多,家里有什么事更不会告诉我,而是把房门一关,他们一家人商量。唉,现在他们薄情至此,我实在不知道用什么文字语言来表达心中感想了。。。。。。
作者: mandyyogurt    时间: 27-11-2011 20:30
我觉的油饼同学说的比较客观,指责的同学貌似有点激动过头了。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7-11-2011 20:50
哎,一声叹息
作者: jwh20041    时间: 27-11-2011 20:54
感觉LZ的老公和她还是有感情的,LZ应该回澳洲和他商量一下,见了面还是好说些,毕竟是十年的夫妻了。
有个朋友离婚不久,结婚的时候她出了五万澳币买房,后来她也工作和老公一起还贷,离婚后由于钱都在房子上,没有钱分,我朋友比较大方,不想逼他卖房,就协议当房子卖后给她15%,这事办了一年,花费律师费15000。我这朋友离婚后找个男朋友很有钱,律师费由他出了,还买了两套房给她。而她前夫又找了个中国人结婚,申请她移民七天就批准了,现在此人已到悉尼。生活充满变数,有时候分也不一定是不好的结果。
还有一个朋友,她挣了不少钱,但是老公在家带小孩,后来要离婚的时候,她老公没有钱请律师,但是律师觉得能帮男方收到钱,就帮他代理,胜诉后收钱。
LZ的情况,要咨询律师,事情既然这样了,不得不花些钱,看律师的意见再做下一步打算。

[ 本帖最后由 jwh20041 于 27-11-2011 22:26 编辑 ]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20:59
谢谢各位能给我提出中肯的建议,当务之急,我回到澳洲要找到能提供帮助的法律机构,这样的家庭,我也不会再回去了,我自己要面对所有的问题,一一解决,该住哪,靠什么生活,怎样谈离婚事宜,前路漫漫,相信大家都能理解体会到我现在无助,痛苦的心情!
作者: jwh20041    时间: 27-11-2011 21:09
LZ不用担心住的地方和生活费,centrelink会给你补助和找房子的。
问题在于你想不想离婚,离婚能不能分财产。就算一时没有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一开始花不了多少钱,看律师怎么说,再决定要不要继续打官司。
作者: Jen    时间: 27-11-2011 21:14
楼主,不知道说什么好,看你敲出来的字,很难受。

你下个星期四就要过来了,打算住哪里呢?先还是要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呀。如果你需要找房子,可以说说有什么条件大家帮你看看。

你老公现在和你说话的口气如何?会安心看你回到澳洲不回家吗?那个律师信毕竟夹杂了律师和他姐姐的意见。

我看你帖子里面,很长时间老公和你感情很好,他现在是真的绝情还是因为将近一年没有见到你而灰心丧气走极端呢?

你们的婚姻里面,其他人参与太多了,如果一开始只是你们两个,说不定会是完全不同的结果。当然,楼上有人说也许他移情别恋?有这个可能吗?

如果你已经灰心了,坚持要离婚,也不怕。出门带点澳币,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再做打算。我刚才去看了一下,悉尼有免费咨询的法律热线和提供帮助的地方,肯定有办法的。

话说回来,对于什么都计划好了,画了圈套让你跳的人,我个人认为,不要让他再继续毁你的生活,浪费你的时间!你还年轻,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不要怕。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21:28
谢谢楼上朋友们的真挚关心,我和朋友联系好了,她帮我租好了一间房,和她住得近,比较方便!收到律师信后,我老公没再给我打电话,他之前也是要我签好离婚协议后才同意我回澳洲的,他的态度很明确了,我也觉得这种决定是他全家商量的结果!这样的老公,大家觉得还能再在一起和和美美,幸福地生活吗?
作者: dcxg    时间: 27-11-2011 21:30
介尼玛也有点过分了吧

10年,最后是啥都捞着啊,介尼玛白睡,白干了
介是哪里的人渣啊,尼玛真有点怒了
作者: tttkoo    时间: 27-11-2011 21:33
算了,既然这样,净身出户也罢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7-11-2011 21:34
等幸福妈妈来分析分析.
作者: jwh20041    时间: 27-11-2011 21:40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7-11-2011 22:34 发表
等幸福妈妈来分析分析.


希望她能点石成金。上次她分析一个,那位从把老公骂得狗血喷头到对老公抱头痛哭就一转眼的功夫。不知道后来是不是真的happy ending了。感觉生活不是喊几句口号那么简单。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21:57
还有,我帮父母2009年开始办理移民,就是那种要排队的parent visa (subclass103),因为我2005年9月拿到PR,老公说咱们店赚钱了就付7万澳币把你父母办出来,不要先排队,排队时间久,又麻烦,他这一说,我就坚信存钱办爸妈移民!可这一等,就等了四年,我真傻啊,我俩赚的钱都往房贷里填,哪能存得下这么多钱呢!2009年6月我帮爸妈递交了移民申请,我老公是担保人,因为是SELF EMPLOYER!可离婚手续办好之后,我爸妈的移民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要告诉移民局我现在的情况呢?
作者: kk-11    时间: 27-11-2011 22:11
原帖由 daxiao 于 27-11-2011 18:44 发表
结婚近十年没孩子?这个到了现在有好也有不好的地方。
你回国前有没签分居协议?如果没有这一年应该不算吧,你再带上母亲生病的证据。
你在鱼薯店打工应该很好证明,有周围的邻居和顾客。
贷款店子在谁的名下都没关系,这里没有国内的新政,不是说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你们已结婚十年,即使你不工作,只帮家务,他的所有财产你都有份,包括他婚前的基金婚后增值部分。
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律师你用不起,LEAGAL AID是糊弄人的,先通过CENTRELINK争取到基本生活费,然后,跟他们耗。如果你够彪悍,下飞机还住家里,他们要赶你出来,只要一动手,立马打电话报警,这样他就有记录了 。



灌水的,很多是同情的,真正有实质性帮助的不多。这个贴子不错。可怜的女人要认真学一下。要掌握其中的一些细节事情的法律的是怎么处理。比如去鱼薯店打工要让有周围的邻居和顾客进行证明的,应当如何证明,要怎么写?你自已这几年来的付出,等等,你都要懂得。

最关键一个,不要担心自已没有钱。在中国做好需要做的事,就回澳州,我觉得你可以找一些维护妇女权益的公益组织、法律援助组织。因为你现在最急需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吃住、二是了解法律规定。

基本生活费要争取。然后艰强点。

不要害怕恶人,关键在于你心要坚强,不能软弱。但法律不是讲人情,有人同情,你不一定能赢得官司。所以最重要的,是法律援助机构。

个人认为,版主还应当适当引导一些具有专业知识的回答一些问题,就如这个最典刑的涉及法律的问题。对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有一些有用的意见。

哈哈,找Freeoz ,它以服务华人为宗旨,多少叫Freeoz的人出点力,至少,告诉你有哪些对你有用的非营利组织。
作者: kk-11    时间: 27-11-2011 22:14
原帖由 yangyang0702 于 27-11-2011 00:28 发表
我曾经做出过努力,求过他,说自己不任性,他说你乖乖在国内待着,等过了一月份再说。可我一细想,过了2012年一月,就是事实分居一年,听说对我更不利!我告诉他我要回澳洲,他说你同意协议离婚就不用回来了,你签了 ...


软弱的女人,真是怒其不争呀

首先,我沉独作为一个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应当学会分析你所面临的困难,并会去设想面对这样的困难之后的几种发展结果。

其二,你要懂得去求证自已所设想的发展结果是不是对的。要懂得求证的来源是否可靠,对不可靠的,要多次求证。一般来说,建议你在求证之后,都要权威方面再了解。

第三,才是在自已假想的几个发展结果中,选择一种作为自已的行动目标。

第四,要量力而行。要懂得先要生存,其次才是维权。

第五,要懂得有些人是根本不能商量的。咬定了,就要干到底。

第六,你自已的不足,你是不是会写出来,我也不会问,但是我觉得你必须检讨自已。因为你自已的不好,是否有可能成为法庭上不利于你的证据。

第七、在国内去澳州这家前,先到医院开一个父母生病的证明,再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同时写一下父母的情况说明,你父母自已写,或打印稿自已签字。然后公证,翻译成英文。说明你没回澳州的理由

第八,在澳州,你不要担心。女人如果软弱,那就只能由着他自已痛苦。希望在明确自已的行动后,你会坚强。

第九,你应当有信心。我没学过澳州的法律,但是我很理解一件事情。即,虽然有协义规定将来配偶不能分,但是作为太夫,他必须以他的财产来承担责任。而澳州的法律是保护女性的,你要树立信心。

第十,你们10年了?没有孩子?
作者: gx0097    时间: 27-11-2011 22:15
原帖由 tttkoo 于 27-11-2011 22:33 发表
算了,既然这样,净身出户也罢

为啥要净身出户? 难道你认识LZ的老公?
作者: y2kgo    时间: 27-11-2011 22:16
楼主这个倒不用担心
移民的是您的父母您才是您父母的担保人
而且申请已经递交您只需要告知移民局您的新联系地址就可以了

作者: kk-11    时间: 27-11-2011 22:33
原帖由 yangyang0702 于 27-11-2011 00:28 发表
我曾经做出过努力,求过他,说自己不任性,他说你乖乖在国内待着,等过了一月份再说。可我一细想,过了2012年一月,就是事实分居一年,听说对我更不利!我告诉他我要回澳洲,他说你同意协议离婚就不用回来了,你签了 ...


软弱的女人,真是怒其不争呀

首先,我沉独作为一个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应当学会分析你所面临的困难,并会去设想面对这样的困难之后的几种发展结果。

其二,你要懂得去求证自已所设想的发展结果是不是对的。要懂得求证的来源是否可靠,对不可靠的,要多次求证。一般来说,建议你在求证之后,都要权威方面再了解。

第三,才是在自已假想的几个发展结果中,选择一种作为自已的行动目标。

第四,要量力而行。要懂得先要生存,其次才是维权。

第五,要懂得有些人是根本不能商量的。咬定了,就要干到底。

第六,你自已的不足,你是不是会写出来,我也不会问,但是我觉得你必须检讨自已。因为你自已的不好,是否有可能成为法庭上不利于你的证据。

第七、在国内去澳州这家前,先到医院开一个父母生病的证明,再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同时写一下父母的情况说明,你父母自已写,或打印稿自已签字。然后公证,翻译成英文。说明你没回澳州的理由

第八,在澳州,你不要担心。女人如果软弱,那就只能由着他自已痛苦。希望在明确自已的行动后,你会坚强。

第九,你应当有信心。我没学过澳州的法律,但是我很理解一件事情。即,虽然有协义规定将来配偶不能分,但是作为太夫,他必须以他的财产来承担责任。而澳州的法律是保护女性的,你要树立信心。

第十,你们10年了?没有孩子?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22:34
我准备好了妈妈的多次医院证明,可来不及公证了,有很多脑部,腰部颈部X光片和核磁共振片子,我想到澳洲找医生看这些做证明,可行吗?怎么找得到澳洲维护女权的公益组织呢?谢谢大家对我的指点
作者: kk-11    时间: 27-11-2011 22:38
原帖由 jwh20041 于 27-11-2011 18:59 发表
不知道法律援助能不能提供给非公民。还有法律援助和centrelink发的生活费都来源于纳税人的钱,LZ的家庭以前为了减税没有报她有收入,现在如果LZ如果证明她有收入,而且收入还不少的话,可能要补交税,还要罚款,税务 ...


法律援助可以给任何人,哪怕你是涉嫌杀人,哪怕你就确实是杀人犯。

法律援助,简单说,就是给请不起律的人的帮助,有些组织会提供这些服务,但是毕竟律师费用也高,所以这些部门往往是学法律方面的学生在做事。就是说,法律经验会比较不足,但是有些学生也很厉害的。

至于补交税。个人认为,你现在就是一无所有了。你要打官司,还能讨一点回来。即使要补税,也是以你和你老公的家庭收入来补。
作者: kk-11    时间: 27-11-2011 22:44
可怜之人,自有其可恨之处。

夫妻生活,贵在相让。但是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后,非有大事,否则不可能调解的了。但再大的事,也毕竟是十年枕边人,当事人有时豁然贯通,往往还出人意料的更相亲相爱的事也是有的。

但是如果是因为知道你赢的概率大了,怕你分家产了,而忽然态度变了。这是不值得让步的。

我只是就事论事,按照LZ说的条件,建议你需要做什么。你对也罢,错也罢,那是另一回事。即使这女人有很多事没有说,但是能把十年枕边人扫地出门,说明不是这男人太坏,就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作者: ding-a-ling    时间: 27-11-2011 23:00
公证的时间确实有点紧了,除非有人帮忙。
公证还是应该弄好再来澳洲,不清楚在澳洲的中国大使馆会不会弄这些公证认证的东西。
作者: Jen    时间: 27-11-2011 23:15
找到两个可以给你法律援助的地方,第一个是妇女维权,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
http://www.womenslegalnsw.asn.au/contact-us.html
Women's Legal Contact Line

电话: 02 8745 6988 / 1800 801 501

翻译服务:Mondays:    9:30am–12:30pm
Tuesdays:   1:30pm–4:30pm
Thursdays:  9:30am–12:30pm

第二个是law access,这是个免费电话咨询业务,可以根据你的情况,介绍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给你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律师
http://www.lawaccess.nsw.gov.au/#
Call LawAccess NSW on 1300 888 529 between 9am - 5pm, Monday to Friday (excluding public holidays).
带翻译的热线 131 450. TIS is a free and confidential service.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23:22
非常感谢JEN提供的信息,我一到澳洲就联系!
作者: zlsiva    时间: 27-11-2011 23:24
我觉得有一点要试试看, lz现在尚未离婚, 也没有正式分居(非正式的12个月也没到), 还是要回到lg家的房子一趟的,如果他们不让你进门,可以报警. 这个属于家庭暴力了
作者: Jen    时间: 27-11-2011 23:31
楼主说律师信来了还没有和老公通过话,那他知不知道你要回来悉尼?如果还不知道,不如先去安顿计划好,再说上门的话,现在是楼主要做到有备而去。

再有,你们这么多年,公公婆婆没有收入,你们还了贷款,这个账面要做平,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做平了也有水分。所以他们家里未必就愿意这件事最后闹到税务纠纷的层面上。只是这么说了为楼主宽心,请一定咨询律师,做到知己知彼。
作者: yangyang0702    时间: 27-11-2011 23:45
谢谢各位的忠告,我现在要细想,整理好头绪,列出回澳洲后要做的事。
作者: 小金刚    时间: 27-11-2011 23:46
原帖由 kk-11 于 27-11-2011 23:44 发表
可怜之人,自有其可恨之处。

夫妻生活,贵在相让。但是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后,非有大事,否则不可能调解的了。但再大的事,也毕竟是十年枕边人,当事人有时豁然贯通,往往还出人意料的更相亲相爱的事也是有的。 ...


有的话不要说得太过了,我们不知道具体发生的事情, 当然也没有必要知道那么清楚, 但是也不要把人想得太好或者太坏

分享一个故事:
我以前知道的一个泰国女人租住在我一个本地朋友家大概一年时间,经常去拜访朋友 一来二去就熟悉这个泰国女人了,最后得知她当时正在和她LG分居,当然她LG是澳洲男人,也曾是10年的婚姻,她LG自己有清洁生意,婚后她一直帮着再做, 也是她LG 管理一切,每周只给她50刀零花,她还要做饭 额外的做家务, 婚姻中没有矛盾都是不可能的,但都不是什么原则性的,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她LG居然借和她一起回泰国的机会,还三番五次勾搭别的泰国女人 到外面去开房。。。 我想泰国那个地方, 女人是不是太那个了随便? 当然这个男的也肯定不是什么好鸟, 她受不了了, 提出分居离婚, 于是搬出来, 租住在我朋友那里,我朋友确实心底很善良, 一个男人 跑前跑后的帮助一个落魄的弱女子,泰国女人不好意思老麻烦他一个人,有时候就也托我给她写个英文邮件或者陪她见个律师什么的 (因为她英文不是很好),我也很同情她,有时间的话也就帮了。
后来的结果是,她LG 找她谈了几次,也是劝她别离, 但是并不是真的对她还有什么感情,而是怕她分房产(她LG自己有房子),最后一看无法挽回 婚姻,也是找了个律师和她抗着,女的这边是centerlink 给找的免费律师, 进度很慢,可能扯皮的事情比较多,这期间她又查出得了乳腺癌,同时 面对她LG的无情(想让她净身出户)她彻底绝望了,期间据我朋友说, 还自杀了一回, 被送医院抢救了过来
后来我移居到其他城市,听说这个女的不久回泰国了,朋友说她彻底绝望了, 对澳洲再没有任何留恋,什么都没有从那个10年婚姻的LG那里得到,还郁闷出了病。。。

这个事例里,明显的是男方不对,但是男方做得也很绝情,澳洲即使有法律,因为经济(那个女的连为LG打工的薪水都没有机会要到)如果不是要紧的事情,时间你拖得起吗? 这个女方明显是弱者,但是你能说 这个LG做的绝情 是因为女的有过错吗?

人情 感情这个东西,牵扯到金钱 多半还真是很无情呢

澳洲时间久了,听说过 眼见过 不少 很阴暗 很无情的事情,其实哪里都一样 有阳光的地方 一样有乌云
作者: QWERTYASDFG    时间: 27-11-2011 23:54
能暂时放下过去的怨恨.面对面的坐下来协商解决吗?毕竟也是十年的夫妻了.我的建议一是咨询一下政府的相关机构.都是免费的.特别要把给你的律师信拿给机构看看.哪个信不是法庭的判决.是否成立还难说.如果必要,你可以直接去申请一个法院ORDER.阻止他们在正式判决以前骚扰和恐吓你回到你的家.二是如果在澳大利亚离婚,是无错判决.就是说不需要提供任何婚姻中一方的对错证据.因为结果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孩子,家庭中的财产无论是在谁的名下都是平分.包括平分你LG的所占有房子,汽车,股票和生意的比例部分.当然也会包括你在国内的资产.包括国内的投资,股票或者房子(这些都需要证据).最后一点是你一定要尽快回来澳洲才可以争取到你应得的利益.不然如果你LG在法艇上提出任何要求而你不到,法院都会判决你败诉而失去保障你的权益.
婚姻不是人生的唯一.失败的婚姻更不是.希望你明天可以走的更好,跑的更快!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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