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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签的同志们不要体检和无刑太早了 [打印本页]

作者: li45    时间: 22-9-2008 18:22
标题: 电签的同志们不要体检和无刑太早了
刚刚收到查询回复,其中有几句如下:

It is often best to wait for the case officer to request health and police
checks as they have a time limit (12 months from date of test).
                 
意思就是我们最好等VO通知然后再去做体检和无刑,因为有效期12个月.

作者: erictsai    时间: 22-9-2008 18:59
可是要求是28天内提交材料
作者: seth_chen    时间: 22-9-2008 19:27
什么的查询回复啊?详细点说吧
作者: Fairy_tulip    时间: 22-9-2008 19:41
不是要28天内要上传附件吗?我这儿的无刑要15~20个工作日才能办好,我还很担心赶不急呢。到底该什么时候去办才合适啊?
作者: lewes75    时间: 23-9-2008 01:14
请问28天上传材料一说是哪里看到的啊?
我只知道在线申请表可以在申请未完成的状态下由系统保留28天,过期不提交的话就自动删除。
但是上传材料是已经给了trn以后的事情了啊,那跟28天的规定已经没关系了呀。
困惑ing。。。。
作者: li45    时间: 23-9-2008 18:25
标题: 回复 #3 seth_chen 的帖子
是自己案子的处理进度回复, 我想问问我的FN,结果竟是这个样子,寒心啊.
作者: li45    时间: 23-9-2008 18:27
标题: 回复 #5 lewes75 的帖子
上传材料应该在VO处理前都可以上传的
作者: li45    时间: 28-2-2010 18:27
今天又复习了我当初的问题,现在想想体检或无刑早做了也有好处,当初的“秒准”可能也于这两个都刚刚到期有关,反正VO没有让我重新做,当时是正好过期不到2周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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