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某位同学,请来道歉吧 [打印本页]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09:11
标题: 某位同学,请来道歉吧
实话实说,你昨天的逻辑真把我唬住了。我实事求是,不回避自己的弱点。下面是原文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09:12
这是某人的逻辑:

[attach]201241[/attach]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09:16
看到问题在哪里?

他说其他站的站长“与所有者不同的管理人员,退出后都被封杀”,
却叫我去找证据证明不是!

如果我说你是汪洋大盗,杀人无数,难道还要你自己证明你是清白的?

你根本就不知道其他站,就知道个FreeOZ,然后就胆敢叫嚣着说“其他站”怎样怎样?

你道歉吧!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有其他站都存在你所说的现象。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9-10-2011 09:20
原帖由 key 于 19-10-2011 10:16 发表
看到问题在哪里?

他说其他站的站长“与所有者不同的管理人员,退出后都被封杀”,
却叫我去找证据证明不是!

如果我说你是汪洋大盗,杀人无数,难道还要你自己证明你是清白的?

你根本就不知道其他站,就 ...


不是的,你理解错了,这个世界不止一个freeoz,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中文论坛,一个是freeoz,一个是新足迹。。。
作者: 阿贞    时间: 19-10-2011 09: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任何一个只要干掉另一个就一统江湖了,地球人都知道。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19-10-2011 10:20 发表


不是的,你理解错了,这个世界不止一个freeoz,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中文论坛,一个是freeoz,一个是新足迹。。。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19-10-2011 09:41
新足迹,也会有老脚印的。
算没有任何其他论坛freeoz也不可能一统江湖。
搞个统一民主联盟倒是可能的。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09:44
不好意思,看来我刚刚从火星过来,火星人民向大家问好了。

从现在的情况看来,FreeOZ要被干掉的可能性很大。我前天在隔壁IT版挖了个半旧的坟,引来 6 个回贴。
再看 FreeOZ 的 IT 版都关掉了 ……

帝师叫你妹子把那个橙色改改吧,太难受了。。。。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9-10-2011 10:36 发表
任何一个只要干掉另一个就一统江湖了,地球人都知道。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19-10-2011 09:51
原帖由 key 于 19-10-2011 10:44 发表
不好意思,看来我刚刚从火星过来,火星人民向大家问好了。

从现在的情况看来,FreeOZ要被干掉的可能性很大。我前天在隔壁IT版挖了个半旧的坟,引来 6 个回贴。
再看 FreeOZ 的 IT 版都关掉了 ……

帝师叫你妹 ...


你真是火星来的啊?真的混了很久的BBS?
论坛风格好几个不一定要用默认的那个的。freeoz就有默认和简洁风格。
作者: 阿贞    时间: 19-10-2011 09: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去说说,不过她很有主见,基本上我猜会跟我说:“我觉得橙色挺好的”。
原帖由 key 于 19-10-2011 10:44 发表
不好意思,看来我刚刚从火星过来,火星人民向大家问好了。

从现在的情况看来,FreeOZ要被干掉的可能性很大。我前天在隔壁IT版挖了个半旧的坟,引来 6 个回贴。
再看 FreeOZ 的 IT 版都关掉了 ……

帝师叫你妹 ...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09:58
谢谢指点。
我试用办公模式,挺不错。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9-10-2011 10:51 发表


你真是火星来的啊?真的混了很久的BBS?
论坛风格好几个不一定要用默认的那个的。freeoz就有默认和简洁风格。

作者: MillerYang    时间: 19-10-2011 10:08
标题: 回复 #5 Samantabhadra 的帖子
一桶浆糊很好吗?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10:10
不好,被灭那个更不好而已
看001?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19-10-2011 11:08 发表
一桶浆糊很好吗?

作者: 阿贞    时间: 19-10-2011 10: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老佛爷说了,我有我的判断标准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19-10-2011 11:08 发表
一桶浆糊很好吗?

作者: mite    时间: 23-10-2011 12:03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9-10-2011 11:26 发表
老佛爷说了,我有我的判断标准



哈哈 ~~
作者: mk82    时间: 23-10-2011 16:16
KEY的帖子又没骂人又没人身攻击, 怎么就被当官的在第一帖就给锁了呢, 明显违背基本法啊!!!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5927-1-1.html

最近网络博客开始流传茉莉花信息, 政府决定在未在成对自己不利形式以前,利用手里的职权和资源, 强制关闭所有博客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3-10-2011 16:29
标题: 回复 #15 mk82 的帖子
key的帖子已经发在这个主题了: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4975-8-1.html

重复发帖并无助于问题讨论,因而锁了,但也没删。我们有容纳批评意见的空间,但key的做法过头了,我纠一下而已,没有必要浮想联翩。
作者: mk82    时间: 23-10-2011 18:32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3/10/2011 17:29 发表
key的帖子已经发在这个主题了: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4975-8-1.html

重复发帖并无助于问题讨论,因而锁了,但也没删。我们有容纳批评意见的空间,但key的做法过头了,我纠一下而已,没有必要浮想 ...

其实我是觉得KEY发的青山言论总结里 ,青山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想引用回帖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3-10-2011 19:19
标题: 回复 #17 mk82 的帖子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4975-8-1.html

见217楼。
作者: mk82    时间: 23-10-2011 19:50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3/10/2011 20:1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4975-8-1.html

见217楼。

见到了,谢谢
作者: key    时间: 24-10-2011 01:35
mk和mite一样都是老实头。

ub,你封贴,请给出相应的“基本法”条文。不是说要法治吗?法在哪里?
如果你找不到相应的法,请把我的贴子解封了,谢谢。

原帖由 mk82 于 23-10-2011 20:50 发表

见到了,谢谢

作者: key    时间: 24-10-2011 01:36
管理员就是不让你回,你有什么意见?
这是FreeOZ式的民主与言论自由,他们自己说了算,你不知道吗?

原帖由 mk82 于 23-10-2011 19:32 发表

其实我是觉得KEY发的青山言论总结里 ,青山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想引用回帖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4-10-2011 02:54
原帖由 key 于 24-10-2011 02:35 发表
mk和mite一样都是老实头。

ub,你封贴,请给出相应的“基本法”条文。不是说要法治吗?法在哪里?
如果你找不到相应的法,请把我的贴子解封了,谢谢。



对你的锁帖是根据《版主管理条例》,我是家园版版主: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844819-1-1.html
    4.4,对所管理版面内所有帖子,如有必要可以进行置顶、取消置顶、高亮、取消高亮、加精、取消精华、编辑、删贴(主贴和回贴)、锁帖、打开锁帖、提升、下沉、转移、恢复转移帖子、分类、撤销评分、报告等管理操作。其他网站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应干涉版主的版面管理工作,但若对帖子和ID有管理处理的建议和设想,应与该版版主沟通和协商。版主如对贴子采取的是编辑管理措施,须在版主室的相应贴子里备份编辑前的原文。

作者: key    时间: 24-10-2011 02:59
你给的链接我看不到,麻烦给一个我能看到的链接。谢谢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4-10-2011 03:54 发表


对你的锁帖是根据《版主管理条例》,我是家园版版主: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844819-1-1.html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4-10-2011 03:02
标题: 回复 #23 key 的帖子
论坛置顶贴,《FreeOZ现行规章制度全集》: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847880-1-1.html
作者: Owen_LIU    时间: 24-10-2011 03:03
额,我路过。。。
作者: key    时间: 24-10-2011 03:07
具体哪个条文?
我的贴子犯了什么错,触及哪个条例,所以你封贴?
你单凭一个“我是家园版版主”就可以随意行事?
这是人治还是法治?

麻烦你给出具体的条文。没有具体条文支持,我看你怎样辩解。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4-10-2011 04:02 发表
论坛置顶贴,《FreeOZ现行规章制度全集》: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847880-1-1.html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4-10-2011 03:10
标题: 回复 #26 key 的帖子
具体条文已经在22楼给出。

版主有权对版面的帖子进行锁帖,对你的帖子锁帖的原因是原帖已经在下面这个帖子的217楼给出: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4975-8-1.html

作为版主,我反对你对青山这样连续开主题,展开大字报式批判。论坛允许批评意见,但不允许滥用。
作者: key    时间: 24-10-2011 03:28
来说来去,条文是“版主有权。。。锁贴”]而已,版主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锁贴,这真的是太有法治精神了。你见过哪个地方是这样法治的?
你反对我开主题,是你的主观意志,你还反对我继续发贴呢,干嘛不把我封了?
作为一个自称言论自由的地方,连一个普通网友开一个没有任何违规情况的主题,都可以表示“反对”,还要扣个“大字报”的帽子,这才是滥用职权吧?
作为一个自称法治的论坛,版主权力可以大到依据自己的喜恶来封贴,这是什么门子的法治?
你是欺负FreeOZ的网友老实不反抗,还是觉得自己有权不用太浪费?

你自己好好想想,除了条文里声明你“有权”之外,我的贴子,哪一点违反了站规?你针对我的贴子的哪一个问题不是你的主观意愿?
不说自己滥用职权,却说一个普通网友滥用“批评意见”,搞笑不搞笑?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4-10-2011 04:10 发表
具体条文已经在22楼给出。

版主有权对版面的帖子进行锁帖,对你的帖子锁帖的原因是原帖已经在下面这个帖子的217楼给出: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4975-8-1.html

作为版主,我反对你对青山这样连 ...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4-10-2011 03:52
标题: 回复 #28 key 的帖子
版主执行管理时应尽量客观,我也尽力不以个人喜好而左右自己的判断,比如同是你发表的帖子: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4975-1-1.html

我设了高亮和精华,是因为我认为其中有一些观点值得管理团队学习借鉴,有一定价值,虽然这个帖子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在批评管理团队。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4-10-2011 03:58
key,我建议你不必总是以最坏的猜测来对待管理团队的言论和管理操作。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论坛,大家聚在这里,也只是分享自己的一点心得和经历,我和其他管理团队成员,只是维持论坛运作的义工而已,做得不到的地方,欢迎批评指正,但凡事有个度,过犹不及。

夜深了,我要去会周公了,你也注意休息。
作者: key    时间: 24-10-2011 04:00
你自己看你说了什么理由?

作为版主,我反对你对青山这样连续开主题,展开大字报式批判。论坛允许批评意见,但不允许滥用。


“反对。。。连续开主题”,这是个人喜恶,没有法规支持,
“大字报式批判”,这是扣帽,你作为管理员,你绝对没有资格说任何一个普通网友发大字报。这是常识。
“不允许滥用”,我就算开开在这里发贴批评,只要我不明显违规,也不能算滥用;之所以说“滥用”,也只是你的个人喜恶。

你操作一个完全没有法规支持的封贴,你能告诉我不是违反“法治”?
这么明显的理由,你都听不进去,还敢自称“客观”,还敢自称“虚心听取”?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4-10-2011 04:52 发表
版主执行管理时应尽量客观,我也尽力不以个人喜好而左右自己的判断,比如同是你发表的帖子: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4975-1-1.html

我设了高亮和精华,是因为我认为其中有一些观点值得管理团队学习 ...

作者: key    时间: 24-10-2011 04:12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4-10-2011 04:58 发表
key,我建议你不必总是以最坏的猜测来对待管理团队的言论和管理操作。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论坛,大家聚在这里,也只是分享自己的一点心得和经历,我和其他管理团队成员,只是维持论坛运作的义工而已,做得不到的地方 ...


我从来不以最坏的猜测来对待管理团队的言论和管理操作,
而是管理团队总是把网友放在自己的对立面,还不知检讨。
不要强调“义工”,你们把一个著名移民论坛,一个在澳华人互助论坛搞得了无生气,不是“义工”二字可以帮你们解脱的。
作为一个论坛的管理员,可以面对普通网友的批评时大大方方的表示“反感”,这也不是“义工”二字可以推脱得了。
你想劝别人“有个度”,那个吵不过别人就请假休息一个月,然后回来继续大杀异己的“有个度”同学,是否也过犹不及?
你作为一个版主,在没有任何法规支持的情况下,封贴,骂人,扣帽子,是否也需要“有个度”?
我还没有把那个“沉贴”的值班秘书算进去呢。

民主,嘿嘿,法治,嘿嘿…… 还说别的站怎样怎样。

PS:我这里是大白天
作者: mk82    时间: 24-10-2011 08:58
老实讲,后半部KEY说的确实比UB有道理啊。  青山以前不也喜欢老拿基本法来钻牛角尖么。 我也觉得锁帖锁的不太妥当。

KEY是因为在其他帖子里引用了青山的话,觉得应该拿出来单独讨论所以就另开了一个帖,这种事情在论坛里很正常, 如果他一模一样的帖子刷屏了,那锁帖就不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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