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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有没有为你的房产立过遗嘱? [打印本页]

作者: 妮南    时间: 25-4-2010 10:57
标题: 你有没有为你的房产立过遗嘱?
尽管不少人刚刚贷款买房,以个人名字或夫妇的名字。你有没有想过为你的房产立过遗嘱?
那天收到一封来自律师的信件,其中有一页是标题是:WHAT IF THERE IS NO WILL
作者: pipiman    时间: 25-4-2010 11:33
没有8位数的身家似乎考虑这些优点多余

总共就一个房子还欠贷款的

有必要么
作者: 妮南    时间: 25-4-2010 12:43
律师的来信并不多余。

现在还欠款,但若干年后房子可能升值,或将要还清了。

不立遗嘱的坏处,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你的房产你最终没有留给你希望赠予的人(配偶、子女、兄弟、朋友、慈善机构)。
作者: bg1pdq    时间: 25-4-2010 14:00
我和老婆是互为受益人。这点在房产过户时,就已经确定了,所以不需要立这个。
作者: 妮南    时间: 25-4-2010 14:32
假如是两人联合买房,区分是joint proprietor还是tenants in common?
Joint proprietor(Joint tenants),一方过世后,房产自动过户给另一方。
Tenants in common,一方意外去世,另一方不能保证自动继承。需要给自己的一半房产立遗嘱,可以给配偶也可以给其他人。

人生无常,最惨的事情发生了,比如一对夫妇或全家一起遭到意外事故。
作者: neal    时间: 25-4-2010 19:26
这要看夫妻的关系以及双方家庭的关系了。
夫妻关系好,双方家庭也常走动,及时全家覆没,他们爱怎么分就怎么分吧,反正两边都是亲人。
如果就你们小两口,双方家庭不联系,还是立个遗嘱的好。不然出事了还真不知道这房子归谁。
作者: y2kgo    时间: 25-4-2010 20:34
恩,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之前好像有看到即使立了will继承人必须也得是PR或者公民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作者: 妮南    时间: 25-4-2010 20:46
标题: 回复 #7 y2kgo 的帖子
没有读到这一条规定,只是考虑到海外人士到澳洲来继承遗产太不方便了吧。
作者: y2kgo    时间: 26-4-2010 10:46
标题: 回复 #8 Rondy 的帖子
对哦,我从哪里看来的呢?
我都忘了~

作者: cydzzj    时间: 1-5-2010 21:20
木有房子木有钱,不用遗嘱了,呵呵
作者: kittee    时间: 1-5-2010 21:30
原帖由 Rondy 于 25-4-2010 14:32 发表
假如是两人联合买房,区分是joint proprietor还是tenants in common?
Joint proprietor(Joint tenants),一方过世后,房产自动过户给另一方。
Tenants in common,一方意外去世,另一方不能保证自动继承。需要给自 ...

还有一种自行约定比例的。也不能自动继承吗?
作者: 妮南    时间: 2-5-2010 06:54
标题: 回复 #11 kittee 的帖子
分配权也同于Tenants in common,持股人可以另外定遗嘱。
作者: 缘圆    时间: 31-8-2010 18:42
标题: 回复 #6 neal 的帖子
前几天朋友提醒我,澳洲法律规定:人过世后,如没有遗嘱,那在他名下的财产都归国家所有。

[ 本帖最后由 缘圆 于 31-8-2010 20:03 编辑 ]
作者: frozen_heart770    时间: 31-8-2010 19:09
原帖由 缘圆 于 31-8-2010 18:42 发表
请几天朋友提醒我,澳洲法律规定:人过世后,如没有遗嘱,那在他名下的财产都归国家所有。


这怎么可能呢...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31-8-2010 19:11
原帖由 缘圆 于 31-8-2010 18:42 发表
请几天朋友提醒我,澳洲法律规定:人过世后,如没有遗嘱,那在他名下的财产都归国家所有。


这个是事实,这也是为什么需要立平安纸。

然后上面有同学说到的,自己死了之后,随便后人怎么分就怎么分的话,不能赞成。因为这基本上可以肯定在身后把所有involved parties的关系全盘毁掉,很有可能自己关心的人,自己爱的人的关系在自己身后全部毁掉,这也是我不愿意看见的。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31-8-2010 19:13
原帖由 frozen_heart770 于 31-8-2010 19:09 发表


这怎么可能呢...


这是真的,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律师行是送立平安纸服务的,当时律师就跟我们说过这一点。
作者: huggies    时间: 31-8-2010 19:18
原帖由 缘圆 于 31-8-2010 18:42 发表
请几天朋友提醒我,澳洲法律规定:人过世后,如没有遗嘱,那在他名下的财产都归国家所有。


~强的
作者: daxiao    时间: 31-8-2010 19:27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31-8-2010 19:13 发表


这是真的,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律师行是送立平安纸服务的,当时律师就跟我们说过这一点。

狠!
哪个国家?如果是PR呢?归中国还是澳洲?
作者: 自游自在    时间: 31-8-2010 19:27
那可不可以我自己写个遗嘱呢,万一我不幸了,我自己写的这个应该有法律效益的吧
作者: zlsiva    时间: 31-8-2010 19:30
有很简单的will DIY kit, 找个人给你见证签字一下, 存放起来就好了.
作者: Sharon88    时间: 31-8-2010 19:58
立遗嘱不见得非要找律师。
作者: frozen_heart770    时间: 31-8-2010 20:06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31-8-2010 19:13 发表


这是真的,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律师行是送立平安纸服务的,当时律师就跟我们说过这一点。



虽然我们家已经立过了,可听了还是很震惊。
作者: frozen_heart770    时间: 31-8-2010 20:06
原帖由 自游自在 于 31-8-2010 19:27 发表
那可不可以我自己写个遗嘱呢,万一我不幸了,我自己写的这个应该有法律效益的吧


邮局有卖的,填好了找JP签字。
我们当时找了住在对面的他的中学老师。

[ 本帖最后由 frozen_heart770 于 31-8-2010 20:14 编辑 ]
作者: 缘圆    时间: 31-8-2010 20:08
我朋友是与他的好朋友之间相互放的。不过我对这事还是有点别扭,看来我要改变观念。
作者: zhenchengli    时间: 31-8-2010 22:37
遗产继承需要缴税吗?
作者: xhsherry    时间: 29-9-2010 14:06
标题: 回复 #13 缘圆 的帖子
是真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和儿子一来澳洲,老公就带我去立了遗嘱,如果一方发生什么意外,所有的财产都归对方,如果我们俩都有意外,儿子就继承所有财产,不过因为他未成年,还指定了我的姐姐做他的监护人。律师还叫我们指定一个亲属继承我们的财产,如果我们全都发生意外的话。人生世事难料啊,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我们是在社区办理的,免费,不过财产继承人到时要付1%的财产给社区。
作者: 小胖猫儿    时间: 9-10-2010 21:45
如果一方发生什么意外,所有的财产都归对方......总觉得好危险啊
作者: zlsiva    时间: 9-10-2010 22:28
我好像在aami的网页上写了一个免费的.不知道具体情况怎样
主要问题是现在没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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