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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离婚后小孩子移民的问题,请帮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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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xx207
时间:
18-12-2009 01:30
标题:
关于离婚后小孩子移民的问题,请帮忙阿!
我的一个朋友离婚了,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证明孩子归其抚养,孩子3岁。现准备与BF移民,BF是主申请人。是否离婚判决书就可以证明孩子的情况?还需要孩子的父亲写同意声明么?(我朋友和她前夫的关系很僵,基本不可能拿到他的生命)另外,在这种情况下我朋友应该申请何种签证更为有利?是因该在BF拿到PR前结婚,还是之后呢?很急阿!谢谢帮忙!
作者:
micchy
时间:
18-12-2009 12:12
帮顶
作者:
kkxx207
时间:
18-12-2009 16:55
顶起来吧
作者:
yannie333
时间:
18-12-2009 17:57
我有朋友遇到一样的情况, 如果能先结婚,移民直接按配偶移民应该更容易一些,据我所知,小孩子如果移民国外是要征求孩子父亲的同意的
作者:
kkxx207
时间:
18-12-2009 19:04
我就是打算通过配偶移民,我是副申请人。但是还是拿不到生父的同意声明。能办么?
作者:
chris605
时间:
18-12-2009 19:07
可以。将法院的判决书翻译公证好了
作者:
dandanma
时间:
18-12-2009 20:41
法院判决上写了监护权归你才行。
作者:
图拉
时间:
20-12-2009 17:38
先结婚再移民是肯定的.
公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来证明孩子的监护权归你,但是带孩子移民就剥夺其前夫的探视权,所以需要她前夫写同意孩子随母移民的信函,并附身份证明文件才OK.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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