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关于FreeOZ的NGO和所有制,UB的一点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5-5-2011 13:45
标题: 关于FreeOZ的NGO和所有制,UB的一点看法
关于NGO问题

目前的FreeOZ的NGO方案草稿是青山、Ray、我和老丐一起推动提出的,这几天听到一些反对NGO的声音,青山一人独力辩解,辛苦了,我也说说我的想法。

FreeOZ的NGO想法是不少管理团队同学现在或曾经都想过的,所以一开始目标设得比较大,希望能结合论坛线上的交流,搞些线下的华人移民互助活动,包括我也曾这么想过。但是现在看来,这个想法在目前这个阶段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显得太过理想了。

所以从去年年底开始,内版有些声音,开始讨论退一步,将NGO的功能和职权缩减到最小,主要的职责就是管理论坛的资金和域名,这两个是FreeOZ除了人才之外的最重要的资产,现在都是靠几个大家觉得可信赖的个人来保管,FreeOZ不能一直只依赖个人来进行保管这些资产,因为前几年发生过论坛被托管服务器的人劫持的情况,导致论坛瘫痪了几个月,并丢失了几个月的数据。

09年我们还发生了另外一件重大的事故(内版已经通过公布的决议,但是公布的内容还有待整理,所以一直没有正式公布),导致大家对FreeOZ的运作安全问题再次敲响警钟。

只要FreeOZ没有实体化(不管是NGO还是其它办法),这个风险就会一直存在,最近一段时间,管理团队的大多数人的共识是,NGO是一个可行的办法,我们还制定了分2步走的策略。

第一阶段,NGO应该只限于管理资金和域名,不举办任何线下公益性活动,之所以限制NGO的成员为议事员成员,是考虑到议事员是大家依据论坛基本法选出来的(虽然有些是自动当选),而且都提供了个人实名信息,也是目前FreeOZ比较据代表性的成员。这个阶段原来我们预期一年左右。在这个阶段,可以视为NGO管理的项目只有一个:FreeOZ论坛。

第二阶段,NGO会扩大会员基础,根据论坛和NGO第一阶段的发展情况,才决定是否扩大NGO的职责和功能。论坛可能作为NGO的其中一个项目进行管理。

这个做法,基本上是属于尽可能搁置争议,先解决论坛所面临的资金和域名管理合法化的问题。

我和老丐讨论过,其实我们两个推动NGO的发展,还是有点个人的小私心,我和老丐都觉得论坛目前的架构太沉重,论坛的ZHT、秘书、甚至版主,经常要忙于论坛的选举、参与论坛规则的讨论、投票,很多时间和精力都花在无谓的口水和繁杂的程序上,这些程序搞起来还是相当累人的,而且一不小心,就会被质疑,那又得忙于辩解,很多管理团队成员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哪有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扯这些东西?

所以,大家一致说要搞内容,但是内容一直差强人意,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和老丐希望搞完NGO,大家能对所有制和论坛资金、域名安全问题放心一些,不用天天纠结被劫持问题(青山同学在这一点的警惕上尤其高,也是经常让人胸闷的原因之一)。我们希望大家不用花更多的时间在反复讨论论坛安全问题,有一些选举转移到NGO中去进行,论坛就专心搞论坛改干的事情,轻装上阵。

但是我不否则,这个想法可能也还是有点理想化,这个NGO会不会比议事院更难搞,牵扯大家更多的精力?需要大家好好想想。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5-5-2011 13:54
关于论坛的所有制

即便是我现在退出了管理团队(前一段时间因为个人事务比较多,看到论坛纷乱的局面,真的感到有点灰,又没有时间继续参与搅和,所以彻底退出了),我还是希望FreeOZ保持公有制,我一直赞同青山坚持的一点:所有有兴趣参与论坛管理的同学,FreeOZ应该有一套机制保证这些同学经过努力能够比较公平地加入进来。

如果私有化导致论坛成为小部分人的自娱自乐场所,相信这不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

当然,公有制也有问题,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再加上论坛的松散组织,可能导致论坛最重要的版主团队不稳定,持续积极的版主不多,版面发展有些无序甚至混乱,这些也需要大家发挥智慧来解决。
作者: mason00    时间: 25-5-2011 13:57
唉...这次主要是信息不对称,我想也难得有我这种关心NGO的普通坛友,走了一篇发现说的都是你们讨论了好久的问题,我吐血啊。。。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5-5-2011 14:08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3:57 发表
唉...这次主要是信息不对称,我想也难得有我这种关心NGO的普通坛友,走了一篇发现说的都是你们讨论了好久的问题,我吐血啊。。。
是的,这样的讨论一开始就应该公开
作者: AnaCoppola    时间: 25-5-2011 14:14
和ub想法基本一致。

我觉得要搞ngo,也不是打算报以太大的期望,短期主要是解决“所有制和论坛资金、域名安全问题”。不过如果搞ngo反而争议更大或者更危险,那就不搞算了。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5-5-2011 14:16
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25-5-2011 14:14 发表
和ub想法基本一致。

我觉得要搞ngo,也不是打算报以太大的期望,短期主要是解决“所有制和论坛资金、域名安全问题”。不过如果搞ngo反而争议更大或者更危险,那就不搞算了。

区别就是搞了NGO后可以放心大胆的扯皮和争议, 不搞NGO,就是提心吊胆地扯皮和争议。
作者: mason00    时间: 25-5-2011 14:27
NGO其实挺复杂的,仅从那个NSW fair trading的网站来看要注册成功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这个不知道内版有多少讨论。
举例来说,committee是一定要的,不可能不设委员会。

但是NGO似乎又是法律化的唯一可选道路。好比天上掉下一笔钱,一帮人要合法拥有它做点事还真难。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4:33
赞一下UB。

我觉得目前这版的章程,基本上是讨论得出的最大公约数。是否完全符合相关的要求,不好说。committee我们目前考虑就是po,秘书长,财务和出纳。

下一步先翻译好提交上去,如果被打回来,缺什么再补。我们都不是律师,这个预先都不可能保证完全没有问题。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5-5-2011 14:33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4:27 发表
NGO其实挺复杂的,仅从那个NSW fair trading的网站来看要注册成功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这个不知道内版有多少讨论。
举例来说,committee是一定要的,不可能不设委员会。

但是NGO似乎又是法律化的唯一可选道路。好 ...
committee: 就是FreeOZ基金会, 现在的问题是初步同意一开始把现在的议事院直接搬过去,正是成立后大家自愿参加。
不过现在有人反对,说要么不成立,要么一开始就要全体freeoz网友一起过去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4:44
不是,他指的是章程中设定的组织管理委员会。

我们目前的章程只有会员(议事员)和几个工作人员(PO,秘书长,财务和出纳)我们当时考虑的就是把这几个人作为NGO的committee。

指责都是分别定义清楚的。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5-5-2011 14:33 发表
committee: 就是FreeOZ基金会, 现在的问题是初步同意一开始把现在的议事院直接搬过去,正是成立后大家自愿参加。
不过现在有人反对,说要么不成立,要么一开始就要全体freeoz网友一起过去

作者: mason00    时间: 25-5-2011 15:12
青山说的是我的意思。现在很多人也在提管理改革,我想说个思路。基本上争论很多是因为我们没有权威,大家都是平等的,可以互相不服。组织化是freeoz的法律化方向。

我们可以以NSW上对组织化的法律要求作为我们讨论,努力的标准。这个是具有权威性的。

我粗略看了一下那个官方网站,对组织架构和管理都有比较基本的要求,而这正是我们现在松散结构所不具备的。最终要通过申请,我想组织转型/改革是必要的。幸运的是,我发现NSW建议的组织结构和我们现有的基本结构是比较容易映射的。

member => 愿意提供真实信息的论坛会员
committee => 议事院
PO => 站长/当值zht

并且产生流程可以沿用我们现有的制度。现在的情况可能大家在内版按照自己的想法讨论的比较多,但是去理解法律要求的组织形式比较少。如果能够达成共识,目标就是转型为符合法律要求的组织,是不是会有利于讨论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5:28
你说得没错。我们最终就应该是这种架构。但是目前的范本章程不能直接用。因为我们必须要能够远程投票。所以委员会和会员大会的流程都必须重新写。

另外,我曾经提出过用范本章程修改的方案。但是大家还是觉得先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好。即便是简单的,也争论了好几个月,而且到了几乎无法达成妥协的地方。最后在大家的努力下,总算达成了妥协。所以就有了现在这个章程。
作者: mason00    时间: 25-5-2011 15:33
可以预见未来困难很大,注册不是件简单的事啊,这个过程是可以检验一个组织的质量的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5:44
困难一向很大。呵呵。建立一个真正的规则之下自治的华人组织。属于世界性难题。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5:33 发表
可以预见未来困难很大,注册不是件简单的事啊,这个过程是可以检验一个组织的质量的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25-5-2011 16:06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5:12 发表
青山说的是我的意思。现在很多人也在提管理改革,我想说个思路。基本上争论很多是因为我们没有权威,大家都是平等的,可以互相不服。组织化是freeoz的法律化方向。

我们可以以NSW上对组织化的法律要求作为我们讨论 ...


问题现在的章程根本就只剩下议事院,哪里还有member?
根本就是一小部分人侵吞公产。不合法。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6:08
章程里明明写着,会员如果退出议事院就必须退出NGO。而议事院是根据基本法选举的。议事院换届,NGO会员也换。

哪里有侵吞?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5-5-2011 16:06 发表


问题现在的章程根本就只剩下议事院,哪里还有member?
根本就是一小部分人侵吞公产。不合法。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25-5-2011 16:08
别跟我说啥过度时期。fiji的政府过度了几年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6:09
另外,从法律上。FreeOZ现在是属于域名管理员私人的。FreeOZ现在还不是公产。

NGO注册的目的,就是把法律上域名管理员的私产,变成公产。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5-5-2011 16:06 发表


问题现在的章程根本就只剩下议事院,哪里还有member?
根本就是一小部分人侵吞公产。不合法。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6:10
从法律上,FreeOZ至今还是域名管理员的私产。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5-5-2011 16:08 发表
别跟我说啥过度时期。fiji的政府过度了几年了?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25-5-2011 16:11
原帖由 青山 于 25-5-2011 16:08 发表
章程里明明写着,会员如果退出议事院就必须退出NGO。而议事院是根据基本法选举的。议事院换届,NGO会员也换。

哪里有侵吞?


少来替换概念。
大家都不傻,你装啥。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6:13
你才装傻呢。如果不NGO化,FreeOZ法律上永远是域名管理员的私产。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5-5-2011 16:11 发表

少来替换概念。
大家都不傻,你装啥。

作者: 老林    时间: 25-5-2011 16:19
天山,青山,都是山,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作者: 5years    时间: 25-5-2011 16:49
原帖由 青山 于 25-5-2011 16:13 发表
如果不NGO化,FreeOZ法律上永远是域名管理员的私产。



请问现在的域名管理员是谁? 目前域名是如何管理的?
除了NGO,有没有其他方式让域名为freeoz网友大家所有? 比如由现在的域名管理员写份申明并经法律公正。或者咨询域名管理机构有什么办法?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7:00
域名管理员属于技术机密。我不便透露。目前的域名就在私人名下。法律上属于个人。

除了NGO没有别的方法大家共有。(如果不考虑私有化股份制公司的话)只有NGO是一个法律实体,可以承接FreeOZ现在在私人名下的资产。

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可以把资产属于“大家”,因为“大家”在法律上不是一个被承认的主体。

原帖由 5years 于 25-5-2011 16:49 发表


请问现在的域名管理员是谁? 目前域名是如何管理的?
除了NGO,有没有其他方式让域名为freeoz网友大家所有? 比如由现在的域名管理员写份申明并经法律公正。或者咨询域名管理机构有什么办法?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7:02
另外,NGO是开放的。未来过渡完成以后,会员之间是平等的。只要想加入,符合一定条件都可以加入。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25-5-2011 17:19
其实就算把freeoz送给ub 老丐
能把足迹办得更好
让更多人受益
ub老丐把足迹搞上市赚了钱
又有何不可呢》
作者: mite    时间: 25-5-2011 17:22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5-5-2011 17:19 发表
其实就算把freeoz送给ub 老丐
能把足迹办得更好
让更多人受益
ub老丐把足迹搞上市赚了钱
又有何不可呢》



94  私有化没有那么洪水猛兽 哈哈~~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25-5-2011 17:25
为毛不是送给青山?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5-5-2011 17:33
标题: 回复 #26 男咕噜 的帖子
嗯,要是上市这么容易,俺也就舍命豁出去了。

可惜啊,俺现在还得给资本家打工养家糊口。。。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25-5-2011 17:54
标题: 回复 #28 休止符 的帖子
青山不是做生意的料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25-5-2011 17:57
标题: 回复 #29 ubuntuhk 的帖子
我也就这么一说
自己养宠物
和给别人代管宠物
用的心思能一样吗?
真把论坛当成生意做才成
不论你所看重的回报是什么
作者: mason00    时间: 25-5-2011 18:18
要把一个组织做到在澳洲注册是一种挑战,即使不能成功我想大家也能学到很多经验。

论坛的管理其实和组织化在现阶段关系并不是很大。我们这里管理效率不高,主要是大家都是平等关系,可以谁都不服谁。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5-5-2011 19:51
UB的帖子,赶紧支持一下。
同时也惭愧一下,作为发起团队的成员之一,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和青山站在一起捍卫公有制
作者: mite    时间: 25-5-2011 19:53
但是我不否认,这个想法可能也还是有点理想化,这个NGO会不会比议事院更难搞,牵扯大家更多的精力?需要大家好好想想。

====》

精辟
我担心事与愿违 越搞越复杂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5-5-2011 19:53
member => 愿意提供真实信息的论坛会员          正解
committee => 议事院                        正解(比青山在10楼的表述更准确)
PO => 站长/当值zht                         错误(PO是联络人,只是保证政府的信件能被NGO收到,NGO的扫地大妈也可以做PO.而站长/当值zht都有领导者的成分)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5:12 发表
青山说的是我的意思。现在很多人也在提管理改革,我想说个思路。基本上争论很多是因为我们没有权威,大家都是平等的,可以互相不服。组织化是freeoz的法律化方向。

我们可以以NSW上对组织化的法律要求作为我们讨论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5-5-2011 19:57
明显发言之前没仔细看NGO章程 ----  章程里规定所有会员都放弃一切NGO资产权利的。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5-5-2011 16:06 发表


问题现在的章程根本就只剩下议事院,哪里还有member?
根本就是一小部分人侵吞公产。不合法。

作者: mite    时间: 25-5-2011 20:02
如果私有化导致论坛成为小部分人的自娱自乐场所,相信这不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
=====》
私有化的论坛比我们做得大N倍了; 怎么说小部分人自娱自乐呢?
我不提倡私有化 但是也不反对 只要有好的方案。
只要能让论坛发展 摆脱不死不活 吵架比建设热闹的局面的方案 偶都支持。




当然,公有制也有问题,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再加上论坛的松散组织,可能导致论坛最重要的版主团队不稳定,持续积极的版主不多,版面发展有些无序甚至混乱,这些也需要大家发挥智慧来解决。
=====》
确实。
喊口号没有用; 还是要有实在的机制和做法。
作者: stgeorge    时间: 25-5-2011 20:17
赞一下。
说到点子上了。

能有一个对大家有用,爱玩的论坛才是我们的目的。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5-5-2011 17:19 发表
其实就算把freeoz送给ub 老丐
能把足迹办得更好
让更多人受益
ub老丐把足迹搞上市赚了钱
又有何不可呢》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25-5-2011 21:06
只要是以尊重民意的方式决策,都不会那么顺畅的。NGO尚且不易,私有化则更难。
我想,本论坛如果决心实行私有化,那一定是在简单粗暴过程中完成。在这个过程中,本论坛要么蜕皮新生,要么死得窝囊。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22:08
你说对了,以符合基本法的过程私有化,几乎是不可能的。想私有化的人现在就在否定基本法和议事院,否定一切。反正脏水可以随便泼。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阻止正常的组织化进程。一旦阻止了正常的组织化进程,再以组织化不可行为理由,以及拿论坛人气不是世界第一作为理由,制造危机,然后火中取栗。

在民主的体制中攫取最高权力,都是这样的手段。首先制造一个危机,打破正常的秩序,让大家都害怕,这时大家都觉得需要铁腕人物来当救世主,这时救世主就可以登场了。

所以只要能够维护基本法,私有化就基本上不能得逞。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5-5-2011 21:06 发表
只要是以尊重民意的方式决策,都不会那么顺畅的。NGO尚且不易,私有化则更难。
我想,本论坛如果决心实行私有化,那一定是在简单粗暴过程中完成。在这个过程中,本论坛要么蜕皮新生,要么死得窝囊。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6-5-2011 04:04
原帖由 老林 于 25-5-2011 16:19 发表
天山,青山,都是山,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作者: mason00    时间: 27-5-2011 01:32
欢迎参加你写文章,我捐款活动,积极搞内容建设,见我的签名
作者: 老鼠爱上猫    时间: 27-5-2011 01:49
我不觉得是公有制导致论坛不稳定,吵架多,等等等等。

同样是这些制度,前两年的管理团队气氛就完全和现在不一样,虽然也有时吵架,但是大部分是师傅和大票人辩论的擂台。气氛真正差,也就是这半年一年的,我个人感觉啊。制度虽然一样,但是管理团队的人一直在变动,不同的人,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性格脾气,才决定了这个气氛,这是人的局限性决定的,我还是那一句,不同的人来管理,过程和结果都会千差万别,制度是肯定需要的,只是制度不能决定一切而已,但是没有这个制度做保障,被一个人管理,风险更大,因为这个人决定了整个环境。我个人来说,如果是一个人管理,这个人是谁,可能很能决定不少人的去留。
作者: gx0097    时间: 27-5-2011 13:10
重大事项一定要公示,不要闭门造车,不要黑箱操作,版内其实卧虎藏龙的,众网友的智慧远远强于少数23个ZHT的智慧。建议将NGO讨论所有版块置顶,大家参与讨论先。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7-5-2011 13:25
标题: 回复 #44 gx0097 的帖子
这个意见很中肯,通过最近的几个事件,我个人觉得管理团队和普通网友的互动应该更多一些,而不只是在内版讨论完,取得内版的大多数同意,就执行了,毕竟管理团队应该为网友服务。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7-5-2011 13:33
原帖由 gx0097 于 27-5-2011 13:10 发表
重大事项一定要公示,不要闭门造车,不要黑箱操作,版内其实卧虎藏龙的,众网友的智慧远远强于少数23个ZHT的智慧。建议将NGO讨论所有版块置顶,大家参与讨论先。


议事员和zht都是网友报名,大家投票选出来的,我看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方式。如果你觉得这些人不能代表你,那只能说明你属于少数,因为这些人代表了多数。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我虽然是议事员,还经常觉得表决结果不代表我的意见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27-5-2011 13:48
我很赞同。在网友这个概念在法律上基本上没有保证的情况下。实名制,并且经过网友普选产生的议事院,我认为是最有保证的决策机制。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7-5-2011 13:33 发表


议事员和zht都是网友报名,大家投票选出来的,我看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方式。如果你觉得这些人不能代表你,那只能说明你属于少数,因为这些人代表了多数。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我虽然是议事员,还经常觉得表决结 ...

作者: mite    时间: 28-5-2011 00:24
整天基本法 NGO的 有完没完啊

快要被边缘化了 还说基本法有用 NGO有用

醒醒了 好吗 不要再YY了 不要再自我陶醉了 成吗

坚决反对NGO
是缘木求鱼; 南辕北辙; 瞎扯淡

就像3峡大坝一样
建议马上暂停 大家再考虑清楚; 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想要搞论坛 还是民主试验田。 如果是民主试验田 偶坚决退出。

【11.5.27】
作者: goldgarden    时间: 28-5-2011 12:31
人才是不是一定要用钱才能留住?要商业化是不是一定要私有化?
作者: xofish    时间: 28-5-2011 13:35
初来论坛的说个看法,请指导啊

老早知道论坛了, 最近签证快要批了,自然多来取经,十分喜欢oz,也希望oz 越来越好!

论坛的存在,是为了赚钱(商业目的)? 还是为了互助(组织、团体甚至政治目的)?

私有化、公司化、股份化之后,可能赚钱,可能上市,这样估计能比较好地解决oz的生存问题,
经济来源神马的都有该负责的人去解决了。但是, 这个和被私人控制的媒体(比如电视台、报纸)
的区别在哪里呢? 区别大吗? 会不会成为某党某人的喉舌?
商业化营运之后,会不会为了商业目的改变oz的版面、用途等,导致原来oz的粉丝流失?
这些都有待研究。

为了互助目的的话,最头痛的问题之一就是经费来源了。
比如,a被80%的会员认可,但是经费来源不足;b被20%的会员认可,但是经费充足,这样,又
怎么选举呢?又回到姓社姓资的原点了?

其实, 我初步觉得oz是大部分澳洲华人喜欢的一个组织,大家能交流互助,能找到家和兄弟姐妹的感觉,所以人气很旺盛。
这里,都是热情洋溢的人,很少看见广告,可见版主们管理的不错。
其他的澳洲网站比如长风、auzoom等,版面难看,广告横行,现在我都很少去了。
snowpear,新快网那些,像是新闻类的, 论坛没这里好, 人也没这里的亲切。

还是希望oz越来越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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