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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PR来澳只有8个月,收入如果报tax return [打印本页]

作者: brightbright    时间: 20-7-2011 18:35
标题: PR来澳只有8个月,收入如果报tax return
PR来澳只有8个月,8个月的收入如果报tax return? 在哪要体现出来,我不是整个一个财政年都在澳大利亚的?最好体现出来还是不体现呢?哪种对自己有利些?谢谢!
作者: thewall    时间: 20-7-2011 19:06
原帖由 brightbright 于 20-7-2011 18:35 发表
PR来澳只有8个月,8个月的收入如果报tax return? 在哪要体现出来,我不是整个一个财政年都在澳大利亚的?最好体现出来还是不体现呢?哪种对自己有利些?谢谢!


PR来澳只有8个月,8个月的收入如果报tax return? 在哪要体现出来,我不是整个一个财政年都在澳大利亚的?

。。。 你要报的是,例如: 2010年7月1日 - 2011年6月31日 这个时间段 。。。。

最好体现出来还是不体现呢?

。。。 不懂你问什么 。。。

哪种对自己有利些?谢谢!

。。。 这跟利和不利毫无关系 。。。照  ATO 的规定去做就是了,无需多想 。。。
作者: brightbright    时间: 20-7-2011 19:13
谢谢Thewall!

。。。 你要报的是,例如: 2010年7月1日 - 2011年6月31日 这个时间段 。。。。

我是2010年11月来的澳洲,12月开始上的班。到今年6月底总收是3万(来澳9个月,工作了8个月)。请问我要在哪个地方写明,我的收入是从去年12月开始有的吗?还是不用提呀?谢谢!
作者: coconut    时间: 20-7-2011 20:07
只要本财年在澳超过6个月, 就不用提居住时间. 总收3万, 这就是你在澳本财年的收入.
作者: lim    时间: 20-7-2011 20:09
你就写来澳洲后的收入,以前的不管,因为在其他国家交税了。
收入3万,应该退的税多,因为总数小。
时间好像没关系吧,如果有这项,就填从你工作那天算起。以前填过这个表,现在忘了。
作者: hueofwind    时间: 21-7-2011 14:57
原帖由 coconut 于 20-7-2011 20:07 发表
只要本财年在澳超过6个月, 就不用提居住时间. 总收3万, 这就是你在澳本财年的收入.

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回答有误导之嫌。
ATO规定新PR如果是一个财年当中到澳洲的,报税时应该按照实际居住长度来决定税务居民的长度。像楼主整个财年只有8个月的,应该按照8个月的税务居民来进行申报,6000的免税额度会按照比例折算成只有2/3也就是4000块。
这些在用eTax进行报税的时候软件都会进行询问并自动计算的。
当然很多人为了少缴税就按照整个财年为税务居民进行申报了,并且也没有被ATO追究。但是没有被追究不代表这种做法符合ATO的规定。
作者: ghrong    时间: 21-7-2011 15:10
楼上正解
作者: coconut    时间: 21-7-2011 15:26
原帖由 hueofwind 于 21-7-2011 14:57 发表

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回答有误导之嫌。
ATO规定新PR如果是一个财年当中到澳洲的,报税时应该按照实际居住长度来决定税务居民的长度。像楼主整个财年只有8个月的,应该按照8个月的税务居民来进行申报,6000的免税额度会 ...


可能 ATO 近年遇到新PR 报税时间的 CASE 多了, 进行具体规定了吧, 我的那个说法是一朋友以前碰到类似情况, 专门打 ATO 热线电话给的回答, 现在也许更新规定了.
作者: thewall    时间: 21-7-2011 15:43
上面的回答都对
作者: hueofwind    时间: 21-7-2011 20:05
原帖由 coconut 于 21-7-2011 15:26 发表


可能 ATO 近年遇到新PR 报税时间的 CASE 多了, 进行具体规定了吧, 我的那个说法是一朋友以前碰到类似情况, 专门打 ATO 热线电话给的回答, 现在也许更新规定了.

我06年用eTax报税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规定了。
一切应该以ATO文本颁布的规定为准,打电话问人有时候对方其实也不是很清楚,我感觉ATO的接电话的人水平参差不齐,有时候还不如我自己看ATO网站研究出来的。
作者: 资料盒    时间: 21-7-2011 22:20
您需要在A3项里面注明您的来澳信息。
作者: thewall    时间: 22-7-2011 03:15
如果实在搞不清楚,就去请会计师代劳吧

我从未自己做过这事,长期请会计师帮我理财
作者: coconut    时间: 22-7-2011 11:37
原帖由 hueofwind 于 21-7-2011 20:05 发表

我06年用eTax报税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规定了。
一切应该以ATO文本颁布的规定为准,打电话问人有时候对方其实也不是很清楚,我感觉ATO的接电话的人水平参差不齐,有时候还不如我自己看ATO网站研究出来的。


看了一下, 纸质的 TAX RETURN 一直只要求填是否 RESIDENT 而未要求进一步信息, 按 ATO 税务居民的定义就是在澳居住6个月以上, 所以很多人甚至包括 ATO 的人都是这么理解和操作的, 这样的话, 如果使用纸质的 TAX RETURN , 直接报的操作在法理上并没有问题, 因为纳税人只有义务填写要求到的信息. 至于纸质 TAX RETURN 有没有完整体现 ATO 的征收意图, 责任应由 ATO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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