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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朋友在AD买房,被华人中介害得濒临破产 [打印本页]

作者: cooldog    时间: 6-11-2007 13:09
标题: 一个朋友在AD买房,被华人中介害得濒临破产
他们在阿德莱德这样房价便宜的城市卖给我朋友50多万一间的apartment,理由竟然是未来5年后房价应该会达到这个程度。同等条件的在阿德莱德最多卖30万。而且最欺负人的是,对方寄来了很厚的合同书,我那个傻朋友连看都没看就签了名。后来才知道给了一个无条件的offer,连subject to finance都没有。决定即使最后破产也不买他的房子了,华人中介寄了封信过来,如果不买的话定金不退,而且将来中介低价卖掉房子的话,朋友要赔偿损失,否则就要起诉。据律师说如果7年内对方不起诉就ok了,现在也不知道他们到底会不会起诉。

现在看到AD报纸上天天都有那个yaita集团的广告,真是害怕别人也受骗啊。对待自己的同胞,真的这样狠心嘛。

那个朋友是从悉尼来的厨师,工资不到4万,累得要死,如果买下这个房子,估计20年之内就只能做房奴了。
作者: cooldog    时间: 6-11-2007 13:15
当然这个朋友自己的问题也很大,糊里糊涂去听了一堂免费的投资课,被对方恭维几句就乐得找不到北,和另外一个高中生一起付了定金。他甚至都没考虑过去看其他的房子,觉得这房子在悉尼值这个价钱就买了。
作者: longmanma    时间: 6-11-2007 13:22
同情,痛恨!
作者: jl162401    时间: 6-11-2007 13:25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夜暴富的心态不能有啊,我们移民到这个国家,不就是为了过一些平和的生活吗,要想暴富,应该在国内谋求发展,呵呵
作者: cello    时间: 6-11-2007 13:30
可以向ACCC投诉,如果没有给足够时间看合同,或者签合同的人不懂合同的语言,合同是无效的。即使我说的这个不能应用于你朋友,ACCC也许也有别的建议,我建议你帮你朋友去咨询一下

http://www.accc.gov.au/content/index.phtml/itemId/142
作者: 大白兔    时间: 6-11-2007 13:31
谢谢楼主分享,同情这位朋友,其他人也要吸取经验教训。

不过,如果你朋友收入4万的情况下是这样买50万的房子的:“在阿德莱德这样房价便宜的城市50多万一间的apartment”,“同等条件的在阿德莱德最多卖30万”,“很厚的合同书连看都没看就签了名”。。。。。。。。他不论在哪里都很容易受骗的。骗子哪里哪行都有,没碰到了是幸运,碰到了自己懂得分辨是明智。对方没有人身的强迫,就是花言巧语就可以让收入只有4万的人勇于出50万的价格买市场价30的房子,甚至,也是最最夸张的,受害者自己放弃最后把关的权利,爽快签合同让骗子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达到目的。。。。。。自己也要吸取教训。
作者: cello    时间: 6-11-2007 13:38
最坏情况下,损失多少定金呢?我记得我买房子的时候签了合同过了cooling off period以后如果不买,好像损失1万订金。如果是这样也比买个比市场价贵20万的房子强啊
作者: coconut    时间: 6-11-2007 13:53
原帖由 cello 于 6-11-2007 13:30 发表
可以向ACCC投诉,如果没有给足够时间看合同,或者签合同的人不懂合同的语言,合同是无效的。即使我说的这个不能应用于你朋友,ACCC也许也有别的建议,我建议你帮你朋友去咨询一下

http://www.accc.gov.au/co ...


如果你的朋友不懂英文,他还是有可能申述合同无效的.我大概记得以前上法律课的时候有这样胜诉的CASE,后来是不懂英文的一对意大利老夫妇胜了,败诉方是银行. 但具体情况要律师才能判断.仅供参考
作者: cooldog    时间: 6-11-2007 13:54
原帖由 cello 于 6-11-2007 13:38 发表
最坏情况下,损失多少定金呢?我记得我买房子的时候签了合同过了cooling off period以后如果不买,好像损失1万订金。如果是这样也比买个比市场价贵20万的房子强啊


我没看到合同,但是据他自己说,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订金了。定金没了就没了,最可怕的是对方发的信上写明,如果朋友不买这套房,那么中介可以重新把这套房放在市场上,如果40万卖掉,朋友需要赔付50-40=10万,这多恐怖啊。
作者: cooldog    时间: 6-11-2007 13:59
原帖由 coconut 于 6-11-2007 13:53 发表


如果你的朋友不懂英文,他还是有可能申述合同无效的.我大概记得以前上法律课的时候有这样胜诉的CASE,后来是不懂英文的一对意大利老夫妇胜了,败诉方是银行. 但具体情况要律师才能判断.仅供参考


lp陪他去legal aid问过了,那里的人建议朋友写信给开发商(不是华人中介)去装可怜,就说订金不要了,也不要让他陪差价。希望能行。
作者: thewall    时间: 6-11-2007 14:03
。。。赶快找政府免费的律师问问吧 。。。
作者: gemei    时间: 6-11-2007 14:08
原帖由 大白兔 于 6-11-2007 13:31 发表
谢谢楼主分享,同情这位朋友,其他人也要吸取经验教训。

不过,如果你朋友收入4万的情况下是这样买50万的房子的:“在阿德莱德这样房价便宜的城市50多万一间的apartment”,“同等条件的在阿德莱德最多卖30万 ...




就是就是。
作者: cooldog    时间: 6-11-2007 14:09
原帖由 cello 于 6-11-2007 13:38 发表
最坏情况下,损失多少定金呢?我记得我买房子的时候签了合同过了cooling off period以后如果不买,好像损失1万订金。如果是这样也比买个比市场价贵20万的房子强啊



估计是中介给他的合同上写了要赔差价,看来他们早就做好准备了
作者: xandanln    时间: 6-11-2007 14:09
The angent can just pay less than $10,000 to purchase this apartment by themselves, and then ask your friend to pay more than $490,000 to the vender.

The results:  This angent can take this property by unreasonalbe cheap price, off course get commision as well. the vendor can sell this property by unreasonalbe expensive price to your friend. And your friend will work very hard in the future.
作者: cooldog    时间: 6-11-2007 14:10
原帖由 大白兔 于 6-11-2007 13:31 发表
谢谢楼主分享,同情这位朋友,其他人也要吸取经验教训。

不过,如果你朋友收入4万的情况下是这样买50万的房子的:“在阿德莱德这样房价便宜的城市50多万一间的apartment”,“同等条件的在阿德莱德最多卖30万 ...



唉,他这人就是这样的了,什么社会经验都没有,打工打得太多了。
作者: iceeyes2000    时间: 6-11-2007 14:40
50万得apart???,CITY的不过是30万出头。50 W可以买好区的HOUSE了。
作者: beysup    时间: 6-11-2007 14:53
我说过多次了,不要给华人老板打工,不要理睬华人的广告,不要找华人中介做任何事情,大家咋就不听呢?

我来到澳洲,无论是找房子,找工作,找广告,寻求任何服务或信息,从来都是找本地人的,只要是和华人沾边的,我连看都不看一眼。
作者: freeflygo123    时间: 6-11-2007 14:55
原帖由 cooldog 于 6-11-2007 14:09 发表



估计是中介给他的合同上写了要赔差价,看来他们早就做好准备了

合同没这一条,但在QLD是有么个条款,如果不买,或settle不了,对方可低价买掉,
你得赔差价。
作者: qianhongjj    时间: 6-11-2007 15:15
同情!记着一条:凡是要签字的时候,务必搞清楚,名字不能乱签,人不能随便相信!
作者: cello    时间: 6-11-2007 15:17
这个新闻晴楼主看看有没有用.千万不要补差价啊,他们卖多少钱出去你一点控制办法都没有,想你赔多少就赔多少

http://www.jenman.com.au/news_item.php?id=113
作者: 大白兔    时间: 6-11-2007 15:37
原帖由 cooldog 于 6-11-2007 14:10 发表

唉,他这人就是这样的了,什么社会经验都没有,打工打得太多了。


也是啊,现在说太多也没有意义,他已经很难受了,想想有什么办法可以挽回更重要。
作者: coconut    时间: 6-11-2007 17:48
这个XX集团是否和财务放贷的集团有一条龙服务呢? 否则这样超越市场价的物业是不可能循正常渠道取得贷款的.

赶快去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吧, 花点律师费总比被搞得倾家荡产强.
作者: iceeyes2000    时间: 6-11-2007 17:56
为什么工资不到4万年息能贷款50万??难道首付很多吗??
作者: XT    时间: 6-11-2007 20:09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作者: linghaib    时间: 6-11-2007 20:36
原帖由 beysup 于 6-11-2007 14:53 发表
我说过多次了,不要给华人老板打工,不要理睬华人的广告,不要找华人中介做任何事情,大家咋就不听呢?

我来到澳洲,无论是找房子,找工作,找广告,寻求任何服务或信息,从来都是找本地人的,只要是和华 ...


totally agree
作者: whoami    时间: 6-11-2007 21:59
原帖由 coconut 于 6-11-2007 17:48 发表
这个XX集团是否和财务放贷的集团有一条龙服务呢? 否则这样超越市场价的物业是不可能循正常渠道取得贷款的.

赶快去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吧, 花点律师费总比被搞得倾家荡产强.


我觉得这个说倒点子上了,怀疑他们诈骗,应该能找出它们的把柄,反过来告它们
作者: gongxg    时间: 6-11-2007 22:07
原帖由 cooldog 于 6-11-2007 13:15 发表
当然这个朋友自己的问题也很大,糊里糊涂去听了一堂免费的投资课,被对方恭维几句就乐得找不到北,和另外一个高中生一起付了定金。他甚至都没考虑过去看其他的房子,觉得这房子在悉尼值这个价钱就买了。

现在新潮的广告就是“洗脑”,以上案例就是典型的“洗脑”效应,大家千万当心,此招当今世界流行。
作者: gongxg    时间: 6-11-2007 22:18
别以为到了西人之地,就万事大吉了,此险恶之心也不少呀,安了地雷给这些初来乍到的新移民踩。能否万众一心,以牙还牙,以毒攻毒,给些这些败类予重锤?
作者: cooldog    时间: 6-11-2007 22:36
补充,这个apartment还没有建好,只是一个plan而已。
作者: laowantong    时间: 6-11-2007 22:54
把自己的钱全部转走.....比如挂在儿子身上, 谁爱告去告去,就是没钱, 管他P事
作者: laowantong    时间: 6-11-2007 23:00
你告他们, 定金你拿去, 要罚款, 随便, 我马上辞工不干了, 一周还你10块, 你自己看着半. 去告吧!
光脚的还怕穿鞋的不成?
作者: emillyue    时间: 6-11-2007 23:19
什么都得自己考察清楚
可恶的中介
作者: 涛涛太太    时间: 7-11-2007 07:08
怎么这个华人中介这么可恶呢?难道一定要欺负到我们同胞的身上吗?想没想过自己也是炎黄子孙,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为自己的子孙后代想想,也要积德啊!
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
作者: 还是巴豆    时间: 7-11-2007 08:56
原帖由 XT 于 6-11-2007 20:09 发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I gree!!
作者: cello    时间: 7-11-2007 15:31
原帖由 coconut 于 6-11-2007 17:18 发表
这个XX集团是否和财务放贷的集团有一条龙服务呢? 否则这样超越市场价的物业是不可能循正常渠道取得贷款的.

赶快去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吧, 花点律师费总比被搞得倾家荡产强.

同意这个建议。楼主帮忙也问问ACCC吧,他们对这方面还是很热心的
楼主的朋友已经损失惨重,大家还是不要说风凉话,多想办法吧
作者: 格美    时间: 7-11-2007 16:15
原帖由 beysup 于 6-11-2007 12:53 发表
我说过多次了,不要给华人老板打工,不要理睬华人的广告,不要找华人中介做任何事情,大家咋就不听呢?

我来到澳洲,无论是找房子,找工作,找广告,寻求任何服务或信息,从来都是找本地人的,只要是和华 ...



西人也骗人的,    买车就碰到一个。
作者: 想念天空    时间: 7-11-2007 16:52
我就不信了,签署一个远远超乎价值的房屋买卖合同,加上没有余地的霸王条款,这不是明摆着欺诈么,这种合同明显是诱骗状态下签署的。

我觉得找律师一定可以打赢官司。这种公司,公布出来,让他们公司倒闭!
作者: distantmusic    时间: 7-11-2007 16:57
被‘洗脑’真的很可怕,我在路上就遇到过找我去听免费的投资讲座的华人,还好那周没空去。他们只找华人,可能是因为华人对这里的情况不是非常了解,所以好骗一些,另外,他们的英语也不咋地,还是骗华人更快更容易些。
作者: Driver    时间: 7-11-2007 17:11
这招用在自己人身上也太狠了
作者: bicer    时间: 7-11-2007 21:58
这么笼统地介绍很难有什么建设性意见,找律师咨询是最好的方法。
coconut 你说的那个案子我有印象,但那个案子的核心是老夫妇的儿子和银行一起来骗这对夫妇作保贷款,银行隐瞒了他们儿子经营不善的事实,被认定是有意诈骗,比搂主的情况简单。
现在就看看能不能声明签名无效了,因为如果合同中有特别不利于某一方,而另一方在知道或在合情合理情况下必然知道这样不利于对方的条款而又没有明示对方的话,签字从而使得自己权利受损的一方有很大把握声明签名无效从而撤销合同。不过这恐怕得请律师帮忙了。签任何合同之前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把人想坏点儿没坏处。
作者: cello    时间: 7-11-2007 22:30
我记得trading practice acts规定如果没有给以充分时间看合同,或有语言或理解的障碍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加上accc正在严打这类property investment scam,我觉得咨询他们可能还是有用的,电话1300-302-502
作者: howtosay    时间: 7-11-2007 22:53
原帖由 beysup 于 6-11-2007 14:53 发表
我说过多次了,不要给华人老板打工,不要理睬华人的广告,不要找华人中介做任何事情,大家咋就不听呢?

我来到澳洲,无论是找房子,找工作,找广告,寻求任何服务或信息,从来都是找本地人的,只要是和华 ...




请问你是华人不? 你要求别人都不要理睬华人的广告, 那是否让人都不理睬你的话呢?是不是只要和你有关的,大家都躲的远远的,才算听了你的话呢?你要找个非华人结婚吗?你要和所有的华人都断绝关系吗?
诚然,有一部分华人是专门挣华人的钱,但你不要一棒子打死全部,freeoz上不是有很多华人为你们热心服务吗?
你自己都是华人,你还看不起华人,你让人家别的国籍的人怎么看待华人?
作者: michaeyul9999    时间: 8-11-2007 06:44
厨师,工资不到4万,如何通过50万贷款。合同可以吹。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8-11-2007 07:35
原帖由 beysup 于 6-11-2007 14:53 发表
我说过多次了,不要给华人老板打工,不要理睬华人的广告,不要找华人中介做任何事情,大家咋就不听呢?

我来到澳洲,无论是找房子,找工作,找广告,寻求任何服务或信息,从来都是找本地人的,只要是和华 ...


do you trust K?  
作者: donaus    时间: 8-11-2007 09:12
澳洲华人,基本有2种:
打工的,努力赚非华人的钱;
不打工的,努力赚打工华人的钱。
作者: weixs    时间: 11-11-2007 13:06
标题: 找律师一定可以打赢官司。
我觉得找律师一定可以打赢官司。
这种公司,公布出来,让他们公司倒闭!
作者: kings7777    时间: 11-11-2007 23:41
原帖由 laowantong 于 6-11-2007 23:00 发表
你告他们, 定金你拿去, 要罚款, 随便, 我马上辞工不干了, 一周还你10块, 你自己看着半. 去告吧!
光脚的还怕穿鞋的不成?


这么做中介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不过信用以后就有点麻烦了。

这位买房的朋友也太儿戏了吧。这么多钱的合同也不找律师看看,问问朋友。 好歹也该加个subject to finance。Cooling off 干吗去了?

要是这么楞,被人骗不是迟早的事儿吗。
作者: zxart    时间: 12-11-2007 17:22
看来那厨师觉得50W不是什么大钱
作者: lesli1109    时间: 12-11-2007 17:47
唉,掏钱的事情,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啊~~~
作者: 小莫0321    时间: 13-11-2007 13:02
原帖由 howtosay 于 7-11-2007 22:53 发表




请问你是华人不? 你要求别人都不要理睬华人的广告, 那是否让人都不理睬你的话呢?是不是只要和你有关的,大家都躲的远远的,才算听了你的话呢?你要找个非华人结婚吗?你要和所有的华人都断绝关系吗? ...




这位同胞的话,我觉得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过激的言论还是不要说的太直接,我觉得哪里都有好人和坏人,我们在出国经历中需要自己去避免受到伤害,而不是怪罪同胞的可恶,或者说同胞的不可信.自己的疏忽和大意,才形成别人趁虚可入的机会,这次是同胞骗了你,那么下次如果是老外骗了你呢?总结问题的原因还是放在在个人还是放在事情本身比较好,推上国籍的高度我觉得还是欠考虑的,在申请签证,办理移民的过程中,甚至在移民生活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同胞是怀着热忱的态度去帮助我们的,所以还是不该以点盖面的去看待问题,人都有好有坏的,和国籍没有关系,有些同胞不争气,不代表所有的同胞都不可信,重要的还是自己的辨别能力和保护意识.没有人能帮你,只有自己靠自己.对吗?还是希望同胞都团结,都互爱,这样才会抵制更多的骗术更多的伤害.加油,中国人!我们一点也不差
作者: mingni    时间: 5-12-2007 22:35
大家觉得这么失望,是原来认定同胞应该比LOCAL亲,更值得信任,事实是不是这样。总之,我觉得要理智从事,同胞还是LOCAL都一样。但真是可悲。
作者: 东方之猪    时间: 5-12-2007 23:23
原帖由 freeflygo123 于 6-11-2007 14:55 发表

合同没这一条,但在QLD是有么个条款,如果不买,或settle不了,对方可低价买掉,
你得赔差价。

感觉不应该这样。
如果他1元钱把房子卖给自己的儿子,那怎么办?
作者: 竹千代    时间: 5-12-2007 23:32
汉奸太多了,对自己同胞心狠手辣,对洋人卑躬屈膝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5-12-2007 23:33

作者: micchy    时间: 6-12-2007 00:18
无良中介,看来出门处处要提防呀。
作者: ddfoster    时间: 6-12-2007 01:46
心寒, 极度生气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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