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ufumin1832 于 19-3-2011 15:34 发表
为维护论坛互助关爱的交流氛围,以后交流区各个板块,禁制针对论坛网友的恶意挖苦和恶意冷嘲热讽的言论,如果构成人身攻击则屏蔽加记警告处理,如果不构成人身攻击则屏蔽加pm通知处理。交流区的澳洲新闻版和谈天说地版不受此规定约束,继续使用原有规则。
谈天说地是特区。
按此规定不属于。
原帖由 青山 于 19-3-2011 15:43 发表
4.6.2,对于人身攻击、谩骂的ID,可视情节轻重封禁ID,最长不超过一周; 一天内多次谩骂或人身攻击的行为,可以立即封禁,最长不超过一周;一天内,在同一主题和相关主题中,或者针对同一个ID在任何主题中,发表针对人的恶意嘲讽,超过一次的,按照人身攻击处理。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9-3-2011 16:30 发表
这个以前我也没仔细学习过,不过今天你贴出来,大家正好一起学习下,首先,你的提案还没通过;其次,就算通过了,定义为恶意嘲讽,也不符合处罚条件;再次,谈天说地版没有哪条版规或者坛规规定不许恶意嘲讽,我没 ...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9-3-2011 16:34 发表
恶意嘲讽要是有一个客观的判别标准,你就不用发起提案了,提案是什么,就是让zht用主观来判断,然后按照多数意见形成裁决。是不是恶意嘲讽,只能case by case的由主观判断,这是common sense
原帖由 青山 于 19-3-2011 16:37 发表
判例是做什么用的?就是给后人做参照的,也是后续case by case的判断依据。既然我们的规则有恶意嘲讽,那么我现在问的,就是你这个发言算不算恶意嘲讽。请多数zht做出判断。
主观判断,也需要有参照,才更需要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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