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看到嘟嘟退出内板的帖子 有感 为什么被封? [打印本页]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2:26
标题: 看到嘟嘟退出内板的帖子 有感 为什么被封?
我刚把所有的帖子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就被ub给封了
why?

我准备帮嘟嘟宝贝出了这口恶气哈
你思想觉悟还蛮高的嘛,ub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2:27
我也不明白ub为什么封贴。

老实说,我有时在想,FreeOZ的封贴是否有点用得过滥呢?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2:26 发表
我刚把所有的帖子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就被ub给封了
why?

我准备帮嘟嘟宝贝出了这口恶气哈
你思想觉悟还蛮高的嘛,ub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2:28
嘟嘟宝贝那说的句句在理,有根有据啊
青山丝毫不在理啊,唯一的挡箭牌是公有制,基本法
有证据证明他人是想抛弃公有制和程序正义吗?

这是yy啊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2:30
cello更是胡侃呢
写句话,逻辑都拐好几个弯,期望别人能正确理解,基本不可能。
看似有逻辑,其实很多都没逻辑
我就不要批判了吧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2:30
别的话我不知道,但青山这句话绝对是子虚乌有的。

因为其他论坛,与所有者不同的管理人员,退出后都被封杀了。而FreeOZ没有。


还说这是基本事实。赞美自己不需要把别人踩低的,同学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2:28 发表
嘟嘟宝贝那说的句句在理,有根有据啊
青山丝毫不在理啊,唯一的挡箭牌是公有制,基本法
有证据证明他人是想抛弃公有制和程序正义吗?

这是yy啊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6-10-2011 12:31
嗯,你们可以继续开个《有感。。。。》

那个帖子就让它过去吧。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2:32
晕~~

你是不是在用 64k 猫?到现在才回过神来?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2:30 发表
cello更是胡侃呢
写句话,逻辑都拐好几个弯,期望别人能正确理解,基本不可能。
看似有逻辑,其实很多都没逻辑
我就不要批判了吧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2:32
牧马人,这哥们有点逻辑,不过没点正确的世界观,被青山给忽悠晕了
宝贝,你要当他透明,损人来讲,他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了哈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2:33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2:32 发表
晕~~

你是不是在用 64k 猫?到现在才回过神来?




你不知道,我基本一看那堆密密麻麻回复的,我都当透明,直接掠过哈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2:33
不是你说让他过去,他就能过去的。。。

就如小沈阳说的,这一下子能过去,这下子就过去了;过不去,这一辈子就过去了。。。。大吉利是!(后面那句是老广的)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6-10-2011 12:31 发表
嗯,你们可以继续开个《有感。。。。》

那个帖子就让它过去吧。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2:35
兄弟你捣乱如果排第二,也没有人敢称第一。。。。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2:32 发表
牧马人,这哥们有点逻辑,不过没点正确的世界观,被青山给忽悠晕了
宝贝,你要当他透明,损人来讲,他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了哈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2:37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2:35 发表
兄弟你捣乱如果排第二,也没有人敢称第一。。。。



我那叫捣乱啊,理解有问题哈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2:45
再批青山

以前谁说的啊
青山真的,在我这看,就是顶了顶伟光正的破帽子,赢得一片同情啊
其实吧,他干的那些事,没少夹带些私货(牧马人语哈)
猜猜这私货是啥吧,答对有奖哈

青山我这不算人身攻击吧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2:55
其实青山的大帽子就是所谓论坛DNA,也就是他所宣称的民主和法治,但低下走的是对一起工作或工作过的同事不留情面的指责、批判。
连 ub 这样和善的人,现在也染上这种问题。。。 对比 ub 和老core现在说话的风格,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而且 ub 还不忘告诉你,他是公正的,不带什么什么。。。忘了。

可怜的 ub ,我又把你当靶子了。。。不好意思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2:45 发表
再批青山

以前谁说的啊
青山真的,在我这看,就是顶了顶伟光正的破帽子,赢得一片同情啊
其实吧,他干的那些事,没少夹带些私货(牧马人语哈)
猜猜这私货是啥吧,答对有奖哈

青山我这不算人身攻击吧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2:59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2:55 发表
其实青山的大帽子就是所谓论坛DNA,也就是他所宣称的民主和法治,但低下走的是对一起工作或工作过的同事不留情面的指责、批判。
连 ub 这样和善的人,现在也染上这种问题。。。 对比 ub 和老core现在说话的风格,区 ...


其实青山的大帽子就是所谓论坛DNA,也就是他所宣称的民主和法治
有见解,民主和法制,或是青山同学说的宪政民主,压根,纯粹的就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
在一个公有制的论坛上实现民主和法制,有点驴唇不对马嘴了都,是不?
如何解释啊?

难道青山同学想另辟蹊径吗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3:02
说话得小心点,这里没法编辑啊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3:05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3:02 发表
说话得小心点,这里没法编辑啊


有人可以的,欺负 p 民而已

[attach]200601[/attach]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3:07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3:05 发表


有人可以的,欺负 p 民而已

200601


你跟cello有点像,喜欢引经据典
我先休息下,看看他们有啥可说的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3:08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2:55 发表
其实青山的大帽子就是所谓论坛DNA,也就是他所宣称的民主和法治,但低下走的是对一起工作或工作过的同事不留情面的指责、批判。
连 ub 这样和善的人,现在也染上这种问题。。。 对比 ub 和老core现在说话的风格,区 ...


同样是对离职的同事,看看老core是怎样说的吧?

[attach]200604[/attach]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3:10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3:07 发表


你跟cello有点像,喜欢引经据典
我先休息下,看看他们有啥可说的


如果我没有搞错,我和 cello 本就同一个破学校出来的。。。哈哈哈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6-10-2011 13:11
这贴子没意思了
过去的就过去了
都别吵了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3:19
咕噜出来支持政府呀?
政府说,除了他老人家治下的FreeOZ,
全世界的站长都是党同伐异的,
政府说的话,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和金王朝说他们幸福指数一样高。。。。 不过人家金王朝好歹也说天朝的更高,
但政府说,就他自己高。。。。
你看这话怎样解读才好?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6-10-2011 13:11 发表
这贴子没意思了
过去的就过去了
都别吵了

作者: 阿贞    时间: 16-10-2011 13: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老麦还可以编辑了不留证据呢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3:05 发表


有人可以的,欺负 p 民而已

200601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13:46
这个问题我早就说过了,希望取消版主在这里编辑的权利。

讨论中,习惯了,补充两句话。忘了在家园版。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3:05 发表


有人可以的,欺负 p 民而已

200601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13:48
遵守规则,尊重程序,这些帽子,谁想戴我都欢迎。

如果能5年坚持的戴在头上,就更好了。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12:45 发表
再批青山

以前谁说的啊
青山真的,在我这看,就是顶了顶伟光正的破帽子,赢得一片同情啊
其实吧,他干的那些事,没少夹带些私货(牧马人语哈)
猜猜这私货是啥吧,答对有奖哈

青山我这不算人身攻击吧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13:50
你去任何一个私有的论坛,去挑战它的站长,你看看你的帖子是否能留下超过一个月的时间?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2:30 发表
别的话我不知道,但青山这句话绝对是子虚乌有的。



还说这是基本事实。赞美自己不需要把别人踩低的,同学


作者: 阿贞    时间: 16-10-2011 13: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里谁是站长?我日后绕着走?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3:50 发表
你去任何一个私有的论坛,去挑战它的站长,你看看你的帖子是否能留下超过一个月的时间?


作者: 阿贞    时间: 16-10-2011 13: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为了公平就改回来吧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3:46 发表
这个问题我早就说过了,希望取消版主在这里编辑的权利。

讨论中,习惯了,补充两句话。忘了在家园版。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13:55
我改回来也没用了,标记还在那里。都是我自己的发言,只不过一个帖子还是两个帖子的差别。

如果哪个zht帮忙,就帮我改吧。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6-10-2011 13:53 发表
为了公平就改回来吧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13:56
切,任何一个上点规模的,华人开的论坛,你去像在FreeOZ家园版这样发言,你看你什么下场?

不信你就去发,然后把你的发言链接帖过来,让我们参观一下,比FreeOZ更宽容的论坛什么样子,如何?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6-10-2011 13:53 发表
这里谁是站长?我日后绕着走?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6-10-2011 14: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想青山的意思是 论坛私有会有潜在问题, 并不是要攻击别的站长的人品。 你不能把什么都建筑在人品上。 比如如果这个论坛是属于我的,谁骂我我就给他沉了,谁烦人我就给他ban了。谁管得了我?我的站么。

所以我看出来青山是在努力维护这个公有制。从我个人角度我非常支持因为我这人随意惯了,让我去巴结版主或者站长,拉帮结派勾心斗角这种事是不会做的。 只要什么都按照规章来,人人平等,哪就已经很好了。

从版主的角度来说,可能觉得自己付出了很多,需要有更多权利管理,而且认为这是对论坛好。 但是长期来说,似乎还是不应该形成一种金字塔关系,而是一种分工不同的关系,而且什么都要符合制度。这样可能才能吸引有思想的志同道合的人来这里。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14:24
现在喊冤的,基本上都是试图建立起集权体系的。他们一直在批评FreeOZ扁平的管理体系效率低下,决策缓慢。并因此不惜撕毁基本法。

FreeOZ现在确实在逐渐集中权力,这也是管理团队向这些人妥协的产物。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6-10-2011 14:07 发表
但是长期来说,似乎还是不应该形成一种金字塔关系,而是一种分工不同的关系,而且什么都要符合制度。这样可能才能吸引有思想的志同道合的人来这里。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4:30
你原贴说的是“其他论坛”,现在就变成“任何一个私有论坛”了。。。
原来,除了FreeOZ之外,其他都是私有论坛。

我为FreeOZ有这样的站长,深深感到自豪!!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3:50 发表
你去任何一个私有的论坛,去挑战它的站长,你看看你的帖子是否能留下超过一个月的时间?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4:34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3:56 发表
切,任何一个上点规模的,华人开的论坛,你去像在FreeOZ家园版这样发言,你看你什么下场?

不信你就去发,然后把你的发言链接帖过来,让我们参观一下,比FreeOZ更宽容的论坛什么样子,如何?



假如你自己没有混过上规模的论坛,就不要乱下结论啦。
再说,FreeOZ是一个上规模的论坛吗?一个 web 站点,上连人数200,300左右,
还说上规模。。。。

看来是比你当年那个只有 IP 访问,连域名都没有的 YTHT 上点规模吧?
你说你是 YTHT 的站长,我还整整呐闷了两天。。。。
原来那个实验室里自己几个同学玩玩的地方。。。。

我不想笑话你,你自己的话已经足够多笑料了。
作者: 阿贞    时间: 16-10-2011 14: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说得真豪壮啊,你让我怎么信你?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4:24 发表
现在喊冤的,基本上都是试图建立起集权体系的。他们一直在批评FreeOZ扁平的管理体系效率低下,决策缓慢。并因此不惜撕毁基本法。

FreeOZ现在确实在逐渐集中权力,这也是管理团队向这些人妥协的产物。


作者: 阿贞    时间: 16-10-2011 14: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您指示一下我哪句犯了您的龙颜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3:56 发表
切,任何一个上点规模的,华人开的论坛,你去像在FreeOZ家园版这样发言,你看你什么下场?

不信你就去发,然后把你的发言链接帖过来,让我们参观一下,比FreeOZ更宽容的论坛什么样子,如何?


作者: 阿贞    时间: 16-10-2011 14: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世上大多数不是我yanrong妹子那样,出去走走看看吧。
作者: 阿贞    时间: 16-10-2011 14: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顿悟了,我妹子对澳洲华人论坛影响深远啊!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4:48
算了吧 black,你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就不要费劲为他解释了。

青山之前说他是 YTHT 的站长,我还足足想了一天,看我是不是看错人了。
现在才知道,他说的 YTHT 完全不是那个我们知道的 YTHT。
其实论坛吵架是很正常的事,骂站长骂斑竹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只有青山才会说,除了FreeOZ,其他地方都会把你格杀。
在这里有很多网友都混过其他论坛,你去问问他们有没有被格杀的经历?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6-10-2011 14:07 发表
我想青山的意思是 论坛私有会有潜在问题, 并不是要攻击别的站长的人品。 你不能把什么都建筑在人品上。 比如如果这个论坛是属于我的,谁骂我我就给他沉了,谁烦人我就给他ban了。谁管得了我?我的站么。

所以我看 ...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15:07
我又不是FreeOZ的站长。而且FreeOZ也没有站长。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6-10-2011 14:42 发表
您指示一下我哪句犯了您的龙颜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15:08
原来你想拿YTHT举例子啊。呵呵。YTHT也不是私人所有的论坛吧?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4:48 发表
算了吧 black,你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就不要费劲为他解释了。

青山之前说他是 YTHT 的站长,我还足足想了一天,看我是不是看错人了。
现在才知道,他说的 YTHT 完全不是那个我们知道的 YTHT。
其实论坛吵架是很正常的事,骂站长骂斑竹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只有青山才会说,除了FreeOZ,其他地方都会把你格杀。
在这里有很多网友都混过其他论坛,你去问问他们有没有被格杀的经历?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15:10
另外我也不多说了。你拿FreeOZ和YTHT比,算是对FreeOZ的很高赞誉了。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4:48 发表
算了吧 black,你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就不要费劲为他解释了。

青山之前说他是 YTHT 的站长,我还足足想了一天,看我是不是看错人了。
现在才知道,他说的 YTHT 完全不是那个我们知道的 YTHT。
其实论坛吵架是很 ...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6-10-2011 15: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黄色网站最容易上规模,效率最高,讨论最文明。

我同意青山是同意他的基本思想,就是制度第一,不该搞特权层。至于 YTHT 的争论,我想你是想影射他没有搞大论坛经验。这个我想如果有选举制度,你和他竞争什么职务的时候也许可以用做论据,如果多数人认为他不合格而你更合格,应该有符合制度的办法把他免职了。我想青山虽然未必同意你的看法,但是也不会介意公开辩论。如果有天我认识到青山实际上是想搞个人独大(如同你们一直在建议的),那我自然就会反对他。

我理解如果没有金字塔架构,版主会缺乏动力或觉得束手束脚,客观上可能会影响论坛做大。但是目前我还是基本支持青山。 也许freeOZ能开一个共享区,让人发电影增加点人气什么的哈哈。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5:47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3:48 发表
遵守规则,尊重程序,这些帽子,谁想戴我都欢迎。

如果能5年坚持的戴在头上,就更好了。



这话没错啊
你知道你错哪吗?
你凭什么说别人没遵守规则,和程序啊
嘟嘟宝贝对你的质疑你根本就没答啊

事件的性质本一人民内部矛盾,我看是因为你的强行插入,变成了敌我矛盾
这性质就恶劣了
我认为事情不是像你想的那么严重啊
当年毛整那个大跃进是好心啊,结果悲剧就来了,理想主义往往干坏事。
你干了啥坏事你知道吗?
把kalala给气走了,mason基本不说话了,嘟嘟宝贝整不过你了,相夫教子了,
mite变成不良居心的了,
这个性质很严重,知道不?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5:53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3:10 发表


如果我没有搞错,我和 cello 本就同一个破学校出来的。。。哈哈哈


哇,我们说不定都是校友哈
你不是那什么最牛b的电子系毕业的吗?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5:55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6-10-2011 13:11 发表
这贴子没意思了
过去的就过去了
都别吵了


神经这么脆弱啊,这叫吵啊
这是哥跟他们联络感情呢,知道不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6:09
青山,还有啊
程序和规则就是完全正确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吗
否也

你就说说咱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吧,这个制度从理论上讲,他基本是完美的
嗨,实践上就是行不通,你知道什么原因吗,你的思维完全不能解释的清楚,我都能猜出来,就是
太祖#……%%……)()——)(×……¥#¥的
明显肤浅

就为这个也没少跟你斗争啊
其实说白了,你跟太祖的思维是差不多的,往往越反什么,其实是思维越相似
作者: y2kgo    时间: 16-10-2011 16:36
原帖由 dcxg 于 2011-10-16 15:53 发表


哇,我们说不定都是校友哈
你不是那什么最牛b的电子系毕业的吗?


他们俩不会都是执信的吧
太牛了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7:28
你没有管理过上规模的华人论坛,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人少少,认了就算了。

YTHT当时崛起的确很快,但如果论管理水平,未必优胜于比较有历史的那几个BBS,
包括水木清华、白云黄鹤、南京小百合和华南木棉等,更不要说更老的蓝天站等了。
这些都是一开始就做全国性或地区性站点,即使在人数很少的时候,也存在很大的管理难度。
当然YTHT在不少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是可以肯定的。而人数迅速暴升,带来的管理难度也很大。
但无论如何,这些东西都与你无关。

你这些东西都不懂,就和师兄一些玩了个实验室同学玩的站点,这方面经验几乎为零。
我不歧视你,只是希望你实事求是的谈一谈而已,
免得动不动就说“其他论坛,与所有者不同的管理人员,退出后都被封杀了”这种无知的话,
还要说,这是基本事实。
还一再叫我回到华南木棉挑战站长看看。。。。你不觉得自己很会说笑话吗?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5:10 发表
另外我也不多说了。你拿FreeOZ和YTHT比,算是对FreeOZ的很高赞誉了。


作者: key    时间: 16-10-2011 18:23
这是那个和你没啥关系的YTHT的讨论内容

http://www.hkday.net/ytht/SM_Election/3/1/1/2.html

时间是2001年,当时他们还把自己的站定位为民间自建的温馨小站。但即使这样,他们都已经注意到“过去糊涂在一些事件上的确赶走了一批网友,里头很多人变成了未名的铁杆,致力于创造未名的繁荣”,对这些事进行了反思。这是任何一个公共论坛的站长都会深刻思考的问题。

而你呢?在FreeOZ赶走了多少人?他们有热情,有才华,也乐意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为网友提供服务,这样的人才是多难得,你知道吗?你有深刻检讨过他们为什么会走?说来说去就是他们都是坏蛋,都想劫持论坛!

我不否认有些新站长或斑主会有情绪上来的时候,可能说了一些激动的话。你们内板怎样搞,我不清楚;但我只见到几个管理团队成员象猎狗追着羚羊死追着来打击一些离职的管理人员,未有一刻放过。在外版都已经这样,在内板,我实在没法想象!

至于他们说了什么内容?你不是以mason说的那些话作为把子打了一轮吗?还洋洋得意呢!他才说了什么?不过是一个设想,尝试思考一条思路而已,就值得你这样去打击?你是神?你是皇帝?你说的就是真理?人家连想都不能想?想一下就要打击至死?

说民主,你懂什么叫做民主吗?你懂什么认真聆听吗?还洋洋得意,说什么FreeOZ能容其他声音,说FreeOZ允许网友死磕站长 —— 应该说,是FreeOZ才允许站长死磕网友,你懂不懂?哪一个公共论坛不是尽量听取网友意见,尽量防止站长与网友的冲突,在没有原则问题时,承受网友一些不合理的指责;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站长单方便承担责任。你懂这些?你只懂死磕别人,还说别人死磕你!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7:28 发表
你没有管理过上规模的华人论坛,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人少少,认了就算了。

YTHT当时崛起的确很快,但如果论管理水平,未必优胜于比较有历史的那几个BBS,
包括水木清华、白云黄鹤、南京小百合和华南木棉等,更不 ...

作者: 小魔怪    时间: 16-10-2011 19:29
想给关老师的评分加点分,不过不懂操作。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9:30
原帖由 y2kgo 于 16-10-2011 16:36 发表


他们俩不会都是执信的吧
太牛了


执信好像在中山三路,是吗?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9:31
原帖由 key 于 16-10-2011 18:23 发表
这是那个和你没啥关系的YTHT的讨论内容

http://www.hkday.net/ytht/SM_Election/3/1/1/2.html

时间是2001年,当时他们还把自己的站定位为民间自建的温馨小站。但即使这样,他们都已经注意到“过去糊涂在一些事 ...


你的大字报才开始啊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19:34
我猜我提到的当事人会以内部沟通的方式,拒绝回复,以保持论坛稳定与和谐

没事,我懂的
时过境迁了,
看不惯三个老爷们围剿一女子,至今还振振有词,什么道理都没有知道不?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10-2011 19:42
今早UB锁帖的时候,我正好在看贴,马上给他发了个短信:说明一下,你们愿意锁帖我没意见,千万别说是因为看到我说锁了算了就锁了,否则我收回那句。
咱就怕遇着有人质疑锁帖时管理员会来一句:锁帖是看到嘟嘟说锁了算了,这是对她的尊重。
否则姐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10-2011 19:56
牧马人,这哥们有点逻辑,不过没点正确的世界观,被青山给忽悠晕了
宝贝,你要当他透明,损人来讲,他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了哈
把kalala给气走了,mason基本不说话了,嘟嘟宝贝整不过你了,相夫教子了,
mite变成不良居心的了,
我猜我提到的当事人会以内部沟通的方式,拒绝回复,以保持论坛稳定与和谐

没事,我懂的
时过境迁了,
看不惯三个老爷们围剿一女子,至今还振振有词,什么道理都没有知道不?

你小子寻开心姐不拦着,姐自己也挺开心,不过别把姐塑造成受了气投诉无门的怨妇好吧,多没范呀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6-10-2011 20: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估计青山不大会说话。做程序多的都这样,不会绕弯子的人没有坏心眼啊。

嘟嘟宝贝 是美女吧,美女我就无条件支持。要有票投我必投美女。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20:56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19:56 发表



你小子寻开心姐不拦着,姐自己也挺开心,不过别把姐塑造成受了气投诉无门的怨妇好吧,多没范呀


神经还挺粗壮哈
别老姐啊姐的,你在他们面前当姐姐行,在我这你就一妹妹哈

你的范儿还用我塑造啊,您怎么着都有范儿啊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20:57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6-10-2011 20:29 发表
我估计青山不大会说话。做程序多的都这样,不会绕弯子的人没有坏心眼啊。

嘟嘟宝贝 是美女吧,美女我就无条件支持。要有票投我必投美女。


你就装吧,小金刚也是以美女啊,被你激的上传下跳啊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10-2011 21:25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6-10-2011 20:29 发表
我估计青山不大会说话。做程序多的都这样,不会绕弯子的人没有坏心眼啊。

嘟嘟宝贝 是美女吧,美女我就无条件支持。要有票投我必投美女。

青山不绕弯子是真的,不管别人给他的行为找了什么样华丽的借口,他还是会直说他的真实想法,所以我闲着才喜欢跟他唠两句
别说无条件支持谁哈,咱就事论事,怎么想的就怎么说,省得有人说我利用性别博同情 ,投票也不必了,唠嗑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10-2011 22:22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4:24 发表
现在喊冤的,基本上都是试图建立起集权体系的。他们一直在批评FreeOZ扁平的管理体系效率低下,决策缓慢。并因此不惜撕毁基本法。

FreeOZ现在确实在逐渐集中权力,这也是管理团队向这些人妥协的产物。


不跟他们瞎扯了,我继续找青山聊
第一句说喊冤的,我想包括我吧,后一句写了“基本上”,我又糊涂了。FREEOZ的管理体系效率低下好像除了你和眼镜人人都批评过呀,试图建议集权体系?你说的是站长制?我印象中只有站长制被广泛讨论过,当时支持的有老丐,LISA,ub,老顽童,老麦,牧马人,NEWGAY等,我记得你好像也没强烈反对,最后没下文了是因为大家一致推的站长UB不愿意担任站长了。后来我也提过站长制,LISA说找不到合适的人,也就作罢了。再后来卡猫提站长制,结果没一个人搭理,发过几次连接给我,我都说没时间看,因为明摆着现在内板的争论没完没了,根本没有站长制的土壤。至于撕毁基本法,我就更奇怪了,先不说谁做了什么违法的事能逃过你的法眼,技术员UB老丐CELLO他们会执行一项没有基本法保障的指令吗?没有技术员的支持,这论坛就被劫持啦?

这个论坛有一点非常好笑,将基本法视为宝典的人一方面容不得别人批评基本法,一方面却最担心基本法保证不了论坛的安全。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22:29
我说的是哪些人,什么样的方向,你应该很清楚。站长制是个名字,实质上有好几种。UB那个基本法约束下,接受议事院有效监督的站长制,我从未说反对。

我所反对的,是某些人提出的FreeOZ私有化,这个你不会说不清楚吧?老顽童就提过这种方案,你说不清楚,有点太...了吧?还有一些人提出的,不同意见的人闭嘴,取消议事院,废除基本法的站长制。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2:22 发表
不跟他们瞎扯了,我继续找青山聊
第一句说喊冤的,我想包括我吧,后一句写了“基本上”,我又糊涂了。FREEOZ的管理体系效率低下好像除了你和眼镜人人都批评过呀,试图建议集权体系?你说的是站长制?我印象中只有站长制被广泛讨论过,当时支持的有老丐,LISA,ub,老顽童,老麦,牧马人,NEWGAY等,我记得你好像也没强烈反对,最后没下文了是因为大家一致推的站长UB不愿意担任站长了。后来我也提过站长制,LISA说找不到合适的人,也就作罢了。再后来卡猫提站长制,结果没一个人搭理,发过几次连接给我,我都说没时间看,因为明摆着现在内板的争论没完没了,根本没有站长制的土壤。至于撕毁基本法,我就更奇怪了,先不说谁做了什么违法的事能逃过你的法眼,技术员UB老丐CELLO他们会执行一项没有基本法保障的指令吗?没有技术员的支持,这论坛就被劫持啦?

这个论坛有一点非常好笑,将基本法视为宝典的人一方面容不得别人批评基本法,一方面却最担心基本法保证不了论坛的安全。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10-2011 22:39
标题: 回复 #62 青山 的帖子
老顽童提过这种方案?哈哈哈,你说的不是他这一句话吧:论坛拍卖算了。那个叫方案,你真的当真啦?老顽童一直想找一个特别将他当回事的人一起过,我看你最合适。
作者: dcxg    时间: 16-10-2011 22:45
我该说点啥,青山还言之凿凿的有人准备私有化
这是有点过敏还是真的?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22:51
呵呵,他不仅说过那一句,而且多次在讨论中支持提出私有化的其他人吧?每次都是开玩笑么?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2:39 发表
老顽童提过这种方案?哈哈哈,你说的不是他这一句话吧:论坛拍卖算了。那个叫方案,你真的当真啦?老顽童一直想找一个特别将他当回事的人一起过,我看你最合适。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22:52
你看看这次大选,不只我一个人在参选宣言中讲反对私有化,保证FreeOZ的公有制基础吧?你觉得他们都是过敏么?

原帖由 dcxg 于 16-10-2011 22:45 发表
我该说点啥,青山还言之凿凿的有人准备私有化
这是有点过敏还是真的?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10-2011 23:04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22:51 发表
呵呵,他不仅说过那一句,而且多次在讨论中支持提出私有化的其他人吧?每次都是开玩笑么?


你别绕了,你直接贴出来他都说了什么吧,你也说说除了你还有谁会相信老顽童要搞私有化吧,再说了,他想私有就私有得了嘛?你倒是给指条路呀。
事实上,老顽童那句戏言说了很久后,有人提醒我你担心这个,我还单独给你发短信说明了他那是戏言,还表态我坚决反对私有化,我当时都快赶上对党宣誓了,你不是还表示了信任莫,怎么现在又反悔啦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23:17
我要是可以把内版的发言贴出来,我早贴了。不过你现在的发言也足够说明问题了吧?

他明说要私有化,我相信了还是错的?他当时的身份是议事员,我应该当没听见?一定要等私有化成功了我再相信?

说实话,嘟嘟宝贝,不说老顽童,他的思路是一贯的,绝不是什么开玩笑。但是直到这次事情之前,我都很相信你,而且相信你说的,你的立场和老顽童是相对独立的。

直到这次,你居然对一些人要撕毁基本法,不通过正当程序就解散议事院的动议,毫无反对的意思,在我多次指出的情况下,仍然视而不见,误导其他人,我才发现,我过去这么长时间,相信你说的,把你和老顽童独立的看待,有点太天真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04 发表
你别绕了,你直接贴出来他都说了什么吧,你也说说除了你还有谁会相信老顽童要搞私有化吧,再说了,他想私有就私有得了嘛?你倒是给指条路呀。
事实上,老顽童那句戏言说了很久后,有人提醒我你担心这个,我还单独给你发短信说明了他那是戏言,还表态我坚决反对私有化,我当时都快赶上对党宣誓了,你不是还表示了信任莫,怎么现在又反悔啦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23:23
不知道你是否承认,直到上次你配合一些人,快速下手(刚刚够了辞职人数,你第一时间宣布解散),解散第三届议事院之前,我还在试图保护你,不受一些人的攻击?

到那时,我还真的相信,你和老顽童,各自有独立的立场。我还相信你是维护FreeOZ法治的积极力量。

而即便你们解散了第三届议事院,我也没有说你什么吧?只要你们在基本法规定的程序框架内,我不会不顾后果的阻挡你们。

如果不是这次有人明确提出要撕毁基本法,以非法的手段解散议事院,我根本不会出来说话。而这次的问题上,你的表现,让我确实无法再相信你说的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04 发表

你别绕了,你直接贴出来他都说了什么吧,你也说说除了你还有谁会相信老顽童要搞私有化吧,再说了,他想私有就私有得了嘛?你倒是给指条路呀。
事实上,老顽童那句戏言说了很久后,有人提醒我你担心这个,我还单独 ...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10-2011 23:25
至于他们说了什么内容?你不是以mason说的那些话作为把子打了一轮吗?还洋洋得意呢!他才说了什么?不过是一个设想,尝试思考一条思路而已,就值得你这样去打击?你是神?你是皇帝?你说的就是真理?人家连想都不能想?想一下就要打击至死?

说民主,你懂什么叫做民主吗?你懂什么认真聆听吗?还洋洋得意,说什么FreeOZ能容其他声音,说FreeOZ允许网友死磕站长 —— 应该说,是FreeOZ才允许站长死磕网友,你懂不懂?哪一个公共论坛不是尽量听取网友意见,尽量防止站长与网友的冲突,在没有原则问题时,承受网友一些不合理的指责;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站长单方便承担责任。你懂这些?你只懂死磕别人,还说别人死磕你!

小KEY这段说到点子上了,不过这个不是个别人的问题。一方面打着民主的旗号,一方面却容不得别人有不同想法,想一下就要打击致死,然后振振有词“我是被逼的”,如果你反对这样的做法,那就是“好孬不分”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23:26
请问,我何时把反对我的人打击致死过?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25 发表

小KEY这段说到点子上了,不过这个不是个别人的问题。一方面打着民主的旗号,一方面却容不得别人有不同想法,想一下就要打击致死,然后振振有词“我是被逼的”,如果你反对这样的做法,那就是“好孬不分”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23:28
如果我想把一个人打击致死,我用得着这样苦口婆心,一遍一遍的讲道理么?

作为议事员(不要忘了议事员是宣过誓的),提出撕毁基本法的动议,这样如果还可以轻描淡写,那么一定要把FreeOZ的法治和民主体系彻底打碎之后,我们再去反对么?那时什么都晚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25 发表

小KEY这段说到点子上了,不过这个不是个别人的问题。一方面打着民主的旗号,一方面却容不得别人有不同想法,想一下就要打击致死,然后振振有词“我是被逼的”,如果你反对这样的做法,那就是“好孬不分”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10-2011 23:29
UB,你给我短信要我过去的就让他过去算了,在这个帖子里我一直没提到议事院解散的问题,现在青山要继续,我只有陪着他再唠唠哈,不过今天晚了,明天有时间咱再聊,聊开了挺好的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23:29
我觉得一些人的说法很可笑。

某议事员提出私有化——那是开玩笑。
某议事员提出撕毁基本法——那只是一个思路


作者: 青山    时间: 16-10-2011 23:33
你现在提出的问题,跟这些都直接相关。都有着因果关系。我不介意你提任何东西。公道自在人心。我现在所做的,只是拿我所能给大家看的那点事实让大家认清事情的本来面目。

这里都平静了好久了,这次是你来挑起新的争议吧?我现在也不是zht,但是这个事情前因后果我很清楚,我不介意继续奉陪。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10-2011 23:29 发表
UB,你给我短信要我过去的就让他过去算了,在这个帖子里我一直没提到议事院解散的问题,现在青山要继续,我只有陪着他再唠唠哈,不过今天晚了,明天有时间咱再聊,聊开了挺好的

作者: key    时间: 17-10-2011 01:22
你不会把“打击致死”的判断标准定为:自然人死亡吧?

如果真是这样,我相信整个站的所有管理员都耻于与你共事!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23:26 发表
请问,我何时把反对我的人打击致死过?


作者: key    时间: 17-10-2011 01:25
算算你 5 年来逼走了多少人,不是更好吗?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13:48 发表
遵守规则,尊重程序,这些帽子,谁想戴我都欢迎。

如果能5年坚持的戴在头上,就更好了。


作者: dcxg    时间: 17-10-2011 07:13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22:52 发表
你看看这次大选,不只我一个人在参选宣言中讲反对私有化,保证FreeOZ的公有制基础吧?你觉得他们都是过敏么?



别兜远了,我认为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是否有人真的越过程序和规则去私有化
比如争论比较多的是kalala和mason,还有mite

所有当事人做的事情,是想做好这个论坛呢,还是别有居心?是吧?

就比如我经常跟你们争的一样,毛是想这个国家更好呢,还是就是要恢复专制。
对于这个事情的想法我想世界观和心态都很重要。
我也相信很多人不明真相,明真相的人毕竟是少数。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07:52
呵呵,又来了。其实这次最典型。这次为什么有少数人走了?因为如果他们不走,其他大多数人就不得不走了。

原帖由 key 于 17-10-2011 01:25 发表
算算你 5 年来逼走了多少人,不是更好吗?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07:56
作为议事员,已经公开宣称要这么做了。你觉得还要等到什么时候?等到他们得手以后么?

在一个法治体系中,无论你动机是什么,你作为一个最高决策群体的一员,公然声称要违背基本法,都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太祖那种做法,你都觉得有情可原,那么我们俩在这个问题上显然没有共同点。我在FreeOZ最基本的,就是防止出现他那种人。


原帖由 dcxg 于 17-10-2011 07:13 发表
别兜远了,我认为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是否有人真的越过程序和规则去私有化
比如争论比较多的是kalala和mason,还有mite

所有当事人做的事情,是想做好这个论坛呢,还是别有居心?是吧?

就比如我经常跟你们争的一样,毛是想这个国家更好呢,还是就是要恢复专制。
对于这个事情的想法我想世界观和心态都很重要。
我也相信很多人不明真相,明真相的人毕竟是少数。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7-10-2011 09:44
原帖由 青山 于 16-10-2011 23:17 发表
我要是可以把内版的发言贴出来,我早贴了。不过你现在的发言也足够说明问题了吧?

他明说要私有化,我相信了还是错的?他当时的身份是议事员,我应该当没听见?一定要等私有化成功了我再相信?

说实话,嘟嘟宝贝,不说老顽童,他的思路是一贯的,绝不是什么开玩笑。但是直到这次事情之前,我都很相信你,而且相信你说的,你的立场和老顽童是相对独立的。

我也觉得我现在的发言足够说明问题了,这论坛绝大多数人没有经历过文革,一些人正在给大家演示什么是文革,过着阶级斗争的瘾。
老顽童的发言在内在外经常赢来一片笑声,唯独青山能保持严肃。就连那句拍卖,也有版主赶紧跟贴出价,一片嘻哈声后,是不是论坛就归了出价最高的那个呢?

再看老顽童的一贯表现,曾担任第二三四届议事员,在第四届议事员选举中,八百多人投票,他以四百左右的票数(具体多少不记得了)荣登榜首,卡猫事件之后,老顽童决定不再参与论坛管理。
伙夫事件让他深感论坛的迂腐,于是才有了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60146-1-1.html这个热帖,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伙夫才将还款续上。就是这件事,青山以不得泄露内版机密为由发起提案要严重警告老顽童,而老麦同时发起嘉奖提案表扬老顽童,是不是很有喜感呢。
这次卡猫事件,老顽童作为当时的轮值ZHT,第一个质疑值班秘书不顾多数ZHT反对,私自宣布解散第四届议事院,因跟帖时说了一句值班秘书的行为不称职,被记警告,如果不是他当时威胁,那个无厘头的警告不会撤销。
以资深管理员来称呼老顽童不知道合不合适,就这个老字辈的顽童都能被青山定性思路一贯有问题,更何况卡猫马婶这些非主流的小字辈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09:48
请问根据现行基本法,第四届议事院是否很多议事员没有及时提交资料而丧失议事员资格?基本法白纸黑字摆在那里。你这个前秘书不清楚么?

什么叫私自解散议事院?秘书完全是根据基本法解散议事院。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09:44 发表
这次卡猫事件,老顽童作为当时的轮值ZHT,第一个质疑值班秘书不顾多数ZHT反对,私自宣布解散第四届议事院,因跟帖时说了一句值班秘书的行为不称职,被记警告,如果不是他当时威胁,那个无厘头的警告不会撤销。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09:50
我反对过公开伙夫事件么?但是老顽童公开伙夫事件遵循了规定的程序么,他有权私自公开内版的内容么?这些保密规定可不是我制定的,但是既然存在,我们大家都需要执行,不是么?
什么叫法治?是不是只要觉得有必要,什么规则程序都可以不顾?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09:44 发表
伙夫事件让他深感论坛的迂腐,于是才有了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60146-1-1.html这个热帖,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伙夫才将还款续上。就是这件事,青山以不得泄露内版机密为由发起提案要严重警告老顽童,而老麦同时发起嘉奖提案表扬老顽童,是不是很有喜感呢。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7-10-2011 10:30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09:48 发表
请问根据现行基本法,第四届议事院是否很多议事员没有及时提交资料而丧失议事员资格?基本法白纸黑字摆在那里。你这个前秘书不清楚么?

什么叫私自解散议事院?秘书完全是根据基本法解散议事院。

感谢青山提到这个,我一直觉得有义务还原事情真相。
基本法确实规定新议事员需在一周内提交个人资料,否则视为放弃议事员身份。第四届议事员中有很多没有提交的都是资深人士,包括老麦,老顽童,NEWGAY等,在没有收到任何短信提醒的情况下,他们事后补交了个人资料,而值班秘书短信回复:收到,谢谢!
首先来看看值班秘书在我担任秘书的时候是如何教导我的:“若议事员因没来得及投票而被规则错杀,那对议事院,对网站不能不说是一种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论坛管理人员,特别是ZHT秘书,是不是可以采用站内短信或邮件来通知呢”。
然后再看看值班秘书宣布解散第四届议事院的过程:议事院成立后一个月左右,没有提交个人资料的议事员补交个人信息,值班秘书当时回复短信:收到,谢谢!第二天,值班秘书宣布按议事院名单安排新的轮值ZHT(老顽童米勒轮值结束,UB和油饼开始轮值),而就在当天,突然又以议事员没有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宣布解散议事院。

在宣布议事院解散之前,当时的五位ZHT中的三位(老麦老顽童米勒)都明确反对以没有及时交资料为由解散议事院,这是不是可以视为值班秘书的私自行为?这是其一,其二,从提交个人资料的目的而言,是为了论坛的实名制管理,这几位没交资料的都不是第一次当选议事员了,老麦和老顽童补交资料时都声明:自己的资料早就在前几届选举后提交过,以为论坛有保留就没在意。有漏洞,不及时弥补,有争议,不协商,这个个人信息的提交规定到底是为了论坛管理还是借以排除异己的手段?这个没补交资料的过程和伙夫事件中青山要求严重警告老顽童泄密是不是一个版本?基本法的目的到底是保障论坛的安全还是已经沦为某些人打压异己的工具?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10:40
根据基本法,他们应该在一周内提交个人资料。这是每个当选议事员明确规定的义务,不用说其中的一些资深管理团队成员。

而第一个提出这个问题的并不是我,而是马婶。马婶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第四届议事院已经成立将近一个月了。无论怎么说,这些没有提交个人资料的议事员都已经丧失了议事员资格。

秘书通知是秘书的工作,何况秘书已经在议事院高亮帖子发了那么久。但是提交个人资料这个当选议事员的基本义务,并没有秘书必须如何通知这样的前提条件。

大家都是成年人,而且议事员都要宣誓遵守基本法,基本法里有提交个人资料的明文规定。秘书没有发消息单独通知,绝不是违法基本法明文规定的合理借口。

对于议事员来讲,不了解基本法绝不是一个可接受的理由。

因此根据基本法,那些超期好几周都没有提交个人资料的议事员,早就丧失议事员资格了。这是明白无误的。第四届议事院从未达到过15个合法的正式议事员。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0:30 发表
感谢青山提到这个,我一直觉得有义务还原事情真相。
基本法确实规定新议事员需在一周内提交个人资料,否则视为放弃议事员身份。第四届议事员中有很多没有提交的都是资深人士,包括老麦,老顽童,NEWGAY等,在没有收到任何短信提醒的情况下,他们事后补交了个人资料,而值班秘书短信回复:收到,谢谢!
首先来看看值班秘书在我担任秘书的时候是如何教导我的:“若议事员因没来得及投票而被规则错杀,那对议事院,对网站不能不说是一种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论坛管理人员,特别是ZHT秘书,是不是可以采用站内短信或邮件来通知呢”。
然后再看看值班秘书宣布解散第四届议事院的过程:议事院成立后一个月左右,没有提交个人资料的议事员补交个人信息,值班秘书当时回复短信:收到,谢谢!第二天,值班秘书宣布按议事院名单安排新的轮值ZHT(老顽童米勒轮值结束,UB和油饼开始轮值),而就在当天,突然又以议事员没有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宣布解散议事院。

在宣布议事院解散之前,当时的五位ZHT中的三位(老麦老顽童米勒)都明确反对以没有及时交资料为由解散议事院,这是不是可以视为值班秘书的私自行为?这是其一,其二,从提交个人资料的目的而言,是为了论坛的实名制管理,这几位没交资料的都不是第一次当选议事员了,老麦和老顽童补交资料时都声明:自己的资料早就在前几届选举后提交过,以为论坛有保留就没在意。有漏洞,不及时弥补,有争议,不协商,这个个人信息的提交规定到底是为了论坛管理还是借以排除异己的手段?这个没补交资料的过程和伙夫事件中青山要求严重警告老顽童泄密是不是一个版本?基本法的目的到底是保障论坛的安全还是已经沦为某些人打压异己的工具?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10:44
基本法中有明文规定,zht有什么权利反对?而且有zht反对的正式决议么?zht们也不过在讨论。我相信zht也不敢公然违背基本法的明文规定。

秘书根据基本法行使自己的职权,本来就不应受外力干扰。

FreeOZ是一个法治体系,zht虽然有相对高的决策权,但是仍然是有限的。不是政法委书记,一个电话法官就得改判。

宣布解散议事院本就是秘书的职责。你作为秘书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宣布第三届议事院解散的时候,需要zht授权么?

你不觉得你自己的发言自相矛盾么?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0:30 发表
在宣布议事院解散之前,当时的五位ZHT中的三位(老麦老顽童米勒)都明确反对以没有及时交资料为由解散议事院,这是不是可以视为值班秘书的私自行为?这是其一,其二,从提交个人资料的目的而言,是为了论坛的实名制管理,这几位没交资料的都不是第一次当选议事员了,老麦和老顽童补交资料时都声明:自己的资料早就在前几届选举后提交过,以为论坛有保留就没在意。有漏洞,不及时弥补,有争议,不协商,这个个人信息的提交规定到底是为了论坛管理还是借以排除异己的手段?这个没补交资料的过程和伙夫事件中青山要求严重警告老顽童泄密是不是一个版本?基本法的目的到底是保障论坛的安全还是已经沦为某些人打压异己的工具?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10:46
请问,在基本法规定的一周内,一共有几个议事员提交了个人资料?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0:30 发表
在宣布议事院解散之前,当时的五位ZHT中的三位(老麦老顽童米勒)都明确反对以没有及时交资料为由解散议事院,这是不是可以视为值班秘书的私自行为?这是其一,其二,从提交个人资料的目的而言,是为了论坛的实名制管理,这几位没交资料的都不是第一次当选议事员了,老麦和老顽童补交资料时都声明:自己的资料早就在前几届选举后提交过,以为论坛有保留就没在意。有漏洞,不及时弥补,有争议,不协商,这个个人信息的提交规定到底是为了论坛管理还是借以排除异己的手段?这个没补交资料的过程和伙夫事件中青山要求严重警告老顽童泄密是不是一个版本?基本法的目的到底是保障论坛的安全还是已经沦为某些人打压异己的工具?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7-10-2011 11:06
我作为秘书宣布第三届议事院解散的时候,确实尊重了多数ZHT的意愿,当时有LIYUEFU,老麦,老顽童三位ZHT亲自参与了辞职行动,并且我还私下征求了UB的意见。什么是尊重,不指望你能懂了。
秘书没有通知当事人确实不能作为指责秘书不称职的理由,但一方面强调别人一定要通知,一方面自己不通知,并以这个理由剥夺多位议事员资格,然后先按议事员名单安排轮值ZHT,同一天又宣布那份名单作废,我也不觉得需要弹劾值班秘书,鄙视鄙视就可以了。
ZHT反对解散是没有提案,当时你们一直以短信联络,他们明确表态反对你不能否认吧,一个有争议的事情,大家短信来往征求意见本是一种协商沟通的方式,你无视,因为你从不认为网站需要协商。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11:38
1,解除他们议事员职务的不是秘书,当他们在一周内没有提交个人注册信息的时候,根据基本法,他们的议事员资格已经丧失了。这是自动生效的,秘书顶多是从论坛权限上操作一下。这个决定权也不属于秘书,而是基本法明文规定好的。

2,秘书依据基本法执行自己的职责,只要基本法明文规定的,本就应当自己独立作出判断。秘书这个职务的设定,本身就包含对zht的一种监督机制。FreeOZ是法治不是人治。在执行基本法的明文规定的时候,在职权范围内,谁也不需要商量。这是人治和法治的基本差别。你所说的,你解散议事院征求他们意见。那么如果他们反对你就不解散了?基本法明文规定你都不管了?这种“尊重”,在FreeOZ是应该被反对的。

FreeOZ这里,基本法的明文规定最大。我想现在对于这一点没有人还有异议了吧?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1:06 发表
我作为秘书宣布第三届议事院解散的时候,确实尊重了多数ZHT的意愿,当时有LIYUEFU,老麦,老顽童三位ZHT亲自参与了辞职行动,并且我还私下征求了UB的意见。什么是尊重,不指望你能懂了。
秘书没有通知当事人确实不能作为指责秘书不称职的理由,但一方面强调别人一定要通知,一方面自己不通知,并以这个理由剥夺多位议事员资格,然后先按议事员名单安排轮值ZHT,同一天又宣布那份名单作废,我也不觉得需要弹劾值班秘书,鄙视鄙视就可以了。
ZHT反对解散是没有提案,当时你们一直以短信联络,他们明确表态反对你不能否认吧,一个有争议的事情,大家短信来往征求意见本是一种协商沟通的方式,你无视,因为你从不认为网站需要协商。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11:40
FreeOZ管理团队的协商,只有在明文规定的范围内,大家有不同意见的时候才有意义。是不是应该按照基本法明文规定执行,这个没什么可协商的。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10-2011 11:06 发表
ZHT反对解散是没有提案,当时你们一直以短信联络,他们明确表态反对你不能否认吧,一个有争议的事情,大家短信来往征求意见本是一种协商沟通的方式,你无视,因为你从不认为网站需要协商。

作者: 青山    时间: 17-10-2011 11:41
对于基本法明文规定的协商,那是在讨论基本法修正案的时候进行的。一旦通过了,就必须遵守。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7-10-2011 11:57
别吵了
老顽童当ceo去了
嘟嘟给他当秘书吧
不然他要找鬼魅做秘书
他那天无意间说漏嘴的
作者: 阿贞    时间: 17-10-2011 12: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真墨迹啊~~
作者: dcxg    时间: 17-10-2011 17:17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07:56 发表
作为议事员,已经公开宣称要这么做了。你觉得还要等到什么时候?等到他们得手以后么?

在一个法治体系中,无论你动机是什么,你作为一个最高决策群体的一员,公然声称要违背基本法,都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太祖 ...


决定要废除基本法和私有化,真有此事?相关链接?
作者: dcxg    时间: 17-10-2011 17:22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09:50 发表
我反对过公开伙夫事件么?但是老顽童公开伙夫事件遵循了规定的程序么,他有权私自公开内版的内容么?这些保密规定可不是我制定的,但是既然存在,我们大家都需要执行,不是么?
什么叫法治?是不是只要觉得有必要, ...


这个不是point,不没必要谈。
作者: dcxg    时间: 17-10-2011 17:30
青山,你这个法制太死板了,一点人情味都没有啊
作者: dcxg    时间: 17-10-2011 17:31
还有,值班秘书那么大权利,想怎么来就怎么来,那还要zht干什么?
作者: dcxg    时间: 17-10-2011 22:04
还有个问题,我说你伟光正的意思是,你总认为别人要私有化这个论坛,就我来看,
我不知道哪个人他敢这么做,唯一的可能性是mite,不过mite我想胡了了行,真要让他做点啥,他不是那块料哈

所以你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核心的观点是别人要私有化,这可是个大事,这还了得?
其实那么多人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如果你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某人是想要私有化,我想这个论坛的人基本没人会答应,人人得以诛之。
作者: dcxg    时间: 17-10-2011 22:28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11:41 发表
对于基本法明文规定的协商,那是在讨论基本法修正案的时候进行的。一旦通过了,就必须遵守。


这个世界没什么东西是神圣的
民主的典范,美国,奥巴马要通过个什么法律的,还有众参两院协商呢,是不是?
你说就秘书宣布解散议事院这个事,是不是有点太上皇的做派啊,圣旨也不过就这个意思了吧

你错哪了知道不,法它不是万能的,万能的话法律就不用修改了,就永远那样了
执法不是非得铁面无私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啊,那么多美国大片你没看啊,法律也讲人情的嘛,是不是?
作者: dcxg    时间: 17-10-2011 22:29
你不出来,好,你就听我批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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