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四香油饼参选第四届议事员 [打印本页]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7-6-2011 10:21
标题: 四香油饼参选第四届议事员
张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7-6-2011 10:24

作者: links    时间: 27-6-2011 10:34
请问参选人几个问题:

1、你以前为论坛做过哪些工作或贡献?
2、你今后打算为论坛做哪些工作或贡献?
3、你认为论坛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4、你认为论坛今后最实际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实现?

越详细阐述越好。
作者: mason00    时间: 27-6-2011 11:15
顶油饼。议事院要有多种声音。人情和法制都需要平衡,制衡。
作者: 棉花糖糖    时间: 27-6-2011 11:25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7-6-2011 12:03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7-6-2011 19:00
原帖由 links 于 27-6-2011 10:34 发表
请问参选人几个问题:

1、你以前为论坛做过哪些工作或贡献?
发了8000个帖子
2、你今后打算为论坛做哪些工作或贡献?
继续做现在做的事情
3、你认为论坛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有法不依,人情>法律的苗头越来越严重
4、你认为论坛今后最实际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实现?
在管理者中树立法治的观念
...

作者: mite    时间: 27-6-2011 19:45
“在管理者中树立法治的观念”


无法苟同。
明白你和青山志同道合 但是我们这个论坛“法器”太重 不是太少。 “人情”欠缺 不是泛滥。

我们这里的法器再搞下去 不往人情; 人气; 气氛上转弯 就是”延安整风“了; 能做事情的人 愿做事情的人都怕。
作者: mason00    时间: 27-6-2011 19:53
最搞笑的是原来《基本法》没有规定斑竹违规处罚条列。走了的那些所谓“违规”斑竹,我替你们冤啊!
我也是法治的拥护者,不过现有的《基本法》问题太多,像决策和监督同时被一个机构掌握这样严重的法律忌讳都存在,一定要改。
法治要发挥效果才是好的,要不连人治都不如。改革法制并非搞人治。
我希望油饼同志始终在我们身边监督,这也是我对民主的理解:监督与制衡。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7-6-2011 20:04
油饼,请看议事员章程,规定参选要写100字以上。
补作业!
作者: links    时间: 28-6-2011 00:38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7-6-2011 19:00 发表
3、你认为论坛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有法不依,人情>法律的苗头越来越严重
4、你认为论坛今后最实际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实现?
在管理者中树立法治的观念



据不完全统计,参选人的竞选陈辞仅70字左右。完全不符合现有参选条件,尽管这个100字的规定十分荒唐。其回答恰恰都是暴露参选人自己的状况。有法不依的恰恰是四香油饼,人情>法律恰恰是四香油饼,最该树立法治观念的恰恰还是这个四香油饼。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8-6-2011 00:40

作者: mite    时间: 28-6-2011 00:40
原帖由 links 于 28-6-2011 00:38 发表



据不完全统计,参选人的竞选陈辞仅70字左右。完全不符合现有参选条件,尽管这个100字的规定十分荒唐。其回答恰恰都是暴露参选人自己的状况。有法不依的恰恰是四香油饼,人情>法律恰恰是四香油饼,最该树立法治 ...



精辟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8-6-2011 12:25
原帖由 links 于 28-6-2011 00:38 发表



据不完全统计,参选人的竞选陈辞仅70字左右。完全不符合现有参选条件,尽管这个100字的规定十分荒唐。其回答恰恰都是暴露参选人自己的状况。有法不依的恰恰是四香油饼,人情>法律恰恰是四香油饼,最该树立法治 ...


在法制这个问题上,我们谈论的,是论坛的行为,而不是个体的行为。违法/违规的事情,每个个体的人都有可能做,有的时候,是可能是当事人明知违法还要去做的,比如我看不过去出来骂某某人的时候。这个时候,什么样叫有法必依?就是四香油饼骂人了,就要接受处罚。什么样叫人情>法律?就是大家都做老好人,谁也不愿意和四香油饼结仇,睁只眼闭只眼,骂了就骂了,这事就过去了。

个体违规,是个人的选择,只要个人坦然承担相应的后果就行了,跟法制无关。
作者: KALALA    时间: 28-6-2011 12:33
饼酥别生气,虽然这100字很荒唐,可还是现在的基本法,只有遵守,然后进去改了它.所以还是消消气,凑上100字吧,否则申请无效的.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8-6-2011 12:34
家园版的帖子不能编辑,这样,我在这里重新发一下,把字数补齐吧:

张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周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李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刘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赵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孙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钱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吴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王二麻子说:恩,公平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8-6-2011 12:35

作者: KALALA    时间: 28-6-2011 12:37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8-6-2011 12:34 发表
家园版的帖子不能编辑,这样,我在这里重新发一下,把字数补齐吧:

张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周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李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刘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 ...

饼酥啊,也就是现在甄选制度是一张废纸,如果真有50个人竞争30个席位的话,你就完蛋鸟.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8-6-2011 12:38
原帖由 KALALA 于 28-6-2011 12:33 发表
饼酥别生气,虽然这100字很荒唐,可还是现在的基本法,只有遵守,然后进去改了它.所以还是消消气,凑上100字吧,否则申请无效的.


完全没有生气,这是我自己疏忽了,所以如果不合要求被判无效的话,我是愿赌服输的,就像当初我申请zht被判无效一样的。
作者: NEWGAY    时间: 28-6-2011 17:56
标题: 回复 #19 四香油饼 的帖子
这也太不尊重论坛制度了吧。

人家麻子是生活在没有公平制度的黑暗世纪,难道论坛也黑暗到那种地步了,不要做伪愤青好不好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8-6-2011 18:58
标题: 回复 #16 四香油饼 的帖子
油饼上的麻子洒得满地都是。。。
作者: links    时间: 28-6-2011 19:39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8-6-2011 12:34 发表
张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周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李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刘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赵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孙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钱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吴麻子说: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王二麻子说:恩,公平


这个态度恰恰是对其他参选人的不公平。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8-6-2011 20:21
原帖由 links 于 28-6-2011 19:39 发表


这个态度恰恰是对其他参选人的不公平。


你懂什么叫公平么?是否当议事员又不是我说了算,这只是我自己的参选发言,对谁不公平了?我是占便宜了还是剥夺了谁的选举权?


这位,你既不懂什么叫法制,也不懂什么叫公平,还满世界发表评论,不觉得没面子么?
作者: sucewang    时间: 28-6-2011 20:54
标题: 顶油饼参选!
油饼要继续给FREEOZ多做贡献,少说“麻子”。

作者: formatc    时间: 29-6-2011 02:03

作者: 老林    时间: 29-6-2011 13:19
油饼,如果你的这篇竞选词算合乎基本法的话,那基本法上的那条规定就真成了一个屁了!
作者: 老林    时间: 29-6-2011 19:36
四香油饼 威望 +20 字数100以上了,还哪里不符合阿?

talk to you later !  
作者: 旗开得胜    时间: 29-6-2011 20:15
路过,帮饼酥顶
作者: 老林    时间: 29-6-2011 23:35
12,所有参选人须在建设家园版单独发贴公布自己的竞选宣言,在议事员报名贴或在他人贴子里回贴、跟贴均不算作发布了自己的竞选宣言。竞选宣言可简单阐述参选人对FreeOZ的理解、今后参与工作的思路及其它一些重要内容,竞选宣言的字数不低于100字。


FreeOZ的基本法有一万多字,为什么会有不低于100字的规定,当初大家基本已经达成共识,无需我再多言。如果你那篇竞选词算合乎规定,岂不是有点太儿戏了!既然是common sense的东西还需要再进一步作规定吗?大部分是标点符号或者表情符号算不算?日语版本算数吗?......

如果大多数人认为合格,我也无话可说,我尊重大家的意见。
作者: KALALA    时间: 29-6-2011 23:40
饼酥钻了目前甄选制度无法发挥作用的漏洞.如果现在是50人竞争30个席位,饼酥又想上任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做了.
作者: 老林    时间: 29-6-2011 23:50
原帖由 KALALA 于 29-6-2011 23:40 发表
饼酥钻了目前甄选制度无法发挥作用的漏洞.如果现在是50人竞争30个席位,饼酥又想上任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做了.


油饼没油干嚼,它可不是一般的咯牙啊!体会到了
作者: Xavy    时间: 1-7-2011 13:36
不是,他的意思是:“你觉得我发言不好你可以不选我,但是我愿意怎么发言是我自己的自由,谁也不能管我怎么发言,我又没骂人。”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7-2011 15:38
何必拘泥于饼叔的竞选宣言的内容和格式呢?

他的宣言显然合规,根本无需多辩。

一个人参选与否,如何参选,只要是在法规的框架内,就完全是本人的自由。不喜欢所用的手段,不选就是了。

上面还有人说油饼钻了空子,所以敷衍行事,因为肯定可以选上云云,窃以为,这话很过分。

一个人能否赢得选举,取决于很多方面原因,简单例子,如果一个人在论坛中很有个人魅力,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这竞选宣言,恐怕即使不着一字,他亦可当选的。
作者: mason00    时间: 1-7-2011 16:08
顶油饼
作者: KALALA    时间: 1-7-2011 16:22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1-7-2011 15:38 发表
何必拘泥于饼叔的竞选宣言的内容和格式呢?

他的宣言显然合规,根本无需多辩。

一个人参选与否,如何参选,只要是在法规的框架内,就完全是本人的自由。不喜欢所用的手段,不选就是了。

上面还有人说油饼钻 ...

油饼我们都熟悉,知道他的能力可以担当这个职位.但是如果来了个刚注册满半年的ID,水了200帖凑够了积分和威望,到这里也灌水似的发了个参选宣言,这样的人中选你放心吗?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7-2011 17:16
原帖由 KALALA 于 1-7-2011 16:22 发表

油饼我们都熟悉,知道他的能力可以担当这个职位.但是如果来了个刚注册满半年的ID,水了200帖凑够了积分和威望,到这里也灌水似的发了个参选宣言,这样的人中选你放心吗?


中不中选大家投票說了算阿
所有通过公开选举的候选人只有其所获得的选票数达到或者超过已投选票总数的一半,或者按照其所获得的选票数排名,名次进入所有候选人的前4/5的候选人,才有资格当选议事员。

作者: Xavy    时间: 1-7-2011 17:35
标题: 回复 #35 KALALA 的帖子
这个确实没啥关系,其实选民是关键,我不知道选民会不会去看参选人以前的帖子,从多角度了解参选人,我觉得如果选民如果根本不关心论坛,就这几个人选来选去,其实也没啥意思,毕竟人越多,思路越多,几个人的力量还是有限的,但是怎么来发动选民呢?
可不可以学习一下澳洲,威望积分达到多少多少不参选的,论坛可以扣他分啊什么的,呵呵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7-2011 17:38
原帖由 Xavy 于 1-7-2011 17:35 发表
这个确实没啥关系,其实选民是关键,我不知道选民会不会去看参选人以前的帖子,从多角度了解参选人,我觉得如果选民如果根本不关心论坛,就这几个人选来选去,其实也没啥意思,毕竟人越多,思路越多,几个人的力量还 ...


创意不错
作者: KALALA    时间: 1-7-2011 18:07
饼酥阿,如果所有参选人都这么写,选民就无法分辨该选谁了.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7-2011 18:42
原帖由 KALALA 于 1-7-2011 16:22 发表

油饼我们都熟悉,知道他的能力可以担当这个职位.但是如果来了个刚注册满半年的ID,水了200帖凑够了积分和威望,到这里也灌水似的发了个参选宣言,这样的人中选你放心吗?


选民意向是关键,如果你所举的例子的那个人,可以迅速水到大家都认识、 放心,以至于他写了一篇不知所谓的宣言也能中选,证明他/她也是在论坛上用了心思的,努力过的,选他出来,我是放心的。

选民的甄选和选举资格的界定,和如何保证合资格选民必须投票才是王道。。。
作者: KALALA    时间: 1-7-2011 18:47
这个100字我认为有一定的门槛作用,一些想玩玩的人会被这一百字挡在外面.

归根结底还是现在参选即中选的情况.

如果参选人是实际空缺席位的2倍,什么限制都不用.直接拉出来拼票.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7-2011 18:48
合资格参选的人,才合资格投票,合资格投票的人必须投票。否则罚分,参选有勋章,投票的也有勋章或者评分额度提高到200分等等,都是激励手段,都可以使我们的选举变成真正的普选。
作者: KALALA    时间: 1-7-2011 18:50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1-7-2011 18:48 发表
合资格参选的人,才合资格投票,合资格投票的人必须投票。否则罚分,参选有勋章,投票的也有勋章或者评分额度提高到200分等等,都是激励手段,都可以使我们的选举变成真正的普选。

咱这个是论坛,咱无权强迫人家投票,否则人家乱投甚至用脚投票.
作者: 老林    时间: 1-7-2011 18:53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1-7-2011 18:42 发表


选民意向是关键,如果你所举的例子的那个人,可以迅速水到大家都认识、 放心,以至于他写了一篇不知所谓的宣言也能中选,证明他/她也是在论坛上用了心思的,努力过的,选他出来,我是放心的。

选民的甄选和选 ...


you do not get the point actually!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7-2011 18:54
原帖由 KALALA 于 1-7-2011 18:50 发表

咱这个是论坛,咱无权强迫人家投票,否则人家乱投甚至用脚投票.

那就不强迫,我们鼓励,加分,加勋章,如果财迷这些的,就可以说明他们对这个论坛是有归属感的。。。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7-2011 18:57
原帖由 KALALA 于 1-7-2011 18:47 发表
这个100字我认为有一定的门槛作用,一些想玩玩的人会被这一百字挡在外面.

归根结底还是现在参选即中选的情况.

如果参选人是实际空缺席位的2倍,什么限制都不用.直接拉出来拼票.

何不压缩议员人数做成差额选举呢?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有代表性的议事团队,不是需要一个由很多人的议事团队。。。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7-2011 18:58
原帖由 老林 于 1-7-2011 18:53 发表


you do not get the point actually!

马婶就非常符合我所举的例子里面的人。。。选他出来,我的确非常放心。。。
作者: KALALA    时间: 1-7-2011 19:02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1-7-2011 18:57 发表

何不压缩议员人数做成差额选举呢?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有代表性的议事团队,不是需要一个由很多人的议事团队。。。

太了解我了,这次就要推动缩减议员人数
作者: mason00    时间: 1-7-2011 19:05
嘿嘿!我也同意关键在选民。宣言完全符合规定,或者说规定无法十全十美。但是宣言的内容体现了候选人的形象,对不同的选民会有不同的效果。
作者: KALALA    时间: 1-7-2011 19:11
只要参选人足够,关心论坛建设的选民足够,议事员可以不做任何资格限制.哪怕你是今天才注册的.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7-2011 19:14
我会投票。。。不过有没有提醒的站内短信呢。。。
作者: KALALA    时间: 1-7-2011 19:16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1-7-2011 19:14 发表
我会投票。。。不过有没有提醒的站内短信呢。。。

提醒投票可以请技术组帮忙
作者: mason00    时间: 1-7-2011 19:17
估计要候选人登录完毕才会站内短信召集投票
作者: KALALA    时间: 1-7-2011 19:19
嗯,等参选阶段结束,投票阶段开始的时候.全站通告一下.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7-2011 19:20
现在的看守内阁(猪头小组)要发挥作用了。。。
作者: cndpan    时间: 1-7-2011 19:49
啥时候投票 选举呀?

我准备把人生第一次投票献给 Freeoz   .
作者: mason00    时间: 1-7-2011 19:50
标题: 回复 #56 cndpan 的帖子
家园有选举的日程帖
作者: laurel_dyf    时间: 2-7-2011 03:08
我完全搞不懂这个议程和选举的过程
不过还是支持下饼叔吧~
作者: 金鱼和农夫    时间: 2-7-2011 14:17
原帖由 KALALA 于 29-6-2011 23:40 发表
饼酥钻了目前甄选制度无法发挥作用的漏洞.如果现在是50人竞争30个席位,饼酥又想上任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做了.


这个,我说两句,我们现在想要的是言大于行,还是行大于言的议员?基本上,要是凑不满三十个言行双全的,俺想一想,还是顶油饼,至少能闻个香。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7-2011 14:31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1-7-2011 18:57 发表

何不压缩议员人数做成差额选举呢?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有代表性的议事团队,不是需要一个由很多人的议事团队。。。

得先遵守现行的基本法。另外非常赞同采用给勋章之类的办法奖励参加投票的ID,我会写提案并申请技术员支持。
还有,你你你。。。。不参选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作者: 金鱼和农夫    时间: 2-7-2011 15:21
现在的基本法有说不满30个人参选者就全部当选吗?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3-7-2011 18:51
原帖由 金鱼和农夫 于 2-7-2011 15:21 发表
现在的基本法有说不满30个人参选者就全部当选吗?

看,没有人可以回答你吧,青山就可以,可惜连他都意兴阑珊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16-7-2011 11: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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