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ey 于 10-10-2011 06:22 发表
我知道这样的话很难听。文革是几乎所有中国人心里的刺,愿意回首思考的人其实并不多。绝大部分人只不过是给CCP扣个帽子,给毛太祖扣个屎盆,这事也就过去了。其实不正视历史,你永远不知道这些历史时时刻刻发生在你自 ...

原帖由 key 于 10-10-2011 06:22 发表
FreeOZ喊着改革已经有多年了吧。09年的时候,就有人说,什么新足办得比FreeOZ好。我过去一看,秋~ 这叫办得比FreeOZ好?然后继续回来灌水。但现在我再对比一下,情况真的不同了。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0-10-2011 12:44 发表
我想key的标题意思应该指的是注意避免文革化吧。
那段历史因为被刻意隐瞒甚至篡改,导致今天大家对一些历史疑团争议,这也是很正常的,我赞同mason说的,论坛欢迎大家就事论事,但别忘参与辩论的人身上引,论坛的 ...
我想key的标题意思应该指的是注意避免文革化吧。
那段历史因为被刻意隐瞒甚至篡改,导致今天大家对一些历史疑团争议,这也是很正常的,我赞同mason说的,论坛欢迎大家就事论事,但别忘参与辩论的人身上引,论坛的屏蔽和禁言等管理操作,要针对的也主要是这部分内容。
就是说无论事情本身是如何离谱跟做这件事的本人是没有任何联系的?这种分裂好像难度比较高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0-10-2011 12:55 发表
总之就事论事,论事不论人是讨论问题的基础。没有必要针对别人的素质啊能力啊之类大做文章。
比如key说的这句 “其实骂文革,骂毛太祖最凶的,是最不明白文革发生了什么事,也是最容易扮演着文革中各种他自己所b4 ...


我的意思是,无论正反双方如何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也不应用人身攻击的手段(比如攻击对方是五毛或轮子)来达到自己口快的目的,论坛要制止的就是这种导致正常辩论变味的手法,我记得这也是你所赞同的。
至于谁做过什么,大家都看在眼里,只要不是违规言论,论坛不会封禁或删除,任何人可以引用对方的观点加以批判。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0-10-2011 15:29 发表
人身攻击理当被制止,这个一直是我所赞成的。不过无限的放大人身攻击的范围,或者将正常的质疑或批评都以攻击为由而处罚,我就非常不赞同了。这让我想起了天朝任何事情止步于常委是不成文的规定,不过天朝常委是谁 ...
)不过让我欣慰的是几位管理员还都拿得住轻重 
1.KALALA对眼睛高个子的尖锐批判(攻击?),之前在内版已经发生过多次,其中一次非常严重的指控,我还提议发起ZHT提案由ZHT集体裁决指控是否成立,最后的结果是不成立(因为相关指控的起源发生在内版,所以那个提案是保密提案,避免令不了解时期原委的同学产生更多误解);
2.KALALA最近开了一个论坛,和FreeOZ有竞争关系,本来这个也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他在同城版做广告为自己的论坛进行宣传,这已经违反了FreeOZ的规章,眼镜高个子按论坛规定对帖子进行删除操作;
3.KALALA不满眼镜高个子的操作,开始在家园版对眼镜高个子发帖进行人身攻击(参见嘟嘟宝贝的截图);
4.ubuntuhk根据(3)的言论,对KALALA进行禁言3日的管理操作。
如果嘟嘟宝贝觉得这个操作程序有违公平和言论自由的原则,可以另外开贴进行投诉,通过所有ZHT甚至议事院来进行集体复核。我作为当事人会完全尊重复核结果。


首先什么是批评什么是攻击?你如何界定?作为管理员不应该承受有事实为依据的批评哪怕是攻击?只要不是人身攻击我认为就不过分。什么指控为严重指控?质疑不称职就是严重指控?FREEOZ是不是该出一个官方的质疑管理员标准格式,免得大家找不到北。裁定的是是否违规,跟质疑有没有假公济私有什么必然关系?指责值班秘书假公济私的可不只卡猫一个,“有明显的个人倾向,应该批评”这话是谁说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内容我是非常赞成的。退一万步,裁定过的就不能议论了吗,前一阵虫子要说法的时候,可是开了专版来讨论呀?怎么这次就禁言了呢?
假公济私就是人身攻击?FREEOZ的文字狱比天朝要严厉多了呀。删除同类论坛的广告无可厚非,但你是如何看出卡猫发这个帖子是因为删了广告的呢?我看内容一点都没提到呀?莫非又是万能的心理分析?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1-10-2011 11:51 发表
批评和攻击,有时候是难以区分界限,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卡猫当时在内版的一些言论已经是人身攻击了,但是内版以前对人身攻击基本上是不处理,这点大家都是清楚的,也这因为这样,导致内版的气氛有时候非常差,上 ...
原帖由 key 于 11-10-2011 12:28 发表
ub同学,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和嘟嘟争辩下去,你觉得最后谁会认同谁?
然则你的目标是什么?说服她?证明自己有道理?让大家都知道嘟嘟或KA猫做错事?
做错事还不认?让嘟嘟和卡猫迷途识返?让他们羞惭无 ...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1-10-2011 12:44 发表
key,歪了你的楼,抱歉一下。
我无意和嘟嘟纠缠谁对谁错,但是嘟嘟有质疑,我有义务将自己的看法和依据摆出来,身为当事人,不回应质疑,我觉得有点不礼貌。
最后说点我个人对kalala的看法,我和kalala并没有什 ...
原帖由 key 于 11-10-2011 10:58 发表
ub同学,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和嘟嘟争辩下去,你觉得最后谁会认同谁?
然则你的目标是什么?说服她?证明自己有道理?让大家都知道嘟嘟或KA猫做错事?
做错事还不认?让嘟嘟和卡猫迷途识返?让他们羞惭无 ...
原帖由 cello 于 11-10-2011 13:21 发表
我想如果有网友不断提出处理不公正的抗议,那么解释清楚是一个负责任的做法。至于如果为了照顾网友情绪,而承认没有犯的错误,这不应该是你说的宽大为怀的智慧之一吧。
如果没有这些抗议和质疑,当然不必再去 ...
原帖由 key 于 11-10-2011 12:52 发表
哦。。。是吗?
ub对不起了,这里拿你当个反面教材。
#1,我发了个无聊贴,大家当我发神经,不理会,然后就过去了。这一点,大多数站务做到了,不错。
#9,ub因为好心,觉得我说得有点过了,想做个圆场。如果 ...
你要证明一个人的对错,还是要给一个人温暖的拥抱(前提是某某童不反对,我想 )。
原帖由 key 于 11-10-2011 12:50 发表
你没有义务将自己的看法和依据摆出来,如果说义务,你有义务让她感觉到你的友好和关心,并让她感到这个站有一份人性的温暖。
你是一个温和的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对不?
如果你时间太多,我提两三个 ...
,你要是自己欠抱欠温暖你就直说,虽然我也帮不了你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2-10-2011 10:06 发表
请问你觉得卡猫在禁言后就不再来论坛了是不是就是保护了论坛,这样称得上好聚好散吗?
另外,有网友在这里提问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hlight=%D1%A1%BE%D9,其实我也有同样的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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