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请大家来判断这个有没有违规 [打印本页]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8-10-2011 22:23
标题: 请大家来判断这个有没有违规
事情起因是青山所写的一张大字报,我认为很明显的违法版主室规定,但却被值班秘书高亮显示,并且被认定为那是就事论事。因为不能将内版的原帖贴在这里,我现在模仿那张大字报写了一张形式一样,内容相反的大字报,请大家帮我判断一下这样一张明显的攻击贴是否违规。
标题:请青山和那些袒护他的人辞职!

请青山和那些袒护他的人辞职!
通过大字报泼脏水把那些热心的版主都赶走。然后达成少数人控制FREEOZ的目的?
版主的不断流失对FREEOZ造成了巨大的伤害。青山最应该辞职以谢天下。
最近不是总喊着让别人离开管理团队么?一个都不能少的温情假面具已经撕破了吧?
既然一定要有人走,那么只要那些破坏内板气氛的人,对版主不断打压的人离开管理团队,FreeOZ就还能重生。

版主室版规如下:
为保持并促进内部友善诚挚的沟通氛围,维护版主室融洽气氛,保护版主工作积极性,版主室作出如下规定:

1,版主室只用于讨论各版版务工作,以及有利于提高论坛整体团队凝聚力的各版版主之间的情感/心得的分享与交流。

2,任何版主在版主室都享有不受无端的或对人不对事的指责的权利。

3,任何管理团队成员如果对某个版面工作不满,可以在友善和诚挚的前提下提出,并以平等友好的姿态与该版面的版主交流或协商。可能的情况下,最好能附带自己的解决方案,或者提出有建设性的改进建议。


请大家来判断,尤其请认为不违规的给出理由,谢谢!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8-10-2011 22:27
我认为明显违规的理由如下:
首先,这肯定违背了制定版规的宗旨---为保持并促进内部友善诚挚的沟通氛围,维护版主室融洽气氛
第二,这个显然不是版务工作,违背了第一条----版主室只用于讨论各版版务工作,以及有利于提高论坛整体团队凝聚力的各版版主之间的情感/心得的分享与交流
第三,这个明显是对人不是对事,违背了第二条版规---任何版主在版主室都享有不受无端的或对人不对事的指责的权利。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8-10-2011 22: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明显违规,带感情色彩的废话太多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19-10-2011 00:00
违规了,我觉得
作者: 青山    时间: 19-10-2011 07:21
第一,这是你写的,不是我写的。无论上下文还是内容都不同。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发言已经很克制了。
第二,那个帖子之前,版主室大字报横行,恨不得把议事院砸碎一百遍,你都装没看到?怎么也没看到你提出异议啊?
第三,就算那个帖子违反了版主室的版规,不是被某人转到了议事院,已经处理完了么?
作者: 青山    时间: 19-10-2011 07:23
还有第四,我的帖子没有指名道姓吧?内版外版,针对我指名道姓,比你这个帖子更强大的帖子不胜枚举吧?是否有人因此被判定违规?
作者: 西皮二黄    时间: 19-10-2011 07:52
宝贝啊,这个是不是有点太较真儿了?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08:30
标题: 我理解的对不对?
ka猫进入管理层
要修改法律
取消议事院
青山认为法律是根本
取消议事院就意味着独裁
然后青山ko 卡猫
ka猫含恨辞职
中间过程我猜了个大概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19-10-2011 08:37
违规!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08:50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30 发表
ka猫进入管理层
要修改法律
取消议事院
青山认为法律是根本
取消议事院就意味着独裁
然后青山ko 卡猫
ka猫含恨辞职
中间过程我猜了个大概



所有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违反法律就是独裁
想修改法律也是独裁
那么这个民主的法律是不是最大的独裁?
青山现在几乎就是法律的翻译人
那么反青山就是反法律?
青山的话就代表法律
代表了这里的最终裁决?
哦
还有议事院
议事院也要按法律行事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08:54
青山历经那么多年,无论是跟人单挑还是群斗, 都是金刚不倒。  秘诀就是心中有法胜于无法, 只可惜书读的太多,都读到XX里去了。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19-10-2011 08:54
违规不违规你们说的不算,要青山说了才算数的。
青山你说对吧?
你们在这里上窜下跳的反青山就是反革命 ,反民主,反基本法。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08:56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50 发表
所有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违反法律就是独裁
想修改法律也是独裁
那么这个民主的法律是不是最大的独裁?
青山现在几乎就是法律的翻译人
那么反青山就是反法律?
青山的话就代表法律
代表了这里的最 ...


貌似卡猫想解散议事院
然后劝说其他议事员支持他
这倒是符合法律精神
结果被说成是企图独裁
青山也没做错
往政治对手身上泼脏水是政治常用手段
怪就怪卡猫脸皮不够厚
玩政治不到家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09:01
我估计青山逻辑可以写成一本厚厚的书。

提到你的大号就叫做违规,不提对方具体身份,明指暗指阴手指就叫做光明正大。。。。这什么逻辑?

原帖由 青山 于 19-10-2011 08:23 发表
还有第四,我的帖子没有指名道姓吧?内版外版,针对我指名道姓,比你这个帖子更强大的帖子不胜枚举吧?是否有人因此被判定违规?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19-10-2011 09:02
值班秘书来把这个帖子给沉了。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09:03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56 发表
貌似卡猫想解散议事院
然后劝说其他议事员支持他
这倒是符合法律精神
结果被说成是企图独裁
青山也没做错
往政治对手身上泼脏水是政治常用手段
怪就怪卡猫脸皮不够厚
玩政治不到家



这样就一通百通了
青山把论坛当政治玩
卡猫把论坛当兴趣玩
坚持度自然不同
最终政治家倒都是把理念相似的同学结合到一起
剔除不和谐的声音
这是正常
问题是混论坛的一个个都牛的和258万似的
不只是只有完全认同管理方式的
所以大家别费劲了
认同的就加入管理团队服务大众
不认同地就游戏板块
之是可惜了很多思想发生变化的退役的领导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09:04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56 发表


貌似卡猫想解散议事院
然后劝说其他议事员支持他
这倒是符合法律精神
结果被说成是企图独裁
青山也没做错
往政治对手身上泼脏水是政治常用手段
怪就怪卡猫脸皮不够厚
玩政治不到家

老实讲青山的脸皮确实厚, 你怎么骂, 多人骂,骂什么人家都不会倒。

不知道这个算不算人身攻击,  我实在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脸皮厚这三个字,还不让人误解的, 我这次真的是在说事实啊。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09:04
我来解读一下这句话:“任何版主在版主室都享有不受无端的或对人不对事的指责的权利”

这里对人不对事的条件就是:你不提对方名号,就叫做对事不对人。
但如果你提对方名号,就是对人不对事。

如果嫌我误导大家,请自己看 6# 青山的原文,自行解读。
作者: 青山    时间: 19-10-2011 09:05
有一点不确切。

如果只是通过合法的途径修改基本法,取消议事院,我什么都不会说。我那时已经辞职了。好长时间不在内版发言了。

问题在于,他们不是要通过合法途径修改基本法,而是要撇开基本法,直接另来一套。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30 发表
ka猫进入管理层
要修改法律
取消议事院
青山认为法律是根本
取消议事院就意味着独裁
然后青山ko 卡猫
ka猫含恨辞职
中间过程我猜了个大概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09:06
咕噜讲得太到位了!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10:03 发表



这样就一通百通了
青山把论坛当政治玩
卡猫把论坛当兴趣玩
坚持度自然不同
最终政治家倒都是把理念相似的同学结合到一起
剔除不和谐的声音
这是正常
问题是混论坛的一个个都牛的和258万似的
不只是只有 ...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09:12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10:03 发表



青山把论坛当政治玩

BINGO,所以我说青山读书太多都读到XX里去了。 空有一肚子墨水却来错了地方。  不知道论坛里的会员们是当政治玩的人多还是当兴趣玩的人多。 可以搞个公投,  如果玩政治的是少数, 那么就请他们滚蛋,  论坛不就是照顾多数人的么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09:12
标题: 总结
我只发表我的看法
别企图说服我
我倔
只是以后别把基本法挂口头上说民主
有点儿2
作者: 阿贞    时间: 19-10-2011 09: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是修宪啊?还是复辟啊?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09:31
标题: 回复 #19 青山 的帖子
那就是卡猫大意了
一个几年建立起来的规则要几倍时间来打破
要耐心
等议事员全是卡猫马甲的时候才好下手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09:39
行了
散了吧
留个人在内板注意青山动向
其他人加紧注册马甲占领议事院
准备革命
别在这儿浪费时间乐
作者: 傻根    时间: 19-10-2011 09: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楼主真是精力旺盛,说些没有根据的长篇大论来误导观众!
难道大家真的会相信你的一面之词?
【Miller编辑部分用词】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10:09
弥勒好样的!
好好干吧,
希望你有一天能让这个论坛回复正常

【Miller编辑部分用词】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19-10-2011 10:15
原帖由 傻根 于 19-10-2011 10:54 发表
楼主真是精力旺盛,说些没有根据的长篇大论来误导观众!
难道大家真的会相信你的一面之词?
【Miller编辑部分用词】

傻根傻根,你自己都知道自己傻到根了,分得清误导么?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11:04
原帖由 青山 于 19-10-2011 08:21 发表
第一,这是你写的,不是我写的。无论上下文还是内容都不同。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发言已经很克制了。
第二,那个帖子之前,版主室大字报横行,恨不得把议事院砸碎一百遍,你都装没看到?怎么也没看到你提出异议啊?
第三,就算那个帖子违反了版主室的版规,不是被某人转到了议事院,已经处理完了么?

第一,我的语言完全是按你那张大字报来的,只不过将搞垮议事院换成了赶走版主。你还是别克制了,憋坏了身体可不好。
第二,版主室版规就是为了反对大字报的,我不知道你说的其他大字报指的是哪个,你的大字报我没法看不见,一堆人鼓掌还加了高亮。
第三,你现在不说没违规啦?值班秘书大赞之后加个高亮,当事人投诉就回复:我觉得很好。移到议事院就算处理完了呀?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11:12
原帖由 青山 于 19-10-2011 08:23 发表
还有第四,我的帖子没有指名道姓吧?内版外版,针对我指名道姓,比你这个帖子更强大的帖子不胜枚举吧?是否有人因此被判定违规?

你没指名道姓?呵呵,谁都知道你在针对谁,就在那个贴,马婶卡猫出来争辩的时候,你引用他们的帖子然后说:你辞职吧!说你掩耳盗铃都太轻了。你是那宽容的人吗,被你投诉违规的举不胜举,有人说你一句唧唧歪歪,你都能发个提案投诉人身攻击,其他以违规论处的我就不例举了。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11:24
他的贴子里有没有出现名字?
如果没有,以青山的标准,那就是对事不对人,明白不?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10-2011 12:12 发表

你没指名道姓?呵呵,谁都知道你在针对谁,就在那个贴,马婶卡猫出来争辩的时候,你引用他们的帖子然后说:你辞职吧!说你掩耳盗铃都太轻了。你是那宽容的人吗,被你投诉违规的举不胜举,有人说你一句唧唧歪歪,你 ...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11:37
原帖由 西皮二黄 于 19-10-2011 08:52 发表
宝贝啊,这个是不是有点太较真儿了?

感谢西皮和RONDY的提醒。
当大字报被加高亮,马婶短信值班秘书,提醒他这么做不妥的时候,得到的回复是:我是秘书,我觉得很好。马婶正式投诉时,我一点都没较真,反而跟帖要马婶不要再提,过去就过去了。他那么个温和的人也乐于就此作罢。直到后来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而马婶仍然提出讲和时,青山回复:你现在处于下风就来讲和啦! 我觉得我再不较真就不是我了。对不起了,各位,我无意扰你们清静,不想看的回避吧。

事实上,我自问就是个较真的人,这一点真的很难改,因此我选择退出。进了内版后我较真的次数多了去了,当136被人指责搞的是豆腐渣工程时,我第一个出来较真,圣乔治被人指责只知道在内版发帖时,还是我第一个出来较真,羡慕嫉妒恨遭遇泄密门有冤情时,依然是我在较真。但是很遗憾,真的越较越累了,这次一定是最后一次,FREEOZ该怎样就怎样吧。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需要掩饰自己的想法,那是为人处世的一种修行,不过我不觉得网络上也需要掩饰,太假也很累人的。
作者: key    时间: 19-10-2011 11:44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10-2011 12:37 发表
青山回复:你现在处于下风就来讲和啦!


真有这话?那比我想象在还要不上台面呀~~

当136被人指责搞的是豆腐渣工程时
圣乔治被人指责只知道在内版发帖时


圣乔治和我臭味相投。。。。136是我敬抑已久的贡献者。。。。
说句不好听的话,我真希望这只是嘟嘟的一面之词。。。。唉
作者: 西皮二黄    时间: 19-10-2011 15:22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10-2011 12:37 发表

感谢西皮和RONDY的提醒。
当大字报被加高亮,马婶短信值班秘书,提醒他这么做不妥的时候,得到的回复是:我是秘书,我觉得很好。马婶正式投诉时,我一点都没较真,反而跟帖要马婶不要再提,过去就过去了。他那么个温和的人也乐于就此作罢。直到后来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而马婶仍然提出讲和时,青山回复:你现在处于下风就来讲和啦! 我觉得我再不较真就不是我了。对不起了,各位,我无意扰你们清静,不想看的回避吧。

事实上,我自问就是个较真的人,这一点真的很难改,因此我选择退出。进了内版后我较真的次数多了去了,当136被人指责搞的是豆腐渣工程时,我第一个出来较真,圣乔治被人指责只知道在内版发帖时,还是我第一个出来较真,羡慕嫉妒恨遭遇泄密门有冤情时,依然是我在较真。但是很遗憾,真的越较越累了,这次一定是最后一次,FREEOZ该怎样就怎样吧。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需要掩饰自己的想法,那是为人处世的一种修行,不过我不觉得网络上也需要掩饰,太假也很累人的。.


其实。。。
你所说的这件事儿发生的时候,我正在闭关,几个星期都没上过FreeOZ,即使后来回来了能看到原帖,我也懒得去看,一来没有前因后果,不放在当时的环境里,光凭历史贴子也不可能完全了解到发生了什么,更何况我也实在是不关心。就像你说的,越认真越累,这也是为什么西皮之前辞去版主并且坚决不加智囊团的原因之一。

混了这么长时间,两点感受我想你可能多少也会有同感
一是,道理并不是一定能够辨的明的。历经这么多次吵架争论,从来没见过有哪一次通过辩论说服另一方的。所以你这样辩是枉费你的一片认真。

二是,针锋相对的辩论,对论坛来说,除了徒增加些回帖量之外,没有一丁点的好处。对于参与牵涉进来的人,也没有任何一点点的益处。当然了,对于那些纯看热闹捣乱的ID来说,可能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作者: 傻根    时间: 19-10-2011 16: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老顽童 和 嘟嘟 都是到了 更年期了吧 ,哈哈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9-10-2011 11:15 发表

傻根傻根,你自己都知道自己傻到根了,分得清误导么?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18:16
原帖由 傻根 于 19-10-2011 17:43 发表
老顽童 和 嘟嘟 都是到了 更年期了吧 ,哈哈



第一次见红对人的影响这么大?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9-10-2011 20:04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9-10-2011 09:54 发表
违规不违规你们说的不算,要青山说了才算数的。

那青山早把你ID IP IQ 等等都封了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9-10-2011 20:09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09:56 发表


貌似卡猫想解散议事院
然后劝说其他议事员支持他
这倒是符合法律精神
结果被说成是企图独裁
青山也没做错
往政治对手身上泼脏水是政治常用手段
怪就怪卡猫脸皮不够厚
玩政治不到家

KALALA解散一次,青山解散一次。谁的独裁?谁的是法律精神?谁的是玩政治?谁的是脸皮厚?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20:16
标题: 回复 #35 傻根 的帖子
看来你傻根不傻啊。估计是傻的马甲下面有棵不傻的根。
生理上的更年期我是过了,不服老不行啊;心理上,我的青春期刚刚开始。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20:25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19/10/2011 21:09 发表

KALALA解散一次,青山解散一次。谁的独裁?谁的是法律精神?谁的是玩政治?谁的是脸皮厚?

议事员!!!  穿一条裤子的高官终于出来了。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20:32
论坛好不好 , 有没有人气, 有没有内容,青山根本就不关心, 他只关心他的乌托邦, 只要能让他去做乌托邦,牺牲论坛,牺牲点人才,被人骂又算的了什么呢。  所以我说他是个机器不是人, 人的信仰极端起来也是很恐怖的, 因为论坛是虚拟社会。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9-10-2011 20: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就是违规,我个人觉得青山应该出来道个歉.  

我能够理解当时的情形。 但是你怎么可以跟美女吵架呢,我一再强调,论坛的核心就是帅哥美女,尤其是美女。美女走了你能再找几个来么,你又不能对不对。不能还这么牛B.所以帅哥们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终于都压抑不住要来跟你死磕。

而且你说的那个话属于 AOE. 我们还是要坚信多数的都是好同志. 何况内容建设没有这些热血的怎么行,你们这些做程序的会个啥啊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20:51
混了这么长时间,两点感受我想你可能多少也会有同感
一是,道理并不是一定能够辨的明的。历经这么多次吵架争论,从来没见过有哪一次通过辩论说服另一方的。所以你这样辩是枉费你的一片认真。

二是,针锋相对的辩论,对论坛来说,除了徒增加些回帖量之外,没有一丁点的好处。对于参与牵涉进来的人,也没有任何一点点的益处。当然了,对于那些纯看热闹捣乱的ID来说,可能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西皮说的这两点我内心是很赞同的。
一,道理确实不一定靠辩论,这个论坛上主观意识很强的人多的就是,尤其是内版,我几乎没见过有谁说服得了对方,你记得关于成立墨尔本版的时候,我也是强调不要去辩论,大家讨论出一个靠数据支持的判断标准,三个月之后看成效。不过这次,我不是在辩论,谁相信谁怀疑对我一点都不重要,但是我坚持说出我所看到的和我真实的感受,当被人指责我在演戏和造谣时,我还能忍着,当知道受害人为了那一口气茶饭不思地追求一个无法实现的愿望时,我不想忍了,曾经的同事,现在的朋友,我不想看到他这样执着,被一个我也曾真心付出的论坛伤得那么深。
二,坦白的说,我已经觉得什么都伤害不了这个论坛了,这次发言积极的KEY,DCXG,阿猫同学,他们都深爱这里,FREEOZ的天不会塌下来。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20:51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9/10/2011 21:42 发表
这个就是违规,我个人觉得青山应该出来道个歉.  

我能够理解当时的情形。 但是你怎么可以跟美女吵架呢,我一再强调,论坛的核心就是帅哥美女,尤其是美女。美女走了你能再找几个来么,你又不能对不对。不能还这么 ...

做程序的人手里有权啊,而且对美女也没兴趣, 否则也不会单身了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20:55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19-10-2011 21:09 发表

KALALA解散一次,青山解散一次。谁的独裁?谁的是法律精神?谁的是玩政治?谁的是脸皮厚?


我独裁
我玩政治
我脸皮最厚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21:20
原帖由 青山 于 19-10-2011 10:05 发表
有一点不确切。

如果只是通过合法的途径修改基本法,取消议事院,我什么都不会说。我那时已经辞职了。好长时间不在内版发言了。

问题在于,他们不是要通过合法途径修改基本法,而是要撇开基本法,直接另来一套 ...

还能狡辩呀,不服你不行呀。
卡猫在你这个大字报之前,从未说过任何要取消议事院的话。看看CELLO的发言
那张所谓的大字报,你说在发之前没有人要违法废除议事院所以大字报指责是无理,我的意思是首先之前有人(虽然卡拉拉没有白纸黑字留下话但也有别人留下了)提出要非法废除议事院

再看看马婶的发言
当时议事院人数不足,再加上种种原因,提议解散议事院的有几位,还不是我提的。我回复过一句:“希望zht小组临时接管《基本法》做修改”。这样一句被解释为:”绕过议事院,不惜撕毁《基本法》“。就想澄清这一点,是个正常人,谁敢顶着这两块招牌混FreeOZ?

退一万步讲,不同的人看到的东西即使相同也会产生不同的结论,版主室反对的是大字报本身,如果一句“我讲的是事实”就能让大字报合理化,那任何人都能依据他眼中的“事实”攻击别人,这条版规还有什么意义?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21:24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10/2011 22:20 发表

还能狡辩呀,不服你不行呀。
卡猫在你这个大字报之前,从未说过任何要取消议事院的话。看看CELLO的发言
再看看马婶的发言
退一万步讲,不同的人看到的东西即使相同也会产生不同的结论,版主室反对的是大字报本身 ...


要我说啊, FREEOZ就应该做到真正的FREE, 想骂啥就骂想发啥就发, 等大家都疲劳了,你都不用管他们自己就停了。 还为值班秘书节省了精力, 为FREEOZ管理层减员增效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21:29
标题: 回复 #46 嘟嘟宝贝 的帖子
闹半天卡猫不是缺乏耐性
原来是属相坏了
属风车的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9-10-2011 21:29
原帖由 mk82 于 19-10-2011 22:24 发表


要我说啊, FREEOZ就应该做到真正的FREE, 想骂啥就骂想发啥就发, 等大家都疲劳了,你都不用管他们自己就停了。 还为值班秘书节省了精力, 为FREEOZ管理层减员增效


嗯,我看这招好,俺最近专心潜水,听大家发牢骚,也在反省自己以前哪些是否做过了,以后改之。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9-10-2011 21:30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9-10-2011 22:29 发表


嗯,我看这招好,俺最近专心潜水,听大家发牢骚,也在反省自己以前哪些是否做过了,以后改之。


作者: 枫林    时间: 19-10-2011 21:33
羡慕嫉妒恨遭遇泄密门有冤情
可否让大家了解冤情,还人清白?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21:37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9/10/2011 22:29 发表


嗯,我看这招好,俺最近专心潜水,听大家发牢骚,也在反省自己以前哪些是否做过了,以后改之。


本来就是这样,  论坛完全放开了, 吵就随便吵, 本来就是虚拟的, 没人会真为了网上的话拿个刀召集一帮兄弟去人肉对方然后砍过去。 比方说青山,我几次想约他出来然后找个小树林揍他Y一顿, 可人家就是死活不出窝。  搞的我现在只能在论坛里抽抽他耳光。

本来上论坛的人都是空虚无聊,或者心理阴暗,变态 找个地方宣泄而已, 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还活着。  签证板块一般没人去捣乱,在澳洲的人也没兴趣去那里,  其他几个板块吵就去吵咯。  几年来那个红火的帖子不是因为吵架产生的, 一天就翻4-5页。  我看是到了该变革的时候了。  什么基本法, 狗P!!!  谁定的法, 老百姓都说同意了? 就他青山和几个人搞出来的乌托邦,  弄得现在想发帖搞活论坛的人屡受打击, 搞的论坛现在不伦不类。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9-10-2011 21:40
原帖由 mk82 于 19-10-2011 10:12 发表

可以搞个公投,  如果玩政治的是少数, 那么就请他们滚蛋,  论坛不就是照顾多数人的么

没错,论坛是大家的,这个是正路,不过具体操作方式目前还得依据论坛的“基本法”。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9-10-2011 21:43
原帖由 key 于 19-10-2011 11:09 发表
弥勒好样的!
好好干吧,
希望你有一天能让这个论坛回复正常

miller会不会觉得现在就很正常?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9-10-2011 21:45
标题: 回复 #52 mk82 的帖子
本来上论坛的人都是空虚无聊,或者心理阴暗,变态 找个地方宣泄而已, 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还活着。


这板砖重了点,大家就是找个乐子,但也不能粗口满天飞,都是文明人,遇到随地吐痰的,城管也得管(大家都说版主、zht也是论坛的城管,俺就认了吧),对吧。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9-10-2011 21:50
原帖由 mk82 于 19-10-2011 21:25 发表

议事员!!!  穿一条裤子的高官终于出来了。

我是23位议事员之一。我不是高官。我穿自己的裤子。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21:53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9/10/2011 22:45 发表


这板砖重了点,大家就是找个乐子,但也不能粗口满天飞,都是文明人,遇到随地吐痰的,城管也得管(大家都说版主、zht也是论坛的城管,俺就认了吧),对吧。

我是特指论坛里某些人, 其实我们在某些时候都多少有些这种心态,尤其是在论坛这个虚拟的地方。  报粗口怎么了? 你敢说你此生没有发过火,没有想要骂几句粗口吗? 建议你试一下,  比憋着舒服, 骂几句就习惯了。  文明人也需要宣泄, 而且别忘了论坛里有脸皮后的无赖, 你文明人对这号人管用么。  靠讲文明不能 解决问题, 最后解决厚脸皮还是得靠动粗的。
作者: mk82    时间: 19-10-2011 21:53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19/10/2011 22:50 发表

我是23位议事员之一。我不是高官。我穿自己的裤子。

议事员同志, 请问你的裤子是什么尺码?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9-10-2011 21:56
标题: 回复 #57 mk82 的帖子
坛子下动粗俺们不管,坛子上动粗,不管的话,论坛就成垃圾场了。

不过要是双方约好生死状,不报告给版主的,我觉得,版主们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不代表官方意见)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9-10-2011 21:59
原帖由 mk82 于 19-10-2011 22:53 发表

议事员同志, 请问你的裤子是什么尺码?

记不得,买裤子现试。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22:01
标题: 回复 #59 ubuntuhk 的帖子
我觉得这个建议非常好,要对骂的先说明了,开一个专门的骂人版,彻底无为而治。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9-10-2011 22:02
匿名版就是个好地方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10-2011 23:01 发表
我觉得这个建议非常好,要对骂的先说明了,开一个专门的骂人版,彻底无为而治。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9-10-2011 22:05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10-2011 23:01 发表
我觉得这个建议非常好,要对骂的先说明了,开一个专门的骂人版,彻底无为而治。


刘桑三年前就建议过了,没人采纳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22:05
标题: 回复 #62 Ray和Wendy 的帖子
匿名版不行,ID都匿着,你骂谁呢?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9-10-2011 22:07
茶馆也行啊,根据我个人的理解,那边人身攻击尺度比较松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10-2011 23:05 发表
匿名版不行,ID都匿着,你骂谁呢?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22:08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9-10-2011 23:05 发表


刘桑三年前就建议过了,没人采纳

刘叔?那个家伙真有才,可惜也走了,他在新足上混什么ID?没见过刘叔这个ID。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0-2011 22:10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9-10-2011 23:07 发表
茶馆也行啊,根据我个人的理解,那边人身攻击尺度比较松



现在我不知道茶馆什么尺度,我当版主那阵可是管得挺严的,我记得你还问我是不是严打
作者: royce    时间: 19-10-2011 22:19
标题: K猫另起炉灶了,嘿嘿

作者: MillerYang    时间: 19-10-2011 22:22
标题: 回复 #52 mk82 的帖子
这个算吵架贴不?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0855-1-1.html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9-10-2011 22:25
我正想引用这个帖子呢,miller抢先了。  里面也很暴力啊,什么几个跆拳道的上门摆平人贩子之类,符合mk的世界观,mk应该会喜欢,哈哈。


顺便插播广告一个 ---- 那个帖子在我们家有儿女版!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19-10-2011 23:22 发表
这个算吵架贴不?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80855-1-1.html

作者: 西皮二黄    时间: 20-10-2011 09:04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10-2011 21:51 发表

不过这次,我不是在辩论,谁相信谁怀疑对我一点都不重要,但是我坚持说出我所看到的和我真实的感受,当被人指责我在演戏和造谣时,我还能忍着,当知道受害人为了那一口气茶饭不思地追求一个无法实现的愿望时,我不想忍了,曾经的同事,现在的朋友,我不想看到他这样执着,被一个我也曾真心付出的论坛伤得那么深。

原来如此。
既然宝贝就是想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那就好。
只是有一点提醒,别光顾着发泄,忘了去接孩子放学哈。

受害人。。。。真的挺多的,我相信被论坛伤到的人拌着脚趾头都数不过来(西皮也自认为是受害人之一),
对此,我觉得只能说Good luck with them!
作者: cello    时间: 20-10-2011 09:04
在内版和你辩论过这个问题辩论了很久,在这里把大意贴一次:
版主室版规如下:
为保持并促进内部友善诚挚的沟通氛围,维护版主室融洽气氛,保护版主工作积极性,版主室作出如下规定:

1,版主室只用于讨论各版版务工作,以及有利于提高论坛整体团队凝聚力的各版版主之间的情感/心得的分享与交流。

2,任何版主在版主室都享有不受无端的或对人不对事的指责的权利。

3,任何管理团队成员如果对某个版面工作不满,可以在友善和诚挚的前提下提出,并以平等友好的姿态与该版面的版主交流或协商。可能的情况下,最好能附带自己的解决方案,或者提出有建设性的改进建议。

为保持并促进内部友善诚挚的沟通氛围,维护版主室融洽气氛,保护版主工作积极性,版主室作出如下规定:


这句话是规定引言,能作为法律规定本身看待,气氛不融洽就算违规?有这样释法的吗?如果有争论,气氛不融洽了,就算违规?

任何版主在版主室都享有不受无端的或对人不对事的指责的权利。

这条很明确,指责本身不违规,只有“对人不对事”的指责才违规。怎么区分是否“对人不对事”,我的观点是指责是否因人的身份而不是因人做的事情而产生,并不是说指责到人了,就一律是对人不对事。同时,这个指责并不一定必须是正确或错误的指责,指责是否正确,和指责是否对人不对事是两码事。哪怕错误的指责如果不是对人不对事,同样没违反这一条规定。

举一个例子,下面4条,
A 纳粹屠杀无辜,太坏了,应该下台
B 纳粹党里面没有一个好人,都罪该万死
C 工党屠杀无辜,太坏了,应该下台
D 工党里面没有一个好人,都罪该万死

ABCD全都是指责,A并非对人不对事,B则是对人不对事。BCD显然都是错误的指责,但是C并非对人不对事,只是BD才是对人不对事。

至于这个指责发在斑竹室而非其它地方,这确实不妥。这个可以作违规理解,但是是否严重到需要处罚还是移动帖子就可以,则是另外的问题。
作者: key    时间: 20-10-2011 09:13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10-2011 21:51 发表
这次发言积极的KEY,DCXG,阿猫同学,他们都深爱这里


非也非也,dcxg怎样认为我不知道,FreeOZ对我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地方,
既无娱乐,也无气氛,信息量也不足,还口水横飞
网上无趣,网下也无趣,
上论坛上到这样的地方,实在晦气。

1xx会员在线,不是没有道理的。
作者: 91联队帅克    时间: 20-10-2011 09:18
key,这次我要发对你的意见,freeoz是全澳最后一个可以大吵大闹,而且是版主们大打出手来维持所谓原则的论坛,好比台湾的议会,大佬们用拖鞋互抽嘴巴子,很有情趣。
作者: key    时间: 20-10-2011 09:26
问题是管理员之间大吵大闹,版主间大打出手嘛

原帖由 91联队帅克 于 20-10-2011 10:18 发表
key,这次我要发对你的意见,freeoz是全澳最后一个可以大吵大闹,而且是版主们大打出手来维持所谓原则的论坛,好比台湾的议会,大佬们用拖鞋互抽嘴巴子,很有情趣。

作者: 91联队帅克    时间: 20-10-2011 09:32
原帖由 key 于 20-10-2011 10:26 发表
问题是管理员之间大吵大闹,版主间大打出手嘛


多好看啊,一般论坛哪来这样的牺牲精神,浪费时间,不顾形像,就只为了让大家伙一乐。
作者: key    时间: 20-10-2011 09:33
是呀,我早说过,管理员之间互相攻击,我所知道的就这一家了。

原帖由 91联队帅克 于 20-10-2011 10:32 发表

多好看啊,一般论坛哪来这样的牺牲精神,浪费时间,不顾形像,就只为了让大家伙一乐。

作者: 91联队帅克    时间: 20-10-2011 09:37
原帖由 key 于 20-10-2011 10:33 发表
是呀,我早说过,管理员之间互相攻击,我所知道的就这一家了。


那你还不满意,比如说你去pub喝酒,虽然酒不好,但是有免费topless女郎摔跤啊。
作者: dcxg    时间: 20-10-2011 19:16
原帖由 key 于 20-10-2011 10:13 发表


非也非也,dcxg怎样认为我不知道,FreeOZ对我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地方,
既无娱乐,也无气氛,信息量也不足,还口水横飞
网上无趣,网下也无趣,
上论坛上到这样的地方,实在晦气。

1xx会员在线,不是没有道 ...


没点逻辑啊
还有那个论坛能让你这么不停的贴大字报,非要找人来辩个是非证明就你对的,
还有没日没夜,不但有事实,还有分析,这工作量不比做研究要差啊

是啊,没有哪个论坛,能让你得到这种心理上的满足,这倒是真的。
所以,言不由衷,我最恨就是说假话。
对不?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0-10-2011 20:10
标题: 回复 #79 dcxg 的帖子
没事,俺们几个管理员的神经经过这番锤炼之后,更加粗壮了。

再说,key苦口婆心刺激俺们,也是希望这个论坛更好,你我都知道码字不易,行文还得精雕细凿,更加耗时,俺是佩服得紧啊
作者: 北京老刘    时间: 20-10-2011 20:17
既然您这样评价Freeoz,您又何故还来呢?且不断制造新的事件出来,唯恐大家不乱?这是什么心理?

做人做事要厚道才是!不能得便宜卖乖不是?


原帖由 key 于 20-10-2011 10:13 发表


非也非也,dcxg怎样认为我不知道,FreeOZ对我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地方,
既无娱乐,也无气氛,信息量也不足,还口水横飞
网上无趣,网下也无趣,
上论坛上到这样的地方,实在晦气。

1xx会员在线,不是没有道 ...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0-10-2011 20:31
原帖由 西皮二黄 于 20-10-2011 10:04 发表

原来如此。
既然宝贝就是想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那就好。
只是有一点提醒,别光顾着发泄,忘了去接孩子放学哈。

受害人。。。。真的挺多的,我相信被论坛伤到的人拌着脚趾头都数不过来(西皮也自认为是受害人之一),
对此,我觉得只能说Good luck with them!

谢谢关心哈。
我一直认为上网耽误吃饭睡觉是可耻的,如果连孩子都耽误了,那就必须老虎凳伺候了。
你也受害呀 神仙姐姐手中有仙丹,你康复应该木有问题吧。
俺是不是也是受害人呢?仔细想想,我觉得也就是浪费了一些精力,木有受害的感觉。
作者: 阿贞    时间: 21-10-2011 10: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比一比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0-10-2011 21:10 发表
没事,俺们几个管理员的神经经过这番锤炼之后,更加粗壮了。

再说,key苦口婆心刺激俺们,也是希望这个论坛更好,你我都知道码字不易,行文还得精雕细凿,更加耗时,俺是佩服得紧啊

原帖由 北京老刘 于 20-10-2011 21:17 发表
既然您这样评价Freeoz,您又何故还来呢?且不断制造新的事件出来,唯恐大家不乱?这是什么心理?

做人做事要厚道才是!不能得便宜卖乖不是?



作者: 8戒    时间: 21-10-2011 10:58
xxxx。现在的几个大佬都是民主控。想做事的人还是赶在你没有对内版失望前早就离开,让FREEOZ在你心里留个好印象,象我一样没事骂骂肥猫灌灌水。哈哈~~

不知道有没有涉及人参公鸡啊~~哈哈~

【ubuntuhk】编辑部分不当用词,下次俺可就不手软了,嘿嘿。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21-10-2011 11:26
标题: 回复 #84 8戒 的帖子
你已经人身公鸡了。
上次我说议事院就是个P就被警告人身公鸡。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1-10-2011 21:18
原帖由 8戒 于 21-10-2011 10:58 发表
xxxx。现在的几个大佬都是民主控。想做事的人还是赶在你没有对内版失望前早就离开,让FREEOZ在你心里留个好印象,象我一样没事骂骂肥猫灌灌水。哈哈~~

不知道有没有涉及人参公鸡啊~~哈哈~

【ubuntuhk ...



象我一样没事骂骂8戒灌灌水。哈哈~~
作者: richsea    时间: 24-10-2011 00:50
这里缺少一个大大神
作者: richsea    时间: 24-10-2011 00:51
那位大神还有气力啊,施舍给我一个勋章吧。
我可是很看好freeoz的未来哦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4-10-2011 18:06
原帖由 北京老刘 于 20-10-2011 21:17 发表
既然您这样评价Freeoz,您又何故还来呢?且不断制造新的事件出来,唯恐大家不乱?这是什么心理?

做人做事要厚道才是!不能得便宜卖乖不是?



老刘是老林的马甲吗
作者: 老林    时间: 24-10-2011 20:27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4-10-2011 19:06 发表

老刘是老林的马甲吗


我们不是一个人,在FreeOZ我没有马甲。老婆注册了另一个ID,偶而上上亲子版,会显示是同一个IP地址。
作者: mk82    时间: 24-10-2011 20:45
原帖由 老林 于 24/10/2011 21:27 发表


我们不是一个人,在FreeOZ我没有马甲。老婆注册了另一个ID,偶而上上亲子版,会显示是同一个IP地址。

老林头我其实挺可怜你的。  唉, 人各有志。
作者: 老林    时间: 24-10-2011 20:53
原帖由 mk82 于 24-10-2011 21:45 发表

老林头我其实挺可怜你的。  唉, 人各有志。


最后一句说对了,人各有志。咱们背景不同,人生观世界观也不一样,以后我不会再跟你的任何帖子,涉及人身攻击的除外,希望你也一样,这样大家都痛快。
作者: mk82    时间: 24-10-2011 21:17
原帖由 老林 于 24/10/2011 21:53 发表


最后一句说对了,人各有志。咱们背景不同,人生观世界观也不一样,以后我不会再跟你的任何帖子,涉及人身攻击的除外,希望你也一样,这样大家都痛快。

我明白你的背景让你很希望实现乌托邦, 所以你才一直那么挺青山。




欢迎光临 FreeOZ论坛 (https://www.freeoz.org/i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