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z你现在要做的事是先放松自己,保重自己,也尽量不要让你父母为这事操心。找个援助律师咨询一下你的情况,再做打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相信经过这几年的锻炼,你一定也有能力养活自己,不要让这件事毁了你一辈子。
,太感谢楼上这么多朋友给我的安慰和帮助,我现在带好妈妈的住院证明和身体报告,不知道需要在中国做好翻译吗?妈妈实在是需要我照顾,我才回国的啊!
这个 你可能需要找附近的顾客 或者其他的熟人 当证人 。(如果肯有人为你作证,以及你自己搜集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确实在那里打工,那么你LG就跑不掉了,如果他用别人的不打工的人名字报税,他还涉嫌欺诈,他会更麻烦的)原帖由 yangyang0702 于 27-11-2011 13:1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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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楼上这么多朋友给我的安慰和帮助,我现在带好妈妈的住院证明和身体报告,不知道需要在中国做好翻译吗?妈妈实在是需要我照顾,我才回国的啊!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7-11-2011 16:34 发表
婚姻这事吧,基本属于两人之间的事,外人恐怕都不能了解全局,也不能明白其中的因果。所以大家也别忙着对楼主的LG进行道德批判,没准LG口里,会讲出不一样的故事呢?没准一样凄惨可怜,假设一下,LG要是写一个LP结婚了迟迟不来澳洲一起生活,买房子买生意都没出钱,却想分财产,经常不打招呼就跑回国,生意最困难的时候让她回澳洲却不肯回来等等的故事,大家是不是又要批判这个LP了?
另外不知道你们离婚,楼主是否准备把国内的房子也分一部分给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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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 威望 +20 我很赞同! 27-11-2011 17:45
原帖由 蔚什么 于 27-11-2011 02:04 发表
买个能录音的电话,把你关心的事情逐件问他,注意问的方式,比如“我这么多年辛苦的在店里工作,难道就是欠你们家的吗?”一般人会回答“你吃住都是用的那些钱。”这种答案。这个问题里的圈套是假定了你这些年确实都 ...
。原帖由 yZkgo 于 27-11-2011 18:00 发表
任何事情是具备两面性,但是此事楼主的表达以及以往发过的帖子来看,真实可靠性高!
况且一个女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意能够把自己的私事提出来说的,毕竟不是光彩的事!
发现油饼先生一般是把他人设想的太坏了吧, ...
原帖由 冰翡翠 于 27-11-2011 15:40 发表
你这种质问的语气实在让人不敢苟同,况且你看贴貌似不怎么认真!楼主说父母帮忙还贷款的房子是在中国的,而并非澳大利亚。只拿PR不入籍的人多了去了,凭什么到了楼主这你就觉得有问题?至少没有孩子,楼主有说过她婆 ...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7-11-2011 18:53 发表
你看我说楼主说的是假的了么?在我的假设里面,所说的事情也都是根据楼主提供的信息而来的,只不过是换成了楼主LG的角度而已。
我只是提醒大家,别把楼主的LG上来就想得太坏了而已。
顺便说一下,我还是宁 ...
2011年11月1日,我打电话告诉老公,我准备回来了,他却冷冷地说:“你现在回来还有什么意义,我们已经事实分居了,我们准备签离婚协议吧!”我犹如晴天霹雳,可当初是自己任性,意气用事跑回国的,自己做的事要自己负责,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婚姻,看来实在无法继续了。我任命!
今天,我收到了老公律师发的律师信,信上说我原先在澳洲住的房子是属于我老公和他姐的,未经他们同意,我擅自进入,他们会报警处理。我辛苦打理5年的店也是属于我老公和他姐的,未经他们同意,我进入店铺,他们也有权报警。信上还说我俩没有孩子,他没有赡养我的义务。。。看到信,我的手都颤抖了
,那么多人唧唧歪歪的,讲那么多搞的自己跟上帝一样。 如果你们不认识我,我写个帖子,故事肯定比LZ还惨。这个不是谁在马路上被车撞了你过去扶一下。 这个是人家家里的事, 这里也有很多事成家了的人,怎么脑子都那么简单呢。 以我的经验, 这种CASE,你了解深了,搞明白了到底咋回事,往往99%跟你想的很不一样。
原帖由 daxiao 于 27-11-2011 18:44 发表
结婚近十年没孩子?这个到了现在有好也有不好的地方。
你回国前有没签分居协议?如果没有这一年应该不算吧,你再带上母亲生病的证据。
你在鱼薯店打工应该很好证明,有周围的邻居和顾客。
贷款店子在谁的名下都没关系,这里没有国内的新政,不是说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你们已结婚十年,即使你不工作,只帮家务,他的所有财产你都有份,包括他婚前的基金婚后增值部分。
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律师你用不起,LEAGAL AID是糊弄人的,先通过CENTRELINK争取到基本生活费,然后,跟他们耗。如果你够彪悍,下飞机还住家里,他们要赶你出来,只要一动手,立马打电话报警,这样他就有记录了 。
原帖由 yangyang0702 于 27-11-2011 00:28 发表
我曾经做出过努力,求过他,说自己不任性,他说你乖乖在国内待着,等过了一月份再说。可我一细想,过了2012年一月,就是事实分居一年,听说对我更不利!我告诉他我要回澳洲,他说你同意协议离婚就不用回来了,你签了 ...

原帖由 yangyang0702 于 27-11-2011 00:28 发表
我曾经做出过努力,求过他,说自己不任性,他说你乖乖在国内待着,等过了一月份再说。可我一细想,过了2012年一月,就是事实分居一年,听说对我更不利!我告诉他我要回澳洲,他说你同意协议离婚就不用回来了,你签了 ...
原帖由 jwh20041 于 27-11-2011 18:59 发表
不知道法律援助能不能提供给非公民。还有法律援助和centrelink发的生活费都来源于纳税人的钱,LZ的家庭以前为了减税没有报她有收入,现在如果LZ如果证明她有收入,而且收入还不少的话,可能要补交税,还要罚款,税务 ...
原帖由 kk-11 于 27-11-2011 23:44 发表
可怜之人,自有其可恨之处。
夫妻生活,贵在相让。但是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后,非有大事,否则不可能调解的了。但再大的事,也毕竟是十年枕边人,当事人有时豁然贯通,往往还出人意料的更相亲相爱的事也是有的。 ...
当然这个男的也肯定不是什么好鸟, 她受不了了, 提出分居离婚, 于是搬出来, 租住在我朋友那里,我朋友确实心底很善良, 一个男人 跑前跑后的帮助一个落魄的弱女子,泰国女人不好意思老麻烦他一个人,有时候就也托我给她写个英文邮件或者陪她见个律师什么的 (因为她英文不是很好),我也很同情她,有时间的话也就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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