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Mite适合做版主吗? [打印本页]

作者: uni    时间: 28-7-2009 11:22
标题: Mite适合做版主吗?
Mite 在好几个帖子中参与了讨论,然后后来又有的自己锁贴,有的警告,这样他又是参与者,又是管理者,明显的会引起不公正行为。

自己参与,又锁贴: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51357-2-2.html

btw, 这句话的"XX"是啥意思?
mite 威望 +27 我看你眼睛张在XX上 27-7-2009 22:11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51412-4-1.html 111楼
作者: qian403    时间: 28-7-2009 11:39
老麦人说话直,也许让人感觉不好?
作者: uni    时间: 28-7-2009 11:51
原帖由 qian403 于 28-7-2009 11:39 发表
老麦人说话直,也许让人感觉不好?

不是,我是说Mite又在与别人对论,又在自己执行管理员操作,这种做法不公平。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8-7-2009 12:02
谢谢您的质疑,在FreeOZ所有论坛服务人员只能根据自身职责按照FreeOZ基本法规定的权限进行管理操作,除此之外管理人员和普通网友一样,既拥有普通网友的自由发言权利也必须所有普通网友应该遵守的规定。

如果任何论坛服务人员在讨论的时候违反规定或者越权使用管理权限,或者滥用管理权限之便利,任何网友都可以发起投诉,正式投诉发表在家园建设版。如果LZ认为需要正式投诉mite行为请在1楼标题中添加“投诉Mite”等字样,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
作者: uni    时间: 28-7-2009 12:13
我并不想投诉mite,因为他的行为估计符合FreeOZ基本法, 虽然他的说话很直 (or rude?)。 我质疑的是他的又论,又锁贴的行为,一点都没有回避原则,这种做法有失公平。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8-7-2009 12:21
原帖由 uni 于 28-7-2009 12:13 发表
我并不想投诉mite,因为他的行为估计符合FreeOZ基本法, 虽然他的说话很直 (or rude?)。 我质疑的是他的又论,又锁贴的行为,一点都没有回避原则,这种做法有失公平。


不,如果有质疑就应该投诉,我们鼓励网友采用投诉这种透明和理性的处理纠纷的方式。但是如果质疑的仅仅是既论又管理的行为,那么我就可以回答:FreeOZ基本法没有规定不能这么做。但是就个案来说,网友有权质疑是否公允。
作者: 青山    时间: 28-7-2009 12:31
参与讨论和执行管理操作并不矛盾。但是如果他的发言或者管理操作违规,或者你对他的管理操作有质疑。
就在这里投诉,由zht表决,做出最终裁决。

原帖由 uni 于 28-7-2009 11:51 发表

不是,我是说Mite又在与别人对论,又在自己执行管理员操作,这种做法不公平。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8-7-2009 13:20
原帖由 uni 于 2009/7/28 12:13 发表
我并不想投诉mite,因为他的行为估计符合FreeOZ基本法, 虽然他的说话很直 (or rude?)。 我质疑的是他的又论,又锁贴的行为,一点都没有回避原则,这种做法有失公平。


觉得不公平,又不想投诉,怎么进一步完善法律?是法律为坛友服务还是坛友为法律服务?何为本,何为末?
作者: 刘叔    时间: 28-7-2009 14:49
支持楼主的观点,反对管理者参与讨论、同时又对帖子使用管理权限。

提议按照合法流程递交提案。提案主题:反对管理者以多重身份参与话题讨论。反对理由如下:
1) 对参与讨论的普通网友不公平;
2) 压抑的气氛不利于论坛长期的建设;
3) 这样的管理制度,是有漏洞、容易被攻击的;

管理者参与讨论并行使管理权限,对讨论者进行处理、或删贴锁帖,这是典型的即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现象。

这样的情况,首先对参与讨论的网友是不公平的。很明显,不讲了。其次,与手握删贴锁帖大权的管理员讨论,这样的氛围非常压抑,是不利于论坛长期建设的。最后,控制舆论的行为是为广大网民所不齿的,如果滥用那还不如被GFW封了好,所以这样的管理制度,是有漏洞的,也是容易被人攻击的:

“大家只要发表点自己的感慨,和某些人的观点相违背,就会被锁贴删贴。”
作者: sliuhao    时间: 28-7-2009 15:04
Mite再注册一个ID, 不就程序上公平了么?嗬嗬...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8-7-2009 15:23
赞成通过修法,在讨论话题时增加uni提到的“回避原则”。

同时也联想到前一段的聚会打旗事件讨论,因为两者都有公权力被“滥用”的嫌疑。有id带着公职身份宣称freeoz基本法没规定非politics,暗示他也有自由带着公职身份利用freeoz的聚会和网络平台宣扬其politics主张。

希望ZHT能够通过修法解决这些问题,在管理手段的改善和容易引发争拗的某些敏感话题(其实两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上做出决断。
作者: 刘叔    时间: 28-7-2009 15:26
标题: 从coredump的签名看管理员的责任
人说话应该有底线,这些底线依次是:一,力图说真话;二,不能说真话则应保持沉默;三,无权保持沉默而不得不说假话时则不应伤害他人。 - 钱理群


1)力图说真话,你坚持认为自己所说的确是真话。我想论坛里发言的人,无论左倾右倾,大抵如此。唯一的问题,就是所谓真话是否会被GFW判违禁。如果属实,管理员删贴锁帖是职责行为。

2)所谓真话,能成为公理或真理的不过寥寥,大多数是带有立场和倾向的。如果管理员自身在某些问题上就明显的主张,对不起,我认为您既不适合执行管理行为,也不适合参与讨论。好的管理人员应该是公正无私的,是维持秩序保障论坛繁荣发展,而不是领导作风拍桌子骂人的。

3)所谓真话,还应该包括真心话。所谓人吃五谷杂粮,哪能不带点土气。有些话不吐不快,有些人不骂不爽。碰到这样的情况,管理员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应对。该警告处罚、该删贴改帖马上处理,最忌讳热血上脑、忘我地投身到骂街事业中去。

各位都是志愿参与管理活动,俺这话说得狠了点。您能担待就担待,担待不了就骂我好了。俺皮厚,让您出出气。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8-7-2009 15:33
标题: 回复 #12 liuhuey 的帖子
这些是对道德上的要求,说到容易,没人能做到完美的。

真正最有效的还是制度上的约束和制衡。
作者: 刘叔    时间: 28-7-2009 15:38
标题: 回复 #13 alphabeta 的帖子
没人能做得到。

能做得到这么自我约束的人,估计也会在其它方面强烈的爆发出来。

所以我们需要好的制度,能够把人性的弱点尽可能的回避掉。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8-7-2009 15:46
原帖由 liuhuey 于 2009/7/28 15:38 发表
没人能做得到。

能做得到这么自我约束的人,估计也会在其它方面强烈的爆发出来。

所以我们需要好的制度,能够把人性的弱点尽可能的回避掉。


good on you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8-7-2009 15:48
1)力图说真话,你坚持认为自己所说的确是真话。我想论坛里发言的人,无论左倾右倾,大抵如此。唯一的问题,就是所谓真话是否会被GFW判违禁。如果属实,管理员删贴锁帖是职责行为。

同意。唯一模糊的地方就是谁也不知道GFW是根据什么判违例的,反正我感觉这个东西不是根据是否是真话来判的,对吧。所以这个 “如果属实”却是最难核实的地方。

2)所谓真话,能成为公理或真理的不过寥寥,大多数是带有立场和倾向的。

真话!= 真理, of course.

如果管理员自身在某些问题上就明显的主张,对不起,我认为您既不适合执行管理行为,也不适合参与讨论。

这个不赞同,你似乎在出难题,莫非只有毫无个人观点才能参与讨论问题?没观点还讨论啥,呵呵。管理行为和个人观点就更没太大关系了,管理操作的唯一标准是FreeOZ基本法,换任何人来管理都得按照这个要求,有这个这个顾虑的网友倒是的确不适合执行管理工作,因为其对此还没有很好理解,难免按照个人好恶而操作。

好的管理人员应该是公正无私的,是维持秩序保障论坛繁荣发展,而不是领导作风拍桌子骂人的。

同意

3)所谓真话,还应该包括真心话。所谓人吃五谷杂粮,哪能不带点土气。有些话不吐不快,有些人不骂不爽。碰到这样的情况,管理员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应对。该警告处罚、该删贴改帖马上处理,最忌讳热血上脑、忘我地投身到骂街事业中去。

除了“所谓真话,还应该包括真心话”,都赞同。其实很多 假话都是真心的,hiahia

各位都是志愿参与管理活动,

是呀

俺这话说得狠了点。

其实很温柔了
您能担待就担待,担待不了就骂我好了。

反对,谁骂人,你就该投诉,不能纵容这种邪气,咱都是高素质的人
俺皮厚,

同意

让您出出气。


暂时没啥气,不过先收下这句话了,哪天生气了你可别食言。。
作者: Espresso    时间: 28-7-2009 16:43
看了那么长时间终于搞明白GFW啥意思了.........
GFW全称是GreatFireWall  中国国家防火墙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8-7-2009 16:43
标题: 回复 #16 coredump 的帖子
我是这么想的,GFW的判断标准其实相当politics,这也是freeoz一直避讳的。那就干脆明确定义freeoz为非politics的,不管新闻还是议论的聚会生活话题,涉及politics了就处理,这样不知是否可行?个人觉得在判断某些内容是否涉及politics上,比判断这些内容是否“敏感”上,大家都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8-7-2009 16:46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8-7-2009 15:48 发表

liuhuey                                                                                        威望                                                                                        +10                                                                                        这么一句句拆开辩,苦劳大大的!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8-7-2009 16:49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28-7-2009 16:43 发表
我是这么想的,GFW的判断标准其实相当politics,这也是freeoz一直避讳的。那就干脆明确定义freeoz为非politics的,不管新闻还是议论的聚会生活话题,涉及politics了就处理,这样不知是否可行?个人觉得在判断某些内容 ...


那如果说最近有个IT公司涉嫌行贿被非洲某国反垄断调查算不算politics呢
要是ZZ是这么容易剥离的就好了
作者: uni    时间: 28-7-2009 16:51
原帖由 青山 于 28-7-2009 12:31 发表
参与讨论和执行管理操作并不矛盾。但是如果他的发言或者管理操作违规,或者你对他的管理操作有质疑。
就在这里投诉,由zht表决,做出最终裁决。


再说一遍,我同意Mite拥有发言的权利,我也同意他又执行管理操作的权利,我同样相信他既发言又管理符合FreeOZ的法律。 所以,我不会投诉他,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合法。虽然他的话有些"直",但是我不关心。

我质疑的是管理员为什么没有定义回避原则。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28-7-2009 16: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也觉得在一个帖子里又讨论又执行管理可能不是很‘公平’,这点如果大家赞成的话可以写进规章,不过我认为这点跟mite做版主没啥关系,起码现在没听说有这条规矩。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8-7-2009 16:54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009/7/28 16:49 发表
那如果说最近有个IT公司涉嫌行贿被非洲某国反垄断调查算不算politics呢
要是ZZ是这么容易剥离的就好了


不算。因为只是在商业竞争层面,还没涉及到“间谍”、“危害国家安全”这些帽子,不像某些案子一上来就扣上了。

想剥离也不是太难,你看zg国内大网站的社会新闻栏目,就和时政新闻剥离得很好的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8-7-2009 16:56
原帖由 uni 于 2009/7/28 16:51 发表
我质疑的是管理员为什么没有定义回避原则。


回避原则应该是法规来定义的,管理员只是执行者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8-7-2009 17:02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28-7-2009 16:54 发表


不算。因为只是在商业竞争层面,还没涉及到“间谍”、“危害国家安全”这些帽子,不像某些案子一上来就扣上了。

想剥离也不是太难,你看zg国内大网站的社会新闻栏目,就和时政新闻剥离得很好的


你说不算,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小的IT公司和一个小小的非洲小国间的腐败问题就是被GFW管得死死的,sina, 163都能因此被屏蔽,难吗?不难吗?
作者: qian403    时间: 28-7-2009 17:06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8-7-2009 17:02 发表


你说不算,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小的IT公司和一个小小的非洲小国间的腐败问题就是被GFW管得死死的,sina, 163都能因此被屏蔽,难吗?不难吗?




老乞丐啥时候下班啊?把这帖水了如何?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8-7-2009 17:07
标题: 回复 #26 qian403 的帖子
家园版重地,灌水者请肃静回避
作者: 青山    时间: 28-7-2009 17:27
你是说版主如果在一个帖子里回了帖子,就不能管理这个帖子么?这个貌似不太现实。
至于mite的发言,如果涉及人身攻击,你可以放开了投诉,FreeOZ不会因为他是zht就袒护他。

原帖由 uni 于 28-7-2009 16:51 发表
再说一遍,我同意Mite拥有发言的权利,我也同意他又执行管理操作的权利,我同样相信他既发言又管理符合FreeOZ的法律。 所以,我不会投诉他,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合法。虽然他的话有些"直",但是我不关心。

我质疑的是管理员为什么没有定义回避原则。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8-7-2009 17:44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009/7/28 17:02 发表
你说不算,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小的IT公司和一个小小的非洲小国间的腐败问题就是被GFW管得死死的,sina, 163都能因此被屏蔽,难吗?不难吗?


GFW会管oz的IT公司和非洲小国的fb问题吗?

如果是zg的IT公司,那当然就算了,因为zg几乎一切问题,除了上等人管不到的民间小事外,都由politics挂帅,所以就难免扯上关系。
作者: qian403    时间: 28-7-2009 18:03
LS正解啊!
作者: qian403    时间: 28-7-2009 18:29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8-7-2009 17:07 发表
家园版重地,灌水者请肃静回避



水吧,不水的话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老麦也觉得憋的慌吧?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28-7-2009 19:15
kao
水了他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8-7-2009 19:25
原帖由 qian403 于 2009/7/28 18:29 发表
水吧,不水的话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老麦也觉得憋的慌吧?


青天大老爷都说水了,下面打杂的喊肃静回避的王朝马汉咱可不理了
作者: NEWGAY    时间: 28-7-2009 22:06
支持楼上几个提案,感觉大家都是对freeoz管理很上心的,建议大家理由freeoz基本法赋予大家的提案权利,积极提案。

另外我看楼上几位有freeoz下届议事员的潜力,参与度热情很高,建议也很理性,欢迎参选版主,话题主持等论坛职务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8-7-2009 22:41
标题: 回复 #34 NEWGAY 的帖子
貌似有些职位需要“回避原则”?
作者: gj0__0    时间: 28-7-2009 23:12
反对某国卫生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是造成大量医疗事故处理不公的根源
反对某国足协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是造成足球界整体混乱和落后的根源
好在他们没马甲可穿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00:04
http://www.freeoz.org/forum/view ... page%3D2#pid2181543

暂时锁了的帖子就这个
主要考虑当时的讨论”方向“还是暂时停顿一下好

有没有道理
诸君自己判断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00:04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8-7-2009 22:41 发表
貌似有些职位需要“回避原则”?




他知道回避? 呵呵
他是唯恐天下不乱!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9-7-2009 00:17
标题: 回复 #36 gj0__0 的帖子
那可不一定。胡斌那马甲那么不像他,还是有人说就是他!
作者: 青山    时间: 29-7-2009 00:23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00:04 发表




他知道回避? 呵呵
他是唯恐天下不乱!

作者: lily07    时间: 29-7-2009 00:35
我挺欣赏老麦的,加油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00:47
还有点私心 怕那个帖子整个被青山删除了 毕竟在他地盘
暂时“锁”, 今天大家还能看到这个帖子。

他的操作尺度是这个论坛版主立最XX的一个
( XX: 不知道怎么表达 又不想花时间考虑 )



【 MITE: 应该是厉害 这个可以说得通。 后补。 】
作者: 青山    时间: 29-7-2009 01:01
我删帖不管观点跟我一致不一致。而且删你的很多。
所以以后明知道我要删,你就不要发了。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00:47 发表
还有点私心 怕那个帖子整个被青山删除了 毕竟在他地盘
暂时“锁”, 今天大家还能看到这个帖子。

他的操作尺度是这个论坛版主立最XX的一个
( XX: 不知道怎么表达 又不想花时间考虑 )



【 MITE: 应该是 ...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01:04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9-7-2009 01:05

作者: lisa2008    时间: 29-7-2009 08:50


不让管理人员参与发言,那大家(包括俺)来freeoz的热情相信会大打折扣。不信你们看家园这里只要有两个以上管理人员相互发言,当天人气一定巨火

尤其喜欢看老麦和青山都在的发言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08:52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00:47 发表
还有点私心 怕那个帖子整个被青山删除了 毕竟在他地盘
暂时“锁”, 今天大家还能看到这个帖子。

他的操作尺度是这个论坛版主立最XX的一个
( XX: 不知道怎么表达 又不想花时间考虑 )



【 MITE: 应该是 ...





老麦啊!你锁了帖子又开开,然后开完了以后马上又自己跟帖跟了好几条。这很容易让对方辩友视为你在封杀言论。就是说,对你不利了,或者是别的原因,你锁了,让对方不能说话了,然后呢,你又解锁,解了以后呢,谁都不知道,对方也不知道,然后你就开始连续跟好几个帖子来阐述你的道理。对方完全可以把此事视为是你封杀言论,对你不利的时候封杀,然后又解开然后自己讲对自己有利的,这时候或许对方再说两句,就又被封杀了。。。对方要是以此为据,把你划到跟ZG的作风一样,咋办啊?俺看着替你着急。。。
顺便说一句,俺就是想到哪写到哪,老麦是好人,别人也不是坏人,彼此意见不同而已。希望辩论时态度客观。 上锁也要慎重,解锁更要慎重啊!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9-7-2009 10:12
标题: 回复 #47 qian403 的帖子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1:05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29-7-2009 10:12 发表



WOW,支持啊!
作者: 刘叔    时间: 29-7-2009 11:51
标题: 回复 #46 lisa2008 的帖子
非也非也,我不是说反对管理者发言。

我所反对的,是管理者一边发言,一边行使管理权限。如果个人情绪控制不当的话(比如说我,就经常犯这样的错),很容易将情绪带入管理活动中。这样做的后果,不仅是对该管理者自身公信力的影响,同时也让网友对管理制度、对整个管理团队的公正与诚信产生质疑。我想这样的局面,无论谁都是不愿看到的。

老麦,你说话直来直去,我也不跟你兜圈子。最好你以后就别去碰自己参与讨论的帖子,有违规的内容,让青山或coredump出面来执行好了。他俩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NEWGAY跟你有矛盾,U版有点放不开手脚......我是大实话,别封我ID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9-7-2009 11:55
标题: 回复 #50 liuhuey 的帖子
那样做也有问题。万一他参与的帖子里出现严重违规而此时其他管理员都不在,只有他在场,那怎么办?就那么等着?其他坛友看到会不会告他渎职?
作者: 刘叔    时间: 29-7-2009 12:00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29-7-2009 09:55 发表
那样做也有问题。万一他参与的帖子里出现严重违规而此时其他管理员都不在,只有他在场,那怎么办?就那么等着?其他坛友看到会不会告他渎职?


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老麦还是靠得住的。
作者: 刘叔    时间: 29-7-2009 12:03
标题: 回复 #51 alphabeta 的帖子
我说的是最好别去碰,并不是一定不能碰。所谓瓜田李下,古人所慎。注意一下就行了,倒用不着什么提案。

  附:《君子行》
   
  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嫂叔不亲授,长幼不比肩。劳谦得其柄,和光甚独难。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2:03
原帖由 liuhuey 于 29-7-2009 11:51 发表
非也非也,我不是说反对管理者发言。

我所反对的,是管理者一边发言,一边行使管理权限。如果个人情绪控制不当的话(比如说我,就经常犯这样的错),很容易将情绪带入管理活动中。这样做的后果,不仅是对该管理者 ...



刘叔俺想要你的金币
作者: 小河    时间: 29-7-2009 12:07
原帖由 lily07 于 29-7-2009 00:35 发表
我挺欣赏老麦的,加油



me too!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9-7-2009 12:11
标题: 回复 #53 liuhuey 的帖子
没人能做得到。

能做得到这么自我约束的人,估计也会在其它方面强烈的爆发出来。

所以我们需要好的制度,能够把人性的弱点尽可能的回避掉。


到底怎样啊?我不明白你到底是指老麦是君子还是?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9-7-2009 12:17
标题: 回复 #56 stellahie 的帖子
我也晕了

大是大非肯定要用法规来约束的,靠个人不够。

“最好别去碰,并不是一定不能碰”——这话又让人觉得在细节处理上似乎也不一定要回避了?

对于这种容易引起争议的细节,到底是要德治,还是法治?
作者: 青山    时间: 29-7-2009 13:03
mite你在新闻版除非看到可能带来危险的帖子,以zht权限直接删除。否则对你没觉得达到删帖标准的,锁帖这种控制气氛的操作还是留给我来做吧。不然你控制不了气氛,反而火上浇油。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29-7-2009 11:55 发表
那样做也有问题。万一他参与的帖子里出现严重违规而此时其他管理员都不在,只有他在场,那怎么办?就那么等着?其他坛友看到会不会告他渎职?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3:06
青山辛苦,不容易啊!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29-7-2009 13:11
标题: 回复 #59 qian403 的帖子
没事,青山心里暗爽着呢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9-7-2009 13:34
不管怎么说,我都欢迎uni敢于提出自己的质疑,FreeOZ需要这样的敢言网友,这样才能更好地监督管理团队成员,尽量保证FreeOZ本身不偏不倚的立场。

从最近的一些帖子中,我了解到现在有不少同学质疑FreeOZ的ZZ立场具有倾向性,我个人觉得这是一种误解,也许mite最近的一些发言增加了这种误解,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以上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ZHT立场)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3:38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9-7-2009 13:34 发表
不管怎么说,我都欢迎uni敢于提出自己的质疑,FreeOZ需要这样的敢言网友,这样才能更好地监督管理团队成员,尽量保证FreeOZ本身不偏不倚的立场。

从最近的一些帖子中,我了解到现在有不少同学质疑FreeOZ的ZZ立场具 ...



我觉得就是可能是处理一些GFW明显不会封杀的帖子的时候,咱们为了掐掉苗头,给处理(转移or锁or别的操作)了,引起的。比如帖子在转或是锁之前的时候正好是左F(一时想不出更好的词,姑且先用这个)要发表言论的时候,而左F的言论,肯定是不会被GFW封杀的。所以咱们管理层封杀这帖子,就造成了ZZ倾向的问题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9-7-2009 13:56
理解错误,正因为FreeOZ希望保持尽量的中立,所以才会两边都删。
另外一些支持国内当局的帖子貌似不会被封,但是会引起激烈的争论,一样可能引来GFW。
而FreeOZ又不能有选择性的只删一边,所以就要两边都删。

如果FreeOZ只依照GFW的标准来删帖子,那FreeOZ算没有ZZ倾向性么?

由于GFW的存在,FreeOZ现在做不到真正的言论自由,但是FreeOZ在努力的对不同的观点采用同样的标准。

原帖由 qian403 于 29-7-2009 13:38 发表
我觉得就是可能是处理一些GFW明显不会封杀的帖子的时候,咱们为了掐掉苗头,给处理(转移or锁or别的操作)了,引起的。比如帖子在转或是锁之前的时候正好是左F(一时想不出更好的词,姑且先用这个)要发表言论的时候,而左F的言论,肯定是不会被GFW封杀的。所以咱们管理层封杀这帖子,就造成了ZZ倾向的问题了?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4:08
我理解的。我的意思是,删的时候,没有两边做好工作,就直接咔嚓了,事后也没有补救,糟糕的是事后又悄悄打开了。
作者: uni    时间: 29-7-2009 14:11
其实我觉得我并不在乎管理员的ZZ倾向, 如果大家倾向一边,那就没得热闹了。
我也没有觉得Mite人有啥子问题,我又不认识他,难道能够通过一个帖子就断定他是某种人?
我发帖子,原因是因为他又参与辩论(主要参与者之一),又锁贴,这个操作有失公平。 所以我建议管理员需要自己学会回避。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把这个回避原则转移到如下的误区:
1) 管理员/论坛ZZ倾向的讨论;
2) Mite 人品的讨论;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4:11
如果咔嚓的时机正好选在容易被GFW HX的哪个时候之前,是最好的时机。反之,如果咔嚓的时候正好是绝对不会被HX的时候(虽然日后可能会被HX),这个时机可能不好。就会又ZZ倾向的可能。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4:12
原帖由 uni 于 29-7-2009 14:11 发表
其实我觉得我并不在乎管理员的ZZ倾向, 如果大家倾向一边,那就没得热闹了。
我也没有觉得Mite人有啥子问题,我又不认识他,难道能够通过一个帖子就断定他是某种人?
我发帖子,原因是因为他又参与辩论(主要参与者 ...



MS 我给搞歪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9-7-2009 14:12
mite确实工作做得很粗糙。这个我赞同。

原帖由 qian403 于 29-7-2009 14:08 发表
我理解的。我的意思是,删的时候,没有两边做好工作,就直接咔嚓了,事后也没有补救,糟糕的是事后又悄悄打开了。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4:23
原帖由 青山 于 29-7-2009 14:12 发表
mite确实工作做得很粗糙。这个我赞同。




我觉得咔嚓的时候要选好,如果不得以必须咔嚓,也要咔嚓个明白。呵呵。

打比方来说(声明:如下比喻中仅以左右这两个词作比喻,并非给任何一方扣帽子)
左右都在辩,左肯定不会被HX,右肯定会被HX。
辩啊辩。。。。。。
最后版主出来了。一看,正好是左在跟右辩,满嘴唾沫啊。。。。。。
版主心想,这还了得,这右一反击,岂不就要HX了?于是手起刀落咔嚓了,左说不了话了。。。。。
于是,局外人看来,可能就认为版主是右,为了防范左,于是学ZG那一套把左封杀了。。。。。。但是呢版主未必是右啊,所以版主左右都没落好。
所以,下次在咔嚓的时候,说明一下,就好了。
但是我绝对老麦这次,跟我举的这个例子比还不一样的,老麦这次加锁解锁后,马上跟着发表他自己的言论,而且很明显是右的言论,这个绝对就是局外人看来“版主是右,为了防范左,于是学ZG那一套把左封杀了。杀了以后看看没动静,出来接着右了”这种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下,造成了ZZ倾向的问题。
俺支持老麦批判ZF,但是希望老麦处理问题上,不要给人一种一边批判ZG,一边又用ZG的行事方式来处理问题的印象。
俺替老麦担心。。。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14:28
我们体制是民主 你就不用怕
譬如你看有人觉得我操作出操 马上有人提
不需要担心被和谐
这个就是民主体制 个人犯不了事情
最好的例子

而不是什么都是一样 民主体制皇帝体制都一样 。。。。
就是谁拳头大 谁厉害
作者: 青山    时间: 29-7-2009 14:33
我很赞同,我删帖子都会给说明。除非明显离谱的。
我个人认为mite这次的操作确实不妥。

原帖由 qian403 于 29-7-2009 14:23 发表

我觉得咔嚓的时候要选好,如果不得以必须咔嚓,也要咔嚓个明白。呵呵。

打比方来说(声明:如下比喻中仅以左右这两个词作比喻,并非给任何一方扣帽子)
左右都在辩,左肯定不会被HX,右肯定会被HX。
辩啊辩。。。。。。
最后版主出来了。一看,正好是左在跟右辩,满嘴唾沫啊。。。。。。
版主心想,这还了得,这右一反击,岂不就要HX了?于是手起刀落咔嚓了,左说不了话了。。。。。
于是,局外人看来,可能就认为版主是右,为了防范左,于是学ZG那一套把左封杀了。。。。。。但是呢版主未必是右啊,所以版主左右都没落好。
所以,下次在咔嚓的时候,说明一下,就好了。
但是我绝对老麦这次,跟我举的这个例子比还不一样的,老麦这次加锁解锁后,马上跟着发表他自己的言论,而且很明显是右的言论,这个绝对就是局外人看来“版主是右,为了防范左,于是学ZG那一套把左封杀了。杀了以后看看没动静,出来接着右了”这种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下,造成了ZZ倾向的问题。
俺支持老麦批判ZF,但是希望老麦处理问题上,不要给人一种一边批判ZG,一边又用ZG的行事方式来处理问题的印象。
俺替老麦担心。。。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4:34
没懂,有别的TX明白老麦的意思吗?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14:36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51357-2-1.html

57楼说了锁帖的原样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5:05
我另一个帖子里回复了呵呵。
作者: uni    时间: 29-7-2009 15:25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4:28 发表
我们体制是民主 你就不用怕
譬如你看有人觉得我操作出操 马上有人提
不需要担心被和谐
这个就是民主体制 个人犯不了事情
最好的例子

而不是什么都是一样 民主体制皇帝体制都一样 。。。。
就是谁拳头大 谁厉 ...

不太明白,是不是说我可以投诉你,你不会对我进行打击报复? anyway, thank you.

说实话,到澳洲后我投诉的心情少多了,澳洲这边好多公司投诉起来比中国还累,解决问题更难,服务人员也更能够推托。不过也是有了小孩后,火气小了很多。
在深圳(我不知道中国其他城市怎么样?),我投诉过政府部门,电信,还有某些垄断企业,也没有什么打击报复。 最搞笑的是一次弄得某垄断企业某区的党委书记上门慰问,其实只是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较真了一把。 (在深圳,什么都可以投诉,但是最好不要投诉房地产开发商,这帮人比较黑)

这种小事,不必要上纲上线吧!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15:45
我那个不是回复你 是回复包公的
作者: uni    时间: 29-7-2009 15:48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15:45 发表
我那个不是回复你 是回复包公的

非常抱歉,没有太理解你的那段话的意思。 :(
作者: qian403    时间: 29-7-2009 15:52
我也不理解。哈哈。所以后面问他。
老麦下次你还是说明白些吧。哈哈。搞得大家都混乱了。
还有你的发言方式一会XX一会==》的,再加上对码字很吝啬,容易让人眩晕的。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16:43

作者: 资深贷款经理    时间: 29-7-2009 17:15
我觉得在网络上没必要那么较真。。。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17:22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刘叔    时间: 29-7-2009 17:33
我突然发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老麦是版主吗?
作者: NEWGAY    时间: 29-7-2009 21:13
支持设立管理人员回避制度,人都有倾向性,很难靠自觉保证公平,而且每个人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定义都不同,所以应该有个大家都同意的规则。以前我就提过,有投票权的同学除了选举,都应该回避涉及到自己的提案。希望这次能推动一下。
作者: 青山    时间: 29-7-2009 21:3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青山    时间: 29-7-2009 21:33
你见过任何成熟的表决机制,提案人要回避自己的提案的表决的么?

原帖由 NEWGAY 于 29-7-2009 21:13 发表
支持设立管理人员回避制度,人都有倾向性,很难靠自觉保证公平,而且每个人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定义都不同,所以应该有个大家都同意的规则。以前我就提过,有投票权的同学除了选举,都应该回避涉及到自己的提 ...

作者: NEWGAY    时间: 29-7-2009 22:02
ub,现在zht之间的意见不同已经不是秘密了,你好意屏蔽了让其他人看到反而觉得不好。这些争端在民主制度下也正常,防火墙级别不要定的太高。
作者: NEWGAY    时间: 29-7-2009 22:03
标题: 回复 #85 青山 的帖子
我个人认为回避是合理的,有筒子也这么认为。而且回避比较公平,大家可以讨论一番。
作者: 青山    时间: 29-7-2009 22:07
当然可以讨论。

原帖由 NEWGAY 于 29-7-2009 22:03 发表
我个人认为回避是合理的,有筒子也这么认为。而且回避比较公平,大家可以讨论一番。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23:07
你认为合理 但是还没有规则

就是没有

不是你认为合理 那个就存在了

简单逻辑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9-7-2009 23:11
原帖由 NEWGAY 于 29-7-2009 22:02 发表
ub,现在zht之间的意见不同已经不是秘密了,你好意屏蔽了让其他人看到反而觉得不好。这些争端在民主制度下也正常,防火墙级别不要定的太高。


我从来没要求过自己和大家对任何事情保持一致的意见,同样地,我也不会要求别的ZHT去做我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你们之间正常的意见分歧我不管,但是有些话,管理团队的同学可能觉得没什么,但是不熟悉你们之间关系的同学,看了会有误解,这样的内容我会根据我的判断+可操作的版主/ZHT职权作出处理,对我的处理有意见的,欢迎在管理区和我进行沟通
作者: NEWGAY    时间: 29-7-2009 23:12
标题: 回复 #89 mite 的帖子
你认为合理 但是还没有规则

就是没有

不是你认为合理 那个就存在了

简单逻辑

同意。没有规则就是没有限制。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23:14
自己的问题 人家胡乱扣帽子 诽谤
要回避 让人家造谣?!
尤其在网上
有情况就说清楚 大家拿例子 说清楚
作者: NEWGAY    时间: 29-7-2009 23:15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9-7-2009 23:11 发表


我从来没要求过自己和大家对任何事情保持一致的意见,同样地,我也不会要求别的ZHT去做我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你们之间正常的意见分歧我不管,但是有些话,管理团队的同学可能觉得没什么,但是不熟悉你们之间关 ...



请给出理由和你操作的相关法规依据
作者: NEWGAY    时间: 29-7-2009 23:17
原帖由 mite 于 29-7-2009 23:14 发表
自己的问题 人家胡乱扣帽子 诽谤
要回避 让人家造谣?!
尤其在网上
有情况就说清楚 大家拿例子 说清楚



同意你说的,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做投票做决定等等应该由第三方来判断,尽可能的让最终的决定应该公平让双方让观众信服。
作者: mite    时间: 29-7-2009 23:20
谈清楚了 当然可以投票

乱扣帽子 没有依据 当然不合适投票
作者: liwus    时间: 29-7-2009 23:57
我算服了你们了,不就一个论坛吗?怎么搞得好像前几年的TW立院,又是吵架又是扔鞋的。。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30-7-2009 00:02
标题: 回复 #96 liwus 的帖子
没有扔鞋啊,只看到很多顶帽子。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0-7-2009 00:06
原帖由 NEWGAY 于 29-7-2009 23:15 发表


请给出理由和你操作的相关法规依据


理由不是刚刚说过了嘛

法规依据啊,没有没有,你就让我无法无天一次吧
作者: lily07    时间: 30-7-2009 01:37
MITE的精华贴好多啊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30-7-2009 01:54
原帖由 liwus 于 29-7-2009 23:57 发表
我算服了你们了,不就一个论坛吗?怎么搞得好像前几年的TW立院,又是吵架又是扔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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