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4-5-2011 20:42 发表
没错,我支持赞成私有化,比如拍卖、承包等方式,虽然我知道这种方式通不过。我还说了,拍卖的款项用于归还捐款,这点你又不提,你要断章取义么?
我还说了,还有不少同学说了,在目前这种阶段下,赞成两党制或轮 ...
你装傻么?引用:
原帖由 mite 于 24-5-2011 20:17 发表
过度完了又怎么样呢? 什么才是最终?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4-5-2011 20:23 发表
我的理解是议事员是第一届而已。
NGO成立后现在的“议事员”就不存在了。 至于新的成员如何产生,继续沿用现在的议事员产生办法也不失为一条可行的道路。
我建议mason同学,如果对现在的方案不满,最好可以提一个 ...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4-5-2011 20:50 发表
现在的方案其实还行,也是很多人多年的努力结果,就这样功亏一篑太可惜了,也不必再提一个,只是需要做点补充。
比如如果能把第一届NGO之后的会员产生办法明确地写进NGO的相关文件中的话,我想普通ID就没什么担心的了。
目前的相关文件只有2个,2个都没有提到之后的会员如何产生,我觉得不妥。
如此重要的条目应该在NGO正式注册前敲定,否则之后万一发生了变化,这个责任恐怕无人可当。
虽然又添加了麻烦,不过既然已经辛苦了1年多了,再劳驾增加一条应该也不是不可能把。.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4-5-2011 21:02 发表
眼下的问题没有解决,一个两党制或轮值猪头负责制这样的low hanging fruit不去摘,硬要劳民伤财、山长水远地去搞只是屈指可数的很少人代表的NGO, 不就是舍本逐末么?
一个发展和提高的问题都不去解决,就来搞伤筋 ...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4-5-2011 21:14 发表
恰好相反,私有化是简单明了的,Auction!
反倒是NGO, 很多不清不楚的事情,更隐蔽的是打着NGO招牌转移论坛所有权制和在随后的活动中居心叵测的人心!
与其暗着O,不如明着私!
原帖由 mite 于 24-5-2011 21:52 发表
一个发展和提高的问题都不去解决,就来搞伤筋动骨、生死难料的所有制?
====》
同意
就像一个受伤的 马上要失血过度了;不去考虑怎么制血
而是现在去给他搞劳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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