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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倾听你的声音 [打印本页]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2-10-2011 17:35
标题: 倾听你的声音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正在发生着。

我先简单地交代一下背景,再想听听大家,特别是居住在澳大利亚,有一定的生活经历的移民的看法,听听华人的声音和价值观。

人物:

母亲,姨妈,女儿,表姐。

母亲身患绝症,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姨妈从国内来照顾生病的母亲,三人住在一起。去年,他们分到了一套设施齐全的崭新三居室政府房。虽然姨妈只拿临时签证,非维省居民,但从实际情况和人道精神考虑,把他列入家庭有效成员,分到了这个三居室。姨妈没有收入,女儿不满18岁,都不用交房租。母亲是唯一户主,交房租。

(注:现行政策规定,只有维省居民,有收入才能申请政府房,满18岁以上交房租,21岁以上才能申请成为户主。非户主不享受户主的权力和义务)。

近日,母亲病逝。女儿在读12年级,面临考试。姨妈依然非永久居民,而从国内又来了一位表姐照顾她们,也住在这套房子里,并且又有位阿姨要来。据说她们想留在澳洲。由于家里没有户主,又有很多人等着这套三居室,这家人非常难过和担心。

现在这个家庭的有效成员只有女儿一人,而且不是户主,还不符合交房租的条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符合住政府房的条件了。

怎样才能解决定个问题呢,既要符合政策,又要考虑现实,还要参考人权宪章的要求。如果是你在处理这个问题,会怎么办了?

今天下午给女儿打了电话,她还记得我,说着说着她就哭了。下周一去她们家访问,交代一下解决办法和政策。

我只是想多一些启发,尽量圆满地处理好这件事,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ABLACKBIRD 于 12-10-2011 18:36 编辑 ]
作者: 妮南    时间: 12-10-2011 18:26
个人看法而不懂政策:
12年级的女孩成为孤儿了,是需要姨妈留下来照顾她到至少18周岁,女孩可以从政府那里拿到补助,而姨妈就不得不外出工作了,有理由申请延长临居签证。至于其他两位临居亲属,表姐和阿姨无需承担照顾他们的责任,他们无理由申请延长临时居留。

[ 本帖最后由 Rondy 于 13-10-2011 18:18 编辑 ]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2-10-2011 19:00
原帖由 Rondy 于 12-10-2011 19:26 发表
个人看法而不懂政策:
12岁的女孩成为孤儿了,是需要姨妈留下来照顾她到至少18周岁,女孩可以从政府那里拿到补助,而姨妈就不得不外出工作了,有理由申请延长临居签证。至于其他两位临居亲属,表姐和阿姨无需承担照 ...

这个道理是对的。

今天下午有一位自称是病逝母亲的朋友打电话,谈到女儿对这些亲属的心理依赖,并可出具相关医疗报告。所以还得考虑这些问题,考虑报告的内容。
作者: 妮南    时间: 12-10-2011 20:10
标题: 回复 #3 ABLACKBIRD 的帖子
那要看移民局是否可能允许他们三人长期在澳洲居留?会不会为了都想留下来照顾女孩而引起内部矛盾?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2-10-2011 20:30
原帖由 Rondy 于 12-10-2011 21:10 发表
那要看移民局是否可能允许他们三人长期在澳洲居留?会不会为了都想留下来照顾女孩而引起内部矛盾?


没这个可能。考虑其它签证。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2-10-2011 20:37
女儿那属于孤儿了吧?澳洲的孤儿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1个小孩即便需要照顾,1个大人应该足以了,这一下来三个,明显想是利用小孩达到自己的目的,令人不齿
作者: 91联队帅克    时间: 12-10-2011 20:44
楼主,这事听我的声音不算,得听政府的,政府给你房子有原因,拿走也有理由。
但也不是没办法,让她们到granville 500刀买五个手雷,城管拆迁就同归于尽,这国家的人怕死,估计房子就保住了。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2-10-2011 20:48
原帖由 91联队帅克 于 12-10-2011 21:44 发表
楼主,这事听我的声音不算,得听政府的,政府给你房子有原因,拿走也有理由。
但也不是没办法,让她们到granville 500刀买五个手雷,城管拆迁就同归于尽,这国家的人怕死,估计房子就保住了。


撑了吧您?
作者: 91联队帅克    时间: 12-10-2011 20:51
好心给您出个主意,怎么说话这是?声音不悦耳您就爱不倾听了?
作者: y2kgo    时间: 12-10-2011 21:05
找个好人家把小女孩领养去了吧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2-10-2011 21:13
原帖由 91联队帅克 于 12-10-2011 21:51 发表
好心给您出个主意,怎么说话这是?声音不悦耳您就爱不倾听了?


你这个馊主意能让这姑娘在大狱中呆在5年,一辈子就毁了。

[ 本帖最后由 ABLACKBIRD 于 12-10-2011 22:15 编辑 ]
作者: zzf    时间: 12-10-2011 22:54
关键是先能不能保住房子?这应该有先例可以参考吧!
然后再考虑要不要3个亲戚都留?留谁?怎么留?未成年应该可以申请监护人,为了照顾方便可以留一个亲人,个人建议姨妈留下来,毕竟之前一直在照顾。。。不过不管怎么说都要看政府的态度和同情心了以及有没有先例参考。

[ 本帖最后由 zzf 于 12-10-2011 23:55 编辑 ]
作者: zlsiva    时间: 13-10-2011 01:52
我想女孩儿12岁是需要一个监护人的。先要给她指定一个监护人,然后看看这个监护人能不能通过父母移民拿到维省pr,再继续使用这套房子。
最关键的还是看谁对这个女孩最好,能真的帮她。一个小女孩失去可以母亲,还面临这样的难题,真的很难过
作者: 泡沫    时间: 13-10-2011 07:44
女孩的爸在哪呢?
作者: 熊猫阿三    时间: 13-10-2011 08:06
“而从国内又来了一位表姐照顾她们”??why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3-10-2011 08:33
原帖由 泡沫 于 13-10-2011 08:44 发表
女孩的爸在哪呢?

华人社区里孩子没有或不知父亲或母亲的事,可不少啊。,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3-10-2011 08:34
原帖由 熊猫阿三 于 13-10-2011 09:06 发表
“而从国内又来了一位表姐照顾她们”??why

这是私人的事情。
作者: 妮南    时间: 13-10-2011 08:46
原帖由 ABLACKBIRD 于 13-10-2011 08:03 发表

华人社区里孩子没有或不知父亲或母亲的事,可不少啊。,

这也说明养孩子远比生孩子的责任重大 。

[ 本帖最后由 Rondy 于 13-10-2011 17:06 编辑 ]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3-10-2011 09:23
原帖由 zlsiva 于 13-10-2011 02:52 发表
我想女孩儿12岁是需要一个监护人的。先要给她指定一个监护人,然后看看这个监护人能不能通过父母移民拿到维省pr,再继续使用这套房子。
最关键的还是看谁对这个女孩最好,能真的帮她。一个小女孩失去可以母亲,还面 ...


不是12岁,是12年级了,17、8了吧,基本该独立了
作者: formatc    时间: 13-10-2011 10:14
原帖由 ABLACKBIRD 于 12-10-2011 18:35 发表
女儿在读12年级,面临考试。姨妈依然非永久居民,而从国内又来了一位表姐照顾她们,也住在这套房子里,并且又有位阿姨要来。据说她们想留在澳洲。


第一个姨妈估计能再呆1年照顾“女儿”到18岁,又来的“表姐”“阿姨”是以什么签证来的,旅行还是探亲?油饼上面提到的蛮有道理,1个17、18的女孩需要3个人照顾么??这后两个人的目的很值得商榷啊,移民局不是傻子吧?~~~~
作者: 熊猫阿三    时间: 13-10-2011 10:47
原帖由 formatc 于 13-10-2011 11:14 发表


第一个姨妈估计能再呆1年照顾“女儿”到18岁,又来的“表姐”“阿姨”是以什么签证来的,旅行还是探亲?油饼上面提到的蛮有道理,1个17、18的女孩需要3个人照顾么??这后两个人的目的很值得商榷啊,移民局不是傻 ...


lz说了,是私人事情....
作者: 小魔怪    时间: 13-10-2011 11:10
表面情况来看,姨妈留下合乎情理,其他两位貌似不是很相关。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3-10-2011 11:39
今天诸事不利,遇到许多棘手的事。

我调到现在这个办公室,原先职位的同事产假回来,只能换到另一办公室。但今天诊断出cancer.

谈几件与华人有关的。

一早得知,我管的一间住户昨晚发生火灾,住户是一位香港老太太,做饭引起大火。房屋需要重修,天然气已被消防队全部关闭。煤气灶换电灶。
幸好,我手上有另一幢房子,原住户中国老太不久前过逝,国内家人来料理后事,给了他们一个月的时间,刚把房子退给我。就特事特办,跟这位老太的家人商量后,再跟大经理商量,把这幢房子直接给了这位老太住,把煤气灶换成电灶。这幢房子距boxhill购物中心只有5分钟的步行时间,非常方便。

接着,又有人举报一对华人夫妇回国,把房子租给附近大学的留学生居住。其孩子的态度还非常不好。把房子收回来?

[ 本帖最后由 ABLACKBIRD 于 13-10-2011 12:41 编辑 ]
作者: 熊猫阿三    时间: 13-10-2011 14:21
原帖由 ABLACKBIRD 于 13-10-2011 12:39 发表
今天诸事不利,遇到许多棘手的事。

我调到现在这个办公室,原先职位的同事产假回来,只能换到另一办公室。但今天诊断出cancer.

谈几件与华人有关的。

一早得知,我管的一间住户昨晚发生火灾,住户是一位香港 ...


不管如何,尽你的职责帮助需要的人...
作者: wukong    时间: 13-10-2011 14:50
原帖由 ABLACKBIRD 于 2011-10-13 11:39 发表
今天诸事不利,遇到许多棘手的事。

我调到现在这个办公室,原先职位的同事产假回来,只能换到另一办公室。但今天诊断出cancer.

谈几件与华人有关的。

一早得知,我管的一间住户昨晚发生火灾,住户是一位香港 ...


真是挺多麻烦事儿的,
是不是先给那户被举报的一个警告,总要给个机会别人改

希望lz诸事顺利,能分享一些好消息
作者: gonewiththewind    时间: 13-10-2011 18:48
在不懂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发表一下自己只是基于人道主义的不成熟的看法,也算抛砖引玉吧。

不太记得这边多大算是成年人,不过记得好象是21岁,照老大的描述看来女孩和姨妈一起生活的时间比较长了,有依赖是正常的。至于后面来的两位如果真要强行留下来的话就很牵强了,除了所谓的医疗报告能证明以外其他的好像还真没啥有力的证据。

这个孩子是可以拿到政府救济的,具体是多少就不太清楚了,但是如果强行回收房子而让孩子自己去租房,对未成年人来说太残忍了。况且还正面临着考试,这点也是说的通的吧。

但是其实还有一个问题:之前有三个人,所以分了个三居室,现在只有2个人,如果真的能继续住下来的话不知道会不会换成一个两居室啊?

我觉得澳洲政府机关在很多时候还是在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充分考虑人情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在不违背政策和法律的条件下。

说完了,来拍砖吧。。。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3-10-2011 18:51
原帖由 ABLACKBIRD 于 13-10-2011 12:39 发表
今天诸事不利,遇到许多棘手的事。

我调到现在这个办公室,原先职位的同事产假回来,只能换到另一办公室。但今天诊断出cancer.

谈几件与华人有关的。

一早得知,我管的一间住户昨晚发生火灾,住户是一位香港 ...


替你同事惋惜,怎么就cancer了呢,唉。

觉得你特适合这个工作,都是帮助人的事情
作者: 妮南    时间: 13-10-2011 19:00
开始把12年级错看成12岁。

象他们这种困难家庭也只能申请住政府公房了,以是否具有澳洲居民身份角度这个家庭只是以这个女孩1人为单位的家庭。到了18岁周岁以后,她的姨妈也就不能以照顾亲属为理由申请延长签证。

女孩18岁后不管是读大学还是工作,有资格享受到政府津贴,生存还是没问题的。再则,等女孩成年后,她也会意识到应该离开政府公房,要寻找到比这更好的生活。
作者: maodoubao    时间: 13-10-2011 19:23
原帖由 ABLACKBIRD 于 13-10-2011 12:39 发表
今天诸事不利,遇到许多棘手的事。

我调到现在这个办公室,原先职位的同事产假回来,只能换到另一办公室。但今天诊断出cancer.

谈几件与华人有关的。

一早得知,我管的一间住户昨晚发生火灾,住户是一位香港 ...

没看仔细,以为黑鸟老大被诊断出cancer了呢,吓了一跳。
黑鸟费心尽力为华人办实事,绝对会好人好报的。
作者: zzf    时间: 13-10-2011 22:14
再来支持一下!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3-10-2011 22:20
谢谢大家发表意见,有些很有建设性。

基本考虑把他们迁往一个更方便的地方,也是华人比较集中的地方,换个两居室,破例将女儿升为为户主,而且房租会非常便宜。但这要女儿的同意才行。这些都等到女儿考完试再说吧,目前考学是最重要的。

关于租房给学生一事,不是非常着急的事情,等有了明确证据再说吧,让学生走就行了。如果属实,学生还不走,再考虑LEGAL ACTION.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4-10-2011 11:31
我们担负所有搬家的费用,包括搬家公司,停水,电,气,电话,新接水,电,气,电话等费用。
作者: wukong    时间: 14-10-2011 13:59
原帖由 ABLACKBIRD 于 2011-10-14 11:31 发表
我们担负所有搬家的费用,包括搬家公司,停水,电,气,电话,新接水,电,气,电话等费用。


下回再搬家,找你们,服务项目真全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4-10-2011 14:54
原帖由 wukong 于 14-10-2011 14:59 发表


下回再搬家,找你们,服务项目真全


我们肥水不留外人田,只管自己的租户。
作者: zhangyb    时间: 17-10-2011 10:25
原帖由 ABLACKBIRD 于 14-10-2011 15:54 发表


我们肥水不留外人田,只管自己的租户。

明年长登MEL,能否得到LZ的帮助,谢谢
作者: 妮南    时间: 17-10-2011 14:02
原帖由 ABLACKBIRD 于 14-10-2011 11:01 发表
我们担负所有搬家的费用,包括搬家公司,停水,电,气,电话,新接水,电,气,电话等费用。


真能到了享受到这些福利的地步,不知是喜是忧?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17-10-2011 15:49
这是最基本的人文关怀吧。
作者: gonewiththewind    时间: 17-10-2011 18:33
原帖由 Rondy 于 17-10-2011 15:02 发表


真能到了享受到这些福利的地步,不知是喜是忧?

喜忧参半吧。
不过绝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享受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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