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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在澳洲是否可以这样炒楼? [打印本页]

作者: 第一穷人    时间: 29-3-2011 13:36
标题: 请教:在澳洲是否可以这样炒楼?
1,先签下委托合同给一点定金不过户,拥有房屋的转让权之后,发广告转售给第3方赚差价。
2,签长期租赁合同,把房子分割开转租给多个短期租客。比如一签10年然后把房子转租给1年1签的租客。
3,找到即将被收回的房子房主,签订合同拥有其租赁转让权的合同,然后接手他的房贷后转租、转卖。
比如:房主的房子30万,按揭20万。现在他还有15万按揭没清,月供给不起了。我给他三万然后接手他的房产,也就是我实际成本是15+3=18w,再转租或者转售赚钱。
作者: 趴在墙头等红杏    时间: 29-3-2011 18:27
1,楼花不就是这概念么?当然可以。不过中间又要加上转让合同,这律师费又上去不少。除了楼花,现在二手房哪有这么快的升值速度能让你在没过户前还有得赚?

2,基本不太可能。很多房东明了说禁止sub-lease的。但是也不是没人做。我就知道有人在做。但不可能签10年的。

3,你这也太狠了点吧?澳洲房产不象美国那样崩了盘。银行就算收楼拍卖,最后成交价能低到八折都不错了(公开拍卖的,也不是没人要)。你才出了个六折价就想拿走啦?就算房东肯,你的对手bidder也不肯啊。这很显然嘛,要是我,我就出20万,你不继续出,我还有10万赚的,干吗给你赚12万走?(我上次看了个银行拍卖楼,基本上就比市场价低了个一万而已)
作者: thewall    时间: 29-3-2011 19:50
对投机钻营一点没兴趣的人摇摇头飘过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29-3-2011 20:49
帮老墙答覆~

1,先签下委托合同给一点定金不过户,拥有房屋的转让权之后,发广告转售给第3方赚差价。
。。。。这里买卖不是这样玩的。

2,签长期租赁合同,把房子分割开转租给多个短期租客。比如一签10年然后把房子转租给1年1签的租客。
。。。。这里租赁合约不是这样签的。

3,找到即将被收回的房子房主,签订合同拥有其租赁转让权的合同,然后接手他的房贷后转租、转卖。
。。。。这里被拍卖的房屋均由银行委托中介处理,无法下手的。

到其他国家去炒吧!澳洲不适合~
作者: 晴天    时间: 30-3-2011 08:48

作者: westice    时间: 30-3-2011 10:11
有时间精力就去做吧,华人比较喜欢玩这个东西,能不能赚钱就看你运气了
作者: 妮南    时间: 30-3-2011 11:23
你自己可以尝试一下,不过还要能找到能接受你搞私下交易的人。
作者: mason00    时间: 30-3-2011 12:22

作者: yisheng_honger    时间: 30-3-2011 12: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炒吧,炒的我们这些穷人永远都买不到自己的家,
作者: 第一穷人    时间: 30-3-2011 13:51
原帖由 趴在墙头等红杏 于 29-3-2011 19:27 发表
1,楼花不就是这概念么?当然可以。不过中间又要加上转让合同,这律师费又上去不少。除了楼花,现在二手房哪有这么快的升值速度能让你在没过户前还有得赚?

2,基本不太可能。很多房东明了说禁止sub-lease的。但是 ...


1,不是楼花。楼花是没建好的房子转手,所有权转移了。我指的是只签委托合同。也就是你是原业主的委托人,并没有所有权只有按制定价格买的权利。而当你签订了和卖家的合同后,你执行和业主的合同,实际上是原业主和卖家的所有权转移。
2,比如市场价是10000一个月一栋。你出12000,然后把房子分隔成10间,每间租200一个月,可以吗?中间的差价就是利润了。
3,我指的是在银行收房子之前,通过各种途径直接找到房主接手房产。
作者: 趴在墙头等红杏    时间: 30-3-2011 16:25
原帖由 第一穷人 于 30-3-2011 14:51 发表


1,不是楼花。楼花是没建好的房子转手,所有权转移了。我指的是只签委托合同。也就是你是原业主的委托人,并没有所有权只有按制定价格买的权利。而当你签订了和卖家的合同后,你执行和业主的合同,实际上是原业主 ...


1,也可以啊。有中介就这么干。不过记得这种double dip行为是违法地。因为你做为agent,没能替卖方争取最大利益。赚取中介手续费才是合理收入,差价收入是违法的。理论上来说,如果卖方知道了,是可以告你的。当然他知道不知道,告不告的赢,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2,我说的就是那意思。

3,也不是没可能,不过不是说了吗?澳洲房产没崩盘,你想找这种冒傻气的 owner ,也不容易的。除非他是有别的原因急用钱,否则欠银行的钱,欠都欠了,还等不起拍卖的那几天?

[ 本帖最后由 趴在墙头等红杏 于 30-3-2011 17:37 编辑 ]
作者: thewall    时间: 30-3-2011 17:23
原帖由 西澳瓶鼻海豚 于 29-3-2011 21:49 发表
帮老墙答覆~

1,先签下委托合同给一点定金不过户,拥有房屋的转让权之后,发广告转售给第3方赚差价。
。。。。这里买卖不是这样玩的。

2,签长期租赁合同,把房子分割开转租给多个短期租客。比如一签10年然后 ...





我懒的去回答
作者: KALALA    时间: 30-3-2011 17:29
唉 投机取巧啊
作者: mk82    时间: 30-3-2011 18:36
原帖由 thewall 于 30/3/2011 18:23 发表





我懒的去回答


作者: ddd    时间: 30-3-2011 19:01
行,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你做第一个然后就发了
作者: 第一穷人    时间: 30-3-2011 22:15
原帖由 趴在墙头等红杏 于 30-3-2011 17:25 发表


1,也可以啊。有中介就这么干。不过记得这种double dip行为是违法地。因为你做为agent,没能替卖方争取最大利益。赚取中介手续费才是合理收入,差价收入是违法的。理论上来说,如果卖方知道了,是可以告你的。当 ...


如果本身不是中介呢?只是作为委托合同的权利方。
比如条款如下:
卖方承诺,在30天内以____价格将___路___号___房屋出售给买方。如果买方在30天内无法支付,则权利作废。
作者: 雁过留毛    时间: 31-3-2011 11:49
心动不如行动!
作者: softwind    时间: 31-3-2011 14:54
唉,在国内买不起房子,楼主又来这里炒了,让我们这些真正的穷人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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