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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可以申请退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caslin    时间: 7-10-2007 15:27
标题: 这样可以申请退税吗?
我老公是PR,澳洲有工作,我也是PR,没有收入,我老公是不是可以帮我申请退税,最高好像1600,但是我没有在澳洲呆满6个月,这样可以申请退税吗麻烦哪位大人解答一下?
作者: caslin    时间: 7-10-2007 18:46
up,up,up
作者: 乐天    时间: 7-10-2007 19:43
你没交税怎么可以退税。你最多可以让你老公少交点税
作者: aareon    时间: 7-10-2007 19:44
她意思就是她老公退,可以.你老公在澳洲养你的时间来算就行.
作者: luoyi727    时间: 7-10-2007 22:29
首先你们有孩子吗?没孩子的话,不管你在澳洲多久都无所谓,只要在过去一年都保持夫妻关系的话就可以拿回1655澳元
作者: caslin    时间: 8-10-2007 08:34
感谢各位热心筒子,我们今年请的是会计事务所的人帮我们退的,他说失业方必须在澳洲呆满6个月才能拿到1600,但是我们也不是很确定,就相信他了,也已经拿到退税单了。那现在我还能向ATO再重新申报吗,不知道ATO网站有没有关于这一部分的详细说明。哦,对了,目前我们没有小孩。
作者: luoyi727    时间: 8-10-2007 11:30
我上面说得有点问题,你老公要想申请这个offset的话,你必须是resident for tax purpose,如果你已经来了,而且打算长期在澳洲居住的话,你就应该属于resident for tax purpose,那个会计事务所说的我持保留意见
作者: caslin    时间: 8-10-2007 20:31
可能我没说清楚,我老公是07年7月1号申请的退税,在这之前,我只短登过悉尼二次,加起来20天左右,07年7月下旬我长登悉尼了,所以不确定能不能把07年8月之前的1600再要回来,麻烦有经验的筒子指导一下。
作者: luoyi727    时间: 8-10-2007 20:41
这样的话应该退不回来了,这个问题比较模棱两可,
作者: jingsun    时间: 8-10-2007 20:59
会计事务所说的应该是对的
作者: caslin    时间: 9-10-2007 08:44
网站有没有关于我这种情况的说明,麻烦给个链接,只能研究一下官方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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