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蛮光荣滴




原帖由 mason00 于 29-5-2011 00:32 发表
我提这个想法只是觉得实名制在未来总是要做的一项工作,至少在NSW注册NGO也是需要提供成员名册的。现实的情况很复杂,也许只能限制为NSW的同学,跨地区成员加入还没研究过。所以我说mite提的这个,比NGO还难。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0:28 发表
所以说最终 最难 最关键的问题, 目前为止看不到什么方案 (包括 NGO 方案)能解决好以下的冲突:
既要有人最终说了算( 具体的归属权 ) , 与论坛 的”公共 拥有性“ , 无法在这两个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0:40 发表
NGO 方案 ,对于 NGO 自己本身(NGO 形成之后的那一部分人) 是个好方案,但并不能等同于 FREEOZ用户 就可以实现平稳过渡。
问题是,在这一个转变过程中,那些人? 失去了什么 ?
哪些人, 得到 了什么?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0:47 发表
NGO过度结束后,所有FreeOZ的网友,只要符合基本的要求(类似现在议事院大选的投票权门槛),都可以实名加入NGO,拥有平等的决策权。
如果一定要说有影响,NGO不过是把现在议事院大选中,用马甲投票的人过滤掉。保 ...
原帖由 mason00 于 29-5-2011 10:50 发表
所以目标是齐心协力如何做好ngo,而不是反对ngo。管理层如果对已经确定的方向都对外显示分歧,不保持一致,能做成什么?这个状态搞任何东西都没戏。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1:11 发表
质疑 是完善的一个过程。 这个道理不需要再讨论了吧。
如果你经常听 ABC 的国会辩论的话, 你就知道澳大利亚的 的官方决策也是这么一个过程,面对的考验要大的多。
所以 ” 议 “ 的时候,就是要保持高水平 ...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1:25 发表
所以论坛的前途, 与 做不做 NGO 并无关系, 而是
1.精确归属权的问题,
2. 权力 (授权)传达的问题 (如果将拥有权,传达到执行权 )
3.第三级的问题 才是如何做好论坛 等等一马子事情, 这个目标是由前两个问题所产生的 精确的 “议员” 来提出 “议 ” 并且 “决议 ”后,由具体的执行团队去实现的。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1:39 发表
你知道这个论坛 尤其是 家园建设版块最 讽刺的事情是什么么?
就是由某一个或几个 ID 掌握了话语权,实际上控制了讨论的内容与方向, 这种情形,
也是我为什么担心如果 论坛的实际权力得不到 正确合理的授 ...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1:42 发表
你这话有何依据?议事院每个人投票都根据自己的思考。
议事院经过公开公正的大选产生。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代表权?
难道你的观点比选举产生的议事院更有代表权?
我说的话语权, 就是 说白了,就是就你声儿大, 我始终没研究明白你是怎么练到这一点的。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4:42 发表
想搞ngo的可以自立门户,不要和现在的freeoz掺和到一起,这一点如果有异议,问问当年和mite一起创立freeoz的朋友答不答应。如果少了当年任何人的一票都不应该通过。想搞好现在的freeoz与成不成立ngo没有关系,想来的 ...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4:42 发表
想搞ngo的可以自立门户,不要和现在的freeoz掺和到一起,这一点如果有异议,问问当年和mite一起创立freeoz的朋友答不答应。如果少了当年任何人的一票都不应该通过。想搞好现在的freeoz与成不成立ngo没有关系,想来的 ...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9-5-2011 17:50 发表
“就我们几个说的算”-----我想这也不是当初那些人建立网站的初衷。
我想他们当初建立的宗旨是---“网站是属于大家的,管理人员只是服务生”。如果我理解有误,欢迎指正。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7:52 发表
你要是闲的,就把freeoz搞好,ngo如果搞,你有志同道合者,你自己在论坛外联络,别在这里搅合。想拿freeoz渔利就别想了,你搞ozfree,ofreez是你自己的事,另起炉灶,ngo1和2简直是扯淡,弄明白freeoz的历史再说。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7:52 发表
你要是闲的,就把freeoz搞好,ngo如果搞,你有志同道合者,你自己在论坛外联络,别在这里搅合。想拿freeoz渔利就别想了,你搞ozfree,ofreez是你自己的事,另起炉灶,ngo1和2简直是扯淡,弄明白freeoz的历史再说。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8:42 发表
你搞ngo不应该和freeoz发生关系,你连freeoz都没搞好,你ngo就有希望,你搞ngo是你的事,也别掺和到freeoz。利有名和实际的利,看你要那个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8:46 发表
FreeOZ现在的基本法和选举体制,基本上就是遵循NGO的管理体系建立起来的。NGO注册,只不过把现在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法和选举体制,纳入受法律保护的NGO体制内。
没有什么NGO和FreeOZ,这个NGO就是FreeOZ。所谓NGO组 ...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9:02 发表
freeoz建立是有什么基本法,你没有参与其中你了解当时的情况吗,你如果有能力跳出freeoz搞ngo你另起炉灶没人栏你,但在这里搞,你先歇了吧。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9:08 发表
FreeOZ基本法已经运转了很长时间了。我有没有参与第一版基本法的制定并不重要。既然是基本法,就有修正的正常程序和方式。
既然基本法已经修正过了,那么就以修正过的版本为执行的依据。
你说这些,没有任何 ...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9:19 发表
FreeOZ现在的本质就是一个基于《FreeOZ基本法》的未正式注册的组织。FreeOZ不是帮会,所以不存在先来后到的区别。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你这种思维方式,该更新一下了。
原帖由 stgeorge 于 29-5-2011 20:16 发表
大道理谁也说不过你,或者是懒得和你说了。
freeoz是大家的,是你的,也是我的。但归根到底是属于坚持不懈的重复抢mic的人的,看看走了的老大卫,...和虫虫等,
最后胜利的一定是青帮的。![]()
原帖由 stgeorge 于 29-5-2011 20:16 发表
大道理谁也说不过你,或者是懒得和你说了。
freeoz是大家的,是你的,也是我的。但归根到底是属于坚持不懈的重复抢mic的人的,看看走了的老大卫,...和虫虫等,
最后胜利的一定是青帮的。![]()

原帖由 5years 于 29-5-2011 21:39 发表
有一个现象大家请注意,现在的议事员对于广大网友没有吸引力。只要愿意做议事员的同学基本不用竞选就可以当选。另外也有一
些已是议事员的同学退出。
好了,现在这些议事员就要代表所有的网友将网站NGO。请问这些议事员能真正代表广大网友吗? 不要又拿基本法来说事,说什么
根据基本法议事员是公开、公正由广大网友选举产生。 因为多数网友根本对这些选举什么的没兴趣,大家来到Freeoz就是分享信息
、查询信息,寻求帮助、帮助他人。当越来越多的基本法细则出现时,我也更纳闷了。难道Freeoz一定要这么多“法律”才行吗? 新
脚没这么多事(规则),发展也是有目共睹呀。
现在,又要进一步。从基本法到NGO了。 少数几个人想NGO,又根据基本法征得议事员的同意,说什么NGO章程是合法的。
对网友没什么吸引力的,实际当选门槛很低的议事员。现在就要代表广大网友决定Freeoz的命运。这难道不荒谬吗?
我来Freeoz近7年了, 到澳洲也5年多了,几乎天天上Freeoz。我就问一句:某些同学,拍拍你的胸口,你能代表我吗?你凭什么代
表我? 我为什么非要实名在什么所谓的NGO去登记,我本来在Freeoz这个虚拟社区玩的挺好。
NGO同学,你们有理想、有抱负,愿意以实体的形式去服务广大华人。我佩服的很-----这不是风凉话。 但能不能不要以Freeoz来做
实验,NGO成不成我不关心,我只想Freeoz平安,7年了,NGO同学,你们能理解吗?
原帖由 5years 于 29-5-2011 21:39 发表
现在,又要进一步。从基本法到NGO了。 少数几个人想NGO,又根据基本法征得议事员的同意,说什么NGO章程是合法的。
对网友没什么吸引力的,实际当选门槛很低的议事员。现在就要代表广大网友决定Freeoz的命运。这难道不荒谬吗?
我来Freeoz近7年了, 到澳洲也5年多了,几乎天天上Freeoz。我就问一句:某些同学,拍拍你的胸口,你能代表我吗?你凭什么代
表我? 我为什么非要实名在什么所谓的NGO去登记,我本来在Freeoz这个虚拟社区玩的挺好。

原帖由 5years 于 29-5-2011 21:39 发表
有一个现象大家请注意,现在的议事员对于广大网友没有吸引力。只要愿意做议事员的同学基本不用竞选就可以当选。另外也有一
些已是议事员的同学退出。
好了,现在这些议事员就要代表所有的网友将网站NGO。请问这些 ...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22:30 发表
你没觉得你这话自相矛盾么?如果你对选举没兴趣,那么就说明你自愿放弃了参与FreeOZ决策的权力。那么你在这里质疑议事院的决策权也就没有意义。
FreeOZ的议事院选举好几届了,这不是第一届。大选的广告Banner放在 ...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30-5-2011 02:15 发表
这话不对,当初广告再大,你也没写议事员以后可以成为NGO唯一指定会员。现在选完了,你才说有这好事,要说打后帐,这难道不也是打后帐?
你一切以法为本,FREEOZ的基本法里完全没写议事员有唯一成为NGO会员的权力,你的NGO法案是不是已经违反基本法了?议员通过是不是违法操作了?
假如有人提案FREEOZ私有化,由现任议事员轮流私有承包,然后议事员投票通过了,那么是否这个提案也是合法的?也是代表广大ID意志的?
根本的问题就是议事员的投票结果是否真的代表民意,如果30个议事员通过了而8万ID没有通过,到底哪个结论才是真的民意?
一方犯了错,不代表另一方就是正确的
有的人放弃了被选举权,不代表选上的就一定代表着民意。
在NGO1后论坛归谁这种重大问题面前,仅凭30个不见得能代表民意的议事员的投票就决定,当然不能服众,那么多反对的民意直接忽略,这是否就是民主的思维?我不能认同。
NGO1后论坛到底归谁,民意是怎样的,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不算,30个议员说了目前看来也不见得能算。议员都是独立思考投票的,可是反对者也是独立思考发帖的,总不能因为挂了议员头衔就一定比其他光脚的正确吧。
所以我希望可以进行全民普投来决定此事。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30-5-2011 02:15 发表
这话不对,当初广告再大,你也没写议事员以后可以成为NGO唯一指定会员。现在选完了,你才说有这好事,要说打后帐,这难道不也是打后帐?
你一切以法为本,FREEOZ的基本法里完全没写议事员有唯一成为NGO会员的权 ...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30-5-2011 02:15 发表
这话不对,当初广告再大,你也没写议事员以后可以成为NGO唯一指定会员。现在选完了,你才说有这好事,要说打后帐,这难道不也是打后帐?
你一切以法为本,FREEOZ的基本法里完全没写议事员有唯一成为NGO会员的权 ...
原帖由 gx0097 于 30-5-2011 09:34 发表
看出来了,议事员的权利靠基本法赋予, 而这个基本法又能被议事员修改。对于是否要NGO,我现在不是多在乎,但是我在乎NGO后,议事员修改下基本法,将NGO撤销,然后私有化,那又怎么办。当基本法对议事员有利的时候你们口口声声基本法,当基本法对你们不利的时候,你们不就可以修改基本法来对你们有利了么?这是哪门子民主?民主是这样的么?
原帖由 青山 于 30-5-2011 06:47 发表
现在在这里反对NGO的人,很多都是曾经主张私有化,或者想承包FreeOZ的,或者反对把NGO最终向所有普通网友开放的。
如果你真的在乎普通网友的权益,你就把眼睛擦亮一些。
当然了,如果你跟他们一样,也是说一套 ...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30-5-2011 12:00 发表
你说的谁反对什么,谁曾经主张什么,我真的不清楚,如果都是在内版讨论的,我眼睛擦穿了也看不见。
我说是对目前NGO操作的个人看法,不是说NGO是服务广大ID利益的就代表它的章程已经金光闪闪无懈可击了,别人一提不同见解就是扯吗?
现在大家提出的隐患不是不可能的,万一将来出了问题,你能否承担此责任?
我说过应该把第一年后的归属权写入章程,希望你可以考虑。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30-5-2011 12:57 发表
这提议我看不错![]()
青山完全可以和一群喜欢搞民主试验田的人自己成立个论坛也好,NGO也好,不要硬拉着FREEOZ不放啊,FREEOZ得罪你了么,你一定要拿FREEOZ搞民主试验田?

原帖由 gx0097 于 30-5-2011 12:50 发表
悲哀,本来就只想在freeoz这个精神家园找到些兴趣相投的朋友,没事出去溜达溜达,钓钓鱼,玩玩越野,打打牌,BBQ,却被你强扯过去搞什么民主试验田,你为什么不自己出去成立个NGO,自己做一个论坛,然后去玩你自己认为的民主?一定要拖上FREEOZ论坛?不惜搞得论坛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今天拆这个版块,明天拆那个版块,今天把这个逼走,明天把那个赶跑。你去自己搞个NGO,搞个论坛,我们绝对允许你来这里天天打广告挖人。搞得好,我们都搬过去,让老麦他们傻眼。你看怎么样? 不要天天在这里闹NGO,不要绑架论坛。
原帖由 清风不写字 于 30-5-2011 15:59 发表
请问一下这个和搞NGO有什么关系? NGO的哪一点涉及到了拆版块?哪一点涉及到了逼走任何人? 请举出事实例子, 如果没有,不要信口开河,在这里误导别人行不?
原帖由 mite 于 28-5-2011 00:24 发表
整天基本法 NGO的 有完没完啊
快要被边缘化了 还说基本法有用 NGO有用
醒醒了 好吗 不要再YY了 不要再自我陶醉了 成吗
坚决反对NGO
是缘木求鱼; 南辕北辙; 瞎扯淡
就像3峡大坝一样
建议马上暂停 大家再考虑清楚; 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想要搞论坛 还是民主试验田。 如果是民主试验田 偶坚决退出。
【11.5.27】
原帖由 清风不写字 于 30-5-2011 15:59 发表
请问一下这个和搞NGO有什么关系? NGO的哪一点涉及到了拆版块?哪一点涉及到了逼走任何人? 请举出事实例子, 如果没有,不要信口开河,在这里误导别人行不?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30-5-2011 12:57 发表
这提议我看不错![]()
青山完全可以和一群喜欢搞民主试验田的人自己成立个论坛也好,NGO也好,不要硬拉着FREEOZ不放啊,FREEOZ得罪你了么,你一定要拿FREEOZ搞民主试验田?
原帖由 gx0097 于 30-5-2011 17:36 发表
如果搞NGO得人心, 能得到多数网友的赞同,我没任何意见,但是仅仅想通过议事院就把论坛给NGO了,我就反对。 我不知道虫子的同人版是怎么被拆的,我不知道论坛那么多德高望重的元老是怎么走的,但是的确是被逼走的。 我常去的同城版,上周不是就被你们强拆了么? 同城的网友大部分不同意,你们议事院投个票就把我们同城版给拆了。还美其名曰走了民主程序,通过这件事,我才发现掌握我们板块的生死的不在网友自己,而是在一帮乱来的议事员手中。这不是证据又是什么?叫我怎么能信任你们做NGO?所以我反对。

| 欢迎光临 FreeOZ论坛 (https://www.freeoz.org/ibb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