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其他论坛,与所有者不同的管理人员,退出后都被封杀了。而FreeOZ没有。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2:28 发表
嘟嘟宝贝那说的句句在理,有根有据啊
青山丝毫不在理啊,唯一的挡箭牌是公有制,基本法
有证据证明他人是想抛弃公有制和程序正义吗?
这是yy啊![]()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2:45 发表
再批青山
以前谁说的啊
青山真的,在我这看,就是顶了顶伟光正的破帽子,赢得一片同情啊
其实吧,他干的那些事,没少夹带些私货(牧马人语哈)
猜猜这私货是啥吧,答对有奖哈
青山我这不算人身攻击吧![]()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2:55 发表
其实青山的大帽子就是所谓论坛DNA,也就是他所宣称的民主和法治,但低下走的是对一起工作或工作过的同事不留情面的指责、批判。
连 ub 这样和善的人,现在也染上这种问题。。。 对比 ub 和老core现在说话的风格,区 ...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2:55 发表
其实青山的大帽子就是所谓论坛DNA,也就是他所宣称的民主和法治,但低下走的是对一起工作或工作过的同事不留情面的指责、批判。
连 ub 这样和善的人,现在也染上这种问题。。。 对比 ub 和老core现在说话的风格,区 ...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2:45 发表
再批青山
以前谁说的啊
青山真的,在我这看,就是顶了顶伟光正的破帽子,赢得一片同情啊
其实吧,他干的那些事,没少夹带些私货(牧马人语哈)
猜猜这私货是啥吧,答对有奖哈
青山我这不算人身攻击吧![]()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6-10-2011 14:07 发表
但是长期来说,似乎还是不应该形成一种金字塔关系,而是一种分工不同的关系,而且什么都要符合制度。这样可能才能吸引有思想的志同道合的人来这里。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3:56 发表
切,任何一个上点规模的,华人开的论坛,你去像在FreeOZ家园版这样发言,你看你什么下场?
不信你就去发,然后把你的发言链接帖过来,让我们参观一下,比FreeOZ更宽容的论坛什么样子,如何?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4:24 发表
现在喊冤的,基本上都是试图建立起集权体系的。他们一直在批评FreeOZ扁平的管理体系效率低下,决策缓慢。并因此不惜撕毁基本法。
FreeOZ现在确实在逐渐集中权力,这也是管理团队向这些人妥协的产物。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3:56 发表
切,任何一个上点规模的,华人开的论坛,你去像在FreeOZ家园版这样发言,你看你什么下场?
不信你就去发,然后把你的发言链接帖过来,让我们参观一下,比FreeOZ更宽容的论坛什么样子,如何?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6-10-2011 14:07 发表
我想青山的意思是 论坛私有会有潜在问题, 并不是要攻击别的站长的人品。 你不能把什么都建筑在人品上。 比如如果这个论坛是属于我的,谁骂我我就给他沉了,谁烦人我就给他ban了。谁管得了我?我的站么。
所以我看 ...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4:48 发表
算了吧 black,你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就不要费劲为他解释了。
青山之前说他是 YTHT 的站长,我还足足想了一天,看我是不是看错人了。
现在才知道,他说的 YTHT 完全不是那个我们知道的 YTHT。
其实论坛吵架是很正常的事,骂站长骂斑竹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只有青山才会说,除了FreeOZ,其他地方都会把你格杀。
在这里有很多网友都混过其他论坛,你去问问他们有没有被格杀的经历?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4:48 发表
算了吧 black,你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就不要费劲为他解释了。
青山之前说他是 YTHT 的站长,我还足足想了一天,看我是不是看错人了。
现在才知道,他说的 YTHT 完全不是那个我们知道的 YTHT。
其实论坛吵架是很 ...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7:28 发表
你没有管理过上规模的华人论坛,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人少少,认了就算了。
YTHT当时崛起的确很快,但如果论管理水平,未必优胜于比较有历史的那几个BBS,
包括水木清华、白云黄鹤、南京小百合和华南木棉等,更不 ...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8:23 发表
这是那个和你没啥关系的YTHT的讨论内容
http://www.hkday.net/ytht/SM_Election/3/1/1/2.html
时间是2001年,当时他们还把自己的站定位为民间自建的温馨小站。但即使这样,他们都已经注意到“过去糊涂在一些事 ...


咱就怕遇着有人质疑锁帖时管理员会来一句:锁帖是看到嘟嘟说锁了算了,这是对她的尊重。

牧马人,这哥们有点逻辑,不过没点正确的世界观,被青山给忽悠晕了
宝贝,你要当他透明,损人来讲,他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了哈
把kalala给气走了,mason基本不说话了,嘟嘟宝贝整不过你了,相夫教子了,
mite变成不良居心的了,
我猜我提到的当事人会以内部沟通的方式,拒绝回复,以保持论坛稳定与和谐
没事,我懂的
时过境迁了,
看不惯三个老爷们围剿一女子,至今还振振有词,什么道理都没有知道不?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6-10-2011 20:29 发表
我估计青山不大会说话。做程序多的都这样,不会绕弯子的人没有坏心眼啊。
嘟嘟宝贝 是美女吧,美女我就无条件支持。要有票投我必投美女。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6-10-2011 20:29 发表
我估计青山不大会说话。做程序多的都这样,不会绕弯子的人没有坏心眼啊。
嘟嘟宝贝 是美女吧,美女我就无条件支持。要有票投我必投美女。
,投票也不必了,唠嗑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4:24 发表
现在喊冤的,基本上都是试图建立起集权体系的。他们一直在批评FreeOZ扁平的管理体系效率低下,决策缓慢。并因此不惜撕毁基本法。
FreeOZ现在确实在逐渐集中权力,这也是管理团队向这些人妥协的产物。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2:22 发表
不跟他们瞎扯了,我继续找青山聊
第一句说喊冤的,我想包括我吧,后一句写了“基本上”,我又糊涂了。FREEOZ的管理体系效率低下好像除了你和眼镜人人都批评过呀,试图建议集权体系?你说的是站长制?我印象中只有站长制被广泛讨论过,当时支持的有老丐,LISA,ub,老顽童,老麦,牧马人,NEWGAY等,我记得你好像也没强烈反对,最后没下文了是因为大家一致推的站长UB不愿意担任站长了。后来我也提过站长制,LISA说找不到合适的人,也就作罢了。再后来卡猫提站长制,结果没一个人搭理,发过几次连接给我,我都说没时间看,因为明摆着现在内板的争论没完没了,根本没有站长制的土壤。至于撕毁基本法,我就更奇怪了,先不说谁做了什么违法的事能逃过你的法眼,技术员UB老丐CELLO他们会执行一项没有基本法保障的指令吗?没有技术员的支持,这论坛就被劫持啦?
这个论坛有一点非常好笑,将基本法视为宝典的人一方面容不得别人批评基本法,一方面却最担心基本法保证不了论坛的安全。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2:39 发表
老顽童提过这种方案?哈哈哈,你说的不是他这一句话吧:论坛拍卖算了。那个叫方案,你真的当真啦?老顽童一直想找一个特别将他当回事的人一起过,我看你最合适。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04 发表
你别绕了,你直接贴出来他都说了什么吧,你也说说除了你还有谁会相信老顽童要搞私有化吧,再说了,他想私有就私有得了嘛?你倒是给指条路呀。
事实上,老顽童那句戏言说了很久后,有人提醒我你担心这个,我还单独给你发短信说明了他那是戏言,还表态我坚决反对私有化,我当时都快赶上对党宣誓了,你不是还表示了信任莫,怎么现在又反悔啦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04 发表
你别绕了,你直接贴出来他都说了什么吧,你也说说除了你还有谁会相信老顽童要搞私有化吧,再说了,他想私有就私有得了嘛?你倒是给指条路呀。
事实上,老顽童那句戏言说了很久后,有人提醒我你担心这个,我还单独 ...
至于他们说了什么内容?你不是以mason说的那些话作为把子打了一轮吗?还洋洋得意呢!他才说了什么?不过是一个设想,尝试思考一条思路而已,就值得你这样去打击?你是神?你是皇帝?你说的就是真理?人家连想都不能想?想一下就要打击至死?
说民主,你懂什么叫做民主吗?你懂什么认真聆听吗?还洋洋得意,说什么FreeOZ能容其他声音,说FreeOZ允许网友死磕站长 —— 应该说,是FreeOZ才允许站长死磕网友,你懂不懂?哪一个公共论坛不是尽量听取网友意见,尽量防止站长与网友的冲突,在没有原则问题时,承受网友一些不合理的指责;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站长单方便承担责任。你懂这些?你只懂死磕别人,还说别人死磕你!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25 发表
小KEY这段说到点子上了,不过这个不是个别人的问题。一方面打着民主的旗号,一方面却容不得别人有不同想法,想一下就要打击致死,然后振振有词“我是被逼的”,如果你反对这样的做法,那就是“好孬不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25 发表
小KEY这段说到点子上了,不过这个不是个别人的问题。一方面打着民主的旗号,一方面却容不得别人有不同想法,想一下就要打击致死,然后振振有词“我是被逼的”,如果你反对这样的做法,那就是“好孬不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29 发表
UB,你给我短信要我过去的就让他过去算了,在这个帖子里我一直没提到议事院解散的问题,现在青山要继续,我只有陪着他再唠唠哈,不过今天晚了,明天有时间咱再聊,聊开了挺好的![]()

原帖由 dcxg 于 17-10-2011 07:13 发表
别兜远了,我认为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是否有人真的越过程序和规则去私有化
比如争论比较多的是kalala和mason,还有mite
所有当事人做的事情,是想做好这个论坛呢,还是别有居心?是吧?
就比如我经常跟你们争的一样,毛是想这个国家更好呢,还是就是要恢复专制。
对于这个事情的想法我想世界观和心态都很重要。
我也相信很多人不明真相,明真相的人毕竟是少数。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23:17 发表
我要是可以把内版的发言贴出来,我早贴了。不过你现在的发言也足够说明问题了吧?
他明说要私有化,我相信了还是错的?他当时的身份是议事员,我应该当没听见?一定要等私有化成功了我再相信?
说实话,嘟嘟宝贝,不说老顽童,他的思路是一贯的,绝不是什么开玩笑。但是直到这次事情之前,我都很相信你,而且相信你说的,你的立场和老顽童是相对独立的。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09:44 发表
这次卡猫事件,老顽童作为当时的轮值ZHT,第一个质疑值班秘书不顾多数ZHT反对,私自宣布解散第四届议事院,因跟帖时说了一句值班秘书的行为不称职,被记警告,如果不是他当时威胁,那个无厘头的警告不会撤销。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09:44 发表
伙夫事件让他深感论坛的迂腐,于是才有了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60146-1-1.html这个热帖,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伙夫才将还款续上。就是这件事,青山以不得泄露内版机密为由发起提案要严重警告老顽童,而老麦同时发起嘉奖提案表扬老顽童,是不是很有喜感呢。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09:48 发表
请问根据现行基本法,第四届议事院是否很多议事员没有及时提交资料而丧失议事员资格?基本法白纸黑字摆在那里。你这个前秘书不清楚么?
什么叫私自解散议事院?秘书完全是根据基本法解散议事院。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0:30 发表
感谢青山提到这个,我一直觉得有义务还原事情真相。
基本法确实规定新议事员需在一周内提交个人资料,否则视为放弃议事员身份。第四届议事员中有很多没有提交的都是资深人士,包括老麦,老顽童,NEWGAY等,在没有收到任何短信提醒的情况下,他们事后补交了个人资料,而值班秘书短信回复:收到,谢谢!
首先来看看值班秘书在我担任秘书的时候是如何教导我的:“若议事员因没来得及投票而被规则错杀,那对议事院,对网站不能不说是一种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论坛管理人员,特别是ZHT秘书,是不是可以采用站内短信或邮件来通知呢”。
然后再看看值班秘书宣布解散第四届议事院的过程:议事院成立后一个月左右,没有提交个人资料的议事员补交个人信息,值班秘书当时回复短信:收到,谢谢!第二天,值班秘书宣布按议事院名单安排新的轮值ZHT(老顽童米勒轮值结束,UB和油饼开始轮值),而就在当天,突然又以议事员没有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宣布解散议事院。
在宣布议事院解散之前,当时的五位ZHT中的三位(老麦老顽童米勒)都明确反对以没有及时交资料为由解散议事院,这是不是可以视为值班秘书的私自行为?这是其一,其二,从提交个人资料的目的而言,是为了论坛的实名制管理,这几位没交资料的都不是第一次当选议事员了,老麦和老顽童补交资料时都声明:自己的资料早就在前几届选举后提交过,以为论坛有保留就没在意。有漏洞,不及时弥补,有争议,不协商,这个个人信息的提交规定到底是为了论坛管理还是借以排除异己的手段?这个没补交资料的过程和伙夫事件中青山要求严重警告老顽童泄密是不是一个版本?基本法的目的到底是保障论坛的安全还是已经沦为某些人打压异己的工具?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0:30 发表
在宣布议事院解散之前,当时的五位ZHT中的三位(老麦老顽童米勒)都明确反对以没有及时交资料为由解散议事院,这是不是可以视为值班秘书的私自行为?这是其一,其二,从提交个人资料的目的而言,是为了论坛的实名制管理,这几位没交资料的都不是第一次当选议事员了,老麦和老顽童补交资料时都声明:自己的资料早就在前几届选举后提交过,以为论坛有保留就没在意。有漏洞,不及时弥补,有争议,不协商,这个个人信息的提交规定到底是为了论坛管理还是借以排除异己的手段?这个没补交资料的过程和伙夫事件中青山要求严重警告老顽童泄密是不是一个版本?基本法的目的到底是保障论坛的安全还是已经沦为某些人打压异己的工具?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0:30 发表
在宣布议事院解散之前,当时的五位ZHT中的三位(老麦老顽童米勒)都明确反对以没有及时交资料为由解散议事院,这是不是可以视为值班秘书的私自行为?这是其一,其二,从提交个人资料的目的而言,是为了论坛的实名制管理,这几位没交资料的都不是第一次当选议事员了,老麦和老顽童补交资料时都声明:自己的资料早就在前几届选举后提交过,以为论坛有保留就没在意。有漏洞,不及时弥补,有争议,不协商,这个个人信息的提交规定到底是为了论坛管理还是借以排除异己的手段?这个没补交资料的过程和伙夫事件中青山要求严重警告老顽童泄密是不是一个版本?基本法的目的到底是保障论坛的安全还是已经沦为某些人打压异己的工具?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1:06 发表
我作为秘书宣布第三届议事院解散的时候,确实尊重了多数ZHT的意愿,当时有LIYUEFU,老麦,老顽童三位ZHT亲自参与了辞职行动,并且我还私下征求了UB的意见。什么是尊重,不指望你能懂了。
秘书没有通知当事人确实不能作为指责秘书不称职的理由,但一方面强调别人一定要通知,一方面自己不通知,并以这个理由剥夺多位议事员资格,然后先按议事员名单安排轮值ZHT,同一天又宣布那份名单作废,我也不觉得需要弹劾值班秘书,鄙视鄙视就可以了。
ZHT反对解散是没有提案,当时你们一直以短信联络,他们明确表态反对你不能否认吧,一个有争议的事情,大家短信来往征求意见本是一种协商沟通的方式,你无视,因为你从不认为网站需要协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1:06 发表
ZHT反对解散是没有提案,当时你们一直以短信联络,他们明确表态反对你不能否认吧,一个有争议的事情,大家短信来往征求意见本是一种协商沟通的方式,你无视,因为你从不认为网站需要协商。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07:56 发表
作为议事员,已经公开宣称要这么做了。你觉得还要等到什么时候?等到他们得手以后么?
在一个法治体系中,无论你动机是什么,你作为一个最高决策群体的一员,公然声称要违背基本法,都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太祖 ...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09:50 发表
我反对过公开伙夫事件么?但是老顽童公开伙夫事件遵循了规定的程序么,他有权私自公开内版的内容么?这些保密规定可不是我制定的,但是既然存在,我们大家都需要执行,不是么?
什么叫法治?是不是只要觉得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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