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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澳洲2011年1月1日起生效新法新规对房产的影响 [打印本页]

作者: stevensun2    时间: 30-12-2010 01:01
标题: 澳洲2011年1月1日起生效新法新规对房产的影响
重大改变保护买家

1.      消费者权益

从2011年1月1日起,《澳洲消费者法》开始实施,用全国统一的法律取代了现有的20种各州及领地的地方法规,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这一新法使得售房者难于用一纸合同拴住买房者,而且很多现在售房广告上常见的用语也将被禁用。

根据《澳洲消费者法》,如果购房合同内的某项条款不公,那么整个合同都视为失效。

2.      买房

在维州联盟党获胜执政后,维州首次置业者在购买60万元以下自住房时,印花税将消减一半。这一计划将于明年7月1日起,在4年内分期实施,首次减幅为20%。

而新州工党政府自今年7月1日起,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刺激政策。根据其自建房屋奖励政策,购买40万元以下土地或60万以下期房,均可获得印花税减免。对于65岁以上、购买房价低于60万元新房者,也予以了免除印花税的优惠。

3.      租房

1月31日起,新州的租房者也将面临新的法规调整。房客将有权力进行小规模房屋改造,不过需要获得房东的书面同意。万一有了争议,则通过仲裁庭解决。新法改革加大了房东处理房客遗留物品的权力。如果必要,房东有权力不经租客同意而至少每周两次向买家和新租客展示房产。
作者: sparkzhu    时间: 3-1-2011 23:05
天啊,这个政策出了等于没出
拿NSW来说,现在有多少40W以下的土地和60万以下的期房
谁65岁还买房?

这个演戏演给谁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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